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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21字硕士毕业论文司法公信力条件下的人民陪审制度

论文类型:硕士毕业论文
论文字数:21221字
论点:陪审制度,司法,公信力
论文概述:

司法改革(中国法治)将向何处去?是司法社会化还是司法职业化在经过十几年司法改革后,成为中国学术界和实务界最为关注和争论不休的话题。而最近几年中央和司法界高层所作的举动和言论。

论文正文:

引言(1)提出的问题随着最高人民法院2008年8月20日对徐婷案刑事判决的颁布,备受关注并被《南方周末》评为2007年十大有影响力的诉讼之一的“广州徐婷案”2终于在司法意义上宣告终结。 然而,这一案件不仅引起了普通人的广泛讨论和激烈争论,也引起了法律界或实务界的广泛讨论和激烈争论。 从某种意义上说,“广州徐婷案”不仅是一个法律问题,一个道德问题,也是一个舆论问题。 没有舆论,“广州徐婷案”可能只是一个案例,不会成为一个事件。 像“广州徐婷案”一样,同年引起广泛关注的“南京彭宇案”和2003年出现的“沈阳刘涌案案”。 公众舆论广泛质疑徐婷案一审判决结果的原因是,该判决远未达到公众对正义的期望 正义是公众对正义最基本的期望。 大多数人不是法律专家,但大多数人会在心里做出自己简单的判断。 面对这一不公平的结果,人们不禁要问,原因是处理案件的法官工作能力有问题,还是法院有意偏袒银行。 不可否认,在现实生活中,法官确实有可能触犯法律。然而,“如果允许法院外的公众舆论暴怒,它也可能被超越,最终变成‘多数人的暴政’,甚至产生极其强大的法治破坏力。” “一次又一次质疑判决的浪潮无疑提醒司法机构一个不争的事实:司法机构的公信力正在下降 然而,最高人民法院新任院长王胜军在2008年8月26日举行的“大学习大讨论”全国研讨会上明确提出“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司法权威,建立公信力法院”。可以看出,高级法院官员非常重视当前司法公信力低下的问题。 因此,代表民主国家,“我们不应该过于乐观的修订案件后,公众的支持。” 然而,在当前形势下,必须尊重公众意见。 随着法律的公信力下降,面对公众舆论,必须尊重法律的公信力。这个问题摆在我们面前。 “7面对公众舆论对案件判决所引发的司法公司法的广泛质疑,如何吸收公众舆论并做出理性表达来重塑和提升司法部门对于上述问题,无论是在法律上还是在实践中,都在寻找一条路径,并没有不符合解决方案——陪审制度的思想(当然,也有不赞成的声音,如学者何卫方) 陪审制度在我国被称为人民陪审制度,具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一直是我国司法制度的一项基本原则。 然而,不同群体在采用陪审团制度方面存在差异。一些法律学者和实践者更喜欢中国现行的人民陪审制度,这与大陆法系的人民陪审制度相似。 另一部分法律学者赞成在英美法系引入陪审团制度。这种差异仅仅代表了世界上陪审团制度的两种模式。 此时,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陪审团制度提高了司法机关的公信力?与此同时,为什么不同的团体在采用陪审团制度方面有所不同?哪个陪审团模式对司法公信力有很大影响?中国实行的人民陪审制度对司法机关的公信力有什么影响?我们能否承担重塑和提高司法机构公信力的重要任务?这些都是文章思考和期望解决的问题。 (2)研究现状随着中国司法改革的不断推进,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制度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后,已经名存实亡的人民陪审制度重新焕发了生机。 学术界和实务界都成为司法改革领域的热点问题。 因此,关于这一问题的研究文献相当丰富。 毫无疑问,这些从不同角度进行的研究有助于作者的研究。 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从陪审制度的价值角度:即从司法民主、司法公正、司法独立、司法监督、法律公开等角度。 第二,从陪审制度存在的问题来看:缺乏宪法依据,法律规定不一致;陪审员很容易受到影响,成为法官逃避责任的工具。陪审员在审判中的地位、权利和义务仍然不清楚。陪审团案件的范围不明,审判结果不明。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和任期规定不明确。陪审员应该是精英还是受欢迎,等等。 第三,从陪审团模式选择的角度看:专业法官合议制;将参与审判的方式改为陪审团方式;继续采用目前的参与审判制度 第四,从陪审制度的未来走向来看:完善论、废除论和陪审论 第五,从比较法的角度,比较中西陪审制度的差异,或者比较不同法系的陪审模式,改革和完善我国现行的陪审制度。 六、从法律社会学的实证分析和研究角度,对人民陪审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运行和实际效果进行了描述和分析 然而,从司法公信力的角度来看,人民陪审制度鲜有研究 目前,只有两位从事司法工作的法官叶虞丘和黎燕珊共同撰写了《论司法公信力的塑造——论人民陪审制度价值的预设和实现》。本文从司法公信力的法律解释入手,比较了人民陪审制度价值预设与实际运作的差异,并提出了完善人民陪审制度的建议。 但是,本文没有详细介绍人民陪审制度的现状,论证不够充分,提出的改进措施过于笼统,缺乏可操作性。 此外,尽管从其他角度研究人民陪审制度,李何冰教授与何兵教授合著的《人民陪审制度的实践:扬州地区法院调查》,也有司法公信力、陆澍和饶毅副教授的《美国陪审制度的作用及其对我国审判制度改革的启示》、关李沁的《人民陪审制度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及其缺陷转化》等参考文献。 