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体系建设 > 国外社会征信体系建设经验与启示,如何加强征信体系建设

国外社会征信体系建设经验与启示,如何加强征信体系建设

国外社会征信体系建设经验与启示

如何加强征信体系建设1 .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社会信用体系是市场经济体制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党中央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方向和目标。中国第十一个五年计划

国外社会征信体系建设经验与启示

加快我国社会征信体系的建设有何意义论文

通过信用调查体系的建设,社会信用环境将得到改善。信用状况不佳已成为影响和制约经济发展的突出因素。 由于缺乏信用监管,许多企业陷入了商业危机。 面对这种形势,建立和完善信用监管体系已成为当务之急。 信用监管体系包括相关法律法规、行政监管和行业自律,(1)探索阶段 20世纪80年代末,为了适应公司债券的发行和管理,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第一家信用评级公司——上海远东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同时,为满足涉外商务交易中企业信用信息的需求,对外经济贸易部计算中心和国际企业信用报告机构邓白,是指与信用报告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组织结构、市场管理、文化建设、宣传教育等组成的系统。 信用报告系统的主要功能是为信用市场服务,但同时它具有很强的延伸性,也为商品交易市场和劳动力市场提供服务。 在实践中,信用报告制度的主要参与者,从一个简单的角度来看,个人不诚实会导致社会道德的缺失和人们之间的不信任。企业不诚实将导致商业不诚实、猖獗的欺诈行为,买家和普通消费者成为受害者(各种食品安全事故频繁发生)。政府失信将导致人民信任的丧失和政府法令的失效(商鞅在秦朝统一六国之前进行了改革,目前国内的个人信用报告制度并不完善。只有部分人拥有信用报告信息,这是国内P2P和国外P2P的根本差距

如何加强征信体系建设

如何加强征信体系建设1 .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社会信用体系是市场经济体制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党中央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方向和目标。中国第十一个五年计划

国外社会征信体系建设经验与启示

加快我国社会征信体系的建设有何意义论文

国外社会征信体系建设经验与启示范文

摘要:[信用调查在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和个人社会领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由于不同国家历史文化进程和经济发展的差异,不同国家社会信用调查体系建设的发展模式存在一定差异。本文简要介绍了美国的市场导向模式和欧洲的多元化模式。在此基础上,以当前税务机关税收信用管理工作成果为例,介绍了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发展。

关键词:征信系统;市场化模式;多样化模式;公共信贷;个人信用;资本市场信贷;

中国《征信业管理条例》认为,征信是收集、整理、存储和处理企业、事业单位等组织的信用信息和个人信用信息,并提供给信息使用者的活动。社会信用调查制度是以法律法规为基础,以信用关系为主要内容,促进社会各方遵守承诺的一系列规范。社会信用调查制度包括法律制度规范、信用信息记录、收集和披露规范、收集和发布信用信息的机构和市场机制、监督制度、信用宣传教育机制等。社会信用体系也称为国家信用管理体系或国家信用体系。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是信用在经济社会领域发挥作用的前提。发达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两种主要模式:一种是美国的市场导向模式,另一种是欧洲的多元化模式。

I .美国市场主导模式

(一)美国信用调查系统现状

美国的市场化模式主要依据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和信用管理行业的自律运作,政府只提供立法支持,建立健全监管信用管理体系。美国有150年的信用历史。早在20世纪40年代末,美国50%的新车购买、54%的旧车转让和46%的商品销售已经建立在信用交易的基础上。1980年,美国有3000多家信用调查公司。也就是说,美国的信用调查行业进入了大规模并购阶段。到21世纪初,美国市场已经基本形成了三家大型征信机构和300多家小型征信机构的格局。

美国的信用调查制度包括两大部分:机构信用调查和个人信用调查。其中,代理信用调查还包括资本市场信用和普通企业信用。资本市场信贷主要由三家国际评级机构组成,即标准普尔(S&P)、穆迪(穆迪)和惠誉评级(惠誉评级)。普通企业信用调查市场主要由邓白石公司占据。经过多年的发展,个人信用调查领域主要形成了三个相对稳定的巨头:益百利、Equifax和Transunion。剩下的一些地区信用局选择与这三家公司合作,而其他的选择专注于个性化的细分市场。

