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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夫电影——作为影像消费的武术,电影功夫的国际地位

功夫电影——作为影像消费的武术

电影《功夫》占据了国际地位。《功夫》是中国海外电影中票房第四高的电影,高达1亿美元。作为一部中国电影,这部电影在海外仍然很有吸引力。此外,《功夫》还成功获得第63届金球奖最佳外语片、美国广播电影协会最佳外语片和阿姆斯特丹奇幻电影提名

功夫电影——作为影像消费的武术

电影功夫里的片尾音乐

这首歌的名字是“东海渔歌” 《东海渔歌》是马胜龙和顾关仁于1959年创作的民间音乐合奏。它以东海渔民的工作生活为主题,旋律优美动听。它经常被全国各地的民间音乐团体演奏。根据合奏改编的同名古筝被列为中国十大古筝名曲之一。 作为中国电影走出去的先锋,功夫电影是海外中国电影最响亮的名片,海外最具影响力的中国明星也以其具有代表性的功夫电影而闻名。 不久前,由电影频道节目中心、大同市人民政府和成龙国际集团共同赞助的第四届成龙国际动作电影周在山西大同落下帷幕,因为电影中的功夫是一种艺术表现形式。这是一系列来回播放的动作。它主要用于观看,但不太实用。 但是艺术高于生活,所以在现实生活中很难看到华丽的战斗。2.然而,艺术源于生活,基本技能仍然存在。因此,这个故事发生在20世纪30年代,当时上海鳄鱼帮和铁锤帮这两个团伙控制了上海市场,并贿赂当地警方逃脱指控。 阿星(由周星驰饰演)梦想一整天都成为一名歹徒,但他意志不坚定,什么也不做。 我们不得不假装成铁锤,跑到贫民区,那帮人没有时间照顾——猪笼城村勒索一些钱。 却发现洪金宝在一开始就被使用了,但是洪金宝的动作设计与周星驰导演的不同。两人闹翻了,洪金宝离开了生产团队。周星驰后来雇佣了袁和平,他在好莱坞指导黑客帝国。后面的卡通动作场景都是袁和平设计的,与早期的实战风格大不相同。

电影功夫的国际地位

电影《功夫》占据了国际地位。《功夫》是中国海外电影中票房第四高的电影,高达1亿美元。作为一部中国电影,这部电影在海外仍然很有吸引力。此外,《功夫》还成功获得第63届金球奖最佳外语片、美国广播电影协会最佳外语片和阿姆斯特丹奇幻电影提名

功夫电影——作为影像消费的武术

电影功夫里的片尾音乐

功夫电影——作为影像消费的武术范文

摘要

中国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弘扬是当前中国文化发展和文化强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武术文化作为中国传统文化形式之一,不仅在中国有着广泛而深厚的公共基础,而且在国外也有着广泛的传播和深远的影响。功夫明星李小龙的功夫热潮及其在世界上的强大影响力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因此,对中国武术文化传播的研究也将对整个传统文化的传播产生重要的影响。在当前媒体社会背景下,我们首先需要了解的是如何理解武术文化在影视等大众媒体中的呈现和传播。或者大众传媒对武术文化的传播功能和作用。从文献资料来看,大多数学者在肯定大众传媒是武术文化的传播方式时持批判态度:例如,他们脱离了真正的武术和基本的武术文化精神,魔术、特效和舞蹈技术战为观众提供了虚假的武术信息等。[1]

也许我们应该更多地思考为什么大众传媒,如电影,在武术文化的呈现中普遍表现出这样的倾向和特点。如何在大众传媒中理解这种武术文化形式?只有澄清这些问题,才能更全面地认识大众传媒对武术文化的传播功能,以及当前武术文化传承中的不同形式和模式,从而更好地理解当代武术文化的传播创新。

一、媒体学会与媒体武术

至于“媒体社会”的概念,大卫·克罗托(David Crotto)和威廉·基尼斯(William Inis)在他们的著作《媒体社会》中写道:我们生活在一个充满大众媒体的社会中,媒体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媒体包围着我们。我们的日常生活充满了广播、电视、报纸、书籍、互联网、电影、杂志和其他形式的媒体。在21世纪,我们在空 [2(第3页)之前走过了广阔的大众传媒环境。

媒体社会也被称为“媒体社会”。随着大众传媒对社会影响的逐渐扩大和深化,这一概念应运而生。目前,还没有一致的定义。主要观点是大众传媒已经成为当代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力量,其影响力日益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和领域,从而导致公众对它的高度依赖,改变了人们的认知方式、体验方式和思维方式。媒体社会是一种受媒体影响、包围甚至支配的社会形态。[3]

