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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侦查逻辑学的应用思考及时代展望,逻辑调查员甲、乙、丙通过对团队案件的调查做出如下判断...

关于侦查逻辑学的应用思考及时代展望

逻辑调查员a b c d .通过对团队案例的调查判断如下...a说赵是凶手,d说赵不是凶手,里面肯定有假的,那b肯定是真的,但是没有错字,“要么李是凶手,要么赵是凶手”,“如果李是凶手,赵是凶手”,到目前为止我还没有看到“要么李是凶手,赵是凶手”请原谅我的无知

关于侦查逻辑学的应用思考及时代展望

逻辑学在打击刑事犯罪活动中,公安人员老周,老王,负...

只有老王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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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侦查逻辑学的应用思考及时代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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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侦查逻辑学的应用思考及时代展望范文

摘要:回顾和反思30多年来侦查逻辑的发展,通过逻辑理论与侦查实践的结合,促进了侦查逻辑的诞生。侦查逻辑框架和体系的初步构建推动了侦查逻辑的演进。侦查逻辑的广度和深度的拓展实现了侦查逻辑的飞跃。我们应积极应对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和新侦查手段的创新,实现这一学科的划时代飞跃和新侦查逻辑体系的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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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学论文配图

逻辑作为一门研究人类思维及其规律的学科,已经发展了2000多年,至今已经形成了完整的理论体系。这门学科最显著的特点是其固有的工具属性,从一开始就被定义为工具学科。逻辑在这些领域对思维形式及其规律进行深入研究,成为哲学、语言学、法学、认知科学和计算机科学等许多领域不可或缺的思维或语言工具[1]其中,法律作为一门研究法律现象及其运作的学科,与逻辑是相互关联的。“逻辑与法律密切相关,因为它贯穿法律运作的每一个环节。法律和逻辑的共同焦点是法律领域的推理。”[2]

逻辑与刑事侦查的相遇、融合和共同进步是两个学科发展的必然要求。一方面,司法推理,特别是事实推理,是刑事侦查阶段的核心问题。刑事侦查的实践发展离不开逻辑的技术支持。另一方面,逻辑理论的发展需要许多领域的交叉应用。逻辑领域的事实推理需要调查实践的应用平台。由于理论与实践的双重需要,学者们逐渐开始了研究实践与逻辑理论相结合的研究进程。

一. 30多年的调查逻辑(1980-2016年):反思性评论

(一)侦查逻辑的起源(1980-1990):逻辑理论对刑事侦查的延伸

中国对侦查逻辑的研究始于20世纪80年代。1980年,杨作洲的文章《如何在刑事侦查中运用选择性言语判断和选择性言语推理》将选择性言语判断和选择性言语推理应用于刑事侦查,标志着逻辑理论进入刑事侦查领域的开端。介绍了选择性言语判断的逻辑本质,给出了判断选择性言语判断的选择性言语分支是否穷尽的方法,并结合具体的刑事侦查案例给出了选择性言语推理的两种方法,即从否定中寻找肯定和从肯定中寻找否定[3]。本文开启了逻辑理论在侦查领域应用的序幕。学者们纷纷将逻辑理论引入刑事侦查,并进行了积极探索。

1981年,由石子坚、杨作洲、永琦、郭虹、杜新科组成的政法大学国家逻辑教材编写组编写的《法律职业逻辑讲义》修订为《法律职业逻辑》,并由四川人民出版社出版。教材中有一章专门讨论了刑事侦查中的判断、推理、归纳和侦查假设等问题。1983年,中国法律逻辑研究会成立。协会建立了一个调查逻辑研究信息交流中心。朱武主持编写了《刑事案件逻辑分析》,由侦查逻辑研究信息交流中心编写。后一个主题是《刑事侦查专业形式的逻辑》,1985年南开大学出版社出版。朱武在《刑事案件逻辑分析》的基础上,于1986年编纂出版了《侦查破案逻辑科学》。编辑将“查办案件”与“逻辑科学”紧密联系起来,突出了逻辑的“科学性”,指出逻辑科学的思维形式、规律和方法是查办案件的反映形式,逻辑思维必须应用于查办案件[4]。

