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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建筑安全政府监督状况和成效,索取内蒙古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资料!

内蒙古建筑安全政府监督状况和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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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建筑安全政府监督状况和成效

内蒙古安全厅属于公安系统吗?

国家安全部是人民政府的组成部分,负责国家安全工作。 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和国家安全部的领导下,负责管理本地区预防和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开展反敌人的隐蔽战线斗争,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工作。 它的主要职责是进行检查。建筑安全人员考试分为前半部分和后半部分。上半年通常在四月到五月,下半年在九月到十月。请注意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安全员考试发布的信息。内蒙古民航局成立于1959年7月。它隶属于中国民航总局和华北民航总局。它管辖呼和浩特、包头、海拉尔、赤峰、乌兰浩特、锡林浩特、通辽和包括凉城、磴口、二连浩特、图木莱和雅布莱在内的五个国际航运站 “九五”期间,民航普遍在发证机构网站上查询。 (一般来说,发证机构的网站会列在证书上。) 如果你不知道,你可以联系发证机构咨询如何查询。 Http://www.51test.net/anquanshi/·http://fj.studyems.com/course/3eed562f1a895913.html去了这两个网站看看。我不知道。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地址是: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赤乐川街1号。网站是http://www.nmg.gov.cn/col/col1223/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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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建筑安全政府监督状况和成效范文

本文目录导航:[标题]内蒙古建筑安全监管中的政府行为研究

[第一章]政府古建筑监管策略介绍

[第二章]政府建筑安全监管的相关理论

[第三章]内蒙古建设安全政府的监管现状及作用

[第四章]政府建筑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第五章]具体监管案例分析

[第六章——参考文献]政府对古建筑安全监管的对策、建议和结论

二、内蒙古建筑安全政府监管状况和成效

随着我国建筑业的蓬勃发展,内蒙古地区的建筑业也获得了大量的资本投资。2017年,内蒙古地区建筑业增加值1307亿元,建筑企业建筑面积5453.9万平方米,竣工房屋面积2031.5万平方米,房屋建筑竣工率37.2%。本地区具有施工资质的施工企业实现利润56.6亿元,比上年增长13.2%。此外,由于内蒙古是中国的一个偏远地区,气候多变,建设也具有不同于其他省市的特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该地区幅员辽阔。内蒙古东西长2400公里,南北长1700公里,横跨东北、华北和西北三大区域,与八个省和地区接壤,是中国周边省份较多的省级行政区之一。[1]

就安全监管而言,由于面积大、人口少,如阿拉善联盟(Alxa League),从阿尔祖班纳到阿里奥班纳需要700公里。地方政府一级建筑安全监管部门很难在同一天对所有工程项目进行全部检查,也不可能快速反馈检查意见。因此,政府的建筑安全监管部门需要花更多的时间在执法和检查上。

第二,建设周期短。内蒙古的春秋季节变化太快,使得冬季这个不适合建筑的季节也相应地生长。混凝土凝结时间与温度有很大关系,这也直接导致内蒙古建设项目停工近半年。此外,由于气候和地区的影响,内蒙古有许多沙尘暴。在北方一些联盟城市,由于大风天气,施工无法进行,这也缩短了施工周期,间接导致施工企业加快施工进度,赶上施工周期,从而忽视了安全生产。来自政府建筑安全监管部门的压力随之而来。

第三,施工技术落后。内蒙古地区施工企业以本地企业居多,外进企业较少,国内知名的建筑企业更少,像万科国内巨头房产企业一个施工项目都没有,所以建筑施工技术就是比较落后,而越落后,这些知名企业反而就越不来,带不来新技术。此外,内蒙古属于国内偏远地区,很多信息、技术均滞后于东部沿海地区,比如国家已经禁止使用的龙门架,在内蒙古某些旗县地区仍会使用,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政府建筑安全监管的难度。古建筑第三,施工技术落后。内蒙古的建筑企业大多是地方企业,外国企业较少,国内知名建筑企业较少。例如,国内大型房地产企业万科没有任何建设项目。因此,建筑技术相对落后,越落后,这些知名企业就会越少引进新技术。此外,内蒙古是我国的一个偏远地区,许多信息技术落后于东部沿海地区。例如,已经被国家禁止的龙门起重机仍将在内蒙古部分县使用,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政府建筑安全监管的难度。

(1)澄清和理顺

目前,内蒙古地区通过对我国建筑安全监管现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管理模式的分析,已经形成了一个一级评估体系。建设安全行政监督部门,即内蒙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是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行政组织和人民政府的分级管理为基础的。例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依法行使国家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权力,对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业务指导、评估和监督,接受同级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评估1]