目前,中国社会已经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媒体时代。武术文化作为中国社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自然深受媒体的影响。武术文化资源不仅成为电影、电视、网络游戏、动画等不同媒体和文化产业形式的重要内容资源。,而且它们的传播方式、方法和模式在大众传媒的影响下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众所周知,少林寺在国内外掀起了武术的热潮,对武术文化的传播和产业化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目前,媒体如电视、电影、互联网和文化产品如武术电视剧、电影、动画、游戏等。由媒体形成的武术文化已经成为一种重要的传播方式、力量和组成部分。

在媒介对武术文化的影响和结合过程中,我们可以通过媒介或媒介产品所呈现的武术文化形式来称之为媒介武术。这个概念主要用来描述不同媒体呈现的武术文化形式,包括电影、电视剧、游戏、动画、电视娱乐节目等。与武术文化相关,与真正的武术文化相比。

在当今媒介社会,大众传媒不仅在工具意义上被用作武术文化传播的形式和渠道,而且塑造了新的武术文化形态。因此,武术文化在影视等媒体中传播的实质也是在媒体空中形成另一种武术文化,即媒体武术。因此,对大众传媒中武术文化传播的研究必须考虑到,在传媒社会背景下,传媒对武术文化的深刻影响并不局限于传播工具的层面,也不局限于武术文化的原始地位。在众多媒体武术产品中,武术电影或功夫电影仍然是最有影响力的类型。

2。功夫电影-武术作为影像消费

(一)电影媒体创造的武术神话

研究武术文化在大众传媒中的传播,首先要了解武术文化进入电影等大众传媒后发生了什么变化。它是如何呈现的?就功夫电影而言,电影媒体通过神话修辞的叙事技巧,以三种神话的形式呈现武术文化符号。

1.武术技术神话

武术作为武术的基本功能,是电影媒体的主要元素,也是功夫电影对大众的主要吸引力之一。电影媒体对武术打斗元素的视觉感受正如前面提到的:“魔术”、“特效”、“舞蹈”等等,但实际上,在某种程度上,这是电影媒体神话修辞的表现。电影媒体将武术技术神话化,使武术打斗动作的视觉冲击成为功夫电影最具吸引力的特征。

具体来说,功夫电影中的武术技术神话是通过一系列惊人的难度动作、非凡的技巧和不同的战斗形式(如徒手、机器对机器、双人、多人、挑战对挑战等)表现出来的。),甚至通过镜头和场景设计,如与热武器的竞争。武术的“技术崇拜”就是明证,它是中国最强的武术,也是中国第一种武术。在《叶问》(甄子丹饰演)中,叶问用咏春的战斗技巧打败了十几个日本武士。在与日本军官的决赛中,叶问再次击败了他们。这些镜头的描述和组合突出了“武术”技术的力量。李小龙的《吴京人》、《龙过江》和李连杰的《吴京英雄》和《黄飞鸿》中有许多相似的场景。例如,《黄飞鸿》中创造的“无影脚”技术和《西域之狮》中黄飞鸿(中国拳击)设计的西部日间交易器(热兵器)等。也许武术技术神话最典型的体现是“东方不败的崛起”。在电影中,东方不败飞到海军部长官顾长风那里,接住西班牙士兵发射的子弹,并说:“你有科学,我有魔力”。更令人惊讶的是,在船上,东方不败拿起飞向她的炮弹,将它插入枪口,粉碎了西班牙士兵的装甲。这个武术(功夫)神话在好莱坞电影中有自己的例子,比如《功夫熊猫》。无论是从电影的整体叙述还是武术打斗动作的呈现,神话修辞都得到充分展现。熊猫阿宝与孔雀领主沈大炮打太极拳是一个典型的场景。显然,在现实中,这样的武术并不存在。

功夫电影通过一系列近乎非理性的武术技术动作夸张,完成了整个电影故事的叙述和意义表达。武术技术的这种非理性视觉表达是神话修辞在功夫电影中的体现。屏幕上武术技术动作符号的夸张展示象征着中国武术几乎不可战胜的神话。

