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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254字硕士毕业论文检察公信力的理论基础与实践

论文类型:硕士毕业论文
论文字数:36254字
论点:检察,公信力,制度
论文概述:

本文是法律论文,笔者对检察公信力问题兴趣正是立足于此类思考而产生研究探讨之必要。检察公信力的生成必然是一个缓慢渐进的发展过程,这恰恰表明我们只有去深入研究检察公信力。

论文正文:

第一章概述了检察公信力的基本理论

首先,检察公信力的定义
这一概念是识别和区分社会现实中独特现象的工具。研究检察工作公信力的出发点是首先界定其概念。然而,不幸的是,检察工作的公信力并不是一个被大多数人接受的学术术语。在公信力概念体系中,司法公信力是一个子系统概念,检察公信力是司法公信力的一个从属概念。然而,在对司法公信力概念的研究中,检察公信力的概念并没有得到充分的重视。即使在检察科学和检察理论的视野中,检察公信力概念的界定也长期被忽视。社会科学的理论研究不能脱离现有的理论成果,不能独善其身。梳理和总结现有观点是搭建学术讨论和研究平台的基本要求。作为一个组合概念,界定“检察公信力”概念的前提离不开对“公信力”、“司法公信力”和“检察”三个相关概念的理解和解释。与此同时,审查现有的检察公信力概念对于努力给出一个相对准确的定义也是不可或缺的。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公众信任是引导公众信任的力量。根据学者的研究,信用的词源一般是用信用来表达的。诚信概念本身包含“信用”和“信任”两个维度,具有公共权力的属性③。一些学者还认为,可信性是基于特定的物质生产条件和思想,反映了社会群体对特定机构或个人的动机和行为的信心、信任或信赖。其他学者从公共信任形成的社会条件和发展过程出发,认为“公共信任”一词的出现是国家与社会双重对抗后权力与权利博弈的结果,是社会政治民主化、经济市场化、文化多元化和管理法治的综合产物。(1)作者注意到,公信力的概念主要与公众对公共权力主体的信任和信赖有关。对公信力的研究也主要涉及政府、政党和媒体等公共权力主体。从政治道德的角度来看,公众信任被定义为公共权力的完整性,政治公信力被定义为政治行为者做出适当承诺和履行承诺的能力。例如,有学者提出,“执政党的公信力是由许多社会个体对作为同一信任对象的执政党的信任所形成的一种政治公众信任,而执政党赢得广大公众信任的能力就是执政党的公信力。”(3)随着社会发展对政府权力公信力的要求,政府公信力问题也得到明确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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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检察公信力的基本构成

(1)检察公信力的内部要素
1。检察制度的完善。检察制度是检察公信力的制度基础。检察制度规定了检察主体、检察权、检察职能等检察公信力所依赖的要素的设置,决定了检察职能的社会效果。从新中国成立以来检察工作的成败来看,最重要的一个问题是检察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这直接影响到检察工作的有效性。我国检察制度具有明显的“先天不足”和“后天失衡”特征。一个不成熟、不完善的检察制度难以充分发挥应有的功能,当然也不可能谈及检察工作的公信力。检察机关具体运行机制的完善也是提升检察工作公信力的重要因素。从检察制度恢复和发展的第三个十年(1998 -2008年)检察改革中实施的制度来看,检察监督制度内部监督的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外部监督的完善, 全程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的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和防止和纠正超期羁押的长效运行机制,体现了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权利的保护机制,包括深化检察公示制度等制度的建立,都与检察权的规范运行有关,以满足公众的需求,赢得认可,这是产生公众对检察工作信任的途径。
2。检察机关⑤是专业的。检察职能依靠检察机关从检察制度中实施检察实践。检察机关是检察权的实施者,与公众直接联系,是以检察职能为基础的检察公信力评估机构。从这个意义上说,可以说,社会关系层面上检察工作的公信力实际上是检察机关与公众之间的关系。检察机关的行为反映了检察工作的社会信用,而公众对检察工作的接受、服从甚至认可是针对检察机关及其行为进行的。检察机关职业化包括严格的职业准入、正确的政治理念、良好的职业道德、崇高的职业理想、胜任的职业能力和健全的职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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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我国检察工作公信力的现状、问题及成因

