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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870字硕士毕业论文解决新闻评论侵权的方法和思路

论文类型:硕士毕业论文
论文字数:35870字
论点:新闻,侵权,评论
论文概述:

我国自 1986 年民法通则颁布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分别曾在1993 年与 1998 年颁布了两项专门针对名誉权案件审理的司法解释,51其中也有对评论引起的名誉权案的规定,在同类问题的处理上与普通

论文正文:

介绍
我们之所以有兴趣研究新闻评论侵权,是因为新闻评论侵权涉及新闻法和侵权法两个方面。同时,这也是一个保护公民主体权利和监督公众言论自由意见的问题。因此,研究新闻评论侵权,实际上是在新闻自由和权利保护之间找到最佳平衡。如果这个问题得到妥善处理,不仅可以保护媒体和评论员的言论自由权,还可以保护民事主体的民事权利。相反,如果处理不好,两边都可能受损。
第一章是新闻评论侵权概述
第一节新闻侵权的概念
一、侵权和新闻的概念
如果法律是衡量公平和正义的天平,那么权利和义务就是放在天平两端的测量板。测量板上的重量是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原因。当然,如果天平倾斜,这通常意味着过度监管或过度行使权利。前者是学者和立法者应该考虑的问题,而后者是侵权。新闻评论侵权作为现代社会常见的侵权模式之一,与现代新闻行为的出现同步发展。直到现在,在信息爆炸的多媒体信息传播时代,它的能量越来越强大,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然而,在传统理论中,探究其起源与侵权并无本质区别。为了理解本文所讨论的新闻评论侵权问题,我们必须首先理清放在上面的各种上位概念。首先,我们需要弄清楚传统理论中一般侵权的概念是什么。王黎明教授和杨立新教授认为:“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因过错侵犯他人财产和人身的行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以及法律明确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损害行为。”由此不难看出,一般侵权的主体和客观行为模式是广泛的。主观方面可能来自两个不同的原因:过错和法律。《侵权责任法》颁布后,对一般侵权所侵犯的客体权利有了明确的界定。《侵权责任法》第二条规定:“侵犯公民权益的,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以及其他人身和财产权益。”另一个需要澄清的概念是新闻。丁一说:“新闻是对最近事件的报道。”具体来说,“新闻是关于公众通过媒体关注的新发生的事实或情况的信息。新闻的特点是真实性、独创性和通过媒体传播。
二、新闻侵权的概念
通过对侵权和新闻这两个基本概念的分析和理解,我们可以对新闻侵权的概念有一个更直观的理解,下面我们将对此进行讨论。显然,新闻侵权不仅是大多数人认为由新闻机构和记者主导的法律纠纷,也是广义上的新闻侵权。具有研究价值的新闻侵权是指司法实践中经常涉及的侵犯人身权利的案件,如侵犯他人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姓名权和姓名权。在法律领域,有许多专家学者对新闻侵权的概念进行了界定。王黎明认为,“新闻侵权是指新闻组织或个人利用报纸、期刊出版物、广播电视等新闻传播工具,故意捏造事实或疏忽报道,向公众传播不适当的内容或法律禁止的内容,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单位有害,从而损害公民或社会组织的真实形象,降低其社会评价,影响公民的平静生活和尊严的非法行为。”顾丽萍说:“它是指新闻媒体和记者利用新闻媒体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实施的非法行为。”孙徐沛认为:“一般来说,是指通过新闻手段非法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名誉权、荣誉权、姓名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第二节新闻评论侵权概述
新闻评论侵权属于新闻侵权的范畴。但是,我们应该明确新闻评论侵权在新闻侵权中的特殊性。在各种新闻侵权案件中,新闻评论侵权案件具有特殊的研究价值,因为它们直接关系到言论自由与人格权保护之间的冲突与平衡。首先,让我们定义新闻评论的概念。根据《新闻词典》的定义,新闻评论是一种具有政治倾向、面向广大读者的议论文风格。它是新闻宣传的旗帜和灵魂,结合近期发生的重要新闻事实,针对目前人们普遍关注的现实和思想问题。由此可见,新闻评论属于新闻范畴,但它并不等同于传统新闻的独特形式。除了传统新闻的时效性和真实性之外,它还融合了评论员对新闻事件的看法和意见。这样的解释性文章往往有明确的好恶和善恶评价,并对读者阅读后产生的社会评价起到指导作用。更多是因为它依赖于传统新闻媒体的背景,增加了读者对其公正性和权威性的期望。
