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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650字硕士毕业论文俄罗斯民事诉讼简易程序建设改革探析

论文类型:硕士毕业论文
论文字数:38650字
论点:俄罗斯,苏维埃,民事诉讼法
论文概述:

俄罗斯民事诉讼法的变革是在政治转型的背景下进行的。新政权通过宪法建立了独立的司法权,也推进了民事诉讼法的变革。政权的意识形态也决定了民事诉讼法理念的变革.

论文正文:

第一章导言

 一、选题理由 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我国法学界开始关注对外国法的研究。在民事诉讼法学领域,取得了许多研究成果。检索2000年以后的研究成果,有的是对多国民事诉讼进行比较研究,‘有的是研究某一国家的民事诉讼制度或者司法改革,2此外,还翻译了大量的国外民事诉讼法学的著作。3从研究成果看,学界己经开始对俄罗斯民事诉讼法进行研究。研究的视角,一是进行教科书式的研究,为学界研究提供了丰富的资料;二是论述俄罗斯民事诉讼的立法动向与思路。本文以俄罗斯民事诉讼法的变革为题,主要在社会变革的背景下,俄罗斯民事诉讼法变革的制度分析与价值判断,力求有益于我国的立法与理论研究。选题的理由是:基于中俄两国民事诉讼法传统与现实的相似性,以俄罗斯民事诉讼法为研究对象,有助于我们汲取民事诉讼法修改的经验,有助于深化我国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综上,理解中俄两国三种法律传统的相似性,不仅应当注意这三种法律传统出现的时间顺序,而且应当研究其在当代社会的时空共存性,因为法律传统具有一定的稳定性。注意到两国相似的法律传统,俄罗斯民事诉讼的变革可能会给我国提供一些启示,引发我们的思考,这是选题的第一个原因。
 二、研究价值 研究俄罗斯的民事诉讼的变革,结合俄罗斯的具体国情,探讨这场变革的得失利弊和内在规律,不仅充实了对外国民事诉讼法的研究,更有利与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修改和理论研究的深入。 (一)时我国民事诉讼法修改的价值 我国立法机构正在进行修改现行民事诉讼法的工作32,为了提高法律草案的起草和审议质量,有必要进行调查研究工作。调查研究分两个方面,一是研究我国立法适用中的问题,另一个是研究外国立法及其适用中的问题。 (二)对我国民事诉讼理论研究的价值 1.本文试图在研究民事诉讼制度变革的同时,结合社会学方法,分析制度变革的原因,评价制度变革的得失,展望我国民事诉讼法修改的前景。2.深入对外国民事诉讼法的研究,突破制度介绍,深入研究利弊得失,结合立法背景和司法实践研究问题。3.本文运用的材料,基本上是俄罗斯出版的最新第一手资料;本文阐述的司法实践,多为笔者实际考察所得。 第二章变革的背景 1985年3月n日,苏共中央选举M·C·戈尔巴乔夫为党的总书记。此后,在其倡导的“新思维”的指导下,苏联开始了政治、经济方面的急剧改革。由于对本国国情、社会主义的发展方向和改革规划的错误判断,最终导致改革的全面失控,社会主义国家苏联解体。于是,俄罗斯又一次经历了社会动荡,其政治、经济和法律制度都经历了转型或者改革,民事诉讼法的变革,就是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进行的。本章先论述政治转型、经济改革的背景及其对民事诉讼变革的影响,再论述民事诉讼法变革的立法、司法和法学理论的背景。 第一节政治转型 一、苏联解体 苏联解体是一个复杂的政治现象,本文不进行原因探讨和价值判断,仅围绕民事诉讼变革的主题,择其精要阐述苏联解体的过程。 (一)全面改革 戈尔巴乔夫上台后,面临经济发展停止和国家处于危机边缘状态的社会背景,开始推行全面改革的计划。在1985年4月23日召开的苏共中央全会上,戈尔巴乔夫提出了《加快社会经济发展的纲领》,这个纲领首次公开阐述了苏联存在的经济和社会问题,应该是全面改革的序幕。1986年4月,戈尔巴乔夫在陶里亚蒂市会见劳动者代表时,第一次提出了“全面改革”的概念;45在此后出版的著作《改革与新思维》中,戈尔巴乔夫阐述了全面改革的目的:“国家生活各个方面的革新,赋予社会主义最现代化的社会组织形式,揭示我们制度各个方面—经济、社会政治和道德—的人道主义性质”。46在《改革与新思维》中,戈尔巴乔夫还论述了改革与社会主义革命、改革与社会主义本质、改革与党的关系,如何使苏联更加民主化、社会化,以及如何处理新形势下的国际关系问题。全面改革包括社会经济、政治、对外政策、民族政策等多个方面,这里仅阐述政治方面的改革。 (二)改革转向 1988年7月1日,召开了苏共第19次全国代表大会。这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苏联的政治改革开始转向:即从戈尔巴乔夫书面上的改革转向制度性的改革。改革苏维埃体制,建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苏维埃体制是一种社会主义的、议行合一的政治制度。