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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000字硕士毕业论文中国食品安全监管法律策略研究论文

论文类型:硕士毕业论文
论文字数:38000字
论点:食品,食品安全,安全监管
论文概述:

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完备是食品安全得到保证的前提,不过监管机构的有效设置是保证相关法律调整效果得到充分实现的关键所在。欧盟根据以往的经验发现,由于各个成员国的法律不尽相同,

论文正文:

一、食品安全问题及原因分析

(1)食品安全的基本概念
“在现代中国辞海中,“食物”被称为供人们食用的物品。”然而,在实践中,由于地理环境、自然条件、民族习俗和其他因素的差异,食物品种可能有很大差异。不同地区的人们可能会对可供人们食用的食物做出完全不同的选择。然而,不管答案有多不同,食物作为维持人类生存的必要条件之一,必须具备以下特征:首先,它必须具备人体必需的营养元素;第二,在传统的饮食方法下,它不会对人产生不良影响。第三是要有好的外观,即颜色、香气和味道,这与人们对食物的理解是一致的。所有这些特征使食物和药物严格分开。药物用于治疗、诊断和预防疾病,是维持人们健康的必要条件之一。不同的药物治疗不同的疾病,适合不同的病人。由于不同的年龄、体质和疾病程度,相同的病人有不同剂量的相同药物。此外,不当的药物使用可能会对人体造成致命伤害。
由于药品和食品的不同,世界各国严格区分两者,然后采用不同的监管方法。一些国家在同一部法律中分别对食品和药品问题进行监管。例如,美国第一部《食品和药品法》分别规定了食品和药品生产的严格条件。在一些国家,食物和药物是分开的,并分别立法。例如,德国的《食品和商品管理法》和日本的《食品卫生法》没有将药物纳入立法程序。中国也有关于食品和药品的单独立法。中国《食品安全法》第99条明确将食品定义为“人类消费或饮用的各种成品和原料,以及传统上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不包括用于治疗目的的物品”本文结合《食品安全法》中其他相关概念的定义,认为食品的概念应该宽泛,包括一般食品、酒和其他饮料。虽然具有一定的医疗价值,但需要人们口服使用的补品和保健品仍然属于食品,而其他用于诊断和治疗的产品属于药品的范畴。食物只有在安全第一的情况下才能被人们食用,但对许多人来说,食物安全是一个具体但非常抽象的概念,其确切定义尚未确定。
主要国际组织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对食品安全有不同的看法。例如,1974年,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首次提出“食品安全”的概念,但它仅指食品数量安全。2003年,世界粮食及农业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粮农组织/世卫组织)将食品安全定义为:食品安全是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所需营养要求,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伤害。我国没有明确的食品安全定义。从各种法律、法规和学术文件来看,对食品安全的理解主要有三种观点:“第一,食品安全是指保证食品按照其预定目的制备,并且在食用时不会对消费者造成损害。”\"食品安全是指食品达到一定的质量和卫生标准.\"食品安全是指符合国家标准、技术条件、防疫、兽医和植物卫生法对食品的要求,以免食用后对今世后代的体质、生命和健康造成有害影响从以上三个角度可以看出,食品安全的定义侧重于对抗的要求,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食品的数量、营养和健康。
根据食品的属性特征,文章认为食品安全可以定义为:食品的种植、养殖、加工、包装和储存等环节必须符合国家严格的标准和要求,不得有任何可能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健康的不利因素。食品安全的定义应该以保护公众健康为重点,才能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二。发达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比较研究

(一)主要发达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综合讨论
“美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是由一整套法律法规、联邦和州政府职能管理机构的互补协调、基于科学的风险预防和监控以及企业履行相关职责共同主导的体系。《美国宪法》的基本作用是确保该制度的公开性、透明度和公众参与。”《食品和药物法案》和1906年的《联邦肉类检验法案》开启了美国食品安全的立法帷幕。随着食品工业技术的不断发展和越来越多的食品安全问题的出现,监管新问题的法律法规不断涌现。1938年颁布的《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是美国最基本的食品安全法律之一。它在历史上被修改过多次。这是世界上包含相同法律的最全面的法律。美国许多州与该法有许多相似之处,甚至有些州直接规定,对该法的任何新修改都将自动添加到其法律中。肉类、家禽和牲畜的检查条例主要是1967年的《健康肉类法》和1986年的《健康家禽产品法》。这两项法律适用于美国所有州生产的肉类和家禽产品。
1980年,由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国际原子能委员会和世界卫生组织组成的专家组织宣布低剂量辐射食品无害后,美国也允许在其食品生产中使用辐射。1998年底,美国正式颁布法令,管制使用电离辐射处理冷冻、未经处理的肉类及其衍生物。为了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使消费者更容易选择自己在许多食品中的需求,政府颁布了许多法令,如《营养标签与教育法》,要求标签提供尽可能多的关于食品安全和质量的信息。与此同时,考虑到为处理有问题的产品而采取的措施以及在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时对有问题的企业实施的处罚,美国于1997年通过了《食品强化法》,赋予食品和药物管理局召回被确定为有问题的食品的权利,这些食品已被企业自愿召回或公开披露。2001年,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颁布了另一部“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管理法”,称为HACCP管理法,该法规定,应对原材料、关键生产过程和影响产品安全的人为因素进行分析,以确保加工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建立和完善监控程序和标准,并采取标准化的纠正措施。“要求制造商在短期内全面实施。经过多年的发展,美国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几乎涵盖了消费者餐桌上的所有食品。以便国家能够根据法律法规确保食品安全。

三。中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建立.........................................17-23
(一)中国食品安全监管.............................................17
(2)中国食品安全监管.............................................17-20
1,中国食品安全监督机构.............................................17-19
2,中国食品安全监管法.............................................19-20
(三)中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20-23
1,.............................................20-21
2,缺乏有效的食品安全组织和协调;.............................................21
3,地方政府之间监管责任趋同性差;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不完善.............................................21-22
4,食品安全标准的建立.............................................22-23
4,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机制的设想.............................................23-33
(1)建立中国食品安全监管.............................................23-26
1,基于预防的原则.............................................23
2、风险评估原则.............................................23-24
3,信息披露原则.............................................24-25
4,全过程控制原则.............................................25
5,法定责任原则.............................................25-26
(2)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监管.............................................26-30
5、完善食品安全监督员的监督.............................................29-30
(3)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模式.............................................30-33
1、多部门监督针对独立部门.............................................30-31
2,中国食品安全委员会的进一步改进.............................................31-32
3,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大大加强.............................................32-33

结论

由于我国目前的形势,食品安全问题日益突出的现实,以及市场经济虽然逐步建立和完善,但仍然存在缺陷的事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对于一个具有“以食为天,以食为安”传统的国家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为人民谋福利,让他们吃得安心舒适,有利于公众体质和国民体质的全面提高;对国家来说,这是服务型政府的基本职能,也是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基本保障手段。
为了有效完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科学的管理体系、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和先进的科学检测手段等各种机制的有效配合至关重要。本文从食品安全监管的法律角度分析了我国现行食品安全监管的立法和实施缺陷,并试图提出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法律对策来完善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希望对我国未来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