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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00字论文范文城乡结合部社会交往与秩序研究

论文类型:论文范文
论文字数:23000字
论点:秩序,社会,城乡
论文概述: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急速推进,城乡结合部作为乡村与城市的过渡地带,因其集中反映了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骤然转型的特征,而被社会各界所关注。城乡结合部的秩序问题

论文正文:

第1章导言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乡界限不再清晰,中间地带是城乡结合部。城乡结合部是农村向城市转型的前沿,体现了改革的变革。通过对城乡结合部的调查研究,我们可以了解传统农业社会是如何转变为现代工业社会的,也可以拓展社会学的研究领域。城乡结合部的研究具有前沿性和当代性,适合多学科研究。本文旨在研究城乡结合部社会联系与秩序的关系。这种秩序具有鲜明的特征,与流行的“城中村”研究有关,因为在短短十多年的时间里,城乡结合部已经从农耕社会建立的传统秩序转变为适应工业社会需要的新秩序。这不是一个简单地通过移植和复制就能解决的问题。我们必须正视传统秩序的力量,研究其特征和发展规律,才能真正把握城乡结合部的秩序变迁规律。这是一个具有挑战性的研究课题,为创造性研究提供了发展空间空。在学习期间,我参加了民政部城乡结合部的研究项目。在导师的指导下,我深入C市周边的8个城乡结合部进行了调查研究,包括正在进行征地拆迁的Y村和X村,以及已经完成股份制改造的A村,涵盖了城乡结合部发展的各个阶段。在以往的学术研究中,城乡结合部一直被视为一个混乱无序的地方。据信,由于其人员结构复杂、管理职责不清、地理规划不完善,将导致秩序混乱。然而,随着面试过程的深入,这种困惑感并不明显。当然,在征地拆迁过程中,经常会引发许多矛盾。然而,作为一个整体,城乡结合部有其独特的秩序,产生和维持这种秩序的主体不仅是政府部门,也是当地居民。有鉴于此,笔者对城乡结合部进行了研究,希望能给出合理的解释,揭示城乡结合部社会交往与秩序的内在逻辑,并试图对城乡结合部的建设提出更有针对性的建议。

第2章概念定义和文献综述

2.1城乡结合部秩序研究
随着国家体制的全面改革,中国农村正在发生前所未有的变化。这个村庄不再是一个封闭的社区,而是一个开放的社会单位。户籍制度的放松为人员流动合法化提供了先决条件,也带来了社会关系的变化。血缘关系和地缘关系不再是农村社会,特别是城乡结合部的主要关系,行政力量的介入和人们经济利益的合理计算导致行政和经济秩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避免要遵守的规范。在小范围内,从农村向城市的过渡将在短时间内完成,使城乡结合部成为矛盾集中、新旧冲击强烈的地方。相对有序的农村社会是城市化进程的必要条件,因此许多学者关注农村秩序的变化。费孝通用“差序格局”来解释农村文化和仪式秩序。传统的农村社会是“熟人社会”,而“关系”是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工具。受西方研究的影响,“国家社会”的分析框架被大多数学者所采用。当然,这也符合我国政府主导的城市建设的国情。然而,农村秩序的相对稳定仅靠政府控制是无法维持的,尤其是在城乡结合部这样的特殊环境下,面临着征地拆迁、流动人口、失地养老等诸多问题。如何在复杂的环境中建立一个有序的社会是值得思考的。

