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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现状及风险的主要表现形式,政府债务是如何审计的

我国地方政府债务审计现状及风险的主要表现形式

如何审计政府债务?首先,地方政府债务审计是经济发展的需要。首先,债务有许多来源。地方政府债务有许多来源,包括内债、外债、直接借款形成债务和政府担保的隐性风险债务。债务的构成相对复杂。其次,债务基金管理部门更加复杂

我国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现状及风险的主要表现形式

《全国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有哪些值得注意的地方

政府债务收入是政府借款的债务,债权债务关系是指政府和政府所有的实体债务人,是根据国家法律或合同的规定与当事人发生的关系 政府债券是债务收入的主要形式,也是政府财政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人们通常有两个概念来理解公共债务:一是政府和国际知名评级机构穆迪(Moody\'s)在2013年7月28日发布了一份报告。据估计,从2010年底到2012年底,中国地方政府的直接债务和担保债务可能增加了13%,达到12.1万亿元。 穆迪警告称,中央政府面临着为地方政府债务提供减免的风险。 2013年7月28日,国家审计署网站发布消息。首先,分析了平台公司在债务管理方面可能给地方政府带来的风险,主要是指平台公司借款等行为是否得到政府批准,债务统计是否准确完整。 审计人员需要检查批准文件、信用合同、债务统计等信息,发现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融资和擅自对外融资的情况。债务审计包括:1 .了解控制环境,检查企业披露的债务重组是否存在或发生 内部控制是被审计单位组织、限制、评估和规范其经济活动的重要工具。内部控制制度规定了企业各内部组织的相应职责和权限。审计员通过了。目前,政府没有披露这些数字。如果你想知道,只有黑暗。

政府债务是如何审计的

如何审计政府债务?首先,地方政府债务审计是经济发展的需要。首先,债务有许多来源。地方政府债务有许多来源,包括内债、外债、直接借款形成债务和政府担保的隐性风险债务。债务的构成相对复杂。其次,债务基金管理部门更加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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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的目录导航:

中国地方政府债务审计风险研究

[第一章]中国审计风险理论简介

[第二章]审计风险的理论基础分析

[第三章]我国地方政府债务审计的现状及主要风险形式

[第四章]甲区地方政府债务审计案例分析

[第五章]地方政府债务审计风险成因分析

[第六章]地方政府债务审计风险控制建议

[参考文献]地方政府债务审计风险研究的结语与参考文献

第三章中国地方政府债务审计现状及主要风险形式

3.1中国地方政府债务状况。

在今年举行的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财政部长肖杰就中国地方政府债务问题回答了相关记者的提问。他说,到2017年底,中国政府债务余额为29.95万亿元。其中,地方账户余额16.47万亿元。与2016年相比,2017年政府债务比率从36.7%降至36.2%。政府债务比率是政府债务余额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国际上使用的政府债务比率警戒线是60%,我国政府的债务状况在警戒线之内。

他说,国家下一步的地方债务工作将采取“堵前面、堵后面”的双管齐下的办法,加强地方债务管理。例如,2017年地方专项债券为1.35万亿元,比2016年增加0.55万亿元。墙后是对无序借贷的更严格控制,“谁借谁贷”原则的实施和监督管理的逐步加强,这也使地方债务问题成为终身责任,降低了债务风险。

研究地方债务审计风险,首先,了解我国地方债务的总体情况是进一步研究的基础。截至2016年底,中国地方政府债务总额为15.3万亿元,负债率为80%。截至2015年底,我国地方债务总额为16万亿元,负债率为89%。江苏省是当年的第一个省,也是2015年唯一一个超过1万亿单位的省。接下来是山东省和浙江省。在2015年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关于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研究报告》披露了截至2014年的地方债务相关信息,包括债务总额、水平、来源、去向和负担。根据公布的数据,中国地方债务状况大致如下:截至2014年底,地方债务总额达到24万亿元,其中政府债务15.4万亿元,担保债务3.1万亿元,可能承担相关救助责任5.5万亿元。2013年6月公开审计结果显示,地方债务余额17.89万亿元,担保2.48万亿元,偿还9.6万亿元,减免3.77万亿元。此后,国家明确规定地方政府债券的借款方式为政府债券,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不得向事业单位和企业借款,也不得由相应单位和个人以任何方式担保。