2.武术功能神话

众所周知,武术在现实生活中具有格斗技巧、修身养性、审美娱乐等功能。,但在被电影媒体呈现后,武术的功能被无限扩大和神话化。如果说功夫电影以非凡的动作和强大的形象代表了武术所不可战胜的技术神话,那么武术神话的功能主要是通过一系列的场景叙事来体现的,比如武术可以驱走屈辱,拯救国家,让民族自强等等。提升国家和民族的荣誉感。武术作为中国的武功,并不局限于电影屏幕上的技术水平,而是承载着民族和国家的荣誉感,如在面对外来侵略和民族灭亡时,起到支撑危险、祛耻救国的作用。武术的这种功能在电影中不断重复和放大,直到它成为一个实现大众愿望和发泄他们情感的神话。近代义和团运动是武术功能神话的历史渊源之一,但历史现实并没有演绎出真正的神话。因此,这种屈辱和困境的记忆和延续被转移到电影银幕上,借助现代媒体演绎出武术功能的神话。这部电影把武术放在特定的符号里(挑战竞技场、道场或监狱等)。)和“时间符号”(战争、国家危机等)。)以显示民族和国家的荣誉感,自强不息,救国自强。这些镜头叙事几乎可以在经典功夫电影中找到。在《霍元甲》(李连杰饰演)中,在电影的前半部分,霍元甲只是一个为“吉尼斯第一”而战的鲁莽战士。虽然这部电影中精彩的打斗显示了高超的武术技巧,但其武术功能的表现仍然局限于武术技术层面的打斗功能,以及个人层面的安定与名利的效用。在电影的后半部,霍元甲从涅槃中重生,在国家覆灭和民族危亡的背景下挺身而出展开竞争。在与欧比万和田中安永(Tanaka Anyo)的挑战赛中,霍元甲的功夫功底不再是一般意义上更为娴熟的比赛,而是在国家和民族层面上抵抗屈辱和获得力量的战斗。这些镜头和动作片的设计释放了电影内外的羞辱和压迫。因此,武术的功能被放大和神话化了。

武术功能神话的体现是由武术技术层面的视觉形象支撑的,它充分展示了武术技术(功夫)的力量和想象力,创造了更具张力和视觉冲击力的画面和情感体验,这正是创造武术功能神话的需要。武术技术和武术神话的形成使得武术文化作为一种形象符号进入大众文化消费领域。

3.武术英雄的神话

从中国古代唐宋诗词中的英雄主义到现代托马斯·卡莱尔的《论英雄、英雄崇拜和英雄诗》中的英雄崇拜,英雄情结已经成为人们内心深处的一种情感。英雄形象作为影像叙事的电影媒介,自然是其本质主题。武侠电影中的英雄神话是以武术技术和武术功能神话为基础的。通过展示大师非凡的武术技巧,它创造了一个在困难的情况下或者当国家和民族处于危险时挺身而出的侠客。他用武术技能与困难的局面作斗争,或者打败外国侵略者,找到民族尊严和权威,或者消除邪恶,促进善,帮助正义。在《叶问2》中,英国殖民当局的外国监督滥用权力谋取私利,压迫当地的中国武术。英国拳击冠军“龙卷风”在擂台上对中国武术的羞辱让洪振南对遇到敌人感到愤怒,但不幸的是他悲惨地死去。他的最后一句话“我可以忍受一辈子,但我不能侮辱中国武术”,提出了与民族仇恨的矛盾,从个人之间的竞争到维护国家或民族尊严。叶文后来在“华阳拳赛”中击败了英国拳击冠军,捍卫了中国武术的尊严,但实际上捍卫了国家尊严。《吴京门》利用陈真(李小龙饰演)因线索追踪霍元甲大师的死亡,逐渐引发了一场关乎国家利益的宗派报复事件。

武术英雄的神话与其说是对英雄的召唤或崇拜,不如说是对英雄所代表的文化和精神的认可和对一种道德力量的崇拜。功夫电影中的霍元甲、陈真、黄飞鸿、叶文等代表了中国文化和精神,代表了当时形势下人们渴望的一种精神力量。一些学者从另一个角度指出了功夫电影中三类英雄在不同时期的变化:功夫英雄、平民英雄和文化英雄[。当然,无论什么样的英雄,英雄形象和英雄情结都是功夫电影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英雄神话是电影媒体呈现的武术文化的集中体现,渗透了武术的技术和功能神话。

(2)武术作为形象消费的象征

1.神话与形象消费

古代神话是早期人的文化想象,是集体无意识的体现。列维·施特劳斯认为原始社会的神话和传说是一种欲望的满足。原始人作为一个群体有他们自己未满足的欲望。童话解决了这些问题,就像梦解决了个人未满足的欲望一样,[5](第819页)。在现代消费社会和媒体时代,神话已经成为一种意义生产和幻想制造的机制,一种符号消费,大众媒体已经成为现代神话的制造者。只有不断创造神话,媒体才能有存在的基础。大众媒体可以在推销神话的同时推销自己,否则它无法在混乱的环境中吸引公众的注意力。[6]

