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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究南海油气资源开发制度的冲突问题,南海争端的原因

探究南海油气资源开发制度的冲突问题

南海争端的原因1。经济价值方面,南沙海域是一个聚宝盆。从地图上判断,这些岛屿非常小。其中许多像海平面一样小,只有在退潮时才能显示出来。黄岩岛也很小,很难搭建平台。然而,根据国际法,在这个小岛上,人们可以控制12海里的领海,占领200海里的专属经济区。这是中国

探究南海油气资源开发制度的冲突问题

中国目前对南海油气资源的开发是个什么情况

中国海洋部门在南海进行了多次海底勘探,积累了大量数据。继2012年6月第一批9个石油合作开发区块开放后,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China NatIONAL Offshore Oil Corporation)近日宣布第二批26个南海石油区块供外国公司合作。中国开发南海石油资源的步伐明显加快。南海石油天然气资源总量约300亿吨油当量,整个南海可燃冰地质储量约700亿吨油当量 这是南海流氓国家疯狂的根本原因。 现在他们疯狂地开采南海的石油和天然气资源,那里的油井没有中国的存在。 可燃冰是未来的能源。目前,开发不现实,技术达不到。根据我国油气供需现状,为实现国家油气安全,必须大力开发海洋油气资源,挖掘土地资源潜力,加大油气资源开发力度。 在我国高度依赖国外石油、陆上油气资源后续潜力不足、经济社会快速起飞和发展阶段的背景下,中沙群岛西南部海底资源非常丰富,尤其是海底石油和天然气储量巨大。 中国地质学家认为南沙群岛曾母暗沙盆地是南海油气开发的最佳地区之一。 它的潜在储量约为200亿吨,被称为“第二波斯湾” 2006年,为了提高中国深海油气勘探开发能力,形成深海油气勘探开发产业链,增强中国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推动中国装备制造业进入深海高端领域,实现中国深海油气勘探开发技术的跨越式发展,“863”计划办公室在海洋技术领域得到广泛应用。

南海争端的原因

南海争端的原因1。经济价值方面,南沙海域是一个聚宝盆。从地图上判断,这些岛屿非常小。其中许多像海平面一样小,只有在退潮时才能显示出来。黄岩岛也很小,很难搭建平台。然而,根据国际法,在这个小岛上,人们可以控制12海里的领海,占领200海里的专属经济区。这是中国

探究南海油气资源开发制度的冲突问题

中国目前对南海油气资源的开发是个什么情况

探究南海油气资源开发制度的冲突问题范文

摘要:我国陆上油气资源税费制度改革取得积极成果,但海上油气资源税费制度改革滞后,存在诸多问题。南海油气资源税费制度存在个人管辖权和属地管辖权的冲突,对当地经济没有起到重要的辅助作用,地方行政和财政权力分配不合理。为了进一步促进南海油气资源的开发,必须协调属地管辖权和属人管辖权之间的冲突,增加地方税收分享油气资源的比例,以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平衡地方和中央政府的行政和财政权力。

:南海油气资源开发;油气资源税费改革;南海油气资源税;

南海油气资源税费制度改革研究

郑建明

海南大学法学院

摘要:

与陆上油气资源税收制度改革产生的积极影响相比,海上油气资源税收制度改革仍然停滞不前,甚至存在问题。南海油气资源税收制度中存在着属人管辖权和属地管辖权的冲突,加之地方经济援助不足,中央与地方政府权力和产权配置不合理。为了进一步促进南海油气资源的开发,有必要协调属地管辖权和属人管辖权的冲突,增加油气资源税收中地方共享的比例,以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平衡地方和中央政府的权力和财权。

关键词:

南海油气资源开发;油气资源税制改革;南海油气资源税收;

南海问题

油气资源税费(Tax and fee for oil and gas resources)是政府为实现其职能,借助政治权力,免费获得油气勘探、开发、加工、运输和销售收入的一种具体分配方式,包括税费(1)。油气资源税费是国家参与和规范油气资源收入分配的重要方式。2010年,国家对资源税和资源税进行了重大改革,取得了积极成果。从2011年11月1日起,全国开始进行资源税改革,并颁布了一系列重要法规(2)。该条例的颁布标志着中国油气资源税改革进入了一个新时代。然而,与陆上油气资源税费改革相比,海上油气资源税费改革仍然滞后。一方面,海洋油气资源税费制度改革是一个理论和实践问题;另一方面,南海油气资源税费制度改革比其他海域更加困难。有效解决南海油气资源税费制度中的矛盾和问题,是南海油气资源改革的前提,也是今后税费制度改革的方向。在梳理南海油气资源税费制度存在问题的基础上,结合陆上油气资源税费改革成果,借鉴国外海洋资源税费分配制度的先进经验,提出符合南海实际的改革思路。