根据以前的数据,从2000年到2014年,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一直在增加。从上图可以看出,数据下降到2015年。根据相关统计,与2014年相比,2015年有14个省的债务规模有所下降。这也表明,在国家监督和新预算法的共同管理下,我国地方债务总体规模得到了明显控制,与往年债务规模的快速增长趋势明显不同。另一个原因是,到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将不再包括融资平台债务的增加,这也意味着地方政府不会有任何需要担保的新债务。在3月8日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委员杨伟民也表示,中国债务总体呈现快速增长趋势,其范围内的中央和地方债务相对稳定。

新预算法出台后,一些地方政府改变了各种借款方式,中央政府也在采取措施解决这些问题。包括引入新的政策来减少隐性债务的余额,同时控制新增加的隐性债务的数额。

3.2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地方政府债务审计。

3.2.1全国地方政府债务审计实施流程。

自2011年以来,中国对地方政府债务进行了三次大规模的全国性审计。地方政府债务审计也得到了国家的高度重视。通过这三次大规模审计,中国整体债务状况得到了更准确的把握,存在的问题也浮出水面。

本次本地审计的重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各级政府地方债务的总体规模、结构和增减。第二,政府机构在地方债务管理中的成就和作用。三是掌握地方债务的风险状况和变化。第四,各级政府纷纷举债,管理和使用债务资金。

第一次审计始于2011年3月。这是对我国三级政府的全面审查。参与审计的总人数为41 300人。审计共涉及约37万个审计项目和187万笔债务。范围包括各级政府部门、相关机构和融资平台公司。总的来说,这次审计非常全面。作为第一次大规模有针对性的审计,内容更加具体。由此可见,国家越来越重视地方政府的债务。

第二次审计于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进行。本次审计主要是对自上次审计以来债务发生变化的地方进行抽查审计。这是对首次审计的进一步改进。参与这次审计的地方政府只有36个,比第一次大幅度减少,但意义确实深远。从侧面反映了过去一年地方债务的变化趋势,并对未来几年的发展方向进行了预测。通过对地方债务变化趋势的认识,国家和政府在制定相应的政策制度、审计计划和工作重点方面提出了一些补充建议。

第三次审计于2013年8月进行。这次主要是对地方政府债务进行彻底审计,结合了“交叉审计”、“同行审计”和“上下审计”。第二次审计只涉及一些地方政府,而这是一次大规模、全面和广泛的审计。也更充分地挖掘出了中国地方债务的问题。

3.2.2中国地方政府债务审计难点。

经过三次内部力量较大的全国性大规模审计,我们可以看出,虽然我国地方债务风险总体得到控制,但审计在控制债务风险、加强公共资金稳定和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实际操作仍面临诸多困难。

首先,审计方法的科学性需要提高。与较发达的西方国家相比,中国与西方国家在文化、宗教、政治背景、经济制度和社会制度等方面存在许多差异。因此,我们需要思考和完善西方许多学者对地方债务审计理论指导的应用。审计方法是指审计工作是如何进行的,如时间、地点、方法的选择,应由谁进行审计,审计的范围和内容,审计工作重点的确定等。例如,站点选择可以采用两种方式:直接审核和现场审核。直接审核可能会导致信息不完整或不准确,但可以节省更多的人力和物力。现场审计可以获得更准确的审计证据,但由于时间和精力的影响,会影响其他审计工作。因此,可以看出,审计方法的选择需要科学合理。

同时,随着社会经济的进步,审计方法和理念也应逐步更新,如电子信息的使用和审计相关软件的开发,这不仅可以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而且可以保证审计工作完成的准确性。另一个例子是,各级官员或政府机构之间存在交叉检查关系,这也要求审计员更加开明,更快地识别和判断。

因为复杂的关系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审计实施过程的客观性和公平性。此外,腐败也是一个我们无法回避的问题。

第三,审计人员的素质仍然缺乏。虽然我国审计机构也在随着国家的发展而不断进步,但地方债务审计不仅需要审计人员掌握会计和审计专业知识,还需要其他跨学科知识。因此,在当前的政府审计团队中,具有综合知识的综合型人才是不可或缺的。此外,审计部门作为国家公务员制度,拥有大量非专业审计人员。在当前的培训环境下,审计工作只能处于不情愿的状态,这很容易导致审计工作过程中出现错误、证据遗漏和判断不准确。因此,我们需要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政府审计人员的选拔、后期培训规划和经验积累上。

3.3地方政府债务的特征及其审计风险。

3.3.1地方政府债务的特征。

(1)借款目的的多样性。

在地方政府债务历史积累和发展的背景下,地方政府债务规模积累非常大,各地债务发展也非常分散。例如,财政资金和税收不足以支付地方公共设施的建设,政府担保的一些地方企业的贷款无法偿还,一些资金被挪用。更具体地说,债务的形成也可能是由于政府项目的未清账目、相关人员的拖欠工资、国有企业的损失等。因此,地方债务的形成有许多原因,涉及不同的领域。

