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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企业劳动争议处理体制的优化探析,河北省高级法院劳动争议参考意见何时发布

河北省企业劳动争议处理体制的优化探析

河北省高级法院关于劳动争议的参考意见是什么时候出台的?你得问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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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我省劳动争议案件若干疑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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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企业劳动争议处理体制的优化探析范文

摘要:建立良好的劳动争议预防和调解机制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关键。河北省部分企业在处理劳动争议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建议完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体系,规范企业管理,全面推进企业劳动争议调解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调解作用,增强企业劳动争议预防意识,不断优化企业劳动争议调解人员队伍,提高调解人员职业能力,完善企业法律法规培训体系,提高企业和员工的法律意识,创新劳动争议解决方式,探索政府采购服务方式,设立第三方企业调解工作室。

关键词:河北省;企业劳动争议;预防性调解机制;

摘要:建立良性的调解机制是确保劳动力之间和谐关系的前提。针对河北省劳动争议存在的问题,笔者主张依法建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增强劳动争议防范意识,加强法律培训,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建立第三方调解工作室。

关键词:河北省;劳动争议;预防和调解;

劳动关系的和谐直接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不断产生的劳动争议是影响劳动关系的重要因素,企业劳动争议的有效预防和处理尤为关键。通过实际调查,了解河北省企业劳动争议处理现状,分析劳动争议预防调解机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以期为河北省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提供参考。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明确指出,“提高就业质量和人民收入水平,完善政府、工会和企业的协商协调机制,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1。这是自2015年党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以来,高层设计层面的进一步决策安排。劳动关系是否和谐关系到职工和企业的切身利益、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建立良好的劳动争议预防和调解机制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关键。进一步完善企业劳动争议预防和调解机制,有利于提高企业劳动生产率,减少企业损失,实现企业长远发展。有利于保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实现各自的利益。有利于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团结。

一、劳动争议的内涵和特征

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当事人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争议。一般来说,劳动争议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工资争议、劳动协议争议、工伤和职业病争议、社会保障争议[2】。近年来,企业劳动争议的发生率一直在上升。原因是:一是国家不断完善劳动法律法规,劳动者权益保护意识逐步增强;其次,用人单位管理不够科学规范;第三,基层调解员的能力有待提高[3]。

与以前的案件相比,频繁的劳动争议和劳动诉讼具有明显的特点:

(一)劳动争议类型多样,处理起来更加困难

以前,企业劳动争议的焦点主要集中在拖欠工资、克扣工资、截留工资和抑制工资等问题上。近年来,劳资双方的利益冲突不仅仅限于工资问题,还包括管理不当、处罚不公、带薪休假制度执行不力等问题。劳动争议呈现多元化趋势,相应的处理难度也在增加。

(二)劳动争议诉讼主体多元化,员工权利意识增强

以前,发生劳动争议和提起劳动诉讼的主要是企业的一线员工。这些员工劳动强度高,薪酬相对较低。大多数人认为他们在工作过程中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他们希望通过劳动诉讼吸引上级的注意,改善和纠正不公平待遇。近年来,随着企业加快人力资源结构的调整,用工机制、岗位设置和劳动协议也相应发生了变化,涉及劳动争议的人员结构也发生了变化。除了一线工人,一些销售人员和行政人员也成为劳动争议的主体。此外,在这一阶段,许多工人的法律意识和权利保护意识得到了显著提高,他们可以以法律为基础,结合自己的要求提起诉讼。一些员工会提前咨询法律专业人士,争取发言权。在一定程度上,这也迫使雇主加强管理,合法经营,改善劳动关系。

(三)群体劳动争议逐渐上升,影响社会稳定

以前,劳动争议的原因相对单一,沟通手段不够发达。大多数劳资纠纷仅限于同一企业的小团体。近年来,一方面,企业大力推行劳动制度改革,改革劳动关系,调整工资制度。这些改革触及了员工的整体利益。另一方面,现代通讯手段发展起来,来自不同地区和不同企业的员工很可能自发地为同一类有争议的问题联合起来参与集体权利保护,从而引发集体劳动争议。办案不当可能导致群众来信来访,影响企业形象和社会稳定。

