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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396字硕士毕业论文乡镇公务员行政道德失范及对策综述

论文类型:硕士毕业论文
论文字数:26396字
论点:行政,道德,公务员
论文概述:

本文是行政管理论文,本选题以中国社会转型时期乡镇公务员行政道德的价值取向做为切入点进行分析,在国家一直注重“以人为本”,注重构建“和谐社会”,注重“新农村建设”的今天。

论文正文:

第一章引言第一节选题的背景和意义。选题背景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国内市场经济体制发展迅速,行政体制改革进程相对缓慢。在此期间,由于东西方各种传统和现实价值观的影响和冲击,乡镇公务员行政伦理失范现象屡禁不止。因此,对乡镇公务员行政伦理的研究非常重要。 本课题基于对我国社会转型时期乡镇公务员行政伦理价值取向的分析。今天,国家始终重视“以人为本”,重视“和谐社会”的建设和“新农村”的建设。对乡镇公务员的行政道德提出新的要求是不可避免的,广大农民也迫切需要一支高素质、值得信赖的乡镇公务员队伍。 因此,构建广大乡镇公务员的行政伦理十分必要,这也是我国广大乡镇公务员的历史使命。 本选题对现阶段乡镇公务员行政道德失范问题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在了解国内外相关研究趋势的基础上,结合当前乡镇公务员行政道德失范的实际案例,运用社会学、公共管理伦理学、行政学等学科的相关理论,综合分析乡镇公务员行政道德失范的具体表现,指出失范现象的成因,进而提出解决失范问题的相关对策,实现理论与实践的相互结合和相互统一 选题将进一步对乡镇公务员行政伦理建设提出新的要求。在加快乡镇公务员行政伦理法制化和制度化的同时,还将完善乡镇公务员行政伦理监督机制,使乡镇公务员能够有行政伦理检查的实践依据,从而实施乡镇公务员行政伦理建设,加快基层社会“以德治国”和“基层民主”进程。 其次,本课题的意义在于,乡镇公务员是“船”的底部,与“水”关系最密切 乡镇公务员是统治者和老百姓之间的桥梁。一方面,他们直接接触广大农民;另一方面,他们需要传达中央政府的政策、措施和精神。它们是基层行政主体,在“上传分发”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他们的执政质量直接关系到群众对执政党的满意度,他们的作用不可低估。 然而,现阶段,一些乡镇公务员的行政道德失范屡禁不止。可以说,乡镇公务员的行政道德地位不仅关系到他们自身的道德风格,也关系到国家局势的稳定与和谐。 因此,关注乡镇公务员的行政伦理刻不容缓 在当前特殊的历史背景下,本课题颇有意义:第二节文献综述1。本世纪末兴起的行政伦理研究是我国国内这一课题研究的现状和趋势,受到了广泛关注。 在中国知网(CNKI)数据库中国学术期刊网上,近20年来,搜索了数千篇关于“公务员行政伦理”主题的文章,而研究基层公务员行政伦理精神,尤其是乡镇公务员行政伦理的文章不到25篇。 可见,我国学者对其他层次公务员的行政伦理进行了大量研究,而对乡镇公务员行政伦理的研究相对有限。 行政伦理的研究仍然相对有限。 首先,对行政伦理的理解主要是以行政人员为研究对象,在方法上主要是从公务员职业道德的角度(党的云岫、龙兴海 后来,王维进一步拓展和延伸了行政道德或伦理的学科,将行政组织纳入道德学科的研究视野。 罗德纲(将制度伦理纳入研究范围,从而拓宽了行政伦理或道德的研究领域 随着行政伦理或伦理研究的繁荣,国内学术界也对公务员行政伦理失范及其治理问题给予了一定的关注,大致可以归纳为以下五个方面:(1)公共行政和道德管理者的伦理待遇 张抗之从“官僚制”组织形式的内在缺陷和现实困境出发,提出了公共行政伦理道德的治疗方案。 李程春从行政哲学和道德管理的角度重新解读行政道德及其治理 另一方面,刘祖云认为,从行政作风建设和行政价值重构的角度来看,行政个体的道德素质可以得到全面提高。 (2)行政腐败与廉政建设 李建华从官德的角度出发,详细介绍了行政伦理的相关理论,主张通过廉政建设和善治来遏制行政腐败。 周努力研究了行政权力道德的腐败,分析了权力腐败的规律,强调了完善行政道德的紧迫性。 郭晓聪认为,行政道德建设的本质是从工具性角度进行权力道德建设。他认为行政道德是控制公共权力、避免公共权力腐败、降低官员道德风险的重要手段。 