,最终构成了内蒙古建筑安全监管行政组织机构,从而厘清捋顺了建筑安全监管层级监督的关系(如图2.1所示),其中内蒙古各级建筑安全监督站负责建筑安全的监管工作。最终形成内蒙古建筑安全监管行政组织,明确了建筑安全监管的监管层级关系(如图2.1所示),内蒙古各级建筑安全监管站负责建筑安全监管。

(2)建立和明确施工安全监管法律法规

内蒙古建筑安全政府通过我国现行的以“中央统一领导、各级分权”为特征的立法体系,为内蒙古政府的建筑安全监管奠定了法律基础。法律依据主要依据我国建筑业的两部基本法,即《建筑法》和《安全生产法》,以及2007年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条例》中的法律责任条款。

近年来由于我国的建筑安全法律法规体系日趋成熟,内蒙古建筑安全监管所依据的内容条款也不断增多,比如内蒙古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从2015年先后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导则》、《内蒙古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细则》等文件,更加有效地规范了内蒙古建筑安全监管,使得政府监管有了法律的保驾护航。如表2.1所示。近年来,随着我国建筑安全法律法规体系的成熟,内蒙古建筑安全监管所依据的内容条款也越来越多。例如,内蒙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自2015年起发布了《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安全监管指引》、《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实施“双随机化、一公开”的细则》。这些文件更有效地规范了内蒙古的建筑安全监管,使政府监管得到法律的保障。如表2.1所示。

同时,内蒙古建设安全政府监管部门根据国家颁布的建筑业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执法检查。安全监管人员普遍开展执法培训、学习和考核。在实施建筑安全监督检查中,大部分已经取得证书并出示执法证件。此外,对于内蒙古建筑安全生产中发生的大量事故,政府部门相关人员将受到不同程度的行政处罚。严重事故将导致安全监督员被解雇或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外,从2003年开始,内蒙古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并于2005年发布了《关于内蒙古自治区著名农业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为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提供了法律保障。

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联合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企业工伤保险实施办法》,旨在保护建筑企业职工特别是农牧民职工的工伤保险权益。特别指出,从事建筑工程的施工企业必须在开工前一次性支付不少于工程总造价的1‰。同时,内蒙古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对农民工意外伤害保险的支付来源进行控制,优秀项目的施工企业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

(三)建立并完善了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和工作流程

1.建立建筑安全监督机构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可以委托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具体实施时,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建设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安全监管指引》(简佩筠建[[2015]148号)规定,内蒙古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安全监管由住房和建设厅及其所属安全监管部门按照监管权限进行。

随着本世纪初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安全监督总站的设立,内蒙古12个盟市先后均成立了建筑安全监督站依法监管当地工程项目的安全实施情况。到2017年底,内蒙古各盟市安监站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已经达到920人。而设立的机构具体内容以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安全监督总站为例,其从属于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归内蒙古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管理,属于“两块牌子,一套人马”,质量监管和安全监管“不分家”,正处级建制,承担内蒙古自治区部分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工作,对全区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管理,组织调查、处理自治区建筑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在编人员一共有7个人,设立了安全监督一科、安全监督二科、安全监督管理科,如图2.2所示。随着本世纪初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安全监督站的建立,内蒙古12个联盟城市相继设立了建设安全监督站,依法监督地方工程项目的安全实施。截至2017年底,内蒙古安全监管站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已达920人。组织的具体内容是以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安全监督站为例。隶属于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由内蒙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管理。它属于“两个品牌,一个团队”。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督“不拆散家庭”是在一级设立的。承担内蒙古自治区部分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管工作,为自治区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提供业务指导和管理,组织自治区建设项目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员工共有7人,分别设立了安全监督一科、安全监督二科和安全监督管理科,如图2.2所示。

内蒙古其他盟市建筑安监站基本与总站类似,其内部组织模式基本上都属于直线型组织管理结构,内部安全监督人员如表2.2所示。内蒙古其他联盟城市建设安全监管站与主站基本相似,内部组织模式基本为线性组织管理结构。内部安全监督人员见表2.2。

此外,内蒙古建筑安全政府监管部门的设立就是为了对工程项目各方责任主体单位实施安全监管,而与它们之间关系如图2.3所示。此外,还成立了内蒙古建设安全政府监察部,对项目各方主要责任单位的安全进行监督,其关系如图2.3所示。

内蒙古建设安全监管机构的成立,在很大程度上遏制了内蒙古地区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对内蒙古建设安全政府的监管起到了很大的帮助作用。

2.细化监管机构的工作流程

内蒙古政府建设安全监管部门一般不直接开展安全监督检查。只有对整个自治区进行全面检查,才能对整个地区进行监督。通过细化安全监管机构的工作流程,可以帮助其开展施工安全监管。

