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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与分类相结合所得税制下信息化建设,什么是建立全面分类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综合与分类相结合所得税制下信息化建设

什么是建立全面分类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百度,这是吴邦国委员长指出的。根据十二五规划的要求,下一步是加快个人所得税改革,建立和完善全面分类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更好地发挥税收在调节收入分配中的作用。http://wenku.baidu.com/view/4928e33287c24028915fc3b0.html

综合与分类相结合所得税制下信息化建设

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 个税制度什么样

建立综合分类个人所得税制度是“综合分类”个人所得税制度“十一五”和“十三五”期间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具体内容。 加强个人所得税监管,加快建立全面分类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为了改善高收入人群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发达国家普遍实行综合收入制,即根据一个人的总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 (1)优势:综合考虑纳税人能力体现了税收公平原则 (2)弊端:征管复杂,对税务机关要求高 中国个人所得税一直实行分类管理,将收入类型划分为个人所得税: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立单一个人账户号码的决定》提出“逐步建立全面分类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经济观察报》了解到,未来个人所得税改革将建立个人单一账户,即个人所得税缴纳账户,并在未来逐步减少现金结算 但是许多专家担心,

什么是建立全面分类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什么是建立全面分类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百度,这是吴邦国委员长指出的。根据十二五规划的要求,下一步是加快个人所得税改革,建立和完善全面分类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更好地发挥税收在调节收入分配中的作用。http://wenku.baidu.com/view/4928e33287c24028915fc3b0.html

综合与分类相结合所得税制下信息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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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与分类相结合所得税制下信息化建设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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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目录]中国个人所得税征管体系建设研究
[第一章]现代信息技术在个人所得税征管中的应用介绍
[第二章]个人所得税征管信息化基础理论
[第三章]税收流失与信息化建设
[第四章]中国个人所得税征管信息化建设
[第五章]国际个人所得税征管经验参考
[第六章] 综合分类结合所得税制度下的信息化建设
[参考文献/致谢]信息背景下个人税收征管探究参考文献

第六章综合分类结合所得税制度下的信息化建设

前一篇文章详细阐述了个人所得税的严重流失来自两个方面:一是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制度缺陷;二是个人所得税征收单位的征管不力。通过比较发达国家在控制个人所得税流失过程中税收设计和税收征管信息化的经验,笔者认为我国个人所得税流失的控制应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完善和优化个人所得税制度;另一方面,要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的信息化。最后,要规范收入分配,完善收入分配机制。

6.1优化税收制度,建立全面的分类所得税模型

“别山之石可以攻玉”。上一章介绍了一些国家为控制税收流失和建立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以及个人所得税系统所做的努力。我们可以发现,大多数国家的共同特点是把税收法制建设放在首位,同时建立适合本国国情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辅以现代信息技术和纳税人的纳税意识,从而减少个人所得税的流失。

目前,绝大多数国家实行综合所得税制度或综合分类所得税制度的结合。当然,也有一些发展中国家,如中国,实行完全无弹性的分类所得税制度,征收质量和效率低。然而,也不可能完全放弃在当前形势下已经实施了很长时间的分类所得税模式。因为如果税务机关真的放弃已经实行了很长时间的分类税制,那么税务机关对税源的控制可能会变得更加宽松,偷税漏税的情况也会更多,造成税收的巨大损失。因此,笔者认为,个人所得税制度的修订和税收征管政策的制定应采用综合所得税制度为主体,并与一直以来实施的分类所得税制度相结合,形成一个综合分类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模式。考虑到纳税人可能承担不同的税款,只有在相对较长的时间内才能体现这一限制,我们可以参照德国的征收方法,按月或分月征收税款,年底结账,实行批量征税。

优化税制要素,建立健全个人所得税“税基”运行机制。由于我国土地面积广阔,各部经济发展不平衡,为了让经济发展不同的地区选择适合该地区的税收要素和税基,有必要制定具有一定弹性的扣除额地区,同时根据实际发展情况实行定期调整扣除额的制度,以扩大个人所得税的范围,实现“宽税基”的原则。调整个人所得税的税制结构,采取超额累进税率,降低边际税率,降低累进水平和等级,降低水平和等级,保持税负公平。

明确纳税人的标准和范围,从根本上解决所得税纳税人界限模糊的问题。同时,中国是一个发展了几千年的国家,有着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和强烈的家庭价值观。虽然“进出门”政策的引入带来了现代西方观念,但它对中国传统观念形成了强烈冲击,导致中国离婚率上升。然而,在我国,许多行为都是以家庭为导向的行为,因此家庭是最基本的社会单位的现状是不可能改变的。因此,为了更好地体现税收公平原则,相同收入的家庭单位可以缴纳相同数额的税款。选择一个家庭作为纳税单位最重要的是,它可以根据其综合能力进行征收,并可以实现一定的优惠政策。当然,要对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进行重新调整,还有许多现实问题需要解决。