(2)政府信息的保密性。

作为政府机构的内部数据,很大一部分地方政府借贷信息不允许向公众披露,目前可用的数据只是国家披露的几年的数据。因此,难以获得数据也缺乏公共监督。同时,在政府借贷过程中,如果政府有意进行不当侵占和隐瞒,在地方债务整体透明度较低的环境下,不容易被发现,类似的隐蔽行动也不会及时披露进行纠正。

(3)偿还债务所需的时间长且不确定。

由于地方债务的长期积累过程和地方公共资源建设所需的资金越来越多,地方政府可能无法及时偿还部分债务,也有很多情况下债务是通过借款来偿还的。最后,地方债务规模正在增加。这不仅是地方发展的障碍和压力,也降低了地方政府的公信力。

第二,审计系统中仍有不适当的地方。实施地方债务审计工作的审计部门在同级财政部门的领导下,存在一些不适当的监管方式。地方政府和地方审计机关有利益关系,因此不能实现完全独立,包括熟悉的人际关系和直接领导关系。同时,地方政府也是地方债务审计机关开展工作的资金来源。因此,这些巨大的政府债务在影响程度上不同于其他债务。它们关系到全社会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政府无力偿还债务和更大的潜在风险将导致该地区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5)有许多潜在的隐性担保。

对商业银行来说,地方债务的稳定性是众所周知的,并得到了保证,尽管它们的回报并不高。

政府对地方债券的需求和扩张导致了越来越多融资平台的逐步发展。然而,偿还地方债务仍有一定风险。我们可以从2008年美国的次贷危机中吸取教训。银行信贷和政府行为有着不可忽视的相互作用。利用融资平台作为银行筹集地方债务所需资金的渠道,会使银行无法正确、真实地了解政府担保和债务的实际情况,从而使银行无法进行适当、有效的风险防范。

3.3.2地方政府债务审计的风险特征。

地方债务审计风险与社会审计风险有一定的区别。除了常见的风险特征之外,主要特征如下。

(1)影响深远。

审计机关、被审计单位和政府职能单位直接影响国家在公众中的形象和国家与人民的共同利益。同时,它也影响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因此,它的责任和影响比社会审计更重要。如果地方债务管理不当,借贷规模过大,债务资金使用效率低下,审计机关未能及时发现和解决相应问题,那么对该地区经济和政治方面的影响很可能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并将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如今,社交媒体和网络很普遍。地方债务审计一旦出现不当行为,很可能通过新闻网络等快速沟通渠道成为公众对话,导致审计机构承担的审计风险不断扩大。与此同时,对政府和国家形象和信誉的损害将持续很长时间。政府需要大量的精力和时间来重建自己的形象,改善人们对政府机关的看法和偏见。

(2)难以控制。

地方债务审计风险形成的原因复杂,也导致了控制的难度。首先,地方债务审计的实施和领导涉及许多层面。从国家审计署到乡镇审计部门,涉及到很多层面,尤其是基层相关人员的管理。其次,被审计单位比社会审计行为更加复杂,涉及市政建设的各个方面,对被审计单位的管理也更加困难。因此,实施地方债务审计风险控制的任务相对分离。第三,审计机关与政府之间的独立性相对较差,尤其是在领导机制和资金来源方面。同时,审计人员与政府人员之间的人际关系较为密切,这使得在内部和外部都难以达到良好的审计风险控制效果。最后,地方债务审计法律法规还不完善,相关审计业务和处罚决定也没有更加准确统一的标准,审计机构缺乏更有力的法律支持导致审计风险得到更好的控制。

(3)有限责任。

实施地方债务审计的目的是揭露公职人员导致债务资金未能有效、充分用于公共项目和民生的违法行为,监督政府职能机关,同时确保公共利益得到有效保护。如果对地方债务审计失败负有最终责任的人是实施处罚的个人,审计机构的人员很可能因个人财力不足而无法赔偿相应的损失。如果责任的最终承担者是审计机关,当社会审计失败时,审计机关将不承担破产和破产的风险。因此,地方债务审计风险损失的责任相对有限。

3.4地方政府债务审计风险的主要表现。

3.4.1。程序风险。

对如何进行地方债务审计有特殊规定。审计程序主要是指审计部门和人员进行审计的步骤和顺序,涵盖了从项目开始到结束的整个过程。在工作实施过程中,如果审计人员不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导致不适当的最终审计结论,就是审计程序风险。主要依据是《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标准。

