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硕士毕业论文 > 22314字硕士毕业论文论网络舆论维权的法律制度

22314字硕士毕业论文论网络舆论维权的法律制度

论文类型:硕士毕业论文
论文字数:22314字
论点:舆论,网络,维权
论文概述:

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和互联网的日渐普及,网络平台势必将成为新兴媒体的中坚力量,成为反映社会动态的重要媒介和人们进行沟通交流、参与社会事务的重要阵地;因此,网络自身以及网络舆

论文正文: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和互联网应用的日益普及,信息的传播更加便捷。它还为普通人在各种社会事务中表达意见、交流和互动提供了一个平台。新闻媒体因此开辟了一个全新的宣传战线。相应地,网络舆论的影响也在增加。 与此同时,随着各种网络事件的不断发生,网络舆情传播带来的威胁司法独立、侵犯个人合法权益、扰乱正常社会秩序等负面影响逐渐凸显,引起了相关部门、专家学者的关注和警惕。如何有效规范它们,建立和谐稳定的网络秩序,已经成为我们研究的重要课题。 2010年10月20日晚,Xi安音乐学院大三学生姚佳欣在陕西省Xi安大学城学府大道开车时撞倒了受害者张淼。当姚下车检查时,他发现受害者记起了他的车牌号。他拿出刀子捅了他八刀,杀死了他,然后开车走了。 媒体报道此案后,引起了全国的广泛关注。 2011年4月22日,Xi安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姚佳欣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死刑,剥夺其终身政治权利。 被告提出上诉后,2011年5月20日,陕西省高级法院驳回上诉,维持死刑判决 本文写作的原因在于对社会热点案件的关注。 除了案件事实和案件结果之外,在本案中十分值得注意的是,除了新闻媒体的采访和报道之外,被害人家属委托的法律代表在整个办案过程中故意使用网络工具宣传和推广案件,这使案件引起了公众的极大关注,赢得了大量民众的同情和支持,并对案件的调查和审判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 本文的写作意图是试图研究向舆论媒体寻求公众支持或救济以维护自身利益的现象,并探索将其置于合理规制的法律框架下的方式方法。 随着网络新兴媒体的迅速发展,互联网已经成为普通人理解、参与时事、表达观点和兴趣的重要方式。 上海发展战略研究所谢耿云工作室发布的《2010年中国公民网络表达与公共管理分析研究报告》指出,近年来,公民通过网络保护合法权益的“网络权利保护”现象越来越普遍。公民个人通过网络平台保护自己的权利,网络平台已经成功地从最初的个人案件上升到人们普遍接受的权利保护概念。网络上的公众舆论已经发展到了任何人或任何组织都不能忽视的地步。 本文将上述研究对象称为“维护网络舆论权” 在这里,有必要明确“维护舆论权利”的具体含义,以便读者对研究对象形成更清晰的理解。首先,从概念上界定“维护互联网上的舆论权”和所谓的“维护舆论权”是比较困难的。 在姚家鑫案件的后续案件中,即姚家鑫的父亲姚卫青以名誉侵权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姚家鑫案件受害人的法定代表人张喜安为被告的案件中,姚卫青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他希望姚家鑫案件不会再次发生,更不用说将舆论视为一种维权方式。本文所称的“维护权利的舆论”就是由此而来的。 如前所述,本文的目的是研究通过网络、新闻媒体和其他渠道产生影响的现象,以便借助舆论保护自己的利益。因此,保障舆论权的定义应以文章的写作意图为灵魂,关注并服务于文章的写作意图。 界定维护舆论权的含义,关键在于对“网络舆论”及其所维护的“权利”两个概念的分析和讨论。 网络舆情的定义应以舆情概念为基础。 什么是舆论?目前,学术界对这个问题还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 对此,教科文组织在其特别报告《一个有多重声音的世界》中指出,舆论是一种难以进行准确科学分析的“集体现象”。 以下是几种权威观点的简要介绍 《简明大英百科全书》将公众意见定义为“相当多的人在某一特定问题上表达的个人意见、态度和信仰的集合”;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新知识词典》(New Knowledge Dictionary)认为,“舆论是指国家、集体和个人对某一事件或社会意识倾向所表现出的讨论漩涡,这是思潮的一致和分歧反应。” 它在政治、道德、经济、社会和意识方面具有潜在的权威和判断力”。