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硕士毕业论文 > 36100字硕士毕业论文反垄断法与知识产权滥用政策综述

36100字硕士毕业论文反垄断法与知识产权滥用政策综述

论文类型:硕士毕业论文
论文字数:36100字
论点:知识产权,滥用,法律
论文概述:

本文是法律毕业论文,笔者在综合分析世界上主要国家和地区在知识产权滥用规制方面的做法之后,结合我国的实际国情,认为我国现有的规制知识产权滥用的法律规范已难以适应知识产权。

论文正文:

介绍

随着知识产权在世界范围内的广泛关注,保护知识产权已经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但是盲目片面强调保护知识产权真的有利于人类知识成果的创造和传播吗?时间证明,除了肯定知识产权所有人的垄断地位,我们还应该注意对这一权利的限制和制约,特别是对知识产权引起的垄断问题的限制和制约。虽然世界各国都在这方面做出了一些努力,但从知识产权未来发展的角度来看,现有的国际知识产权反垄断法律规制还不够成熟。虽然我国的知识产权制度起步较晚,但我国的立法、司法和行政机关都非常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特别是在我国知识产权制度不够完善的背景下,知识产权侵权引发的大量纠纷已经成为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发展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因此,我国相关立法注重知识产权保护,盲目保护无法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知识产权发展。随着知识产品在中国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和比重不断提高,人们发现滥用知识产权也会导致市场竞争的排斥或限制,对知识产权反垄断保护的需求日益迫切。尽管我国有《反垄断法》对市场垄断进行规制,但知识产权作为一项特殊的民事权利,其滥用具有不同于其他形式的市场垄断的效果。因此,反垄断法很难真正实现对知识产权滥用的反垄断法律规制。尽管近年来中国在知识产权反垄断规制方面做了大量努力,但收效甚微。这些法律制度不系统,仍然存在许多漏洞。因此,本文将针对这些方面进行分析和研究,并提出一系列合理的建议。
……

2。知识产权滥用概述

2。1知识产权滥用的概念、特征和表现
知识产权作为公民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项合法的“垄断”权利,通常被排除在反垄断法的适用范围之外。但是,作为一项具有一定垄断性质的民事权利,如果不加以限制,赋予其垄断性质必然会背离法律的初衷。在讨论反垄断法对知识产权滥用的规制之前,必须合理界定知识产权滥用的概念,并结合其特点明确知识产权滥用的表现形式,否则在研究或适用反垄断法对知识产权滥用的规制时会产生误解。滥用权利是一个源于权利行使的概念。正如一些学者所提出的,“滥用权利是指行使超出社会、经济或社会不允许的权利界限的权利。”?人们享有许多民事权利,权利人行使权利时,不可避免地会影响他人的利益或公共利益,因为任何权利都是有限度的。权利人正确行使权利当然符合法律设定权利的目的,但如果权利人在行使权利时超过法律设定的限度,必然违背法律设定权利的目的,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或公共利益。因此,如果权利被滥用,它们必须承担法律后果。作为一项公民权利,知识产权也有被滥用的危险。然而,由于其独特的属性和特点,滥用知识产权的形式和法律后果不同于其他普通民事权利。知识产权滥用概念的定义在学术界一直有不同的声音,但笔者认为许多理论都有一定的相似性,因此可以分为两种:“广义”和“狭义”。持“广义观点”的学者们的观点基本上可以概括为:知识产权滥用是指知识产权权利人在行使其权利的过程中超出法律规定的范围或界限,从而对他人合法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损害的行为。然而,坚持“狭义”的学者认为,知识产权的滥用应被称为“专利滥用”。他们认为,既然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共同构成了中国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就著作权法、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而言,不存在滥用的可能性。只有涉及专利权时,才可能存在权利滥用。
……

2。2滥用知识产权的表现形式
即使权利的取得是合法的,但这并不意味着随后权利的行使是合理的,也就是说,合法取得的权利在行使过程中可能不符合自己的目的。正如霍姆斯所讨论的,“滥用所有权不仅违反了所有权之外存在的法律,也违反了所有权本身的含义。”?知识产权作为一种私人权利也是如此。合法取得知识产权的权利人在行使权利时,应当合理权衡自身利益和他人利益以及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使二者保持一致。权利人在行使依法取得的知识产权时,如果超过了法律规定的限度,即权利人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或公共利益,那么这种行为就违背了知识产权的目的,即发生了知识产权滥用。此时,权利人的行为应当受到反垄断法的规制,受到相应的制裁,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滥用知识产权有多种形式,不同国家有不同的识别和分类标准。在我国,许多学者对其作品或文章中滥用知识产权的标准表达了不同的观点。有些基于知识产权的行使方式(实施知识产权的权利、许可权、救济权),分为以下几类:1 .不实施知识产权,拒绝许可使用的;2.实施不充分和拒绝允许使用;3.单方面拒绝使用许可;4.允许使用,但通过各种方式纵向限制竞争;5.允许使用多种手段的横向组合来限制竞争。恶意坚持知识产权。(2)一些学者还将滥用知识产权侵犯的客体分为以下几类:1 .不执行;2、不正当竞争或不当行为;3.限制竞争行为。作者认为,在全球知识经济的背景下,企业间的竞争主要集中在知识和信息的创新、控制、传播和利用上。因此,结合我国反垄断法律制度的相关规定,知识产权滥用的表现形式可以分为:1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2.经营者集中不当;3.运营商共同限制竞争。
……