李世英论证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建立有中国特色的政府官员道德体系。 刘昊眠认为,公务员廉政建设至关重要,良好的廉政道德是实现国家公务员廉政行为和廉政制度建设的重要保证。 第二章乡镇公务员行政道德相关理论解读第一节乡镇公务员的定义和特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于2005年颁布。第一章总则对“公务员”作了如下描述。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必须履行公共职责并纳入国家行政机构的政府工作人员。他们的工资和待遇都由国家财政负担。 顾名思义,乡镇公务员是我国乡镇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他们行使国家行政权力,管理国家公共事务,并被纳入国家行政机构。国家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工资和福利。 乡镇公务员作为我国现行行政体制中最低的国家公务员,需要向上对中央、省、市、县行政机关负责,向下对农民负责。 因此,乡镇公务员的特点和职业需求不同于其他层次的公务员。 一、乡镇公务员工作的复杂性乡镇政府一直与我国广大农村社会保持着联系。大多数事务必须由乡镇公务员来执行和处理。除了管理日常的城市社区事务外,他们还需要处理大量与乡镇具体农业相关的事务,如大选、农田整理、农民保护、环境改善、土地流转等方面。人们可以想象这项繁重而复杂的工作。 在这种情况下,乡镇公务员尤其需要有较好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态度,能够在有限的时间内脚踏实地地为所辖地区的农民做更多实事。 第二,乡镇公务员工作的面对面性质。乡镇公务员的一般工作场所位于广大农村地区。他们的日常工作直接面向广大农民,主要负责辖区内农民的各项工作。 由于广大农民的文化水平普遍不高,观念意识相对保守和陈旧,他们可能不理解或质疑上级行政部门颁布的一些政策、文件和法规。这就要求广大乡镇公务员在克服重重困难的情况下,努力直接、耐心地宣传和引导他们,使广大农民真正了解和遵守政府的有关政策法规,使广大农民真正支持党和政府的领导,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和完成。 同时,乡镇公务员要善于与广大农民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和沟通,以便更及时地向上级反映广大农民对党和国家政策原则的意见和愿望。 第三,乡镇公务员工作的有效性上级行政部门制定的政策、文件和法规都符合广大农民利益的一般原则和要求。因此,不可能涵盖所有方面。 在一定程度上,要求乡镇公务员坚持这些政策、文件和制度,并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同时,广大乡镇公务员需要深入农民群众,与他们保持密切联系和友好关系,这也有利于各项任务的顺利开展和完成。 因此,这就要求广大乡镇公务员具备良好的行政道德修养和执行力,在具体工作的实施过程中,既要讲求原则,又要坚持实效。 第二节乡镇公务员行政道德的内涵一、行政道德的含义行政道德是社会道德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具体含义目前学术界主要有两种观点:一、主要从职业道德层面进行分析 党的云岫①在《论当代政府职业道德建设》中这样认为,政府管理也是一种职业,作为一种职业应该有其相应的职业道德和规范,因此,行政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规范就是行政道德 它主要是指政府官员在依法行政过程中,运用自身的行政道德素质,有效处理和调动自身与其他利益关系的职业行为规范。 第二,周努力在《转型期的行政道德》中认为,行政道德主要由两个方面组成:一是行政组织内部的整体道德约束和引导体系;二、行政机关公务员的内部道德 张康之还认为,行政道德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行政制度的道德化需要贯彻公平正义的原则;另一方面是行政主体的义务和责任感,它可以从所有行政活动的公共利益层面出发,而不把个人利益的得失作为首要的行为准则。 