二。河北省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机制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为了更好地了解河北省企业劳动争议预防和处理的现状,课题组成员通过实地考察和问卷调查,对全省近200家企业的劳动争议处理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主要集中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的设立、调解员的构成、企业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领导的重视程度等方面。具体调查数据见表1。

对表1的分析表明,河北省企业在预防和处理劳动争议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企业管理不精细、不科学、不规范,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有待完善

粗放的企业管理是劳动争议的重要原因之一。根据调查数据,在近200家企业中,近40%的企业仍然没有足够的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如果员工对企业管理和自身利益有意见或建议,或直接寻求领导或工会,企业缺乏完善的员工意见反馈和解决机制。一旦员工的意见长期得不到重视,劳资纠纷就很容易发生。

表1河北省企业劳动争议防控机制问卷

(二)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尚未完全建立,企业劳动争议预防意识有待加强

建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机构,预防和处理劳动争议,对于规范用工管理,维护良好的劳动关系具有重要意义。调查发现,仅有56.7%的企业有劳动争议调解机构,近一半的企业没有。如果这些没有调解组织的企业的雇员有相关要求,无法在企业内部寻求帮助,他们只能向政府仲裁机构或法律机构寻求帮助。然而,这些部门每天都要面对大量的劳动争议案件。通过这些渠道解决争端需要很长时间,而且效率低下。如果劳动争议在短时间内得不到妥善解决,当事人的不满情绪会日益增加,容易滋生其他问题,影响社会稳定。

此外,还发现管理层预防企业劳动争议的意识不够高。只有67.5%的企业领导经常强调预防劳动争议的重要性。对于劳动争议,解决滞后,预防是关键。如果能在劳动争议发生前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劳动争议的发生率将会大大降低。

(三)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员队伍专业化程度不高,劳动争议处理能力有待提高

企业调解员是处理劳动争议的一线人员。企业调解员的能力将直接影响劳动争议能否得到妥善解决。根据调查,将近一半的企业仍然选择从企业内部直接部署人员,组成一个调解员小组。但是,员工很容易不信任单位的调解员,认为他们会代表用人单位站在员工的对立面。如果这些调解人法律意识薄弱、调解水平低、调解态度差,会直接加剧员工与企业之间的冲突,使小事变大,导致劳动争议发展成为劳动诉讼,甚至集体劳动争议,对企业形象和社会稳定产生不良影响。

(4)企业法律法规培训体系不够完善,用人单位和员工的法律意识有待提高。

近年来,企业和员工的法律意识都有了显著提高。但是,从整体上看,仍有许多企业法律意识薄弱,存在着在管理和就业上踩线、抓法律漏洞等行为。此外,有必要进一步提高工人的法律意识,特别是工作年限长、年龄大、学历低的工人的法律意识,引导他们采取法律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这就要求企业完善劳动相关法律法规培训体系。但是,在研究型企业中,40%的企业没有完善的培训机制,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还没有规范化,仍然是分散、随意、不专业的。企业和员工法律意识低下必然会对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产生负面影响。

(五)需要进一步创新劳动争议处理方式,完善企业劳动争议预防和调解机制

目前,我国对[劳动争议主要采用“一调整、一仲裁、两审判”的处理机制。“一声”指的是调解,基本上是由企业的基层调解组织完成的。“一项裁决”是指由劳动仲裁委员会执行的仲裁。“两审”是指解决劳动争议的两级法院审判。然而,现行劳动争议调解机制存在一些弊端。首先,基层调解组织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第二,仲裁机构缺乏监督,工作效率低下。为了进一步完善企业劳动争议的预防和调解机制,有效降低劳动争议发生率,有必要突破固有思维,创新劳动争议处理方式。