1987年,关于研究逻辑的书籍开始从教科书编写转向专业化。杨作洲、石妙松、鲁进生合编的《办案逻辑》出版了。这本书是中国第一本关于法律逻辑的专著。同年,黑龙江教育出版社出版了王伟光主编的《调查逻辑》。这本书是中国第一本正式命名为《调查逻辑》的专刊。系统阐述了演绎推理、归纳推理、溯因推理、类比推理及其在构建研究假设中的作用。

侦查实践与逻辑理论相结合的研究推动了侦查逻辑的出现。侦查逻辑源于将判断和推理等逻辑知识应用于具体的刑事侦查。该研究侧重于逻辑推理方法在调查中的应用,并开始将调查和检测与逻辑规律和思维科学相结合。在调查逻辑研究的前十年,出现了大量的论文、教科书和专著,推动了调查逻辑的发展。

(2)侦查逻辑的演变(1991-2000):侦查逻辑框架和体系的初步构建

1991年,李燕珠和李文健共同编写了《调查逻辑》,由黑龙江教育出版社出版。该书初步构建了侦查逻辑的研究框架,为侦查逻辑体系的构建和完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该书详细阐述了侦查逻辑的产生、体系、与形式逻辑的区别和联系,以及侦查逻辑的研究对象、性质、意义和功能。其内容与研究课题概念、判断、推理、假设和逻辑论证密切相关,解释调查工作中的思维规律,即同一性规律、非矛盾性规律、排除中间性规律和充分理性规律,强调思维规律在初步调查中的应用[5】。

调查逻辑体系最初建立于20世纪90年代。然而,在接下来的十年里,论文、教材和著作都没有被明确称为“调查逻辑”。主要原因如下:“侦查逻辑”的名称发生了变化。许多论文被称为“刑事侦查逻辑”、“刑事侦查逻辑”或“刑事侦查工作与逻辑”,它们的研究对象和性质在刑事侦查的背景下得到进一步的探讨。二是研究者将“调查逻辑”的焦点放在“调查假设”或“调查假设”上,将调查假设作为“调查”与“逻辑”之间的纽带,进而探索整个调查逻辑的体系建构,如“调查假设逻辑结构分析”、“调查假设的逻辑方法与检验”等。第三,“调查逻辑”的学科性质受到质疑。调查逻辑能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还是仅仅是法律逻辑的一个分支?正因为当时仍有许多疑问和困惑,再加上研究人员年龄结构的失误和研究兴趣的转移,这十年没有关于“研究逻辑”的系统学术工作。

直到2000年,李瑱编辑的《调查逻辑》才由重庆出版社出版。本书结合调查取证的实践,按照调查的顺序,系统阐述了调查取证思维活动中常用的逻辑理论和方法。从“调查逻辑”到“调查逻辑”,一方面表明调查逻辑的学科独立性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动摇,这可以从从未有一本以“调查逻辑”命名的教科书及其出版这一事实中看出。另一方面,“调查”与“逻辑”相结合的研究趋向于多样化,而不是局限于既定的研究框架。

(3)侦查逻辑的飞跃(2001-2016):侦查逻辑的广泛而深刻的扩展

随着社会进入新世纪,学者们对侦查逻辑的研究不断深入,该学科的体系和内容也在不断完善。以调查逻辑为主题的教科书和著作相继出版,调查逻辑研究进入了一个繁荣时期。从过去十年发表的文章和汇编中,我们可以发现研究逻辑呈现出许多新的特点。

1.调查逻辑研究团队的多样化

十多年来,一群来自调查实践部门的调查人员出现了。他们将实践研究平台与逻辑理论知识相结合,写出了丰富的学术成果。研究者来自理论和实践的各个部门,包括在实战部门长期战斗的研究者,以及从事逻辑理论研究的学者和教师。研究结果由个人独立编制,学者联合编制,由省级调查逻辑办案研究所主持。

2.内容更加注重刑事侦查案件与逻辑理论的结合。

侦查逻辑研究的内容与刑事侦查实践的联系更加紧密。无论是发表论文、编写教材还是撰写专题书籍,学者们都会有意识或无意识地渗透和介绍具体的刑事侦查案例,特别注重案例形式的侦查逻辑基础理论,在吸引不同领域读者的同时突出侦查理论的适用性。其中比较典型的有韩瑞芳的文章《刑事侦查逻辑系统化的思考——宋慈初情思系统化》,刘洪波的侦探小说《侦查推理与案件真相》,整理处理侦查实战部门处理的真实案件,以及他对古代战略家创造“侦查思维策略”的战略介绍等。

