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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00字硕士毕业论文如何规范保健食品广告监管

论文类型:硕士毕业论文
论文字数:29000字
论点:保健食品,广告,监管
论文概述:

本文是关于广告论文,主要论述了保健食品广告是保健食品发展中至关重要的一环,是保健食品宣传的主要途径。然而在我国保健食品飞速发展的背景下,保健食品广告的监管却存在立法。

论文正文:

一、保健食品广告监管介绍

 (一)保健食品广告监管的界定及其特殊性
1.保健食品的界定
首先,卫生部于1996年发布的《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第2条将保健食品界定为,“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食品”。这对保健食品的适宜人群和功能进行了规定,并将保健食划归为食品的一类。这标志着我国保健食品在法律上有了明确的定位,也标志着我国对保健食品的规制逐步走上了法制化的道路。其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5年发布的《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将保健食品界定为,“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这对保健食品的概念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较之于《保健食品管理办法》中对保健食品的界定更为详细,在其基础上强调了保健食品是对人体不产生任何危害的食品。笔者认为,保健食品是指以补充矿物质、维生素等营养素为目的,适这于特定人群,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为目的的食品。即保健食品应当是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这些特定的保健功能应当符合《保健食品检验与评审技术规范》的规定,①不能对人体产生任何的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基于保健食品的功能和特性,它与一般食品和药品存在共性的同时也存在其特殊之处。第一,保健食品与一般食品的比较。根据《食品安全法》第99条规定,“食品包括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故保健食品和一般食品都具有食品的基本属性和特征,都能为人体提供人生存所必需的各项基本营养物质,都有特定的形状、香味、颜色等。但卫生部发布的《保健食品标识规定》又对保健食品的食用范围进行了限制,应当对其保健功能、食用方法、用量和包装进行明确的规定和标识,而一般食品则未然。第二,保健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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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国保健食品广告监管现状及其困境
随着保健食品市场的迅速发展,大量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为了在激烈的竞争中获胜,广告成了他们必选的“杀手铜”。然而,我国保健食品广告的现状却并不乐观,在消费者“中老年补興、儿童补脑、妇女补血以及青年女性减肥”\'的理念和消费需求下,保健食品广告呈现出以高新科技、“环保”、天然等为出发点的高强度广告,对消费成强烈的视觉、听觉冲击,更难免在广告中出现夸大宣传或虚假宣传的现象。究其原因,我国保健食品广告监管现状不容乐观,保健食品广告监管的不到位是导致保健食品广告问题的根源。
(一)我国保健食品广告监管现状1.我国保健食品广告监管的相关立法第一,基本法层面。基本法是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司法和执法的重要依据。《广告法》是我国广告监管立法的核心,也是保健食品广告监管的重要立法,此外,《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也对产品广告有相关规定。首先,《广告法》对保健食品广告仍是一般广告的监管,并无特别条款进行规制。《广告法》在基本法上确立了对广告活动的审查、监督和管理制度,对药品和医疗器械广告进行了详细的特别规定,却无对保健食品广告的特别条款,忽视了保健食品广告的特殊性,从而导致我国保健食品广告在基本法上的监管漏洞。其次,《食品安全法》仅对保健食品广告监管做了引导性的规定。《食品卫生法》对“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的产品说明书进行了规定,要求说明书的内容不得有虚假,标识的功能和成分必须与产品一致,必须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审批,这形成了基本法上对保健食品广告监管的雏形。取而代之的《食品安全法》在第51条对保健食品监管做了规定,即“国家对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实行严格监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还规定,“保健食品的标签和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和治疗功能,内容必须真实,产品的功能和成分必须与标签、说明书相一致”。此外,第54条和第55条分别规定,食品广告应当真实合法,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或商品检验机构,行业协会不得向消费者推荐食品,否则,当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因此受到损害时将与食品的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再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也对广告的产品的广告进行了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9条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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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健食品广告监管的域外经验及其借.........................21(一)美国膳食补充剂广告监管法律制 度.................21(二)欧盟食品补充剂广告监管法律制 度..............24(三)日本保健功能食品广告监管法律制 度...............................26(四)欧美和日本保健食品广告监管的启 示...............................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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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我国保健食品广告监管的完善措施
(一)建立健全保健食品广告监管法律体系
1.完善《广告法》对保健食品广告监管的规定第一,完善《广告法》中保健食品广告责任主体的范围。我国《广告法》中的保健食品广告责任主体仅限于保健食品广告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却并未涵盖保健食品广告的参与人,如表演者、代言人以及荐证者等。应当在修改《广告法》时将上述保健食品广告的参与人也纳入其调整的范围之内,同时在保健食品广告违法时也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首先,在修改《广告法》时,对保健食品广告的表演者和代言人设定相应的保健食品广告法律责任。①在《食品安全法》中虽有对食品广告的表演者和代言人的相关规定,但广告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在保健食品广告中对保健食品质量作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的,却依照《广告法》的规定给予处罚,因此,只有完善《广告法》中保健食品广告的责任主体,才能使之与《食品安全法》相呼应,形成完善的保健食品广告法律责任体系。其次,将保健食品广告的荐证者增加为保健食品广告的责任主体。《广告法》对于保健食品广告荐证者的法律责任未做出具体规定,导致保健食品中的荐证广告盛行,误导消费者的现象十分普遍。因此,在修改《广告法》时,增加对保健食品广告中的广告荐证者的规制是我国保健食品广告监管中必不可少的措施。第二,完善《广告法》对网络保健食品广告的监管。网络保健食品广告是保健食品广告中问题十分突出的存在形式,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而产生的新型保健食品广告形式,是新型保健食品广告的发布平台,对网络保健食品广告的监管是保健品广告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我国《广告法》中对于网络保健食品广告监管的缺失导致这部分的监管存在极大的阻碍,因此将网络纳入《广告法》的监管范围,对网络保健食品广告发布主体资质的审查、广告内容的审查以及发布行为的实时监督等进行明确规定,让网络中的保健食品广告有法可依,③这是我国《广告法》宗旨所决定的,也是我国保健食品监管的必然要求。
2.颁布《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颁布《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是保健食品广告监管的需要,是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措施。首先,尽快发布《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广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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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保健食品广告在保健食品的销售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能促进对保健食品的宣传,从而促进保健食品的销售和发展。然而,在保健食品蓬勃发展的今天,保健食品广告却存在诸多的隐患,直接影响着消费者对保健食品广告的信任程度,从而影响着保健食品的销售,影响着保健食品行业的发展。我国保健食品广告的监管是一个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面临着保健食品发展中不可避免的困境和挫折,保健食品的监管存在不足与缺陷是导致我国保健食品广告市场秩序混乱的主要原因之一。他山之石,可以攻玉。通过对欧盟、美国和円本的保健食品广告监管的措施进行分析比较,总结出具有重要借鉴意义的成功经验,立足我国的保健食品广告所面临的具体现状和困境,从而完善我国的保健食品广告监管。然而,对我国保健食品广告监管的研究不仅是我国保健食品监管法律制度的一个重要方面,更是我国食品安全法律制度研究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建设法治社会的题中之意。因此,保健食品广告的监管中应当对我国的立法、执法和司法各个环节进行进行完善。立法中,应当保证有法可依,完善我国保健食品广告的法律法规体系;执法中,应当严格按照法律的标准对保健食品广告进行审查和监督;司法中,应当依法对保健食品广告的违法行为进行制裁。只有这样,I能保证我国保健食品广告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