一、中国陆地油气资源税制改革对海洋油气税制改革的影响

自2010年以来,我国开始对陆上油气资源税收政策进行重大调整,即在油气资源开发过程中增加地方税收比重,增加地方收入。2011年颁布的《资源税暂行条例》将油气资源的计税方式调整为“从价税”。它开启了油气资源税与油气价格挂钩的新序幕。该模型的采用大大提高了油气税收负担水平,使我国油气资源税的计算方法与外商投资企业油气资源税制相统一。这项改革极大地增加了油气资源产区的地方税收,理顺了地方财权和行政权的关系,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油气企业的税负水平。

(一)进一步提高油气资源产区地方财政收入水平

中国油气资源分布极不平衡。中国只有几个省盛产石油和天然气,更少的地区把石油作为支柱产业。新疆是以石油为支柱产业的典型地区。新疆自然资源丰富,油气资源是新疆最丰富的资源之一。截至2009年底,新疆已探明原油储量占全国陆上储量的30%;天然气地质储量占全国陆上储量的34% (1)。2010年,改革首次在新疆试点,对原油和天然气实行固定从价税,税率为5% (2)。与改革前新疆财政收入相比,改革后新疆财政收入水平明显提高,2012年上半年新疆资源税总收入达到35.5亿元。然而,2009年上半年改革前的总收入还不到4亿元(3)。油气资源改革措施的实施,大大增加了主要产油省份的油气资源税收,特别是油气资源是该省经济增长主要驱动力的省份,改革对当地经济的促进作用更加明显。资源税在地方财政收入中的比重也从去年的2.94%提高到了6.46% (4)。土地资源税改革进一步激发了地方油气开发的积极性,有效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增长,特别是在油气资源是地方经济支柱产业的地区。

(二)进一步理顺地方财政与行政权力的关系

资源税的收入分配应注重资源所在地的经济效益。以新疆为例,新疆虽然石油天然气储量丰富,但地处边疆,历史和民族因素复杂,土地荒漠化严重,生态环境极其脆弱。虽然中国是一个大省,但国内生产总值相对较低,是中国经济发展落后的省份之一。新疆长期以来以石油和天然气为核心产业,但油气资源的开发不仅消耗大量能源,而且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中国油气资源产区如广西、青海、宁夏和新疆的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5)。油气资源开发过程中的过度能源消耗对自然环境造成了巨大破坏,导致自然环境更加脆弱。根据新疆林业部关于新疆荒漠化的报告,截至2014年底,新疆荒漠化土地总面积占总面积的64.31%,新疆荒漠化土地面积仍在以每年近100平方公里的速度扩大(6)。石油和天然气的开采导致绿洲的减少和荒漠化问题的恶化。油气资源开发造成的环境污染每年给新疆造成数十亿元的损失,间接损失更难以估计。然而,在油气资源税费改革之前,地方政府为油气的开发和管理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却无法分享油气资源开发带来的利益。很难将资源优势转化为金融优势,地方金融也没有足够的能力解决油气资源开发中出现的问题。这不仅严重影响和制约了当地经济的发展,也严重挫伤了地方政府援助油气资源开发的积极性。2010年陆上油气资源税改革彻底改变了过去财权和行政权的失衡,让地方政府从油气资源开发中获得更多收入,从而能够解决油气资源开发带来的环境和社会问题,进一步平衡地方政府财权和行政权的关系,确保新疆等产油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此外,油气资源税制改革也对提高新疆人民生活满意度、增强边境地区凝聚力、确保中国经济社会长期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进一步提高企业税收负担水平

土地油气资源税改革对油气开采企业的利润水平有不同的影响。油气资源税修订后,油气企业缴纳的资源税增加了近8倍,对油气开采企业的利润水平影响较大。根据每桶100美元的国际原油价格和新的资源税计算方法,中石油2011年的产量以8.86亿桶为基数(7)。如果采用原计税方法,中石油的纳税额约为50亿元,但根据新的计税方法,中石油的纳税额接近400亿元,约为原总税收的8倍。为了避免企业税收负担过重影响油气企业竞争力,中央政府还从特殊收入的角度全面降低企业整体税收水平,以避免税制改革影响油气企业的稳定发展。这项改革提高了地方政府资源税的税负水平,但降低了中央政府企业所得税的税负水平。通过“拆东墙补西墙”的方法,中央政府的收入将减少,地方政府的收入将增加,而不会过度增加企业的负担。然而,改革对中央油气企业仍有很大影响。以新疆油气企业为例,改革后的油气企业资源税平均税负增加了4.5倍(1)。中央政府的统筹考虑不仅增加了地方财政收入,而且没有过度增加企业的负担。油气企业税负水平适度提高,采矿成本提高。同时,实现了资源控制和资源保护的目标,进一步保证了中国油气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利用。