显然,目前国内学术界普遍将“行政道德”定义为上述两个道德层面,也正是通过对这两个道德层面的认真研究,才能更好地把握“行政道德”的内涵。 这是理解行政道德内涵的又一大步 在梳理国内学术界现有成果的基础上,我们认为“行政道德”是指行政系统、行政系统在不断设置和运行过程中以及行政人员在使用权力过程中形成的道德观念、道德规范和道德行为的总和。 它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第一,它是指政府制度、制度及其运行中包含的道德内容;第二,它是指国家公务员的道德状况。 综上所述,本文认为行政道德是指在依法行政过程中,能够有效调节主体与客体、主体之间各种关系的道德观念、道德规范和道德行为的总和。 行政道德主要通过道德传统、舆论、自信等方式影响行政人员的行政行为。 行政道德的产生和发展将受到社会形态、经济基础、国家权力和组织形式的影响,但归根结底是由社会经济基础决定的。 第三章当前乡镇公务员行政道德失范的主要表现.........12第一节部分乡镇公务员责任心不强……12第二节年部分乡镇公务员腐败……14第四章当前乡镇公务员行政道德失范的原因分析...................21第一节体制机制……21第五章2010年乡镇公务员行政道德建设对策分析……第一节加快2006年乡镇公务员行政道德的法制化和制度化……第五节现阶段乡镇公务员行政道德建设对策分析第一节加快乡镇公务员行政道德的法制化和制度化 总之,行政伦理立法是通过法律法规和行政制度体现行政伦理的基本精神,使行政人员在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过程中应具备的行政伦理合法化,更有效地加强行政伦理的实施,是完善乡镇公务员行政伦理建设的重要对策。 乡镇公务员的行政道德是国家对乡镇政府行政主体的道德要求,关系到政府权力的行使和运行、农民的满意度以及国家和社会的发展方向。 这种特殊的职业道德决定了它不能仅仅受到诸如评论、习俗等软规范的限制。必须保证对乡镇公务员的行政行为有很强的约束作用。 社会上的任何人都会有财富、权力和利益的思想。乡镇公务员也不例外。一个人是否高与他是否贪婪无关。关键在于他能否理性地控制自己的贪婪。 同样,一个国家是否文明和高尚并不取决于其公务员是否贪婪,而是取决于该国是否有切实可行的法律和行政伦理制度来遏制公务员的个人贪婪。 “道德原则的约束力通过将其转化为法律规则而得到加强 “因此,如果一个国家能够将相应的道德约束行为提升为法律和制度行为,就能更好地保证道德与法律具有同等的监督作用,也能更好地约束公务员手中的权力。 在世界范围内,行政伦理法制化已成为推进公务员行政伦理建设的重要举措。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相继颁布了公务员行政伦理法,明确规定了公务员行政活动中一系列完整的伦理标准、原则和处罚措施,对规范行政人员的行政行为、提高公共服务责任感、减少行政伦理失范等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当然,近年来,中国也颁布了许多限制公务员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公务员法》的颁布,这也标志着中国行政伦理法制建设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这种以法律和制度为支撑的行政伦理,为复杂的行政行为提供了相对有效的道德评价标准。 然而,我国仍然没有统一明确的《行政伦理法》,不适应国内外新形势的发展。 这就要求建立相关机构,运用政府主导的方法,制定符合中国国情、能够被大多数公务员普遍接受的具体行政伦理,以便更好地为大多数公务员提供明确的行政伦理标准,使公务员的行政伦理成为代表国家意志的法律规范。 结论乡镇公务员行政道德建设是全国行政道德建设的基石,是现阶段乡镇政府能否真正执政为民、真正实施“和谐农村”建设的关键问题。 乡镇公务员行政道德水平的提高和行政道德体系的完善,对基层社会的稳定和农民的政治归属具有重大的指导作用。 因此,我们应迫切关注我国乡镇公务员的行政伦理建设,关注部分乡镇公务员行政伦理失范的原因,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努力提高乡镇公务员的行政伦理水平和整体行政素质,使乡镇公务员逐步成为真正满足和信任广大农民的“公务员”队伍。 参考文献(省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