3知识产权滥用反垄断法律规制的理论基础.........12
3.1知识产权滥用反垄断法律规制的法律基础.......12
3.2知识产权滥用反垄断法律监管的立法基础.......15
br/] 4国外知识产权滥用反垄断法律规制现状.......18
4.1美国关于滥用知识产权的反垄断法律法规.......18
4.2日本关于滥用知识产权的反垄断法律法规.......20
4.3欧洲联盟关于滥用知识产权的反垄断法律条例.......22
4.4世贸组织关于滥用知识产权的反垄断法律条例.......26
5我国知识产权滥用反垄断法律规制的立法现状.......27
5.1中国的立法现状.......27
5.2我国知识产权滥用反垄断规制的立法缺陷.......28

6关于我国知识产权领域反垄断法律规制的建议

6。1为进一步明确知识产权滥用的内涵,
《反垄断法》已成为规制知识产权滥用的基本制度和原则,该法第55条对此进行了规定。中国采用这种制度设计的出发点是增强中国反垄断的先进性。然而,在对滥用知识产权进行广泛的反垄断法律规制的理论背景下,这种简单的规制略显薄弱。因此,要完善我国对知识产权滥用的规制,必须准确把握知识产权滥用的基本内涵。要澄清滥用知识产权的内涵,最重要的是要准确界定“滥用知识产权”与“限制或排斥竞争”之间的关系。如上所述,在市场竞争的背景下,知识产权滥用的实质是权利人和相对人在行使知识产权时已经或可能造成限制或排除市场竞争的后果。当然,滥用知识产权的内容不仅局限于反垄断法领域,而且首先与建立知识产权制度的初衷和目的相冲突,违反了民法和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如诚实信用和公平原则。因此,在完善立法之初,我们必须明确统一地界定知识产权滥用的内涵,即知识产权滥用违反竞争法,但不限于此。判断知识产权行为是否构成法律层面的滥用,核心是判断知识产权行为是否违反知识产权制度确立的原则和宗旨,是否导致或可能导致限制或消除市场竞争的效果,是否阻碍技术创新和传播,是否违反公平、诚实、公共利益和国家公共政策等法律原则。由于反垄断法反映了各国的基本公共政策,而知识产权的垄断本身决定了其滥用往往容易对公共政策造成损害,知识产权的滥用具有明显的外部表现。从基本内涵出发,把握各种表现形式,知识产权反垄断规制有着坚实的理论基础。
……

结论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类社会进入了知识经济时代。创新已经成为这个时代的主题。世界各国纷纷意识到这一点,知识产权保护也越来越受到各国的重视。如前所述,知识产权制度的建立旨在通过保护知识产品创造者的合法利益来鼓励创新,从而促进社会和经济发展,最大限度地提高社会整体利益。然而,不受限制的权利会“蔓延”到其他权利,侵犯他人和社会的利益。知识产权的合理保护当然可以达到刺激市场经济、促进社会进步的目的,但如果权利人滥用这一权利,将对市场竞争产生负面影响,阻碍社会进步。滥用知识产权排斥或限制竞争的后果是不言而喻的,如何合理限制竞争已成为这个时代法律发展面临的重要问题。在综合分析了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规制知识产权滥用的做法后,结合我国的实际国情,笔者认为我国现行的知识产权滥用法律规范已经不能适应知识产权的新发展。因此,我们有必要结合未来知识产权保护的发展趋势,借鉴国外先进立法,进一步明确知识产权滥用的内涵,规范知识产权滥用的原则,优化立法模式,形成符合我国自身利益的、系统完善的知识产权滥用规制法律体系。在这种制度下,我们可以有效合理地平衡知识产权保护与知识产权限制之间的关系,最终通过反垄断法规制知识产权滥用来达到保护和促进知识产权发展的目的。
……
参考资料(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