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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000字硕士毕业论文房地产税——财政分权与地方公共产品供给

论文类型:硕士毕业论文
论文字数:38000字
论点:房地产,税收,地方政府
论文概述:

通过理论分析,探索房地产税收与公共品支出之间的关系及其发生机制,重点考察房地产税收在影响地方政府公共支出结构中的作用。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之上,以全国省级间数据为样本,对前面

论文正文:

第一章导言

1.1主题
(1)2011年1月27日,上海和重庆将试行征收个人财产税。上海个人财产税试点方案是,从2011年1月28日起,上海家庭购买的属于居民家庭二级及以上单位的新房和非上海居民在上海购买的新房将征收房产税。税率暂定为0.6%和0.4%,计税方法为房地产市场价格的70%。重庆的房产税是对主要城市地区的高档住宅和重庆非重庆居民和失业人员购买的第二套住房征收的,而重庆的房产税税率为0.5%-1.2%。由此可见,政府开始通过房地产保有环节的税收调整来规范房地产市场和个人经济行为。个人财产税的征收标志着中国税制的一个重要变化。与此同时,这也将深化中国目前的财政分权制度,给我们留下更多的思考空间空。
自2009年1月1日《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废止以来,我国现行房地产税制主要包括城市土地使用税、房地产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从房地产税收在国家财政总收入和地方各级财政收入中的比重来看,房地产税收不是地方政府的主要收入来源。从1994年到2010年,五种房地产税在国家财政总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中的比重基本上升,这也表明房地产税在地方财政收入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然而,五种房地产相关税收仍不到地方收入的13%,2010年高达12.9%,不到国家财政总收入的6%,2010年高达5.9%。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房地产税收在世界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重逐渐增加。20世纪90年代,经合组织国家的房地产税收平均分别占国内生产总值和地方政府收入的1.44%和17.9%,而加拿大的比例最高,分别达到4.07%和53.3%。2007年,美国房地产税收总额为3769.5亿美元,分别占地方财政收入和税收的44.9%和71.7%,比例水平长期保持不变。
(2)当前的财政分权及其导致的地方政府支出结构的偏差,不可否认,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在过去30年或更长时间里取得了显著增长。9.9%的年均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在世界经济史上更是罕见。然而,在这个巨大的经济增长奇迹背后也有许多突出的问题,如社会收入差距逐年扩大。诸如阅读困难、看病困难和幸福感下降等社会问题变得越来越尖锐。教育、医疗保健和社会保障等社会和公共服务日益削弱,而不是通过经济增长得到改善。
这个国家富裕但人民不富裕的事实正是中国当前经济失衡的实质。如果这种不平衡继续下去,将对国民经济的持续和平衡发展造成巨大障碍。甚至可以说,这是经济快速增长中最大的风险。自1994年中国实行分税制改革以来,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财政收支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一些数据显示,地方政府的财政支出占全国财政支出的65%,甚至在20世纪90年代高达80%。就财政收入而言,自分税制以来,中央政府已占据了大部分收入。地方政府缺乏财政自主权,因此缺乏稳定的收入来源。因此,地方政府更喜欢投资于生产和税率更快的公共基础设施,导致政府更喜欢钢铁和汽车等附加值更高的生产和建筑行业,从而导致重复建设。同时,房地产市场改革后,随着房地产市场的活跃和土地拍卖制度的实施,地方政府热衷于追求土地出让金的预算外收入,形成了今天的“土地财政”。然而,地方政府在教育和医疗保健等公共产品上的支出严重不足。在目前的权力下放制度下,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财政和行政权力严重失衡。为了取得成就和增加财政收入,地方政府正在拼命扩大地方经济的规模。这当然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但与此同时,地方政府建设性的财政支出结构严重挤压了本应用于教育、医疗等方面的支出。

1.2研究方法
本文所用的研究方法主要包括:
(1)规范性分析本文将首先对房地产税与地方公共产品支出之间的关系进行规范化分析,即通过建立数学模型来论证房地产税与地方政府支出之间的关系。本文通过模型推导了房地产税对地方公共产品供给的影响,分析了房地产税在地方政府收入中的变化将如何影响地方政府对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长期社会支出和地方项目、地方企业建立等短期经济支出的供给,并分析了产生这种偏差的机制。