首先,简要分析我国检察公信力的总体现状
我国检察公信力的现状是需要研究的问题的根源,也是将我国检察公信力的研究视角从理论阐述转向实践分析的首要问题。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不断推进,检察制度在法治国家建设中的作用不断加强,检察工作逐渐受到重视,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但是,中国检察制度的不断完善、人员的不断增长和检察职能的不断丰富,是否意味着检察公信力的相应提高?这需要在检察公信力评估要素的基础上进行具体分析。笔者认为,我国检察公信力的总体现状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简要评价。首先,检察公信力问题的提出意味着检察公信力的现状不容乐观。当检察工作的公信力被作为一个问题提出来时,往往意味着存在一个问题。党的十七大后,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政法机关的执法能力主要体现在执法的公信力上。执法的公信力来自严格、公正、文明的执法,来自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在2013年1月举行的全国政治法律工作电话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示政治法律工作“进一步提高政治法律工作的亲和力和公信力”。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2013年全国总检察长会议上进一步明确,大力提高执法公信力是检察工作的主要任务。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公众对检察工作缺乏信任已经成为制约当前检察工作的一个重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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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我国检察公信力的具体问题及原因
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有宪法保障,但在实践中,检察权的独立运行机制仍然受到诸多限制,包括以下两种情况:第一,从检察权的外部运行机制来看,检察权的本土化削弱了检察权的独立性。检察权的地方化体现在各级检察院按照行政区划设立,与政府相对应。检察长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命,检察院的个人和财政资源由地方政府承担。这已经成为检察权地方化的源泉。检察权地方化是司法权地方化的表现,包括行政权力干涉检察权和检察机关作为地方政府的下属部门。这也表现在地方党委对检察权的不当领导。消除法律监督,以服务地方社会经济发展为名干涉检察权的独立行使,要求检察职能充分服从和服务地方党委和政府的工作,这实际上扭曲了党的领导与检察独立的关系。检察权的地方化倾向于导致司法分离,要求检察权不服从宪法和法律,而是服从地方政府利益的需要,而检察权承担着维护法制统一的自然使命,这无疑会形成强烈的对抗和冲击。如果检察权不能有效抵御地方化的侵蚀,它将成为行政权的附属物。地方党委和政府实际上凌驾于法律之上,损害了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给公众一种权力大于法律的直接感觉,软化和弱化了法律监督,检察权的公信力将会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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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我国检察公信力的现状、问题及成因……19
一、中国检察公信力概况浅析…… 19
二。我国检察公信力的具体问题及成因…… 20
第三章检察公信力的基本路径........31
一、维护检察机关的宪法地位是建立检察公信力的政治前提。……31
2。建立科学的检察权运行机制是提高检察公信力的客观要求......33
3。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检察队伍是塑造检察公信力的主要要求......34
4。实现检察工作的公开化是赢得检察工作公信力的社会环节......36
5。推进民生检察工作是增强检察工作公信力的群众基础......38
6。完善监督机制是建立检察工作公信力的制度保障......39

第三章公诉公信力的基本路径

检察公信力的形成是检察机关通过检察职能在社会体系中的中介作用,与法律监督性质的公众相联系的过程,从而实现检察权,建立检察机关与公众对检察机关及其活动的信任关系。就时间段而言,这不仅是检察机关积极实现和追求理想化检察职能的过程,也是公众对检察机关及其职能形成整体理解、整体体验和心理感受的评价过程。检察公信力作为一种复杂的法律现象,其产生受到一系列主客观因素的制约和影响。总的来说,它与一个国家的法律传统、社会发展、社会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类型、法治发展水平、社会观念、文化模式等因素有关。从宏观角度看,检察公信力的形成与政治制度和司法制度有关。从中观层面看,它关系到检察权在国家权力体系中的配置和运行。从微观角度看,它关系到检察要素的完善、运行机制的完善和检察职能的实现过程。在坚持法律监督作为独立权力类型的前提下,理顺检察权在国家权力体系中的关系和地位,消除不符合我国检察权宪法定位的误导性理论带来的负面影响。目前,检察工作公信力低下与检察权缺失直接相关,这与检察权的性质及其在国家权力结构体系中的地位密切相关。从我国宪法确立的权力结构来看,检察权在我国的应有地位实际上远远超过了西方国家。我国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是一种宪法控制机制,是检察机关对国家权力机关负责的一种形式,是国家权力机关维护法制统一和完整的行为,具有很大的权威性
……。

结论

检察工作中的公信力不仅是我国检察机关寻求自身法律监督权的重要课题,也是检察机关在推进我国法治社会建设的过程中,如何实现对现有国家权力结构中行政权和司法权的监督和制约,以实现维护公共利益和公共权利的法律功能的重大问题。笔者认为,从我国的社会历史发展来看,近年来推进法治建设和司法改革的经验是值得总结的。立法正在逐步完善,对司法建设的投入也不小。然而,中国人对法律、司法甚至法治的信念是什么?有更多的规则和更少的秩序吗?法律越多,敬畏就越少,这是真的吗?司法职业化是否如期带来了中国人民对正义的尊重和信仰?除了反思之外,我们还应该反思宪法确立的权力结构和权力运行机制是否得到真正落实,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是否得到充分发挥。笔者对检察工作公信力问题的关注正是基于这种思考进行研究和探讨的必要条件。检察公信力的产生必然是一个缓慢而渐进的发展过程,这恰恰表明只有深入研究检察公信力,才能把握其产生规律,从而走上建设检察公信力的正确道路。对所有疾病都没有万能的治疗方法,没有普遍不变的真理,只有接近社会现实需要的理论试验和错误。对检察工作公信力的研究,无论是为了满足研究者的逻辑自洽博弈,还是为了回应在既定的社会、政治和经济环境下让人们生活得更有尊严、更安全的思想,都给了我们启示。虽然这种思想往往具有容易被批评的中国特色,尽管这种思想并不总是与西方集中的法治话语和法治模式相一致,尽管这种思想并不总是能够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但这也是真实的、真诚的和真诚的。

参考资料(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