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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图书馆对社会开放服务的问题探析,大学图书馆应该向公众开放吗?

大学图书馆对社会开放服务的问题探析

大学图书馆应该向公众开放吗?据报道,大学图书馆是否应该向公众开放已经成为许多人讨论的话题。支持者认为大学图书馆的资金主要来自政府拨款,他们提供的服务自然应该由所有人共享。反对者指出,大学图书馆的性质不同于公共图书馆,完全向公众开放可能会影响大学的教学。

大学图书馆对社会开放服务的问题探析

如何看待高校图书馆向社会开放的问题

高校图书馆是高校的文献信息中心,是教师教学和科研的重要组成部分。 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化和终身教育的大力推进,逐渐使高校图书馆成为素质教育的基地。 大学图书馆正在尽一切努力为公众读者提供高质量、高效率的服务,并为科学研究提供各种帮助。中国政府和我国公众迫切要求高校图书馆对外开放。然而,高校图书馆的社会服务尚未广泛开展。社会服务对象的分类是宽泛的。2002年2月,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条例(修订)》第21条规定:“有条件的高等教育是可行的。我们的大学图书馆也对外开放,但外部人员需要支付押金和每年200元的管理费。因此,很少有人愿意去复旦大学图书馆,那里是不对公众开放的。要进入复旦大学图书馆,需要一张卡的校园。 复旦大学图书馆前身为五湖阅览室,正式成立于1922年。 目前由文科博物馆、科学博物馆、医学博物馆、张江博物馆和江湾博物馆组成,面积55933平方米。 截至2007年底,四川大学图书馆已有480万份文件(包括书刊)向公众开放。 社会读者可以通过一定的程序使用学校的图书馆资源。他们需要把自己的身份证件、单位介绍信和一英寸的免冠近照带到最近的图书馆。 四川大学图书馆成立于1896年,是中国西南地区最大的大学图书馆,总面积6310平方米。

大学图书馆应该向公众开放吗?

大学图书馆应该向公众开放吗?据报道,大学图书馆是否应该向公众开放已经成为许多人讨论的话题。支持者认为大学图书馆的资金主要来自政府拨款,他们提供的服务自然应该由所有人共享。反对者指出,大学图书馆的性质不同于公共图书馆,完全向公众开放可能会影响大学的教学。

大学图书馆对社会开放服务的问题探析

如何看待高校图书馆向社会开放的问题

大学图书馆对社会开放服务的问题探析范文

摘要:大学图书馆向社会开放的服务得到了国家一级政策的充分支持。因此,高校图书馆向社会开放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应该认真研究和解决。摘要:从高校图书馆开放服务的历史发展和相关政策、主要观点和问题、原则和对策以及需要处理的几个关系等方面对高校图书馆开放服务进行了研究。

关键词:大学图书馆;图书馆读者服务;开放的社会服务;

大学图书馆对社会开放服务的问题探析

1。高校图书馆向社会开放服务的历史发展及相关政策

1)高校图书馆面向社会开放服务的历史发展和现状。从高校图书馆研究文献的角度来看,早在30年前的20世纪80年代初,就有关于高校图书馆向社会开放服务的讨论。然而,关于2008年之前向公众开放大学图书馆的研究论文数量并不多,每年不超过10篇。自2008年以来,研究论文的数量一直保持在12至32篇之间。由此可见,高校图书馆向社会开放服务的问题一直是高校图书馆关注的焦点,也越来越受到重视。2012年,首都图书馆联盟成立,包括清华大学和北京大学在内的26所北京大学图书馆宣布将逐步向公众免费开放服务。根据“高校图书馆向社会开放的制度与法律问题研究”课题组的调查数据,在被调查的1649所高校图书馆中,有276所不同程度地为社会用户提供开放服务,占16.74%。其中,被调查的北京高校图书馆对社会开放程度最高,达到一半。大部分调查区域的高校图书馆开放服务率在10%-27%之间,以10%-20%为主,占调查区域的54.84%。此外,“985工程”高校图书馆对社会开放服务的调查结果也显示,被调查的39所高校图书馆都在不同程度上为社会提供开放服务,唯一的区别是所提供的社会开放服务的项目和模式不同。