第二章相关理论与文献综述

2.1房地产税相关理论
房地产税是一个综合概念。也就是说,所有与房地产经济活动过程直接相关的税种都是房地产税,包括房地产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地产税、城市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契税以及自2011年以来在上海和重庆试行的个人住房财产税。本文的研究对象是财产税、城市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和个人财产税。中国房地产税制的变化主要分为以下几个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1950 -1957年)。在这个阶段,中国的房地产税制比较复杂,税收也比较复杂。当时,全国所有税目统一征收,解决了解放前旧税制和税收管理不统一的问题。当时,与房地产有关的税收被规定为财产税和房地产税。1950年晚些时候,房地产税和房地产税合并,命名为房地产税。次年8月,政府委员会将“房产税”命名为“城市房产税”,以明确房产税的范围。流通中的房地产税主要是契税。
因此,新中国成立之初,唯一的房产税和契税构成了我国的房产税体系。新的税收制度分为多种类型,并且被征收多次。在社会各方的帮助和努力下,国民政府把重点放在建立和实施这一新税制上,这一税制对新中国当时的经济发展和金融形势的根本改善发挥了巨大作用,促进了新中国成立初期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 在当时的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三大社会主义改革中,甚至在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和巩固中,都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当然,新税制中的房产税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对房地产的恢复起到了相当大的作用。新中国成立时存在的大部分房地产属于国家和集体。它并不是作为一般商品在市场上流通的,所以从这方面来看,当时的房地产税制在调整房地产行业方面发挥了相对有限的作用。文革(1958 -1978)至改革开放期间的停滞期,中国的房地产税制相对单一。三大转变已经到来!L956年初步建成后,该国的整个税制在前一个税制的基础上进行了大规模的简化。在税收合并简化的改革方针下,以前对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征收的城市房地产税被纳入当时的工商税收。

第三章房地产税与公共产品供给理论................................20-26
3.1基本型号................................20-22
3.2车型扩展................................22-25
3.3理论模型结论和模型................................25-26
第四章实证分析................................26-34[/br/ ] 4.1测量模型和指标解释................................26-28
4.2实证结果分析................................28-34
第五章结论和政策建议................................34-37[/比尔/] 5.1研究结论................................34-35
5.2政策建议................................35-37

结论

(1)总体而言,房地产税对当地公共产品的供给产生积极影响。理论模型表明,提高房地产税率,即征收房地产税,有利于地方公共产品的供给。由于房产税的引入和房产税的增加,本文假设房产税仅由地方政府享有,这增加了地方政府的收入,也增加了财政分权的动力。收入是支出的来源,只有当收入增加时,当地公共产品的供应才能得到支持。因此,从地方政府自身的角度来看,房产税的增加使得地方政府有动力积极增加地方公共产品的供给。同时,房地产税,尤其是房地产税,是一种财产税。财产税与业主的利益密切相关。如果当地居民已经缴纳了财产税,那么他们就有动机要求当地政府增加当地公共产品的供给。换句话说,从当地居民的角度来看,当地政府面临着增加当地公共产品供应的压力。
(2)根据公共产品是否直接服务于当地经济发展,将其分为短期经济公共产品和长期非经济公共产品。房地产税对这两类公共产品的影响是同一个方向的。如果长期非经济公共产品投资中“好”项目的概率相对较高,那么房地产税的增加将增加经济公共产品的供给和非经济公共产品的供给。特别是,由于房产税的增加,地方政府将增加地方公共服务的供给,即非经济性公共产品。
(3)由于区域经济发展的差距,房产税的增加可能对当地公共产品的供给产生不同的影响。具体来说,一方面,在经济发达的东部地区,引入房地产税,即模型中房地产税率的提高,将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带来财政分权程度的提高,并改变地方政府的职能。它将使地方政府过去为了取得成就而直接干预企业的“企业家”角色转变为服务于市场的“服务提供者”角色,这将积极刺激地方政府投资公共产品。另一方面,在经济不发达的中西部地区,房地产税的引入所带来的财政分权的增加可能难以刺激有效的公共产品投资,因为这些地区的地方政府财力有限。逆向选择的结果将导致“好”的公共产品供给项目退出市场,而“差”的公共产品供给项目可能存在于市场中。此时,房地产税率的提高所带来的财政分权的增加将与地方公共产品产生负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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