目前,内蒙古全区的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工作流程大同小异,均要求建设单位实施安全监督手续的办理,提交相关申请资料(见表2.3),监督机构审核合格后,安全监督人员制定工作计划,然后进行施工现场安全监督交底会议,并要求施工企业每月开展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目前,内蒙古建设安全监管机构的工作流程相似,要求建设单位履行安全监管程序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见表2.3)。监理机构考核合格后,安全监理人员制定工作计划,然后在施工现场召开安全监理交底会,要求施工企业每月对项目安全生产进行标准化自评工作。

安全监督人员实施安全监督可采用安全抽查的方式进行工程项目的监管,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并下达安全隐患整改单。一个责任监督人员跟随一个工程项目直至该工程竣工验收后提交《终止施工安全监督申请书》后,经领导审核同意后才终止该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督。与此同时,安全监督机构会对施工企业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合日常该工程项目安全监管情况以及施工企业上报的每月自评和竣工自评材料后,填写《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表》,然后上报领导,经同意后,给予施工企业告知结果。最后,安全监督人员将工程的所有资料整理归档。具体工作流程图如图2.4所示。安全监督人员可以通过安全抽查的方式对项目进行监督。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发现的安全隐患,并出具安全隐患整改单。项目竣工验收后,负责的监理人员将跟踪项目直至提交“施工安全监理终止申请”,项目安全监理在得到领导批准后方可终止。同时,安全监管机构将对施工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估,结合项目日常安全监管和施工企业上报的月度自评和竣工自评材料,填写《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估表》,并上报领导。经批准后,施工企业将被告知结果。最后,安全主管将整理并归档项目的所有数据。具体工作流程如图2.4所示。

(四)组织开展建筑安全监管宣传指导活动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建筑安全生产的指导方针,是《安全生产法》的灵魂。安全文化建设能使施工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从意识上关注安全。意识决定行动,重视安全。要加强施工安全监管的宣传和指导活动。内蒙古建设安全政府监督部门从以下几个方面组织开展相关活动:

一是每年6月“安全生产月”,以安全知识、法律法规、活动展板、警示教育宣传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督促施工企业开展以安全月为主题的相关活动,如安全隐患调查、消防演习、文艺演出、竞赛答案、获奖慰问、体验式安全培训教育等活动。

并对各类监管项目“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实施情况进行抽查。

二是每年年初,针对被监督的工程项目,组织召开施工安全生产会议,要求各责任单位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参加。会议认真总结了过去一年政府建设安全监管中遇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要求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期待新一年的安全工作内容。

第三,根据自治区《评估办法》,对全区12个联盟城市的“优秀”项目、建设监理企业及相关负责人给予表彰。奖励和表彰可以给予施工企业适当的积分,以备今后投标。这一措施促进了建筑企业增加建筑安全投资,形成了良性循环。

第四,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安全监督站和联盟城市的地级市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局)每年从达到内蒙古自治区标准化示范工地的项目中选择几个项目,组织监督项目中的观察和交流活动,为施工企业带来一些先进做法,促使企业相互学习、交流经验、共同进步。观察和交流活动也得到了内蒙古建筑企业的大力支持。

此外,为了保证监理工作的有效实施,内蒙古不断推广信息技术的应用,推动各盟市的建筑安全监理工作。目前,建设安全监管门户网站和官方微信群已经开通,建设安全监管动态信息实时更新。鄂尔多斯等联盟城市已经建立了信息化的建筑安全监管平台,可以实现手机与监管平台的互动,监管人员可以更方便地实施安全监管。这些为当前内蒙古政府对建筑安全的监管提供了便利,使安全监管工作继续顺利进行,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科学发展观,提高监管水平。近年来,内蒙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开始筹建全区信息化监管平台,实现全区统一管理。

目前,内蒙古政府各级建筑安全监管部门通过法律、经济、文化、科技手段对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单位实施安全监督和管理,促进全区建筑安全健康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下面是2007-2017年间内蒙古建筑安全生产事故情况,如图2.5所示。目前,内蒙古各级政府建设安全监管部门通过法律、经济、文化和科学手段对建设各方责任单位实施安全监督管理,促进了全区建设安全健康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以下为2007-2017年内蒙古建筑安全事故情况,如图2.5所示。

从图中可以看出,2010-2012年期间,由于内蒙古建筑业的快速发展,建筑安全事故数量相应增加,2010年死亡人数达到35人的高峰,仅低于江苏、浙江、上海和广东几个省市的死亡人数,事故数量同比增长50%,死亡人数同比增长75%。然而,随着近年来政府对建筑安全生产监管的不断加大,例如,内蒙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自2013年以来相继出台了相关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和文件,在政策法规上给予了指导,加强了施工过程中对工人的经济保障措施,并运用科学手段加大了对建筑安全的大规模检查力度。事故和死亡人数得到明显控制,内蒙古建筑业也稳步发展。

[1]内蒙古自治区缩写问题[。中国领土:行政区划和地名,2002 (6): 37。

[1]黄仲谷。[政府建筑安全管理水平监督研究。同济大学,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