电影提供了一种图像符号消费。神话作为电影形象符号消费的基本机制,已经成为电影的基本特征。在谈到电影艺术使用神话思维的原因时,伊芙特·枕头(Evette枕)指出,有一个因素自古以来就一直有效:神话通过表达最具个性的特征来实现普遍性。它谈论的是整个人类和人类道德精神(包括潜意识)的完整存在,这产生了一种强烈的情感效果,可以在本质上感动人。[7](第109页)在电影神话中,人们不仅需要神话故事,还需要神话的视觉冲击和魅力。

电影文化作为工业时代最典型的文化艺术风格,具有深厚的现代视觉神话结构。在以视听外观或奇异视觉奇观为表层结构的背后,实际上有许多带有意识形态倾向的现代视觉神话。[8](第81页)因此,公众观看电影时对图像符号消费的体验和享受实际上进入了电影媒体创造的视觉神话,这是一个由电影媒体所表达的概念和意义被公众“自然”解读和理解的过程。

2.作为影像消费的武术文化符号,以武术文化符号为主要内容资源的武术电影不会脱离电影的神话制造机制而作为影像符号消费。当武术文化符号成为功夫电影的形象符号并进入大众文化消费领域时,电影就与武术神话一起制作和销售,武术文化也成为大众消费的视觉符号。具体来说,功夫电影中的一系列武术技术动作和打斗场面是形成武术神话的象征系统。电影中展示的各种武术符号,包括各种拳击技术、器械、打斗动作、礼仪规则、服装等。,已经成为大众消费的视觉和文化符号,而不是原来纯粹的文化武术符号。根据罗兰.巴特的神话理论,这些符号构成了电影图像符号系统的第一层。作为一种群体语言,他们指的是武术文化。

然而,当这些武术文化符号作为一个能指整体与电影中的其他种类的图像、符号、符号和叙事符号相结合时,它们就形成了神化符号系统的第二层——能指层,即神话本身。此时,电影媒体中呈现的各种武术文化符号已经脱离了它们原来的意义,成为空洞的符号或新意义系统的能指。能指与所指不是武术文化本身,而是一种新的概念和意义,人工创造的意义或概念是“归化的”。因此,武术的神话或电影媒体创造的形象就产生了。巴特认为概念的自然化是神话[9的基本功能(第192页)。在电影中,武术文化的各种符号在电影媒体中被组合,在技术层面上形成武术无敌的武术神话,在效用层面上形成民族和国家正义的功能神话,在人物层面上形成救死扶伤的英雄神话。不可战胜、神奇力量、民族和国家荣誉感以及帮助危机拯救世界的意义和概念被赋予武术文化符号并与之相联系,这样我们就可以通过功夫电影的视觉符号自然地体验和理解这些概念和意义。通过这一过程,原始武术文化符号转化为大众消费的形象符号。

三。武术文化传播的媒体逻辑

神话修辞在功夫电影中的运用是功夫电影叙事的基本特征,也是武术文化符号转化为电影视觉符号的重要机制。因此,武术文化符号进入电影媒体后,会根据电影媒体的图像叙事特征而发生变化。因此,作为一种视觉消费符号,武术文化符号在电影媒体中的呈现遵循电影媒体的逻辑,而不是原始武术文化的逻辑。这时,武术文化符号被呈现为大众娱乐消费的文化产品形式,而不是原来严肃的武术文化。在这方面,娱乐是它的主导元素和核心。武术文化的每一个符号系统都是这一主导元素的主要组成部分和表现特征。因此,武术文化进入大众传媒后只会呈现出各种夸张、陌生、新颖的“非原创”形式。除了电影媒体作为大众媒体在技术层面上对图像呈现特征的要求之外,它在电影媒体中的任何变化和表现都是以此为基础和动力的。神话或神话思维是电影媒体完成武术文化符号转化的重要机制和内在逻辑。

从宏观角度来看,电影媒体的这种逻辑与电影业的商业(经济)逻辑是一致的。商业逻辑将媒体的逻辑推向更深的层次。媒体本身的逻辑也包括商业逻辑。显然,电影媒体的逻辑与武术文化有很大不同,武术文化追求自身的真理和理性逻辑,是非功利的。事实上,武术不会飞向地面与枪支竞争。武术本身并没有肩负起拯救国家和帮助危机的主要使命。然而,媒体逻辑是一种创造神话和幻想的非理性逻辑,它与商业利益密切相关,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因此,从原始武术文化形态到媒介武术文化形态的转变是一种内在逻辑的转变和跳跃。媒体武术大多是追求利润、迎合市场需求的文化产品,而不是文化传播(当然,过程本身也会有这种效果)。武侠电影和电视节目因其强烈的欣赏性和娱乐性而尽可能吸引观众,具有强烈的消费文化特色[10】。这不同于武术最初严肃而非功利的文化。因此,对武术文化在大众传媒中传播的思考不能局限于武术文化本身,所谓的“真正的武术”是可以随心所欲地表达出来的。电影作为一种媒体技术和艺术形式,更多的是关于[武术技术的艺术性。通过创造力创造的武术神话不再是纯粹的武术文化传播。