国外社会征信体系建设经验与启示

美国个人信用报告行业的三大公司主要收集个人经济活动各个方面的几乎所有信息,基本上涉及到美国的整个市场人口,规模巨大。这些征信机构记录了美国2.4亿消费者的相关信息,每年发布超过10亿份信用报告,平均每人每年发布3-4份信用报告。这些庞大的信息系统每月处理超过20亿的信贷数据,年营业额超过100亿美元。随着大数据的发展,个人申请贷款只需2分钟就能获得个人信用报告。美国三大征信机构主要使用FICO评估方法。金融公司是一套衡量消费者信用、道德品质和支付能力的指标。每个指标都有一个分数。然后计算每个指标的值。最后,对每个指标进行加权和计数,以获得范围从0到900的信用值。

(二)美国个人信贷市场发展特点

1。良好的法律环境。

美国征信业的完善和发展离不开良好的法律环境。联邦政府1970年颁布的《公平信用报告法》(Fair Credit Reporting Act)是美国信用报告机构健康发展的最基本法律。自那时以来,已经形成了近20部法律,包括1996年《消费者信贷调查改革法》、1998年《消费者信贷调查就业澄清法》、1999年《金融服务现代化法》和2003年《公平和准确信贷交易法》。建立了更加全面的信用调查法律制度。

2。严格的监督制度。

美国是第一个监管信用调查行业的国家。目前,有两个政府机构监督个人信贷机构和数据提供者,即联邦贸易委员会和消费者金融保护局(CFPB)。

3。强大的行业协会。

虽然几家大型信用报告机构之间存在竞争,但它们已经成立了一个行业协会——消费者数据行业协会(CDIA),以制定发布信用报告的行业标准。作为一个组织,协会还代表信用报告行业的整体利益,并与政府沟通。

二。欧洲多样化模式

欧洲信用报告体系的细分有三种类型:第一种是以英国和瑞典为例的私人体系模式。这种模式类似于美国模式。没有公共信用登记系统,但有完全竞争的私人机构。二是以法国和大多数欧洲国家为例的公共登记制度模式。第三是德国的双重制度模式,它有强大的公共信用登记系统和同样强大的私人机构。本文的欧洲模式主要关注第二和第三种模式。

法国等国家的公共信用报告模式:与美国、英国信用报告系统模式的最大区别在于,法国等国家的公共信用报告模式主要由政府主导,中央银行建设和运行公共信用登记系统。同时,政府要求企业或个人向这些公共信用报告机构提供信用数据,并通过立法确保数据的真实性。欧洲的公共信用登记系统是强制性的信用报告系统。根据中央银行的监管要求,所有金融机构都必须向其报告数据。

(一)以法国为代表的公共登记系统模式

以法国为代表的公共信用调查模式的典型特征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央行将建立公共信用登记制度。

公共信用登记系统(public credit registration system)是由政府出资,中央银行直接建设和管理的国家数据库网络系统。该系统是非盈利的。政府通常会强制所有金融机构参与该体系。公共信用登记系统(public credit registration system)主要收集企业和个人的信息和数据,一般只被银行使用,主要是为商业银行防范贷款风险。

2。信息共享有很大的局限性。

法国数据保护局要求只共享信息数据对象的负面信息。他们认为,正面信息很容易偏离其最初的目的,被用于其他目的,因为丰富的信息会流向其他目的,如营销和就业审查,从而违反了系统建设的初衷。在这些国家的系统中,隐私受到严格保护,其中大多数国家都是世界上数据保护标准最高的国家之一。

3。没有或很少私人机构。

在法国和其他欧洲国家,政府基本上协调和强制建立全国信用调查数据库。目的不是生产信用调查产品参与市场竞争,也不是鼓励市场竞争。即使市场上有私营公司,它们也不提供一般意义上的信用调查服务。他们的主要业务领域仅仅是支票处理或风险管理。因此,这些国家人口的信贷调查覆盖率低,主要信贷额的增长率也相当低。