6.2加强税收征管信息化,切断税收流失渠道

在今年刚刚结束的2018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针对个人所得税改革,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在人民大会堂“部长级通道”上表示,税务机关将做好个人所得税法和税收管理法的协调修订工作。做好个人所得税征管信息等系列准备工作,以及相关纳税人服务和培训工作。

在传统的税收征管模式下,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都需要占用纳税人大量的时间和人力资源,这间接增加了纳税人的纳税成本,也增加了整个社会的税收成本。因此,税务机关将从今年4月1日起“最多运行一次”。

“整个过程都在网上完成”;从8月1日起,全国各地100%的办税大厅和办税办公室将全部开业,努力向每一户每一个人传递减税的“大礼包”。

当前形势表明,税收征管离不开信息化手段,税收征管活动只能在精确依赖数据和信息手段、风险管理和大数据处理的基础上进行,因此信息管理税收必须作为税收征管改革的切入点。运用现代计算机管理技术,建立个人身份证作为税号识别号码,以纳税人为重点,以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独立报送材料为立足点,依法建立良好的部门间信息交流网络,收集个人收入、纳税等信息,建立良好的个人收入信息库;提高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应用能力;根据不同的纳税群体,我们将继续研究管理方法,提高管理效率。规范纳税申报、数据归档、建立内部台账、分级管理、纳税服务等制度。建立全国个人税收信用评级网上公示系统。不同税收信用等级的纳税人将在不同的层次上进行管理。纳税人的税收信用评级将定期向公众公布,以便公众共同监督。建立强大的安全体系,由于税收征管信息的完善,数据的接收和传输容易被窃取,保护了纳税信息和办公信息的安全,加强了内部网络和数据库的安全管理和严格控制。

通过对大数据的合理分析,将税收征管模式与先进的税收管理理念相结合,将现代信息技术创新与税收征管创新相结合,修订《税收征管法》,使其更适合个人税收征管的需要,为个人税收征管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加大对非法纳税人的处罚力度,确保个人税收制度的顺利实施。

同时,要通过税收征管信息化的手段,与多个部门结合,共享信息,如加快建立国家个人财产来源和管理制度,明确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个人所拥有的财产收入。此外,虽然储蓄存款实名制已在本世纪初实施,但这一措施仍不完善。笔者认为,个人储蓄存款实名制不仅要通过银行间的联网来实现,而且要建立在银行与税务机关合作的基础上。这将进一步解决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来源不透明、不公开、不规范的问题,为税务机关全面掌握个人收入创造良好环境。

要深刻认识税源信息采集和大数据分析的重要性,建立调查分析机构,加强税源信息的监测和管理,密切关注社会经济和国际经济发展形势,了解税源信息状况,把握税源变化趋势,识别经济增长点,及时研究税收对策。 从而使经济增长的有效性能够体现在税收的增长上,防止税收流失,最大限度地做好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

6.3标准化收入分配和培养合规意识

如前几章所述,在计划经济时代,传统的税收观念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纳税人纳税意识淡薄;例如,自颁布之日起,个人所得税作为一种现代税种陷入了“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金额不如未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金额大”的困境。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着权利大于法律的现象。到处都有任意和越权减免的趋势,以及以文字代替(税收)、以权利决定(税收)和以环境阻碍(税收)的事件。这些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各种逃税现象的蔓延。

虽然我国今天的税收观念与计划经济时代或改革开放时代的开始相比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总体上仍不理想,与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相比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坚持树立国家税法合规意识和政府为纳税人提供满意服务的理念。建立税收管理与纳税人在法律地位上的平等、“纳税人第一”和税务机关的公平执法是最好的服务理念。本着务实创新的精神,因地制宜,提高税收效率。提前建立标准明确、程序规范、约束有效、责任明确的审批管理制度。税收征管过程将受到严格的过程监控和事后有效的检查。

增强纳税人权利意识,增强纳税人遵守税法的能力,维护税收征管和谐,是纳税人教育的重要环节,也是处理好国家与纳税人关系,保护纳税人相应权利的最根本要求。税务机关应加强纳税人维权意识的培养,使关注和维护纳税人权利成为全社会的共同理念,重视纳税人维权意识的培养,加强税收立法。同时,扩大对纳税人权益的保护;完善税收减免措施;赋予纳税人捍卫自己应有权利的权利;完善纳税人相关税务投诉处理,加强“纳税人之家”等纳税人维权组织建设,充分发挥税务代理机构职能,提高税务代理服务水平,满足纳税人需求。

加强公开透明的政策服务,注重普及税收知识,加强税法宣传,使纳税人能够更好地获取所需信息,作为税法宣传的起点,并利用微信等新媒体开展税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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