神话本身意味着超越现实的特征。神话思维的最大特点之一是遵循情感逻辑,而不是理性逻辑。正如罗兰·巴特所说:“神话不会隐藏或炫耀任何东西。神话只是被歪曲了;神话不是谎言或对真理的承认:它是一种改变。”[9](第190页)因此,武术文化进入电影媒体后,遵循媒体的逻辑,被制造并转化为武术神话和视觉消费符号,成为大众文化消费的一部分,为大众创造了一个真实和虚假的武术功夫幻想世界。

大众文化和大众传媒的神话创造有两个重要的观点。一个是法兰克福学派,以西奥多·阿多诺和马尔库塞为代表,成立于20世纪30年代末。他们基本上对大众文化或文化产业持否定的批评态度。他们认为,文化产业通过大众传播和宣传媒介操纵了非自发的、虚假的和物化的文化,并成为通过娱乐欺骗大众和支配他们意识的工具。二是费斯克的快乐理论,它在批判的基础上肯定了大众文化。[12](第129页)菲斯克将大众文化视为“生产性文本”,并认为在文化经济中,流通的不是金钱,而是意义和快乐的传播。

这些意义和乐趣的生产者是观众。[13](第67、127页)从批判的角度来看,武术文化向电影媒体的转化,以及原始文化符号意义的重塑和受众作为消费符号的误导,也是许多学者批判功夫(武术)电影的基础。然而,正因为如此,大众传媒的逻辑和文化特征——作为大众消费的媒体形象符号不同于原始形式的文化意义。正如菲斯克所说,它的流通主要是关于消费的意义和乐趣。因此,我们也可以更好地了解武术文化在电影和其他大众媒体中的表现。它不限于武术运动、套路等的传播。,但更多的是为了传播武术的文化内涵。

结论

在媒介社会中,大众传媒不仅应该是传播的途径和方法,而且应该是文化形态形成的重要力量。媒体武术是这一过程的集中体现。要全面、准确地理解武术文化在大众传媒中的传播或大众传媒对武术文化的作用和影响,有必要理解这一过程中的媒体逻辑,认识到武术文化符号进入电影等媒体后,遵循的是媒体的逻辑,而不是原始武术文化本身的逻辑。借助电影等大众媒体,武术文化必须首先了解媒体的象征性生产特征,以便对其中呈现的武术文化形式做出更合理的解释。因此,从武术文化传播的角度来看,有必要把握武术文化与媒体的两大逻辑,以便更好地利用大众媒体传播武术文化,认识其对武术文化的影响。

参考:

[①卢·朱墨。中国功夫电影中武术的演变与变异[。沈阳体育学院学报,2008( 2)。

[2][美国]大卫克罗托,威廉赫基尼斯。媒体协会:工业,形象和观众[。由秋凌翻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

[3]张晓风。《论媒体社会形成的三重逻辑》,[。《现代传播》(中国传媒大学学报),2010( 7)。

[4]戴郭斌。不同历史时期武术电影明星发展特征研究——以李小龙、成龙和李连杰为例[。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11( 6)。

[[法国列维施特劳斯。神话④[·米】。周中长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

[6]唐亚辉。神话的复活——中国电影的文化解读[。湘潭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 6)。

[7][匈牙利]伊芙特枕头。世俗神话——电影的野性思维[。Trans。崔银燕。北京:中国电影出版社,2003。

[8]姜元伦。媒体文化和消费时代[。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4。

[9][法国]罗兰巴特。神话修辞:批评与真理[。Trans。屠优香和文锦仪。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

[10]曾阳。武术影视对武术传播的影响[。出版社,2015( 10)。

[11]王刚武松。[《中国武术技术形态的“艺术”研究》。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12( 5)。

[12]李岩。媒体批评:立场、范畴、命题和方法[。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5。

[[美国约翰菲斯克。理解大众文化[。由汪小玉翻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1。

[14]沈小乐。从文化意识角度看武术传播的变化[。出版社,2014(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