(二)以德国为代表的双重制度模式

德国的双重制度模式(Dual System Model):1934年,德国中央银行(Deutsche Bundesbank)建立了一个公共信用登记系统,以弥补大萧条时期借款人信息不完整所造成的严重系统性还款风险。与此同时,在私人市场上,德国有许多信用报告公司。最主要的是成立于1952年的联邦舒法公司,早在1965年就销售了1000万份信用报告。随着政府和企业广泛使用信息技术,德国的公共登记系统和私营机构正在并行发展和协调运作。这也是德国于1977年颁布《德国联邦数据保护法》并成为世界上第一个采用数据保护法的国家的主要原因。

三。中国征信体系现状分析

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中国现代意义上的信用调查经历了三个阶段:初始阶段、初始阶段和发展阶段。1988年,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第一家信用评级公司——上海远东信用评级有限公司。2002年,银行信用登记咨询系统完成了市、省、总行三级数据库,实现全国在线查询。这是第一阶段。2003年,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设立征信机构,赋予其“管理征信业、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职责。2011年,国务院确认,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管理征信业和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方面处于“双主导”地位。这是第二阶段。2013年《征信业管理条例》的实施和2014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纲要(2014-2020)》的颁布标志着我国征信业发展的第三阶段。

中国社会信用体系的构建兼具美国模式和欧洲模式的特点,主要包括公共信用体系、资本市场信用体系和个人信用体系三大部分。这三者共同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社会信用体系。

(一)[公共信贷系统/s2/]

公共信用体系是以政府为主导建立的信用体系。中国的公共信用体系主要由国家发改委和中国人民银行牵头,到2018年10月已经取得了一定的阶段性成果。

1。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基本完成。

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各部委在各自领域出台了相应的信用体系建设管理办法。例如,2014年7月4日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收抵免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是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有关要求建立的税收制度中一项新的纳税人抵免管理办法。其内容涵盖税收抵免的征收、评估、确定、发放和应用等行政措施。此后,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办法》运行的具体情况对《办法》进行了调整,发布了一系列公告和文件,不断修订和完善纳税人的信用管理。

2。信息交流机制已经建立。

建立了全国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所有这些代码都实现了“源代码分配和一个家庭代码”。在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在社会各个领域广泛应用的基础上,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连接了全国44个部门和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收集了249亿条信用信息,公示了1.1亿条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每月向社会公开发布失信黑名单信息及相关信息,并向公众提供“一站式”信用信息查询服务。

3。建立以信用为中心的监管机制。

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失信主体信用监管的通知》,规定了整改、约谈、共享、公示、问责和修复等一系列监管制度。在国家发改委的领导下,先后与全国60多个部门签署了37份联合奖惩备忘录,指导社会部门在15个领域建立红色黑名单和管理制度,定期发布红色黑名单。其中,从2014年10月国家税务机关公布的第一批黑名单到2018年上半年,共公布了10340起黑名单案件,15080(次级)方受到处罚。6737个黑名单当事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限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7,456个政党被逼到金融机构限制融资和信贷发放。这些机制措施在“有利于和尊重信守承诺者,使违背承诺者难以行动”的信贷宣传效果中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二)[资本市场信贷系统/s2/]

信用评级主要是为了满足企业在资本市场的融资需求。中国债券评级机构主要包括中国信用、联合、新世纪、大公、中国债务信用、鹏远、远东信用和东方金城。其中,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是国内第一家信用评级机构。成立于1992年10月,并于2006年与美国信用评级机构穆迪签署协议,注册为中外合资评级机构。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是由联合信用管理有限公司和惠誉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共同设立的国家控制的信用评级机构,上海新世纪信用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是与国际评级机构标准普尔(Standard & Poor\'s)充分合作,在中国成立的早期完全合格的信用评级机构。评级机构将根据金融家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根据已建立的模型对被评级对象进行评估。结果一般分为三个等级和九个等级,符号分别表示AAA、AA、A、BBB、BB、B、CCC、CC和C。在实际操作中,会有中间等级,如AA+和AA-,基本上对于同一目标,中国评级公司给出的评级结果往往比海外评级公司给出的评级结果高几个等级。