二。南海油气资源税费制度问题

南海油气资源的税收仍然属于国家所有。但是,地方政府希望国家能够借鉴国土资源税费改革的成功经验,加大海洋油气资源税费向地方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这不仅可以平衡地方财权和行政权之间的矛盾,而且有助于提高地方积极性,进一步发挥税收对地方经济的支撑作用。然而,目前南海油气资源开发存在诸多利益冲突、对地方经济支持不足、地方权力与金融权力失衡等问题。

属人管辖权和属地管辖权之间的冲突很严重

南海东部约有20个油田、1个气田和大量钻井平台及海上设施。这些油田都分布在海南管辖的海域,但相关油田主要由中海油投资运营,其中一些是中海油与外国石油公司合作开发的。然而,这些公司都不在海南省或海南省管辖范围内。例如,西江24-3油田属于中海油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西江30-2油田属于南海东方石油公司与美国菲利普斯公司的联合开发,惠州21-1油田属于中海油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崖城13-1气田属于中海油公司、美国阿科中国有限公司和科威特科佩中国有限公司的联合开发。文昌13-1/2油田属于中海油(中国)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陆丰22-1油田属于中海油与挪威石油公司的联合开发,陆丰13-1油田属于中海油与日本JHN的联合开发,东方1-1气田属于中海油(中国)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刘桦11-1油田属于中海油与美国阿莫科和中国商飞的联合开发。南海油气资源开发过程中出现了属地管辖权和属人管辖权的冲突。此外,在南海油气资源开发中,还存在多个监管机构并存的问题。例如,南海的许多油田、油轮、移动钻井平台和设施都在广东海事局和湛江海事局管辖下注册,履行监督和维护职责。此外,中国巡逻队和海南省的海事部门也必须对油田履行相应的监督职责。因此,南海油气资源开发涉及诸多利益相关者,合作开发油田应考虑海南、湛江、深圳、中央企业和外国投资者的利益。目前,资源税的征收都是针对企业的,油气资源的收入由企业所在地分享。因此,即使进行油气资源税费地方化改革,海南省作为一个生产区,也难以分享油气资源税费收入。如何协调这些复杂地区的利益冲突,如何妥善解决生产区和关联企业的利益分配以及各监管机构的利益分配,将成为南海油气资源税费改革的难题之一。

(二)无助于海南的经济发展

中国南海的所有海域都在海南省管辖之下。2012年6月21日三沙市的成立,进一步依法界定了海南对南海岛屿、暗礁、海域和各种资源的管辖权。长期以来,海南一直受到各种条件的制约。长期以来,中国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国内生产总值处于全国对等水平。虽然海南拥有南海的宝库,但很难分享石油和天然气资源开发的利润。海南省资源税收入基数小(2011年征收1.58亿元,全国各省市排名第28位),收入份额小(2011年资源税收入占全年税收总额的比例为0.61%,全国各省市排名第24位,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80%)。难以满足本省地方税主要税种的要求(2)。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于2000年5月发布了《关于南海西部油气税收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有关规定适当考虑了海南的利益(1)。但是,海南无权在《通知》规定的金融分配制度下分享海洋油气资源的税费收入。也没有对近海石油和天然气资源征税和管理的权利(2)。对于一个经济欠发达的小省来说,油气资源税对于一个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的省份来说极其重要。海南客观上需要中央政府更多的税收支持,但目前南海油气资源税收制度无助于海南的经济发展。

(三)生产领域的行政投入与回报不成比例

作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南海海洋管辖权的省份,海南必须对200多万平方公里的南海拥有管辖权。海南省每年都投入大量人力和物力开发和维护南海资源。2012年至2014年,海南省海洋管理支出分别为26.9亿元、35.6亿元和44.5亿元,三年总投资107亿元(3)。特别是三沙市,作为一个新成立的地级市,基础设施建设、海防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任务艰巨,未来几年需要更多资金。与海南承担的沉重管理成本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海南在南海油气资源开发方面的收入很少,而且长期掌管海南。然而,海南在南海油气资源各项税费收入的财权分配中所占比例很低,这不仅不能弥补海南的责任支出,而且收支不平衡将严重制约海南对南海油气资源开发的应有贡献,阻碍南海油气资源开发的有效推进。税收的重要功能之一是平衡财权和行政权的关系。然而,现行的税费分配模式导致海南行政投资和收益不合理,税收平衡财权和行政权的作用没有得到体现。