2.1.1秩序的含义
“慈海”将“秩序”解释为“指人或物所处的地方,即按顺序遵守规则”在常识中,“秩序”是指事物发生的法律和秩序。它是指具有系统性的规则状态。当同一个系统中的元素能够相互协调达到某个恒定状态时,我们说这个系统是有序的,而我们称之为无序的。历史上的学者也多次提到“秩序”的概念。在“小枝诗”中,据说“天醉了,但我不知道它的等级”。句子中的“等级”是标准。西汉学者毛衡·曾云说:“秩,常也。”“订单”通常指订单。后来,东汉学者郑玄说:“大小第一”。“等级”和“顺序”这两个词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组合使用,表示一种规则有序的状态。一般来说,秩序根据不同的对象可以分为两类,即自然秩序和社会秩序。自然秩序是指自然的客观规律。自然界的一切都受自然秩序的控制。另一种社会秩序是在长期的社会互动过程中形成一种稳定的社会结构和互动模式,这种社会结构和互动模式是由社会规则支撑和维持的。
在社会学界,哈耶克是系统阐述秩序的最著名的人。他对社会秩序的理解主要分为两个层次。一是狭义的社会秩序,它指的是社会交往中人类交往的有序状态。另一种是广义的社会秩序,也可以称为整体秩序。社会被视为一个整体,从宏观角度来看。哈耶克认为,秩序从生成方式上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自发秩序,另一种是人为的建设性秩序。他认为人类社会是由建设性的秩序主导的,并与自发的秩序相结合。2龚志刚在《社会转型与秩序重建》一书中系统阐述了社会秩序的概念。他认为社会秩序具有自然属性,因为它是在人们的自然环境中产生和发展的,这意味着它符合自然规律。而社会,因为社会秩序是在人与人之间的互动过程中形成的,调节着人们的行为和习惯;社会秩序是一种独特的人类秩序。简而言之,龚志刚认为社会秩序是一种秩序,它体现在个人、组织和组织之间以及个人和组织之间的有序状态。本文研究的秩序特指社会秩序。它指的是城乡结合部的聚集方式。它是自然力量和建设性力量相结合的社会有机联系的平衡状态。社会秩序是指社会融合的方式。在城乡结合部,是内生权力和行政嵌入权力共同作用下的村庄平衡状态。两股力量交织在一起,构成了这个村庄的生存状态。其中,本文所指的内生秩序是指自发形成的、没有人为目的设计的秩序。它依靠社会的内生力量形成内生权威,如农村社会的风俗规范、血缘权威等。,融入村庄。

2.1.2城乡秩序研究综述
城市秩序,尤其是其基层和边缘秩序,是学者们关注的焦点。王兴认为,单位制解体后,在利益分化的背景下,城市基层社会管理实践中的“利益整合”问题逐渐取代了“控制”的命题。利益分化导致“国家”制度化行政管理网络内部以及基层社区参与者和社区居民之间权利和责任的分化。他认为,中国城市基本社会秩序建设中的这一“悖论性事实”需要对基本社会管理模式和理论进行创新。陆衡认为,城市贫民窟问题一直被学术界忽视,人与秩序的基本社会学关系应该是反思和梳理城市贫民窟边缘的关键。他在文章中对国内外的相关研究进行了评论,认为应从以下四个方面对中国城市贫民窟的研究进行反思。不应以简单的美德来判断贫民窟的存在,而应考虑其存在的历史和社会合理性,并重点关注城市贫民窟的重建和秩序重建。城乡结合部是一个由乡村向城市转化的特殊区域,因此我们应该长期考虑农村社会秩序的影响。费孝通在他的著作《中国农村的生育制度》中提到,由于地域限制,农村社会中人们从出生到死亡都生活在同一个地方,所以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具有“熟人”的特征,这是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范老所描述的农村社会是一个有机团结的社会。他认为最传统的社会结构是一种不同的秩序模式,血缘关系和地理关系也是如此。维护农村社会秩序是“礼貌”,所以农村社会是“礼貌”社会。“礼”作为权威的社会规范,是积累的社会经验的精华。范老特别提到,在一个缺乏变革的农村社会,维护社会秩序的工具是传统。范老没有提到的是,即使在剧烈运动的城乡结合部,传统的内生秩序仍然是维持村庄动态平衡的重要力量。刘亚通过对农村社会保障的历史研究,提出利用系统网络对农村进行社会管理。在乡村治理模式的演变中,强调了“乡村-乡村社会”在现代化进程中的作用,并以村民自治为重点,分析了其先进性和局限性。本文提出了国家与农村共同改革的建议,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围绕农村自治的四个关系:自治与农村管理、自治与政治体制、“三农”自治与现代化、自治与农村组织。