(三)[个人信用体系/s2/]

个人是信用的提供者和接受者,个人信用体系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从两个方面在社会信用体系中发挥作用:一是为信用提供者的个人信用提供信用信息,二是弥补公共信用体系和企业信用体系的缺失。个人信用数据库信息的收集和操作与企业信用大致相同,但不同之处在于个人信用信息的收集和查询将受到更多法律的保护。

我国个人信用体系的建设和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从以前的“政府分立、信息分化、不符合信用理念和规则”向“行业整体、规范有序竞争”方向发展。2017年底前,芝麻信贷、腾讯信贷、钱海信贷、鹏远信贷、中诚信贷、中智信贷、考拉信贷、华道信贷根据各自的特点涉足个人信贷领域,但运作不规范。此后,八家公司与互联网金融协会联合成立百兴信用调查有限公司,2018年2月23日,百兴征信局个人信用报告业务获得央行批准,这也是中国央行颁发的第一份个人信用报告许可证。这标志着独立于国家信用报告机构的第三方市场信用报告机构的正式成立。2018年3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充分发挥信用服务机构作用,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通知》,积极开展在重点领域和广大地区充分发挥综合信用服务机构作用的试点探索。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在部分地区试行了自然人税收抵免管理办法,敦促将自然人税收抵免状况纳入社会个人信用体系。《个人所得税法》第七次修订后,国家税务总局将建立全国统一的自然人纳税信用管理平台,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接,实现信用数据交换。随着大数据的发展和各部门信用信息的逐步完善和协调,我国信用服务领域即将进入健康蓬勃发展、规范有序运行的新时代。

四。国外社会信用调查体系建设对中国的借鉴

近年来,我国社会信用调查体系建设取得了很大进展,但欧美信用调查的历史和现状仍有很多值得借鉴的地方。

(一)突出政府在信贷调查中的领先地位

从法国等欧洲国家的经验可以看出,作为政府的代表,公共信用调查机构,利用政府在信用调查领域的权威地位和独特的信息获取渠道来主导信用调查体系建设,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业务活动,并以强制性法律确保自身的运作,是非常必要的,能够保证高效运作。中国在确保公共信用报告系统在数据交换初始建设和运行过程中的效率方面具有内在的政治制度优势。事实上,我国征信体系的建设也是沿着这个方向发展的。

(2)加强信用调查立法的建设和保障

信用调查制度的完善和发展离不开良好的法律环境。德国的《联邦数据保护法》和美国的《公平信用报告法》极大地促进了两国征信机构的健康运行。我国仍处于信用信息数据交换发展的早期阶段。不同的组织使用不同的方法来收集数据。许多这些数据是在没有得到个人明确同意和书面授权的情况下获得的,但它们被广泛用于能够产生经济效益的领域。信用机构以一定价格向任何感兴趣的单位或个人出售信用信息。在征信发展的新时代,加强立法建设,保护个人信息隐私,将成为完善我国征信体系建设的重要支撑。

(三)建立和完善个人信用报告系统

企业信用、组织信用和其他实体信用的最终目标仍然是个人信用。建立由政府主导的信用报告系统或由私人市场建立的信用报告机构,以个人信用报告的发布为基础,所有其他信用报告产品的开发应以个人信用报告为基础。例如,国家税务总局牵头的自然人税收信用管理系统是与市场信用报告机构建立的基于个人消费数据的信用报告系统的最佳结合。

虽然其他国家的信用报告制度可以作为我国的借鉴,但直接照搬发达国家或其他经济体的经验,无论是在政府信用报告制度的建设方面,还是在民营信用报告机构的发展方面,都存在很大的风险。我国征信体系的建设需要结合我国国情、个人信用理念、金融经济发展水平和形势进行。

参考:[/s2/]

[1]杨明明,张来鹏。美国大数据对中国信用调查的启示[。黑龙江金融,2017 (11)。
[2]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课题组,黄凯东。检察机关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研究——以南通市通州区为例[J]。《互联网金融法评论》,2017年(3)。
[3]董碧娟。“黑名单”宣传力度加大,联合处罚进一步推动[。《经济日报》,2018-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