2)高校图书馆面向社会开放服务的政策与解读。2015年12月31日,教育部以2015年[第14号文件颁布了《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条例》。第六章服务第三十七条规定,图书馆应当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和专业服务优势,在保证学校服务和正常工作秩序的前提下,为社会用户开展服务。这也是新的历史时期在国家层面向公众开放大学图书馆的最新具体政策。新规定与《普通高校图书馆条例》中提出的“有条件”高校图书馆向社会用户开放服务的要求有很大不同。它取消了“有条件”的限制条件,明确要求所有高校图书馆为社会用户开展服务。就开放条件而言,它仍然保留着一定的“前提”,即“确保学校的服务和正常的工作秩序”。换句话说,这种面向社会用户的开放服务应该属于适度开放的服务,而不是完全开放的服务。这一要求的核心是三点,即前提、优势和开放性。其中,“前提”是“在保证内部服务和正常工作秩序的前提下”。指出高校图书馆对社会的开放服务是在保证内部服务的前提下的第二种服务。因此,有必要优先保证大学用户的服务需求。其中,“优势”是高校图书馆应“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和专业服务优势”,即充分利用高校图书馆拥有的各种资源和服务优势开展服务,其中资源优势主要包括文献资源和图书馆资源优势,服务优势是指高校图书馆拥有的各种读者服务项目的优势;其中,“开放”就是“开展面向社会用户的服务”,即高校图书馆面向社会用户的开放服务。由于以前的“有条件”限制条件已经取消,所有高校图书馆都必须为社会用户开展开放服务。总之,这要求大学图书馆必须确保发挥自身优势,开放服务。

2。高校图书馆向社会开放服务的主要观点和问题

1)高校图书馆对社会开放服务的主要观点。在30多年对高校图书馆面向社会开放服务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过程中,基本上有三种观点。一是反对高校图书馆向社会开放服务的观点,二是支持高校图书馆适度向社会开放服务的观点,三是支持高校图书馆向社会全面开放服务的观点。从辩论结果来看,支持高校图书馆适度向社会开放的观点占据主流地位,教育部也支持高校图书馆适度向社会开放。根据研究文献的统计数据,支持高校图书馆适度向社会开放的比例高达78.2%。支持高校图书馆向社会全面开放服务的观点排在第二位,这主要来自于安徽、江苏、四川等省市的一些地方性文件和政策的支持。根据研究文献的统计数据,16.6%的高校图书馆支持对社会的全方位开放服务。另一方面,反对高校图书馆向社会开放服务的观点最为薄弱,因为这不符合社会开放发展的大趋势,高校图书馆充分发挥了优势资源的作用和价值。根据研究文献的统计数据,只有0.1%的人反对高校图书馆的社会开放服务。

2)高校图书馆面向社会开放服务存在的主要问题。在高校图书馆向社会开放服务的诸多争议问题中,焦点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方面,高校图书馆用户与社会用户在利用高校图书馆物理资源时的矛盾;另一方面,高校图书馆用户与社会用户在利用商业电子资源时的版权保护矛盾。就对公众开放的高校图书馆实体资源利用中的矛盾而言,既包括高校图书馆的实体文献资源,也包括高校图书馆的实体图书馆资源。实物文献资源主要指收集的纸质文献资源。物理图书馆资源包括阅览室、电子阅览室、自习室、开放书库和其他地方。大学图书馆的这些物理资源经常导致大学用户和社会用户之间的冲突。例如,一些类型或内容的高校图书馆纸质文献资源不足,一些高校图书馆的物质前提和空间资源不足,难以满足高校用户和社会用户的需求。至于电子文献资源,我国用户与社会用户之间的矛盾主要集中在购买的商业数字文献资源数据库的版权使用范围上。因为它通常只在学校或学校外的用户使用,所以不能免费开放给社会用户使用。

3。高校图书馆向社会开放的原则与对策

1)高校图书馆面向社会开放服务的原则和对策。针对高校图书馆面向社会开放服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矛盾,高校图书馆应制定面向社会开放服务应遵循的原则,并制定相应的实施措施,以解决或缓解主要问题和矛盾。这些原则和措施非常重要,因为它们关系到高校图书馆能否顺利开展面向社会的开放服务这一大问题。高校图书馆面向社会开放服务的总原则应该是坚持面向社会开放服务的总方向,采取科学合理的对策解决其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高校图书馆向社会开放服务的具体原则应该是:以高校用户为先,以社会用户为辅的原则;虚拟资源服务为主、实体资源服务为辅的原则;电子文件服务为主,纸质文件服务为辅的原则;网上高校数字图书馆服务优先,网下物理高校数字图书馆服务补充的原则;公开获取电子文件服务为主、商业电子文件服务为辅的原则。当我们的用户和社会用户的服务之间存在矛盾时,如借阅纸质文件和使用阅读座位的矛盾,应遵循优先考虑我们的用户和考虑社会用户的原则。解决问题和矛盾的具体对策应包括三个方面,即物理资源差异化开放服务、学校商业性数字文献资源开放服务和其他电子数字虚拟资源全开放服务(主要指数字文献资源的开放获取)。