学者刘建明认为,舆论是指“表现社会整体意识和集体意识的权威多数人的共同意见”;陈利丹在他的著作《舆论研究——舆论导向研究》(Public Opinion Studies-RESEARCh on Public Opinion Orientation)中,将其表述为公众对现实社会和社会中各种现象和问题所表达的信念、态度、观点和情感表达的总和。 通俗地说,所谓舆论,简而言之,就是公众的意见或言论;严格地说,舆论是指“某个社会、阶级或群体对社会生活中的某些事件,包括人们的思想、行为和相互关系,有一定的评论倾向。” 公众意见的上述定义是静态的。本文所指的舆论不仅仅是指舆论或言论,而是侧重于动态意义上的用语,强调主体在某种舆论的产生和形成过程中的主动性和目的性,即权利保护的主体通过网络、新闻媒体等渠道积极吸引公众的注意力,促进舆论的形成,然后利用舆论的强大影响力达到造福自身利益的目的。 总之,这里所说的舆论既包括舆论产生的动态过程,也包括一般舆论。 以上是对本文中“舆论”一词含义的讨论。 网络舆情的定义必须基于上述工作成果。 什么是网络舆论?简而言之,这是通过互联网表达的公众意见。 与简单的舆论概念相比,网络舆论强调的是它的产生和传播主要依靠网络的特殊方式,而舆论一词的范畴没有区别。 因此,我们可以将其定义为“公众在互联网上对某一焦点表达的有影响力和倾向性的意见或评论” 我们应该如何理解维护舆论权利的“权利”?在这篇文章中,我们把它解释为一种利益,而不是一种权利,也就是说,非一般意义上的依法行事或不依法行事的自由。 这里提到的利益不仅包括合法权利,还包括一些不合法但对舆论制造者或生产者有益的利益。 以长春最近的手闸切断事件为例。案件双方一致通过微博等方式发表符合自身利益的好评,赢得公众的支持。 受害方不仅有合理的要求,侵略方也有意图抵消对方的舆论攻势,避免成为攻击目标,以便为自己取得有利的结果。 此外,还需要解释保障公众意见权的方式方法。 本文研究的舆论动员方式主要局限于网络媒体(如微博、发帖等)的快速传播和广泛影响。),但不包括事件各方对周围人群的宣传和叙述等。正常情况下。 二、网络舆情维权现象兴起的原因……6 (a)保障权利困境的客观存在...................6 (b)司法信任危机的出现...................8 (c)新闻媒体的催化作用...................93、网络舆论权保护的利弊分析……10 (1)保护网络舆情权利的有利方面……10 (2)网络舆情维权的潜在隐患……114、舆论维权法律规制...................15 (1)网络舆情隐患成因分析...................15 (2)关于网络舆情法制化、规范化的思考……17 .结论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互联网的日益普及,互联网平台必将成为新兴媒体的支柱,反映社会动态的重要媒体,是人们交流和参与社会事务的重要阵地。因此,网络本身的秩序和网络舆论的问题就凸显了出来 从加强网络监督、重视网络舆论引导、正确处理舆论监督与司法权的关系等方面,探讨了如何充分发挥网络舆论监督功能,使之成为弱势群体维护自身权利的重要途径,以及如何降低网络舆论传播过程中的风险,为构建和谐有序的网络秩序提供有益的参考。 然而,网络的发展方兴未艾。网络有效监管仍需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完善。随着网络本身的发展,它在不断完善。 参考文献1,孙徐沛:《新闻侵权与诉讼》,人民日报出版社,1994年;2.侯健:《舆论监督与名誉权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3.康为民:《媒体与正义》,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年;4.张九珍:《网络信息传播自律机制研究》,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5年;5.周家禄:《论舆论监督》,山东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6版。陈成文:《论社会弱势》,北京吉吉出版社,2002年第21期。7.张忠:《弱势群体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服务及其质量问题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年;8、[美]波尔曼:《法律与宗教》,梁志平译,三联书店,1991年;9、[·德]迪特·梅杰斯:《德国普通民法》,邵建东译,法律出版社,2000年 10.马宜生:《论舆论监督的法律保障》,载于《民主与法治》,第1期,2002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