3.方法上,注重将逻辑理论转化为研究实践能力和理性思维

传统的侦查逻辑往往只注重将逻辑理论应用于侦查实践,较少涉及侦查人员的能力和思维经验。研究者的逻辑能力和理性思维引起了学者们的关注。典型作品包括王仁发主编的《司法逻辑能力基础》和《侦查逻辑能力》。同时,侦查逻辑研究更注重与相关学科的整合,尤其是与法律逻辑和侦查逻辑的互动和相互促进。相关书籍《法律逻辑与侦查逻辑研究》印刷量很大。

4.学科体系建设更加丰富合理。

研究逻辑是建立在逻辑理论体系之上的。逻辑理论的扩展和变异也影响着研究逻辑的转变。以往对研究逻辑的研究更多地关注古典逻辑理论,主要有亚里士多德三段论演绎逻辑、培根归纳逻辑、亚当斯穆勒因果分析法等。它很少涉及建立在一阶逻辑基础上的现代逻辑。2006年,李顺万编著《还原犯罪真相:逻辑与侦查方法》,第七章专门阐释现代侦查逻辑,详细介绍多值逻辑、模态命题等理论知识及其在侦查中的应用。将现代逻辑理论知识引入侦查逻辑研究,更有助于侦查逻辑学科体系的构建和完善。

二。调查逻辑中问题的澄清:评估摘要

调查逻辑的学科性质

侦查与逻辑的结合和发展促进了侦查逻辑的诞生。作为一门学科,研究逻辑有自己的研究对象。侦查逻辑的研究对象是侦查人员在侦查活动中使用的逻辑方法和规则的总和。首先,必须明确侦查逻辑是逻辑原理知识在刑事侦查中的具体应用。其次,它与刑事侦查最明显的区别在于,它侧重于侦查思维的研究,而不是简单的案件侦查技术和具体方法的研究。最后,侦查逻辑围绕刑事侦查工作展开。刑事侦查工作的范围和过程决定了侦查逻辑的研究范围和框架。

侦查逻辑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既不隶属于刑事侦查科学,也不隶属于普通逻辑。刑事侦查的重点是研究特定的刑事侦查活动及其规律,其核心是研究犯罪行为,探索揭露和证明犯罪的有效策略和方法。普通逻辑是研究逻辑思维形式及其基本规律和简单逻辑方法的科学。它主要研究思维形式,而不研究思维内容[6]。侦查逻辑将特定的侦查活动与侦查人员的思维方式相结合,探索和总结侦查思维的规律和方法。

侦查逻辑与法律逻辑密切相关。法律与逻辑相结合的研究导致了刑事侦查与逻辑的融合,但这并不意味着侦查逻辑是法律逻辑的研究部分。虽然侦查逻辑属于法律逻辑的范畴,但它不是法律逻辑的一个分支或附属学科。这两个学科有不同的侧重点。法律逻辑侧重于寻找和研究维护法治的逻辑规则及其应用方法和技巧。其目的是找到在立法、司法和守法方面实现法治目标的逻辑规则[7]。更具体地说,“作为一门逻辑学科,法律逻辑主要研究法律思维中法律推理和法律论证的形式和规律”[8。侦查逻辑更注重思维在侦查领域的应用。侦查逻辑,曾经被称为犯罪侦查逻辑,是研究侦查思维特征及其逻辑规则、方法和形式的应用逻辑[9]。

(2)侦查逻辑的基本特征

首先,调查逻辑是一门应用逻辑学科。侦查逻辑运用逻辑学的理论和方法研究刑事侦查,解决侦查问题。它不同于普通逻辑,不是纯粹的形式理论研究,而是必须与调查实践相结合的应用研究。侦查逻辑也不同于侦查科学,侦查科学主要关注侦查的实际操作、步骤和相应的技术战术研究。虽然侦查逻辑应用于刑事侦查平台,但其基础仍然是逻辑理论。

第二,调查逻辑不能脱离实际调查工作。侦查理论源于侦查实践,侦查逻辑产生的根本原因是侦查实践的需要。“警方需要在调查过程中指导他们的思维方法——调查逻辑”[10。调查逻辑是一门集专业性和实践性于一体的学科。它以逻辑知识为基础,提供了一个研究框架。更重要的是,它应该反映侦查人员在实践中的思维操作规律和正确运用逻辑的思维方法。