2)高校图书馆面向社会开放服务的对策分析。物理资源差异化开放服务是指高校图书馆在物理馆藏纸质文献、阅览室、电子阅览室、自习室、开放书库等物理图书馆资源利用存在矛盾时,优先满足用户需求的权利。这也符合《大学图书馆条例》的要求,即“图书馆应保证大学的服务和正常工作秩序”。在这方面,体现的原则是:确保学校服务是主要服务,而考虑社会服务是补充服务。因为毕竟,大学图书馆不同于为公众服务的公共图书馆。它们在性质、任务和服务对象上是不同的。对于高校图书馆购买的商业数字文献资源的开放服务,由于高校图书馆与数据提供商有相关的购买合同协议,他们的商业数字文献资源允许校园内所有用户使用,当然也包括进入校园的社会用户。然而,社交用户在校外使用他们与数据提供商达成的协议是不合适的。此外,所有电子数字虚拟文档资源都完全向公众开放。这主要是指高校图书馆具有开放存取性质的数字文献资源,以及高校图书馆自身建设的应对社会用户完全开放的数字文献资源。

4。高校图书馆开展社会开放服务需要处理的几个关系

1)不同用户类型服务之间的关系。高校图书馆应协调好为高校用户服务与为社会用户服务的辩证关系,即有时代性、第一性、第二性、主次性、灵活处理。坚持以服务我校用户为主,以开放服务社会用户为辅的原则,即在不影响我校用户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维护我校正常工作秩序的前提下,充分发挥高校图书馆的资源优势,包括文献资源和图书馆资源优势。 以及高校图书馆专业服务的优势,为社会用户(包括特殊群体用户)开展开放服务。 然而,在高校的寒暑假期间,用户类型的主次关系可以改变,因为高校图书馆的用户基本上已经有了假期。诸如此类的辩证关系可以贯穿于高校图书馆向社会开放服务的全过程。

2)文献媒体类型服务的关系。高校图书馆应协调不同媒体文献与开放服务的关系,为社会提供开放服务。例如,高校图书馆纸质文献与电子文献服务的关系应坚持为高校用户的各类媒体文献提供综合服务的原则,面向社会用户的开放服务应以电子文献为基础,以纸质文献为补充。在电子文档服务方面,我们坚持为用户提供全面开放服务、为社会用户提供全面开放服务和为商业电子文档服务提供全面开放服务的原则。这种处理不同类型文档媒体服务之间关系的方式,可以有效防止学校内外用户使用纸质文档与数据供应商侵犯电子文档版权之间的矛盾。高校图书馆应特别重视数字文献资源开放获取的充分利用。

3)实体虚拟类型服务之间的关系。高校图书馆应协调虚拟服务和物理服务的关系,为公众服务。坚持我校服务以高校图书馆物理资源和虚拟资源同步服务为主的原则,社会开放服务以网络虚拟资源开放服务为主,以高校图书馆物理资源为辅。然而,在每年的暑假和寒假期间,需要相应的变化和调整。勤工俭学学生参与高校图书馆向社会开放服务时,实体高校图书馆应在节假日实现正常开放服务。大学图书馆的物理前提和网站资源也应该如此。有必要协调社会开放服务实体的开放服务与互联网服务的关系。面向社会开放服务的高校图书馆物理服务应实现正常开放时间服务,网络数字图书馆应实现24小时开放服务。

4)开放服务人员的分配关系。高校图书馆应协调好高校服务与社会服务人员之间的安排与协调,为社会开放服务。高校图书馆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立专门的社会服务部门,主要负责向社会开放服务。这样,高校图书馆对社会的开放服务就可以进入规范化管理的轨道,也可以防止高校图书馆对社会的开放服务因人手不足而受到影响。高校图书馆面向社会开放服务的内容很多,既有浅层次的服务内容,也有深层次的服务内容。因此,高校图书馆社会服务部门需要配备更有效的工作人员,如工作能力强、专业水平高、对外交往技能特殊的人员。

参考:

[1]王玉林等。中国开放大学图书馆现状调查。[。图书与信息,2011 (6) :26-32。

[2]韩隽隽。[大学图书馆对公众开放的调查。高校图书馆学报,2016 (2) :69-75。

[3]吴进,刘思。大学图书馆向公众开放时必须处理好几个主要关系[。图书馆和信息工作,2013,57 (14) :18-22。

[4]高志红。高校图书馆向社会开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办公业务,2016 (15) :169-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