三。完善河北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机制的对策

为构建稳定和谐的劳动就业关系,保障企业可持续发展,促进区域经济增长,维护社会稳定,应进一步完善河北省企业劳动争议预防和调解机制。

(一)依法完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体系,规范企业管理

首先,企业应严格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协议,明确劳动和资金的权利和义务,规定工作时间、工作内容、福利待遇、违约责任、休假申请制度等。并严格保证合同内容和合同管理的合法性、合理性和规范性。其次,企业应结合自身实际,不断完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其他规章制度,如就业条件、劳动纪律、奖惩条例等。在征求广大职工特别是基层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确保规章制度的内容合法、公开、透明、科学、民主,并接受广大员工的监督。健全完善的管理制度是防止执法不公的关键,也是防止劳动争议的重中之重。

(二)全面推进企业劳动争议调解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调解作用,增强企业劳动争议预防意识

在正常情况下,劳动争议发生之前,员工与企业之间就已经存在冲突。然而,一般企业对劳动争议的预防没有足够的认识和重视,只有在劳动争议发生后才能进行调整。因此,有必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企业劳动争议防范意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组织并规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为劳动争议调解的来源。然而,目前仍有许多企业尚未建立劳动争议调解机构。虽然有些部门有这样的部门,但在实际运作中并没有有效发挥其重要作用。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是用人单位内部的群众性组织,具有基层性和独立性的特点。能够及时全面地掌握用人单位内部劳动争议的发生情况,对预防和解决劳动争议起到重要作用。因此,有必要加强企业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的建设。一方面,企业管理层应高度重视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的建立和完善,注重企业和员工的发展,做好劳动争议预防工作,及时发现冲突,化解纠纷迹象,维护和谐劳动关系;另一方面,企业应重视工会等基层组织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调解作用,让工会成为劳资冲突的“润滑剂”。同时,企业要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为职工提供畅所欲言的渠道,及时听取职工意见,不断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双方矛盾激化和劳动争议的发生。

(三)不断优化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员队伍,提高调解员的专业能力

调解人必须直接面对劳动争议的申诉主体——企业职工。因此,调解人的能力、素质和态度将直接影响调解结果。为了优化调解员队伍,首先,企业应优先聘请劳动争议调解专业人员担任调解员;第二,调解团队应接受法律法规、心理学、沟通技巧等方面的培训。第三,政府应选择具有一定职业素质和调解技能的调解员充实各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并在资质认定和专业培训方面制定相应的科学规范的调解员管理制度。只有这样才能有效提高劳动争议调解的成功率。

(四)完善企业法律法规培训体系,提高企业和员工的法律意识

企业应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培训体系,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的内容和要求,定期开展培训活动,使培训成为常规和常规。通过培训,企业和员工可以充分了解国家有关劳动关系的规定,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并能熟练地将这些规定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发生争议时,可以及时查阅相关法律规定,评估和控制争议风险,按照法定程序预防和处理劳动争议。

(五)创新劳动争议处理方式,探索政府采购服务方式,为第三方企业设立调解工作坊

调查显示,76.7%的企业认为政府有必要为第三方企业设立劳动调解工作室。因此,有必要不断创新劳动争议调解方式,积极探索政府采购服务方式,与律师事务所、社会法律服务组织等法律机构合作,设立企业调解研讨班。目前,企业劳动争议占全部劳动争议的很大一部分。解决企业劳动争议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点,也是社会和平稳定的重要方面。为此,政府设立了专门的第三方企业调解工作室,通过付费服务和专业律师事务所与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相结合,帮助辖区内的企业处理劳动争议,或者协助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做好法律咨询和心理调解工作。

目前,企业劳动争议的预防和调解仍面临巨大挑战。有效降低企业劳动争议发生率,不断提高劳动争议调解成功率,仍然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只有通过国家、政府、法制机构、企业、调解组织、调解员和企业职工的努力,才能进一步完善劳动争议预防和调解机制,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参考

[1]人民网。赢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胜利,赢得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胜利。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召开。(2017-10-19) [2018-09-10]。N1/2017/1019/C414305-29595273

窦朱军,余蔡慧。当前劳动争议案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相关思考——基于河北省邢台市和邯郸市的调查。河北法学,2009 (12) :151-156。

[3]张志熔,李乐毅。《企业劳动争议的特点及预防措施研究》,[。《经济学与法律》,2017 (20) :77-78。

[4]邓海鸥。中国劳动争议处理机制的完善[。2018年法律博览会(2) :149-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