第二章是统计、研究方法和总体情况
第一节样本案例的来源和选择
一、样本案例的来源
所谓新闻评论是社会各界对最近新闻事件的评论的总称。新闻评论需要通过传播产生社会效果,而传播所依赖的载体就是我们所说的新闻媒体。向公众传递信息符号的物质实体可以称为大众媒体,包括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书籍等。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普及,现代网络传播也成为不可忽视的重要媒体之一。
二.统计数据的局限性
当然,本文列举的案例也有一定的局限性。首先,这是案件来源的限制。本文所选案例的主要来源是网络上讨论和引用的案例以及一些学术专著,但许多实际案例无法从中收集。其次,新闻评论案件的数量正在增加。据不完全统计,仅在1988年上半年,国家法院就受理了200多起新闻侵权案件。1996年,在第一次新闻侵权诉讼10年后,全国有1000多起新闻侵权案件。截至2004年6月底,全国共有3000多起新闻侵权诉讼。此外,尽管中国法院实行司法公开和审判公开制度。许多地区的高等法院在其网站上公布其判决,但只有少数基层法院的判决在网上公开。因此,不可能通过公共渠道查阅具体材料。
第二部分回顾了72起侵权案件的统计结果
一、各种统计数据的结果
根据案例统计框架,以72起复审侵权案例为分析样本,进行了一系列统计。统计结果如下:
1.在620起新闻侵权案件中,评论侵权案件的比例分别为11.6%和2.72%。最后,法院以名誉纠纷为由提起并审判了所有案件。
在审查的3.72起侵权案件中,有23起(32%)是在原告住所起诉的。12起案件在被告住所地起诉,占17%;28起案件在原被告共同住所起诉,占40%;在其他案件中(如在媒体发行区原被告住所以外的第三方地方起诉,或指定与原被告和法院都没有关系的第三方法院,或少数不清楚的案件),9起案件占12%。
4.原告为自然人46例,占63.8%;21名原告为法人,占29.1%;自然人和法人共同原告5起,占6.9%。
二.统计结果的分析与总结
通过分析上述统计结果,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首先,新闻评论侵权案件占法院审理的新闻侵权案件的十分之一以上,是新闻侵权案件中不可忽视的重要类型。
其次,侵权案件审查中侵犯的客体权利绝大多数是人格权中的名誉权。第三,在审查侵权案件时,原告主要是自然人,而被告主要是媒体,报纸占被告媒体的绝大多数。
第四,诉讼相关评论的类型多种多样,新闻评论数量最多,其次是文学评论,两者之和几乎占到诉讼相关评论总数的三分之二。
第五,从比例上看,法院最终认定构成侵权的评论侵权案件数量与不构成侵权的评论侵权案件数量大致相同,前者的数量略高于后者。
第二章是本文的统计、研究方法和总体情况。……12
第一节样本案例的来源和选择……12
一、样本案例来源……12
二.统计数据的局限性……13
第三章新闻评论侵权面临的问题……18
第一节传统新闻侵权和评论侵权共同面临的问题……18
一、平均结案时间:……18
第四章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思路……26
第一节当前新闻评论侵权的防范……26
一、提高新闻编辑和评论员的整体法律意识……26
二、明确新闻评论的“角色定位”……27
结论
这一辩护明确区分了意见表达和事实陈述,对实现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具有重要意义。首先,它对个人的社会评价给予了应有的尊重。公正的评论与诽谤没有冲突。它不涉及事实陈述,也不妨碍一个人通过诚实的行为获得应有的社会评价。第二,国防让公民在涉及公共利益的问题上有充分的发言权。
参考
1.王黎明等人:《侵权行为法》,法律出版社,1996年。
2.蔡明泽:《新闻新论》,暨南大学出版社,1998年。
3.王黎明和杨立新:《人格权与新闻侵权》,中国方正出版社,1995年。
4.顾丽萍:《新闻侵权与法律责任》,中央广播电视出版社,2001年。
5.孙徐沛:《新闻侵权与诉讼》,人民日报出版社,1994年。
6.魏永正:《中国新闻传播法纲要》,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9年。
7.黄瑚:《新闻法规与新闻职业道德》,四川人民出版社,1998年。
8.曹芮林:《新闻与法制》,解放军出版社,1998年。
9.董何冰:《新闻侵权与赔偿》,青岛海洋大学出版社,1998年。
10.丁张法:《新闻评论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