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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254字硕士毕业论文电信资费标准确定权(权)研究

论文类型:硕士毕业论文
论文字数:36254字
论点:电信,资费标准,电信业务
论文概述:

本文是法律论文,调整我国电信资费标准的确定权不是一项一蹴而就的简单工程,需要我国政府放和管结合起来进行,既要给电信运营企业充分的定价权,也要让广大消费者参与在电信资费标

论文正文:

一、电信资费标准差异的合理性及法律规定

(1)电信业的特点和重要作用
电信业与普通人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与此同时,随着中国政府“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推动信息化”战略目标的实施,以及电信业在中国国民经济价值链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和主导性作用的确定,电信业的作用越来越重要。电信业是一个自然垄断行业。它的运作旨在改善社会福利,为所有社会阶层服务。此外,这种服务是以相同的社会基准价格进行的,根据服务对象的社会地位、地区和不同的自然条件没有不同。电信业与电力、天然气、铁路、航空空等垄断行业一样,与公众的日常生产和生活密切相关。它满足了公众的基本需求,直接影响到公共利益的实现和保护,也影响到整个社会秩序的稳定和经济发展。(1)此外,自然垄断行业通常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电信业与国防安全密切相关。国防通信网是国家通信网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党、政府、军队和人民的国内外通信任务,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国防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电信业需要投入大量资金,这些资金投资后无法在短时间内收回成本,也很难将这些资金购买的设备用于其他地方。同时,电信业是一个高科技和资本密集型产业。在电信行业,运营商投入大量资金建设电缆、购买设备和其他基础设施。只有长期向社会提供电信服务,实现盈余,才能收回投资资金,因为电信业是以社会公共利益为基础的。电信运营商不能忽视其公共福利,也不能仅仅为了追求垄断利润而任意提高电信价格。同时,由于电信业本身的独特性质,一旦企业为电信业务的运营投入资金,就很难再利用以前投入的资金,从而导致资本沉淀,不能像生产一般商品那样作为固定资本周转使用。②
……

(2)电信资费标准差异的现状和合理性
在我国不同地区,电信资费标准是不同的。即使在同一个运营商,由于消费者选择的服务和套餐不同,所提供的资费也非常不同,这使得消费者在选择电信服务时感到困惑。一些专家说“电信资费搞乱了蔬菜市场”。虽然这可能有点夸张,但也暴露了问题。目前,中国电信市场监管混乱。为了增加市场份额,几家主要的基础经营企业采取了各种关税“优惠”措施,甚至一些旨在打击竞争对手的促销策略,导致电信价格竞争无序,突出了市场监管的薄弱环节。广大消费者对电信运营商提供的各种套餐资费标准一无所知,这往往导致电话费用被无故扣除的现象。它可以被描述为“涂抹和消耗”。随着中国电信市场竞争格局的基本形成,电信市场的竞争逐渐规范化,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服务不断涌现,有效的竞争对手逐渐加入进来。客观的自然垄断范围正在逐渐缩小。几家主要电信运营商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尤其是在电信资费方面。由于缺乏理性,电信资费竞争往往是混乱的。电信运营商单方面寻求扩大市场份额。为了发展新的和固定的客户,他们甚至不惜任何代价进行恶性降价。非法经营、不当业务推广等非法经营时有发生。电信价格战越来越严重。虽然这将在短期内惠及消费者,但从长远来看,它只会损害企业的声誉,阻碍企业的长期发展,不利于消费者的利益,也破坏电信市场的有序和有效竞争。①
……

2。我国电信资费标准的主体及其权利(权力)

(1)中国确定电信资费标准的两个主要机构
中国确定电信资费标准的两个主要机构是:政府和电信运营商(有人称之为“六大电信运营商”)。目前,我国电信资费的确定形式主要分为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基本电信服务收费由政府制定、政府指导或市场调节。增值电信服务收费由市场调节或政府引导。对于具有完全市场竞争的电信服务,电信资费由市场调节。(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市场调节价是经营者自己设定的价格,是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政府指导价是指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基准价及其浮动范围设定的价格。显然,电信资费市场调整价格的定价主体是电信运营商本身,即几家主要的电信运营商,而形成价格的方式是通过市场竞争。基本电信服务的定价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基础电信服务是指公共网络基础设施、公共数据传输和基本语音通信服务。就目前情况而言,在基础电信服务的三种定价形式中,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定价占主导地位,市场调节定价起辅助作用。(2)这是因为基础电信服务与中国电信服务行业普通消费者的日常生活关系最为密切。特别是在中国电信市场发展的垄断时期,政府对基本电信服务价格有完全的控制权,这对建立健康有序的电信市场,保护国家利益,保护电信消费者和电信服务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③
……