在这种制度下,立法权—最高苏维埃具有最高地位,行政权和司法权由其产生、对其负责、受其领导、受其监督。1988年12月1日,第n界最高苏维埃第12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和补充苏联宪法(根本法)的法律》,对苏维埃体制作了重要修改。“新的最高权力机关由苏联人民代表大会、苏联最高苏维埃、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和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4级组成,代替原有的苏联最高苏维埃和最高苏维埃主席团2级。在这种新体制下,人民代表大会取代最高苏维埃成为了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最高苏维埃则是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 二、后苏维埃时代的俄罗斯 苏联解体后,俄罗斯的历史揭开了新的篇章,开始了新的俄罗斯联邦时代,也可以称作后苏维埃时代。从新的俄罗斯联邦成立至今,己有将近巧年了,在这十五年内,发生了哪些与民事诉讼法变革相关的政治事件和政体上的变动,现论述如下。 (一)俄罗斯联郑成立 如前文所述,1990年6月12日的《苏俄主权国家宣言》标志着俄罗斯在法律上成为一个独立的国家,在1991年12月22日,俄罗斯又正式确立了国名、国旗和国徽。国名由原来的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即苏俄(PC巾CP)改为俄罗斯联邦(Poee戒c微巾哪pauH又,简称P巾),国旗和国徽则分别定为俄罗斯帝国时期标志白蓝红三色旗和双头鹰。至此,俄罗斯联邦正式成立,俄罗斯开始了新的联邦时代。俄罗斯联邦成立后,面临着如何对待苏俄时期的法律以及如何制定新法律的问题:是像苏俄那样先一律废除旧法,再制定新法;还是暂时不废除苏俄时代的法律,循序渐进地制定新法律。俄罗斯联邦采取了后一种方法,即根据需要不断修改苏维埃时代的法律,暂时不另起炉灶,在修改旧法的同时,着手研究制定新的法律。涉及到民事诉讼法,早在1991年3月21日,就开始修改和补充《苏俄民事诉讼法典》,修改后的《苏俄民事诉讼法典》仍然在司法实践中适用。这样的修改几乎每年都要进行一次或者几次,一直持续到新法典出台前。这样做的好处,其一是避免了立法急剧变动给司法实践带来混乱,保持了法律的稳定性;其二是避免了新法典未经调查研究就仓促出台,保证了新法典的质量;其三是根据需要修改小幅度修改立法,保证了立法稳定性和灵活性的统一。 (二)新政体与司法权 1993年12月12日,俄罗斯举行全民公决通过了《俄罗斯联邦宪法)),该宪法规定了宪法基本原则、联邦制度、俄罗斯联邦总统、联邦会议、俄罗斯联邦政府、司法权、地方自治、宪法的修改等内容。根据《俄罗斯联邦宪法》,俄罗斯是共和制的民主、联邦和法治国家,其国家权力在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分立的基础上行使,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相互独立。这样,俄罗斯就从苏联时代议行合一的政体转型为三权分立的政体。在这种政体下司法权的构成内容及其与立法权、行政权的关系,由于与民事诉讼法的变革关系密切,故值得在此探讨。 第二节经济改革 在政治转型的背景下,俄罗斯根据政治需要,进行了以新自由主义为理论基础的经济改革。对这场改革的理论分析和价值判断属于经济学的研究内容,本文不予阐述,在这一节,主要论述俄罗斯经济改革的过程和经济改革对民事诉讼法变革的影响。 一、经济改革的过程 俄罗斯联邦的经济改革始于苏联时代。戈尔巴乔夫当政时,曾制定了一系列改革苏联经济的措施,例如,在1990年6月通过了《向市场经济过渡的概念》等法令。这些经济改革的措施终因苏联政局不稳和解体而告终结。真正的经济改革或者经济转轨发生在俄罗斯联邦成立之后。俄罗斯联邦的经济改革,从改革措施和方向来看,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叶利钦执政时期(1991一1999年),也可以叫做“休克疗法”阶段、改革初期;第二个阶段是普京执政时期(2(拟)年至今),也可以叫做经济恢复增长阶段。 (一)“休克疗法”阶段 所谓“休克疗法”,是一种体系化的经济改革方案,其在理论上采用西方的新自由主义学说与货市主义理论,力主推行完全的自由市场经济模式,最大限度地减少政府的作用;在具体方法上,实行激进的一步到位式的经济转轨,以实现私有化、自由化和市场化。休克疗法作为一种经济改革方案,曾在南美一些国家适用过,取得了一定的积极效果。俄罗斯联邦成立后,经济凋敝,债务负担沉重,叶利钦试图借助西方的帮助,在西方理论的指导下迅速地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于是,他任命信奉新自由主义的盖达尔为俄罗斯联邦政府总理,任命美国的经济学家萨克斯为总统首席经济顾问,开始了“休克疗法”经济改革。