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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述建筑工作监理合同管理的优化方式,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管理的任务和方法是什么

论述建筑工作监理合同管理的优化方式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管理的任务和方法是什么?1.从合同管理职能看合同管理在建设项目监理中的作用。合同确定了项目的目标,如价格(成本)、工期和质量(功能),并规定了合同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之间的关系。因此,建设项目监理对合同的管理必须是项目管理的核心。广义而言,建设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已经完成

论述建筑工作监理合同管理的优化方式

工程监理合同管理监理措施和方法有哪些

1、编制投资控制工作计划和详细的工作流程图,实施合同人员从投资控制的角度进行施工跟踪 2、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确定并分解投资控制目标 对项目成本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制定防范对策。 3.对设计变更进行技术经济比较,严格控制设计变更。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委托,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包商进行工程质量、工期和建设资金的监督。 合同管理是指从合同的准备、谈判、签署、生效、履行、变更、解除到争议的解决。施工单位合同管理要点:1。建立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体系 合同管理制度是指施工企业自上而下建立专业的管理团队,实施系统管理。 建筑企业作为独立的法人,应当建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相当于企业的三大事业部或工程部门,是内部管理机构。 摘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必须遵守的法律文件,也是双方必须履行的技术经济文件。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管理主要是指业主委托的施工合同管理。监理工程师依据业主和承包商依法签订的合同。首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了监理项目的实施。业主履行合同的代表是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的作用是代表业主履行合同。 同时,它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也处于中心位置,所有承包商的工程活动都必须得到工程师或工程师的批准。 在实践中,有些同志认为维护、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管理的任务和方法是什么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管理的任务和方法是什么?1.从合同管理职能看合同管理在建设项目监理中的作用。合同确定了项目的目标,如价格(成本)、工期和质量(功能),并规定了合同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之间的关系。因此,建设项目监理对合同的管理必须是项目管理的核心。广义而言,建设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已经完成

论述建筑工作监理合同管理的优化方式

工程监理合同管理监理措施和方法有哪些

论述建筑工作监理合同管理的优化方式范文

摘要:监理合同管理是项目监理顺利发展的重要保证。摘要:从分析监理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入手,探讨监理合同管理的优化方法,希望有助于提高监理方的合同管理水平。

关键词:建设项目;主管;监督合同;管理;

在工程监理过程中,监理合同管理一直是一个薄弱环节。尤其是在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影响了监理工作质量的提高。因此,监理方必须加强合同管理,规范监理合同的各项条款,切实履行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充分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建设工程

一、监理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合同的签署

中国建筑市场的运行机制尚不完善。工程招标中存在隐性操作、公开招标和隐性招标、幕后交易等现象,扰乱了建筑市场的运行秩序。此外,监理单位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一些监理单位为了获得工程合同,往往遵循建设单位的安排,这使得监理单位在签订监理合同的早期就失去了与建设单位公平谈判的权利。在合同条款中,建设单位过分强调自身权利,试图减少自己的限制性条款。就监理单位而言,一些合同条款对监理单位的义务、违约、赔偿等方面提出了严格要求,导致合同双方在签订过程中处于不公平的地位。

(二)合同的履行情况

在履行监理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的过程中,建设方仍然占据主导地位。除合同条款规定的工作外,施工方增加监理工作量,但不增加相应的监理服务费,损害监理方的合法权益。同时,一些施工方通常以施工方或施工方自身造成工期延误的一次性付款为借口,拒绝支付监理方的延期费。基于上述原因,监理单位不得不通过减少监理人员数量和监理工程师水平来控制成本支出,以减少总成本支出,实现效益目标。

(三)合同跟踪管理问题

在监理合同管理中,监理单位应充分掌握施工方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并通过合同签订、合同履行、工程验收、工程结算等环节进行合同管理。但是,由于监理方对合同管理的认识薄弱,只重视合同签订初期对施工方资产规模、信用状况、注册资本等情况的调查,而不重视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施工方生产经营的跟踪管理。施工方一旦做出重大变更,将直接影响监理合同的顺利履行,给监理方带来经济损失。

二。监理合同管理中的优化方法

(一)完善监理合同内容

为了有效避免监理合同产生纠纷的风险,应完善监理合同的相关内容,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具体内容包括:第一,明确监管工作的范围。在监理合同中,应详细规定监理方负责监理的工程条件,如工程面积、结构、层数、室外工程、室内工程等监理工作范围。二是明确监理工作的内容。监理合同应明确监理提供的监理服务,包括工程进度、质量、成本、信息、组织协调等方面的监理服务。,具体工作应尽可能在附加协议条款中详细描述,以免工作描述过于笼统,职责定义不明确。三是明确监管期限。监理合同应规定监理的开始和结束时间。如果合同中未规定监理期限,则根据《建设监理工程规范》的有关规定,监理人员派驻监理机构到施工现场的时间作为监理时间的起点,监理工作完成后监理人员书面通知业主的时间作为监理终止时间。

(二)明确监理费用增加合同约定

在解决因工程延误或非监理因素引起的监理费用争议时,监理合同应针对具体原因做出相应的明确约定,具体如下:第一,对于不可抗力引起的工程延误,合同应规定双方按一定比例共同承担相应的损失和费用;二、鉴于业主问题造成工期延误和监理工作量增加,合同约定按一定标准计算监理费用增加额,计算标准不得超过合同签订时约定的标准。第三,鉴于施工方的问题造成工期延误和监理工作量的增加,为了平衡合同双方的利益,应适当降低合同约定的监理费用计算标准。

(三)规范阴阳合同监督费结算

根据具体情况,对因阴阳合同产生的监理费用的结算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第一种情况下,因串通投标、操纵投标等违法行为,招标人与投标人签订的阴阳合同无效,结算监理费用时应选择阴合同作为结算标准,即价格结算应根据双方的真实意识进行;在第二种情况下,对于无招标程序的强制招标项目签订的阴阳合同,合同无效,结算监理费用时应选择阴阳合同作为结算标准,即价格结算应根据双方的真实意识进行。在第三种情况下,鉴于第一次招标后在同一天内签订两个合同,或随后签订阴阳合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合同纠纷适用法律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中标的阳合同应作为监理费用的结算标准。在第四种情况下,通过非强制性招标项目招标过程签订的正负合同被视为第三种结算监理费用的情况。第五种情况,对于不需要招标签订的阴阳合同,监管费用的结算应根据债法理论进行,即根据双方表示的合同实际履行情况进行结算。

三。结论

总之,监理合同管理是关系到维护合同双方合法权益、实现工程建设目标和监理工作有效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监理方应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监理队伍,加强合同签订和合同执行管理,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实施合同履行的动态管理,切实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不断提高工程监理质量,为规范我国建筑市场有序运行奠定坚实基础。

参考

邓志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管理探讨[。黑龙江水利科技,2015 (10) :95-97。

黄卫东。合同管理在建设监理中的重要性[。建筑材料与装饰,2016 (6) :6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