三。南海油气资源税费制度改革思路

(一)实现海南省管辖的南海油气田和设施

协调南海油气资源开发过程中的属地管辖权和属人管辖权的矛盾,是实施海洋油气资源税费改革的前提。根据油气资源开发的特点,油气资源产区必须承担较高的管理成本。就南海油气资源开发而言,以私有制原则作为采集标准,显然对油田产区极不公平。鉴于海洋油气资源开发场地在海南管辖范围内,政府坚持“行政权在海南,资源在海南,税收也应属于海南”(4),以尽快实现海南省税务部门行使南海油气税收管理权的目标,绝大部分税收仍在海南。为实现这一目标,南海油田必须统一归海南省管辖,实现属地管辖权和属人管辖权的统一。将南海油田划归海南省管辖有几个好处。首先,它能有效解决属地管辖权和属人管辖权的冲突,避免地方政府间税费收入分配的难题。二是根据国家政策要求,尽快实现国务院2010年正式批准的《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与发展规划》提出的海南作为重要油气资源产业发展和服务基地的要求(5)。最后,海南在发展海洋油气产业方面具有无可比拟的先天优势:第一,海南具有不可替代的地理优势;第二,海南有良好的工业基础。第三,海南基础设施条件良好。然而,在实现南海油田管辖权的过程中,仍有许多不足需要改进。首先,海南海事局对海上油田的管理力度不够,应加强对海上钻井平台的监管。二是进一步加快和完善油气资源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海上油气资源勘探水平,建立更加科学、系统的天然气管道,形成全省主要天然气环网。第三,我们必须尽最大努力提高生产者服务水平。第四,落实高层次人才优惠政策,完善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机制(1);最后,海南应逐步争取南海油气资源税收征管权,摆脱南海油气资源税收征管单位不设在海南的困境。

(2)提高南海油气资源产区税收比重

税收的重要功能之一是帮助和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特别是增加经济落后地区的转移支付。对于一些经济发展落后的地区,为了实现地区间协调发展的目标,纳税和转移功能应该发挥更重要的作用。海南作为国家最大的经济特区,具有“国际旅游岛”的政策优势,也是国家“一带一路”的桥头堡。然而,多年来,海南仍然无法摆脱经济发展水平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局面。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海南经济发展缺乏长期内生动力和“造血功能”。除了海南极其薄弱的工业基础之外,旅游业作为支柱产业也很难与全国其他省份竞争。例如,海南2017年的旅游总收入为811.99亿元(2),而厦门同期的旅游总收入高达1160亿元(3)。作为全国最大的海洋省,海洋油气资源产业应该成为海南最大的优势和经济增长点。目前,海南对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中沙群岛等岛礁及其海域拥有管辖权,面积超过200万平方公里,石油天然气资源储量巨大(4)。根据目前的开采水平,估计资源税的年应税收入将超过100亿元(5)。以国家建设海洋强国为总体目标,以加快南海油气资源开发步伐为政策背景,南海油气资源收入水平将继续提高,海上油气产业将发展成为全省主导产业(6)。海南应利用其独特的地理优势和产业条件,尽快摆脱“守财奴、穷光蛋”的现状。南海油气资源税费制度改革应提高税费收入分配到地方的比重,真正增强海南经济的内生动力,改善海南经济发展乏力的困境,充分发挥税收对地方经济发展的法律作用。

(3)平衡南海油气资源产区行政权力与财政权力的关系

税收的重要职能之一是平衡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的财政和行政权力。由于不同级别的政府在管理过程中有不同的职能,它们应该根据各自的权力分配相应的财政权力。关于南海油气资源税费分配,一方面,根据中国宪法的规定,国家是海洋的所有者和资源的所有者,中央政府从海洋油气资源中征收税收是自然的;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在南海油气资源开发中也发挥了重要作用。它还花费了大量的财力和物力,这是南海油气资源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根据税收的基本职能,地方政府还应分享南海油气资源的税收收入。然而,南海油气资源税费分配制度反映了国家所有者的利益,却忽视了地方管理者的利益。现行的税费制度不仅不利于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积极性,也令地方政府尴尬。因此,它将不可避免地影响南海油气资源的有序开发。从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来看,与地方政府分享油气资源税收是大多数国家的普遍做法。例如,澳大利亚对近海矿产资源的税收管理模式是:距离陆地3海里以外的所有税收都由联邦政府征收,税收也由联邦政府管理。在3海里内,联邦政府和地方政府按4: 6的比例分配所得税,而相邻的州政府单独负责管理。国家已经给予海南海洋管辖权,并将南海的大部分油气资源税留给海南。这也将有助于海南省更好地协调财政资源,加快三沙市的发展,切实履行中央赋予的重要使命,改变中央与海南之间长期存在的产业收入分配不平衡。因此,南海油气资源税费制度改革应注重补偿地方财政支出,平衡南海油气资源产区的财政和行政权利。