“休克疗法”的理论基础是西方所谓的“华盛顿共识”。它是指,由位于华盛顿的美国政府和经济学精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共同制定的、旨在克服一些拉美国家os年代危机的一整套政策建议,它提出包括创造蓬勃发展的私营部门、做出经济结构调整、出售国有企业、削减社会福利等项措施。按照美国学者约瑟夫。斯蒂格利茨的概括,“华盛顿共识”的实质是“主张政府的角色最小化、快速私有化和广泛自由化”。 (二)恢复增长阶段 1999年12月31日,叶利钦通过电视台发表讲话,宣布辞去总统职位;20(X)年3月26日,B·B·普京(.BB.n打HH)在总统选举中以绝对优势获胜,当选为俄罗斯联邦的第二任总统。普京执政后进行了一系列比较稳健的经济改革,推宁尹可控制的市场经济”,制定了“富民强国”的基本方针,74根据这一方针,既没有推行激进的自由主义经济改革,也没有回到苏联时代的计划经济,等于走了一条中间道路,这条道路强调国家的宏观调控,强调适合本国国情,强调循序渐进,强调增加居民收入。俄罗斯民族一向好走极端,在经历了绝对强制的计划经济与绝对自由的市场经济之后,能够寻找到适合本国国情的发展道路,是一个历史进步。事实证明,到2加5年底,俄罗斯的GDP已经达到了改革前1991年的水平,这说明俄罗斯的经济己经复苏,并有了向前发展的迹象。在讨论俄罗斯经济复苏的同时,应当指出其发展中的矛盾,即俄罗斯的经济复苏主要依赖能源的出口,主要是石油和天然气的出口。依靠能源出口取得经济增长,有其积极的一面:即在国际原油市场价格不断上扬的背景下,俄罗斯的石油出口量不断上升,这不仅意味着石油公司赚了更多的钱75,还表明国家税收的增加和转移支付能力的提升,以及俄罗斯中央银行外汇储备76也越来越充足。同时,也应看到其消极的一面:即单靠能源出口会导致难以为继,应当以此为契机,促进国民经济的全面发展。 二、经济改革对民事诉讼法变革的影晌 俄罗斯经济改革的影响,有其积极的一面,也有其消极的一面。研究这些因素对民事诉讼法变革的影响,一方面,可以分析这些影响给民事诉讼法变革提出了哪些更复杂的问题,即民事诉讼立法如何更好地适应经济制度的变革,民事诉讼立法如何更好地解决经济改革所产生的民事纠纷和经济纠纷,民事诉讼立法如何在经济危机中更好地保障诉权,等等:另一方面,这些问题如何得以解决、解决的好不好,也是对门评价民事诉讼法变革得失的一个标准。 第二章变革的背景第一节政治转型..........11一、苏联解体..........11二、后苏维埃时代的俄罗斯..........15第三章新法典概述..........15第一节新法典的制定过程..........20一、新法典的制定经过..........37二、新法典制定过程的特点..........39第四章当事人与法院之间关系的变革...........48第一节提升当事人的主体地位..........48一、从辩论原则看当事人主体地位的提升..........48二、从处分原则看当事人主体地位的提升..........54 结论 本文的主要论点总结如下:(一)中俄两国在法律传统和法律现实方面具有相似性1.中俄两国都经历了封建专制、大陆法系和社会主义的法律传统。2.在全球化的背景下,中俄两国面临着许多共同问题(二)民事诉讼法的变革是在一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法律条件下进行的1.俄罗斯民事诉讼法的变革是在政治转型的背景下进行的。新政权通过宪法建立了独立的司法权,也推进了民事诉讼法的变革。政权的意识形态也决定了民事诉讼法理念的变革.2.俄罗斯民事诉讼法的变革是在经济改革的背景下进行的。 参考文献
 1.陈桂明、刘鹏:《俄罗斯民事诉讼法典的修改》,《比较法研究》2005年第3期。2.曾宪义:《清末修律初探》,载《法律史论丛》第三辑,法律出版社1983年版。3.田春生:《从新自由主义学说看俄罗斯“休克疗法”政策的失败及其原因》,《世界社会主义研究动态》2004年第14期。4.王亚新:《论民事、经济审判方式的改革》,《中国社会科学》1994年第1期5.《俄罗斯联邦最高法院院长维亚切斯拉夫。列别杰夫谈俄司法改革》,载《今日俄罗斯》第8(33)期。6.张家慧:《俄罗斯民事诉讼法研究》,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7.[俄]戈·瓦·普列汉诺夫:《俄国社会思想史》第1卷,孙静工译,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第95页。8.苏担,B·马夫罗金:《彼得大帝传》,余大钧译,商务印书馆.旧年版,第153~264页。9.《列宁全集》,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10.郭沫若:《奴隶制时代》,载《奴隶制时代》,人民出版社1954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