虽然这些研究机构采用不同的视角,但研究对象是相同的,因此从司法公信力的角度研究人民陪审制度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3)研究方法和研究意义本文主要采用法律社会学的方法,结合文献分析、访谈、问卷调查、比较分析和实证分析等研究方法 调查数据来自司法机构、科研机构、组织和个人的调查报告。 从近年来受到公众广泛质疑的典型案例出发,以司法公信力为理论支撑,从陪审制度的历史发展出发,探讨其对获得社会认同和塑造司法公信力的追求,以及陪审制度与司法民主和司法公正相一致的基本价值和基本功能。此外,结合人民陪审制度的历史变迁,比较了中西陪审制度在追求司法公信力塑造方面的显著差异,并结合“中国陪审制度研究”课题组提供的实证数据和相关调查报告,分析了人民陪审制度的“真实”状态对司法公信力的影响,比较了中西陪审制度对司法公信力影响的差异。为了从司法公信力的角度对我国人民陪审制度有一个全新的认识,并根据二者的差异和比较提出相应的建议,以期重构人民陪审制度,将舆论理性融入司法,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 司法公信力的一般理论……9 (1)司法公信力的概念……11 (2)司法公信力的结构要素……14 (3)司法公信力现状……162、陪审制度与司法公信力的内在关系……21 (1)陪审团制度的司法公信力起源于……22 (2)陪审团制度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内在机制……24 3、人民陪审员制度司法公信力的功能地位……26 (1)人民陪审制度的历史发展与司法公信力……28 (2)人民陪审制度不利于实现司法公信力的因素……31 4.重构人民陪审制度提高司法公信力……33 (1)改革方向……33 (2)系统重建……34结论司法改革(中国的法治)将走向何方?是司法社会化还是司法专业化?经过十多年的司法改革,它已经成为中国学术界和实务界最为关注和争论的话题。 然而,近年来中央政府和高级司法官员的行动和言论明确指出了司法改革的方向,即在强调司法专业化的前提下,他们开始重视司法的社会化和民主化。 正如一些学者所说,“司法依赖于专业团体,但司法必须有“舆论”的血液 事实上,在过去十年的法治进程中,中国的司法改革一直朝着职业化和精英主义的方向努力和发展。 然而,目前的司法状况令人担忧。司法腐败这一令人震惊的现象,“不信法律”的上访者络绎不绝,特别是近年来因司法判决不合理而引发的舆论高涨案件屡见不鲜,受到公众的广泛质疑,导致公众对司法行为的评价和信任不断下降,司法公信力严重下降。 那么,如何理性地表达随机民意,司法又如何反映民意呢?我们考察了西方法律制度的历史,发现陪审团制度(尤其是英美法系的陪审团制度)能够理性地吸收和表达公众意见,从而增强司法审判的社会认同,提高司法公信力,符合司法社会化和民主化的价值追求 然而,我国的传统法律制度也有与之相适应的人民陪审制度。 当然,人民陪审制度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一直发挥着政治斗争和体现政治民主的工具作用,但进入21世纪后,国家立法者开始认识到人民陪审制度所体现的司法价值和功能,这体现了司法民主化,提高了司法公信力。 与中西方实行的陪审制度相比,很明显,目前正在运行的人民陪审制度很难与西方陪审制度所发挥的作用相提并论,与建立陪审制度的初衷相去甚远,甚至发生了功能上的变化。 然而,任何事物都有一个产生、发展、变化和完善的过程,人民陪审制度也是如此。由于它的不成熟和不完整,我们不能完全否认它所蕴含的巨大价值。 因此,我们不仅要认识到人民陪审制度对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性和司法运行中出现的问题,还要有改革的眼光来重构和完善我国现行的人民陪审制度,并有勇气突破英美法系陪审团模式的有限引入。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充分而彻底地发挥陪审团制度在提高司法公信力方面的重要作用。 参考[1]关梅:《司法公信力研究》,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8年 [2]何家宏:《中国陪审制度走向何方——在世界陪审制度历史发展的背景下》,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6年 (3)姚先迪:《构建中国特色陪审团制度》,太原:兵器工业出版社,2002年 [4]石彭彭:《陪审制度研究》,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 [5]李昌林:《刑事审判中公众参与的比较研究》,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年 (6)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董郭亮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8年 (7)孟德斯鸠:《论法律精神》,张沈雁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年 [8]陈卫东:《司法公正与司法改革》,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02年 [9]郑也夫:《论信任》,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1年 (10)孙万生:《司法权的法律维度》,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