第三,必须从动态的角度研究调查逻辑。刑事调查是司法和刑事诉讼开始的特定阶段。刑事案件只有在调查结束后才能进入公诉和审判的环节。侦查逻辑是动态侦查意义上的司法逻辑。侦查是刑事司法机关调查犯罪行为和收集证据的诉讼阶段。研究犯罪行为的规律性需要综合运用各种侦查手段和手段,并根据刑事案件的特点部署侦查策略。

三。调查逻辑时代的展望:回应与建构

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整个社会已经进入了数据和信息时代。大数据的思想和概念已经深入到侦查实践中,应用大数据技术侦查平台快速准确地破案已经成为侦查人员必备的基本技能。除传统物证外,电子证据、视频等信息载体还具有网络共享和“情报导向侦查”的优势。新的物证技术使数据信息获得了超强的证明力。调查实践领域的变化给调查逻辑带来了挑战。侦查逻辑要面对侦查工作的时代变化,积极应对和变革,实现学科的划时代飞跃,构建新的侦查逻辑体系。

(一)侦查逻辑思维的巨大变化:基于大数据的智能侦查

大数据是网络空之间数据资源的集中体现,被赋予了作为重要社会资源的时代价值。大数据的价值已逐渐在社会各个领域得到有效验证,并已在调查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大数据调查是指由大数据驱动的调查模式。在大数据时代,调查过程就是数据存储、提取和分析的过程。数据贯穿调查的方方面面,“让数据说话”成为调查的基本思路“[11”。

大数据调查体现了调查思维的相关性、系统性和可预测性,从而推动了传统调查向新调查模式的转变。数据是相关的,调查的核心不再总是由犯罪嫌疑人的“供认”所主导,而是侧重于挖掘与案件相关的数据,以便数据能够支持犯罪的构成要素。数据的系统性决定了研究性思维的连续性和凝聚力。数据和信息力求被完全覆盖。与传统的点到面渐进积累相比,它不仅节省了办案时间,而且系统地反映了办案所需的信息。此外,这些数据也是预测性的,这不仅可以在打击犯罪和查找犯罪嫌疑人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还可以在预防和预测犯罪方面发挥重要作用[12]。

大数据调查是数字化时代调查工作的现实要求。然而,在大数据调查的思维中存在一定的误区,在调查实践中应警惕数据错误。首先,数据来源必须准确客观,否则会影响数据的导向和导向,误导调查,甚至造成司法不公。其次,数据越多越好。应筛选有效和有价值的信息,在调查中排除不相关的信息。最后,信息的收集和应用应根据调查工作的具体需要,不要过度收集和披露有价值的案件信息,更不要说信息的相关性取代案件事实的因果关系。

在侦查逻辑方面,大数据融入侦查领域,使得刑事证据的收集和识别更加多样化,及时排除数据中的非逻辑因素,有效地从众多复杂的数据中演绎和归纳有价值的信息,加强数据和信息的因果分析,在数据的基础上提出合理的假设,并给出准确的论证。

(二)电子证据日益成为信息调查的载体:巩固逻辑推理的前提

随着电子和数字设备的普及和应用,电子证据有多种形式。它不再局限于传统的计算机内存和大型外部存储设备,还包括各种生活设备,如手机、行车记录仪和针孔摄像机。其内部存储记录和数据可以根据调查需要进行保护、提取和归档。

电子证据的主要功能是能够存储和记录信息。存储形式主要包含数字符号和代码中的图像和信息。数据内容准确无误。例如,视频证据可以在快速锁定嫌疑人和记录犯罪过程中发挥作用。公共场所和交通道路电子摄像监控系统的建立改变了传统的调查模式和效率,视频调查成为现代调查的重要手段。调查人员在调查过程中综合运用视频监控信息技术。通过捕捉和识别图像信息,检索与案件相关的信息进行分析比较,可以获取侦查线索,锁定犯罪嫌疑人,将现代视频侦查技术与传统侦查方法相结合,将视频证据与传统证据相结合,从而进一步提高侦查技术和证据的使用。

传统的调查逻辑依赖于间接证据,如在犯罪现场收集的痕迹和证人对理由的证词,其可靠性容易受到质疑。利用间接证据提出的假设有很多可能性,有些调查假设容易误导调查人员做出错误的判断和推理。视频监控和电子证据的应用不仅使证据的收集更加方便,而且往往是直接证据,可以清晰记录犯罪嫌疑人的时间和手段,甚至准确识别犯罪嫌疑人的外貌,减少侦查推理的中间环节,大大提高侦查的准确性。

