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论文范文 > 论文范文食品安全法概念研究

论文范文食品安全法概念研究

论文类型:论文范文
论文字数:
论点:理念,法律,安全法
论文概述:

近年来,接二连三曝光的食品安全事件,严重伤害了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信心。在严峻的食品安全形势下,不但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难以得到保障,政府和法律的公信力也遭到极大的削弱。

论文正文:

一、法律概念和食品安全法

。自《食品安全法》颁布以来,在实践中遇到了许多困难,尤其是面对非法食用油和克伦特罗等食品安全问题的拖延和困惑令人担忧。它诞生后不久,在实践中遇到了令人尴尬的挫折。《食品安全法》迫切需要在理论上寻求新的定位,以指导下一次法律修订。从法律概念出发是一个很好的选择,因为它是对某一法律的宏观和整体的理解和把握,其对重新考虑食品安全法的意义是不言而喻的。为了准确认识这一点,一些前提工作是不可避免的,其中当然包括借助食品安全法的自身特点来解释“法律概念”和描述食品安全法概念的概貌。

(1)法律概念解读
准确解读“法律概念”并不容易,学术界尚未得出结论。然而,选择“法律概念”的概念定义和主要特征,对法律概念和法律实践之间的关系有一个有限的看法,不仅是可行的,而且是必要的。1.法律概念的概念将“概念”一词定义为更感性、更抽象,它来源于日本人对德语的自由翻译。经过多年的演变,它的含义得到了极大的丰富,包括基本概念、主要思潮、终极价值追求等含义。尤其是德国古典哲学重新定义了“观念”的含义。康德认为,概念是“通过知识范畴无条件地安排和统一现象领域以外的知识,最终获得的绝对和完整的形而上学知识”。黑格尔则认为概念是世界的本质,是构成世界的理性因素。无论如何解释,“观念”一词是指在某种世界观下的某种基本概念、地位和追求。这应该是最受欢迎和最容易理解的解释。虽然“观念”一词历史悠久,在词源学上可以追溯到古希腊,但“观念”和“法律”之间真正的联系形成了一个源自黑格尔的特殊术语。他曾经对“法律的概念”和“法律的概念,即法律的概念及其实现”作了简要的定义。尽管这一定义具有开创性的意义,但不够精确。解释“法律概念”的重要任务是以“法律概念”为基础的,这不仅没有给“法律概念”赋予更丰富的内涵,而且容易导致“法律概念”与“法律概念”的混淆。后来,新康德主义法学家鲁道夫·斯塔姆勒(Rudolf Stamler)在深入研究后提出了更具建设性的观点,“法律概念是正义的实现。正义要求所有法律努力都应致力于实现社会生活中最完美的和谐,这种和谐可以在特定地点和特定时间的特定条件下实现。”这种解释把“法律概念”集中在追求法律目标上,应该说是相对准确的。此外,解释还揭示了“法律概念”承担的核心任务,赋予了“法律概念”更丰富的内涵。现代学者在充分吸收前人智慧的基础上,对“法律概念”提出了更直观、更易于应用的解释。其中,台湾著名法学家史尚宽先生认为,“法律制度和最高适用原则是法律概念”。国内法学家史济春教授认为,法律概念“是指对法律的自然、理性和基本的理解和追求”。它们在“法律概念”的定义上有相似之处,两者都准确地揭示了概念的深刻内涵,使其良好的稳定性、高度抽象性和自然规定性能够通过定义本身得到很好的表达。虽然这两个定义颇具建设性,但相比之下,李双源教授对“法律概念”的定义更好。他认为,“法律概念是对法律本质及其发展规律的宏观和整体理性认识、把握和建构”。该定义将法律概念视野中的对象概括为法律本质、原则和规律性的事物,容易构成“法律概念”的核心要素。它还强调“法律概念”是一种脱离感性经验的理性认知,是对宏观和整体把握的追求,而不是肤浅和孤立的偏见,从而充分阐释了“法律概念”的本质。通过对“法律概念”的定义,我们可以窥见法律概念的一些基本特征。然而,为了能够更准确地解释法律概念并观察其内在含义,仍然有必要更清楚和具体地讨论法律概念的特征。一般来说,法律概念有以下五个特点。首先,理性和智慧。法律概念是一种理性的认知形式。反思一些基本的法律现象、法律模式、法律信仰和法律文化,是人类用自己的智慧建构的理性模式。与法律概念、法律概念和法律意识相比,法律概念具有更高的层次。它极大地脱离了知识、情感和意义等感性认知形式,促进了人们对法律现象和法律本质的理解,从感觉或体验到理性认知形式。如果我们把法律概念看作是一种理性的思维,那么它也可以被看作是理性和智慧的完美结合。第二是发展。法律概念不是静止的,它也在发展和变化的过程中。我们知道,法律作为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受到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限制,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本身也在不断变化和发展,因此法律相应地具有不断发展和变化的特征。回顾法律概念,它是对法律发展规律的宏观、整体理性认识,自然有一定的发展。此外,通过长期的社会实践,人们的认知经验不断积累,能力不断提高。随着认知手段的提高,人们对法律概念的理解和把握会更加准确,这也可以在法律概念中植入一定的变化因素,赋予它们一定的发展空间。第三是抽象。法律概念不是目的、理论、手段、方法和标准的简单集合。它是对法律本质及其发展规律的理性认识。它是对法律本质特征和内在精神的高度抽象。它贯穿于法律产生和运行的全过程,对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第四,客观性。虽然法律概念是人们对法律主观追求的结果,但它具有一定的客观性。法律概念反映了法律的合法性,强调追求某种理想的法律目标模式及其基本实现方式,这种模式受到社会关系客观需要的制约,并由当时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因此,法律概念具有客观内容。第五,它是系统性的。法律概念是由公平、正义、平等、自由、效率和秩序等概念构成的有机联系的概念体系。在这个体系中,所有的法律概念都不是按同一顺序排列的,而是有一定的层次。其中,公平正义是最高层次、最基本的法律概念和最抽象的法律概念,而平等、自由、效率和秩序是公平正义的具体表现形式,次于公平正义和略显具体的法律概念。