只有国家、农村、国家和农村共同管理,农村的民主自治才能实现。贺雪峰在《乡村治理与秩序——乡村治理研究集》一书中阐述了乡村社会秩序的平衡,研究了转型过程中的乡村社会秩序以及国家对乡村社会秩序的影响。他认为,农村秩序可以具有以下五个功能:相互经济合作、维护道德标准、抵制有害侵权行为、保护上级机关对村庄的合法权益以及维护基层的公平正义。总体而言,何雪峰认为社会秩序有两个功能,即保护村庄的功能和村庄建设的功能。当村庄秩序具有建设性力量时,村庄就具有社会力量。林邵敏认为,在时代快速变化的过程中,回顾和借鉴宗法秩序的起源会阻碍现代秩序的产生,因此有必要寻找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现代法律之路。丁瑶持类似观点,认为改革开放后,一些农村家庭的崛起削弱了农村基层政权的权威。因此,我们应该抑制家庭力量的发展,努力增强农村基层政权的组织能力。邱花梦认为,在农村社会的各个阶段,民间力量和国家力量都在农村秩序中共同行动,因此有必要将三者有机地结合起来。董建辉认为,“礼治”并不意味着没有法律。在传统社会中,它是“礼治”和“法治”的结合。邓小平、洪磊、刘雪梅从法治的角度出发,认为传统中庸对促进农村法制的形成具有积极作用,有利于解决农村诉讼纠纷,协调国家与村民的关系。王政认为社会秩序的平衡是通过契约关系来维持的。如果农民认为强制性契约关系不公平,他们会采取非正式契约关系来反对正式契约关系,导致农村社会秩序混乱。国外学者对中国农村社会秩序的研究主要基于公民社会理论和“国家-社会”的研究范式。例如,怀特曾调查浙江萧山的非政府自治组织,认为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个非正式的非政府自治组织。他们的特点越来越明显,他们的影响力也逐渐增加。一些学者使用“社团主义”理论。例如,克里克发现村民之间的冲突单位是氏族。许多冲突不是发生在农民和干部两个身份群体之间,而是发生在一个干部和农民群体与另一个干部和农民群体之间。氏族团体的界限模糊了身份团体的界限。不管他们采用哪种分析范式,他们都强调社会联系和秩序之间的密切关系。社会联系源于传统,制度建设也需要以社会联系为基础。市民社会理论主要应用于经济发达、社会分化程度高的农村地区。社团主义理论适用于家族权力相对较强的相对封闭的地区。然而,非政府自治团体和宗族团体都是社会交往的形式。因此,研究社会交往对进一步挖掘农村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2.2社会相关性研究...............................................................................................19-21
2.2.1社会联系的含义...............................................................................................19
2.2.2社会关系研究...............................................................................................19-21
第3章社会联系和秩序...............................................................................................21-37
3.1干群关系与秩序...............................................................................................21-28
3.1.1干群关系走向现代...............................................................................................22-23
3.1.2选举干部群众协会...............................................................................................23-25
3.1.3村民权利保护方式...............................................................................................25-28
3.2血缘关系和秩序...............................................................................................28-33
3.2.1家庭移徙趋势...............................................................................................28-30
3.2.2与移民的血缘关系...............................................................................................30-33
3.3租赁连接和订单...............................................................................................33-37
3.3.1租赁物的选择...............................................................................................33-35
3.3.2订单租赁连接...............................................................................................35-37

第4章结论

秩序因其形成可分为两种类型:行政嵌入型外部强制力和内部自发内生型。前者包括自上而下的国家强制力和司法系统,而后者包括公约、习俗和传统当局。在城乡结合部,这两种秩序相互融合、相互补充,从而实现稳定与平衡。与以往学者对行政管理作用的研究不同,本文强调了内部社会联系对城乡结合部作为一个有机体的秩序模式的影响,并着重论述了民间、内生和传统力量。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国家。中国农村是一个注重传统的社会。城乡结合部的前身是传统村落,具有极强的地方特色,注重传统习俗、人际关系和社会舆论。因此,以社会联系为切入点来分析和研究城乡结合部的秩序问题是非常符合实际情况的。城乡结合部的社会成员与组织之间的社会联系,是维持农村日常生活和政治活动正常运行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当社会关系发生变化时,这个村庄的原有秩序也会动摇。通过调查研究,笔者发现虽然城乡结合部的地理特征、生活方式甚至人员构成在短时间内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但它并不是一个混乱的社会。相反,人和家庭之间的联系非常密切。与城市日益雾化的趋势相比,城乡结合部仍然保留着传统村落的乡村特色。此外,在城乡结合部,国家的行政权力相对不引人注目,普通居民反映出在日常生活中很少与正式的国家力量接触。城乡结合部的秩序是由民间建立的,是共同遵守和维护的。因此,社会交往对秩序的重要性不可忽视,但社会交往根据其内容可以分为多种。由于作者能力有限,无法一一研究,所以他只选择了三个最重要的社会团体进行系统阐述:在城乡结合部,村民们,不管他们是否住在村里,都密切关注村集体和村干部的动向。因此,干部群体协会在城乡结合部秩序中的重要性已经提升到空之前的水平。干群关系作为内部秩序和行政嵌入秩序交叉的重要点,直接影响城乡结合部秩序的稳定,这主要体现在选举和维权两个事件上。然而,不确定对象的“仲裁者”的介入,使得城乡结合部的秩序格局更加复杂和混乱,民主的力量依然薄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