(三)将网络信息研究和判断纳入“情报主导调查”:加快逻辑判断过程

互联网的普及改变了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也促进了情报在刑事侦查中的收集和应用。传统的调查围绕案件和嫌疑人展开,从案件中寻找嫌疑人,从嫌疑人中寻找突破口。基于网络的情报引导和侦查模式主要从网络信息的痕迹开始,从网络信息到案件,再到犯罪嫌疑人。

在网络时代,犯罪嫌疑人不再是单一的独立个体,而是社会网络中的联合个体。犯罪嫌疑人需要使用个人身份信息通过交通工具旅行,使用便携式设备在互联网上聊天,并住在酒店。这些信息可以为调查提供有效的线索。现代社会的刑事案件不是孤立的,而是在网络系统的信息中。多样化的信息使案例、对象和人成为网络中的信息元素。各种信息被收集到具有可传递性的有用资源中,即调查信息。情报指导和调查机制与平台的建设,使调查工作进入了情报研究和判断的活跃阶段,情报的收集、分析和应用进入了实战时代。

有价值的数据可以成为调查和解决犯罪的有利信息,而网络信息共享使信息能够在几秒钟内传输到公安应用网络的各种平台和数据库。侦查人员可以灵活运用多样化的数据和信息进行及时的判断,可以从“数据-案件-人”模式进行判断和安排,也可以从“案件-数据-人”或“案件-人-数据”模式进行侦查。网络数据和信息的传输和共享改变了传统的现场和广泛传播的调查模式,基于数据和信息的逻辑判断更快、更有效。

(4)物证鉴定技术为刑事侦查注入了科学证据;使逻辑论证更加可靠和令人信服

现代物证的鉴定给侦查工作带来了强大的技术支持,成为许多案件成功侦破的关键。随着各类刑事案件出现隐蔽性和技术性,物证鉴定技术也在不断完善。例如,现代脱氧核糖核酸鉴定技术可以达到“接触脱氧核糖核酸”标准,微量物证鉴定、指纹鉴定、图像和声音鉴定等许多方面也在逐步提高。

在现代刑事侦查中,科学技术的广泛应用改变了传统的侦查推测和类比方法。各种物证痕迹可以提取、识别和鉴定,建立了完整的刑事科技专业体系。例如,传统逻辑推理通常采取完全归纳或类比的形式对同一身份进行认定,而现代刑事技术则采用物质转移交换理论和物种认定测试等。同时,它还利用图像复原和恢复来弥补传统文字绘画的不足。例如,在甘肃28岁的白银连环杀人案中,调查人员使用脱氧核糖核酸-γ染色体检测技术成功地确定了罪魁祸首。父系遗传标记可以通过Y染色体检测找到,犯罪嫌疑人可以通过遗传基因的鉴定找到。只有这样,这个案子才能成功解决。调查工作离不开物证鉴定的技术支持和推广。先进的物证鉴定使刑事证据更加可靠,可以依靠它挖掘出更多的证据事实,进而在此前提下推断出更多未知的事实信息。同时,当调查人员进行事实论证时,专家证据比普通证据更有说服力。

四。

中国关于侦查与逻辑相结合的研究经历了30多年的沉浮,其体系随着逻辑理论的扩展而不断丰富。逻辑理论从古典逻辑向现代逻辑的延伸,使得逻辑知识的应用范围更加广泛。与此同时,侦查实践也在不断深化和创新。随着基于大数据的智能侦查的普及,电子证据、视频侦查、网络共享、物证技术等得到了应用。在侦查领域,侦查与逻辑的结合将日益加强,侦查逻辑体系将在侦查实践中逐步完善。

参考

[1]王红。逻辑导论[。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0:4。

[2]张文显。法理学(第四版)[。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7。

[3]杨作洲。如何在刑事侦查中运用选择言语判断和选择言语推理[。现代法律,1980 (1) :58-61。

[4]朱武。调查和解决案件的逻辑科学[。南京:江苏科技出版社,1986:1-10。

[5]李燕珠,李文健。调查逻辑[。哈尔滨: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91:1-283。

[6]李芳凡,张蓉。通用逻辑[。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