目前,我国对地方债务审计程序的规定较为严格和详细。例如,它们规定了什么是违法执法行为,以及发现违法行为时行政复议和诉讼的申请方法。这种审计程序风险会给审计部门带来诉讼的可能性,并给自身带来审计风险。2003年,某个地方的审计局在开展审计工作时,没有与被审计项目所在银行进行核对,没有造成工作人员挪用资金。这是由于审计部门未能遵循规定的程序而导致的审计程序风险。

3.4.2。失真风险评估。

审计评价是审计人员对审计事项的意见和评价。完成地方债务审计并向上级政府提交报告,审计评价是一项重要内容。本节包括审计项目收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评价、计划编制、真实性、效益性等相关内容。审计评价风险是评价与实际情况之间的偏差所导致的风险。正确评价的前提是充分了解审计项目,收集足够的证据,掌握和理解相关政策法规。然而,另一个影响深远的问题是信息不对称或人为隐瞒。如果你不敢或不想透露一些信息,很可能会影响最终意见的发表。当审计人员对地方债务进行审计评估时,大多数都是正面的。对于大多数真实的事件和一些不真实的事件,大部分基本上都是真实的,这是真实和不真实之间的一个选择。法律和合规事务也是如此,其中大多数基本上都是法律评估。这种高于实际、低于实际的评价可能会导致被审计单位与审计部门之间产生分歧,甚至引发纠纷,进而产生审计风险。

3.4.3。报告风险。

在分析了上述两种风险后,不符合程序和不恰当的评价最终会导致不真实、客观和不恰当的审计报告。具体而言,审计人员在撰写审计工作底稿时,将审计报告初稿上传至审计机关。此时,审计人员根据报告初稿做出一系列评价和意见。如果他们不能给出正确的判断,报告的客观性和正确性就会降低,审计报告的风险也会随之而来。

另一方面,地方债务审计报告将根据审计重点向政府提交专项报告,使审计机构能够有效保护自己免受不必要的责任。然而,审计机构、政府部门、财政部门和其他部门之间存在着管理与经营的相互关系。在上级指示不当的情况下,依靠人际关系试图防止审计部门暴露被审计项目中的违法违规事项,审计报告的内容与客观事实不符,最终导致报告风险。

此外,地方债务审计报告主要包括债务规模、债务主体、债务来源、债务目的地、偿还期限和债务利率。然而,上述信息并没有充分显示各级的偿付能力。如果在审计报告中增加能够反映地方政府偿债能力的其他指标,如短期偿债能力和债务资金使用效率,审计报告的作用和意义将大大提高。

3.4.4。处理风险。

在审计署2014年发布的公告中,截至2013年11月发现的175起地方政府债务违规及其他相关问题已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后续处理和处置。其中,1,200件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置。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审计机关的处罚执行方式。审计机关的执法权是国家赋予的,因此被执行单位必须依法相互配合。地方债务审计完成后,发现的问题将由审计机关移交有关部门处理。但是,如果移交处罚过程和审计机关提出的处罚建议不当,将会给审计单位带来风险,也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对应当处罚的事项没有处罚;对应该受到惩罚的事项进行了惩罚,但给予了不适当的惩罚。对于不应处罚的事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给予较高一级处罚。以上三种不当行为会给审计机构带来法律责任风险。

3.4.5。公告风险。

审计机关在法定范围和公告方式的前提下,公布被审计单位的审计情况,包括审计依据、结论、程序、权限等造成的不良影响。审计公告是公众了解地方政府债务的主要渠道之一。作为公众,他们也越来越关注地方政府的活动和资金是否真正用于民生,是否存在腐败。审计公告和报告的区别在于,它只是报告内容的一部分,是报告的摘要。首先,由于政府文件是保密的,选择公告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如果有泄露国家和商业秘密的行为,将会造成严重后果。因此,它有一定的保密风险。第二,审计机关和政府之间以及审计单位和被审计单位之间没有完全的独立性。审计机关属于政府管辖,其相关工作一定程度上由政府领导。最后,公告面向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公众,其传播方式也多种多样,包括新闻、互联网、报纸、社交媒体等。大多数收件人无法完全理解审计术语,当前公告中使用的词语的普遍性仍然不高,这将导致读者对其内容理解的错误和偏差。审计公告的目的之一是让广大社会群体更直接地了解政府。但是,如果公众不能正确解读政府信息,可能会对政府形象造成负面影响,导致审计公告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