(2)政府定价权、引导权和运营商定价权的一部分
在中国电信业垄断经营时期,资费标准基本上由政府统一制定。政府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用户负担能力和电信业发展需要,统一制定和调整资费标准。世界上大多数电信企业在垄断经营过程中也采取了上述政策。随着中国电信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和电信重组的基本完成,电信市场的主要竞争对手不再是“一枝独秀”,电信市场的竞争格局已经开始显现。为适应新的电信市场格局和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要求,我们将继续深化电信资费监管体制改革和调整,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电信资费形成模式,进一步推进电信资费确定方式改革,充分发挥市场监管作用,促进电信服务健康发展。2001年,信息产业部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根据信息产业部、国家计划委员会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电信资费结构调整的通知》和其他文件,决定对一些已经完全具有竞争力的电信服务实行市场调整后的资费。(2)2002年,信息产业部会同原国家计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发布了相应的电信资费管理规范性文件,初步建立了基于法制化的电信价格监管框架。2004年,信息产业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也要求电信运营商加强内部价格管理,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逐步建立电信资费市场形成机制。③
……

三。电信资费标准主体权利(权力)调整的必要性......17
(一)调整电信资费标准主体权利的必要性......17
1,市场经济体系的发展要求........17
2,电信业的发展要求.......18
3、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必要性......19
(二)确定电信资费标准主要权利调整的理论基础......20
1、电信业的公共利益决策......20
2,以及我国政府执政理念的变化........20
(3)调整电信资费标准主体权利的可行性...21
4。完善电信资费标准权利(权力)结构的法律对策...22
(1)在确定电信资费标准时给予公众听证的权利...22
(2)赋予电信价格监督机构和社会监督机构监督电信价格的权力...25
(3)限制电信运营商确定电信资费标准的权利范围...

四。完善电信资费标准权(权)结构的法律措施

(1)在确定电信资费标准时给予公众听证的权利
意味着政府在做出决定之前必须听取其利益攸关方(利益攸关方)的意见。政府在考虑电信业的公共利益和垄断性并确定电信资费标准时,听证会将有助于政府部门听取利益相关方(电信运营商和消费者)不同利益群体的意见,帮助政府部门在充分权衡各方利益的基础上,制定一个合理的电信资费标准,反映各方利益的相互妥协。(二)现时有关电讯收费标准的聆讯,确实有很多地方令市民感到不满。有关部门拒绝披露听证内容、消费者利益代表及其确定标准。这种做法只会让消费者认为举行听证会只是一种形式,参与是没有用的,从而从内心深处造成对该制度的心理排斥。政府有关部门的一些做法不禁让人感到,在迈向民主法治社会的过程中,当传统的政企分开体制转变为更加中立和宏观调控的市场角色时,我们的政府需要多方面改进工作,更多地考虑民意,才能真正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型政府的新形象。电信资费标准听证程序明显不合理,也严重违反了行政程序法的“告知、披露、规避”等基本原则。违反行政程序也是行政违法,即使行政行为的后果不会对行政相对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此外,公众只知道听证会的结果,而不能知道听证会的整个过程。他们没有看到电信运营商提供令人信服的财务数据、成本数据以及市场运营和发展信息。当然,法律并没有规定企业必须提供相应的数据。如何依法保护公众的知情权,值得政府部门思考。(3)在日本,相关政府部门在举行价格听证会时,不仅公布会议细节,还公布与会代表和专家的个人意见,以提高价格政策的公平性;(4)这样做的结果是提高了大多数消费者对价格听证会的满意度。我国可以借鉴他们的实践,完善我国电信资费标准听证制度。
………。

结论

调整决定中国电信资费标准的权力不是一蹴而就的简单项目。它要求政府将自由化和监管结合起来。它不仅应给予电信运营商充分的定价权,还应允许消费者参与确定电信资费标准的过程。它还应充分行使手中的监督权,使电信运营商能够最大限度地提高电信市场的竞争力和电信服务的运营成本。我们将听取广大消费者的意见,制定合理科学的电信收费标准,实现国家、电信运营商和消费者利益的平衡,实现中国电信业的和谐发展。我们有理由相信,只要我国各职能部门共同努力,相互配合,扎实做好上述方面的工作,我国电信业将会以更健康、更快的速度发展,广大公众将从中受益匪浅,并将亲身体验电信业改革带来的好处,最终提高我国电信业的国际竞争力和我国的经济实力。当然,由于我对这个问题缺乏知识和深刻理解,材料准备不足,分析不充分,得出的结论不可避免地有遗漏。

参考资料(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