1王家山:《基于中国油气资源战略的税费研究》,大庆石油学院博士论文,2009年,第27-28页。
2 2011年,新的《资源税暂行条例》、《海洋石油资源开发对外合作条例》和《陆上石油资源开发对外合作条例》同时实施。
3冼福军:《关于新疆油气资源税改革与地方金融资源可持续增长的思考》,新疆财经大学学报,2010年第4期,第27页。
4国务院:《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05号,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
5熊康禄:《新疆资源税创新高》和《国土资源民生保障能力提升》(2012年8月4日发布),新疆日报在线新闻,http:∑2018年2月1日www.gov.cn/jrzg/2012-07/31/content_2195755.htm,访问。
6周莉,冼福军:《新疆油气资源税改革对全国推广的借鉴意义》,工业技术与经济,2011年9月,第9期,第131页。
7国家统计局:《前三季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率》(2010年11月18日发布),HTTPS:∑2018年2月1日访问finance.qq.com/a/20101118/005842.htm,。
8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新疆荒漠化与荒漠化现状公报》(2016年10月9日发布),中国荒漠化防治网,2018年2月1日。
9 2011年,中石油8.86亿桶,中石化4.08亿桶,中海油3.3亿桶。摘自《三大石油公司2011年年报原油产量》,新华社,http://news.hexun.com/2012-03-30/139940394.html,,,2018年2月1日。
10周莉,冼福军:《新疆油气资源税改革对全国推广的借鉴意义》,工业技术与经济,2011年9月,第9期,第132页。
11海南代表团:2018年2月1日http://www.hainanpc.net/hainanrenda/1057/65145.html,,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海南省海域油气田资源税转为地方税收的议案。
12《通知》规定,在海南、广西设有办事处但不直接从事油气勘探开发的企业,由地方税务机关按照现行税法的规定征收和管理,属于地方税收的部分属于地方。目前海南省税务局负责海南南海西部石油公司三亚办事处(招待所)、海口办事处(招待所)、三亚平台制造公司和三亚甘索利公司的征收管理,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负责广西南海西部石油公司北海办事处(接待处)和涠洲岛炭黑厂的征收管理。今后,所有不属于海上油气勘探开发的陆上新建企业,无论其投资目标和隶属关系如何,都将由地方税务机关征收和管理,征收的税款将成为地方收入的一部分。
13《通知》规定,海南管辖海域的油气税继续由广东湛江海洋石油税务局统一征收。
14海南代表团:2018年2月1日http://www.hainanpc.net/hainanrenda/1057/65145.html,,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海南省海域油气资源税转为地方税收的议案。
15海南代表团:2018年2月1日http://www.hainanpc.net/hainanrenda/1057/65145.html,,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海南省海域油气资源税转为地方税收的议案。
16纲要:中国旅游改革创新试验区、世界级海岛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国际经济合作与文化交流重要平台、南海资源开发与服务基地、国家热带现代农业基地。海南省将充分利用海洋资源优势,促进临港产业、海洋能源和海洋新兴产业的发展。支持大型石油公司加快海洋石油资源勘探开发,提高海洋油气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努力把海南建设成为南海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加工服务基地。
17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石油天然气工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傅穹办[〔2017〕41号,2017年3月13日。
18海南省统计局,海南调查组,国家统计局,《2017年海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海南日报,2018年1月24日,A11。Http:∑2018年2月1日访问hnrb.hinews.cn/html/2018-01/24/content_11_1.htm,\'s。
19吴俊宁:“厦门去年旅游收入超过1000亿,预计全年接待游客7800万人”,《厦门日报》,2018年1月2日,http://news.xmnn.cn/xmnn/2018/01/02/100299705.shtml,,,2018年2月1日。
20王秀伟:《海南省海事管辖若干问题探讨》,《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第27卷,第4期,2009年,第368页。
21海南代表团:2018年2月1日http://www.hainanpc.net/hainanrenda/1057/65145.html,,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海南省海域油气田资源税转为地方税收的议案。
22张本,潘建刚:《关于把海南建设成南海油气开发基地的思考》,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997年6月,第15卷,第2期,第9页。
23韩秋吉,“中外矿产资源税费制度的比较研究与设计”,中国矿业大学博士论文,2015年,第3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