(二)..................................................................................18-21
二法律概念和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的主要思想构成..................................................................................21-41
(1)食品安全法的概念体系和..................................................................................21-23
(2)食品安全法以人为本..................................................................................23-27
(三)食品安全法的基本理念..................................................................................27-41
3,反思与重建:..................................................................................41-51
(一)基于概念指南消费者健康概念首次建立于..................................................................................41-45
(2)政府全程监督的概念和..................................................................................45-48
(三)社会管制概念与Li..................................................................................48-51

结论

本文从法律概念的角度研究食品安全法,构建食品安全法的概念体系。在这项工作中,如何确定食品安全法的各种概念至关重要。一方面,这是因为法律的概念是为了把握法律的本质。没有对食品安全法的透彻理解,很难提炼出科学合理的食品安全法概念。另一方面,在“法哲学”领域,一元论与多元论之间存在争议。采取什么样的观点取决于对食品安全法概念的深入理解。在梳理和分析了学术界前人的观点后,笔者认为一元论在对“法律概念”的理解上更符合法律概念的特征,但结合食品安全法,一元论难以充分揭示食品安全法的深刻本质。有鉴于此,笔者借鉴史济春教授关于“法律概念”具有层次性特征的观点,构建了由人本主义核心理念和消费者健康第一、全程监管和社会监管三个基本概念组成的食品安全法概念体系。同时,本文根据食品安全法的理论渊源——法律的自然状态——概念在法律中的实际体现,对食品安全法的各种概念进行了分析和研究。在这个过程中,最大的问题是通过对法律概念的理论探索,直接解释食品安全法中法律概念的适当状态。因为任何一种理论的内涵都极其宽泛,但真正能够与食品安全法结合并产生共鸣的部分仍需进一步筛选,而且因为这些筛选出来的理论特征必须能够起到指导食品安全法精神的作用,所以很难准确把握。在这方面,本文只是做了一些探索和尝试性的工作,这是不可避免的,还需要通过进一步的思考逐步完善。此外,受文章篇幅的限制,本文仅选取食品安全法中法律概念的部分实际表达进行分析,这需要特别强调。最后,本文还利用对食品安全法概念的分析和研究结果,进一步指导食品安全法的反思和重构。尽管以理念为指导完善立法是本文的特点之一,但本文仅从建立消费者食品安全权利、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和促进社会中介组织参与食品安全治理三个方面进行了审慎选择。这种安排部分受到立法完善这一概念逻辑结构的限制,但更重要的是,笔者自身对食品安全法的研究不够深入,这也是笔者今后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