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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899字硕士毕业论文市政府创新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一个实例综述

论文类型:硕士毕业论文
论文字数:27899字
论点:养老,农村,保障制度
论文概述:

本文是政治论文,本论文研究工作局限是对已有材料尤其是度对目前我国或地方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规定的分析还不够透彻,对相关概念的界定还有待探讨和精确,对国外资料了解不够.

论文正文:

一、农村养老保障制度概述(一)养老保障制度的概念将养老保障制度定义为一种制度安排,以避免或减少老年人晚年经济和精神生活中的风险 因此,有必要首先对“风险”和“社会风险”进行以下分析,明确农村养老的风险,界定养老和养老,引入农村养老保障制度模式,从而更好地构建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促进广大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不断增强农民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1.老年人和老年人一般认为60岁以上的老年人统称为老年人 笔者认为,所谓农村老年人,是指户籍农民和享受村集体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耕地或基于公共利益需要被征地或自然地质等不可抗拒因素而被征地的农村人 “养老”是指个人、家庭、社会等主体从经济支持、生活关怀和精神安慰三个方面对老年人进行支持 养老保障是指个人、社会或家庭从物质支持、精神安慰和生活关怀三个不可或缺的方面为老年人提供的保障。只有将这三个方面有机地结合起来,老年人才能更好地获得养老保障。 农村养老保障是个人、社会或家庭为农村老年人提供的基本保障,使农村老年人能够“有安全感” 物质支持主要是指个人、社会或家庭向老年人提供的经济支持;生活护理主要是指为老年人提供的日常生活护理;精神安慰主要是指个人、社会或家庭为老年人提供的精神关怀,包括与老年人聊天和交谈。 2.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农村养老保障制度是一系列养老保障制度模式的总称,旨在保障农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 笔者认为,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应包括以家庭支持为基础的养老保障体系模式、政府主导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和个人建立的农村商业养老保障体系模式 农村家庭养老保障制度,又称家庭养老保障,是指以自己、家庭中的成年子女和其他血缘、婚姻、亲属关系为基础,以家庭为单位,年轻一代为老年人提供支持和帮助的基本养老保障制度。 家庭养老不仅能满足老年人的物质需求和生活照顾,还能满足老年人的精神需求。良好的家庭养老倡导的家庭方式有利于农村社会秩序的稳定,增强农村社会经济发展能力,也有利于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的优良传统。 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是指由国家财政和相关政策投入支持,政府组织指导、调控和监督管理的社会化养老保障机制。 它包括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社会救助制度和计划生育奖励救助制度,其中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主体。 农村商业养老保险制度包括银行设立的农村商业养老保险项目和养老机构(养老院、私营商业养老院、养老院等)。由农村商业组织建立,通过支付个人缴费购买养老保险来保障老年人的生活。 (二)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历史变迁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已经到了亟待改革的时候,以进一步促进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农村养老保障制度改革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分步实施的原则。 因此,梳理我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历史变迁,了解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和规律,对农村养老保障制度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1.家庭保障时期(1949-1956)在1949年新中国成立前的两千多年里,中国农村一直是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和社会。 这种以单一家庭为主要生产单位的小农经济是一种不发达的经济形式,生产力水平很低。大多数农民没有其他谋生手段,只能把自己牢牢地绑在一块块土地上。 这种封闭的交流方式使得农民只能依靠自己积累的经验来生产,而没有其他的方式来获取知识。 因此,拥有土地和农业知识是农村社会世代传承的重要组成部分 作为父母的私有财产,土地在退出生产领域后并没有放弃对生产资料的占有。如果他们的孩子想获得土地,他们必须把它作为供养父母的一个条件。 不仅如此,孩子继承父亲的工作也是我国传统农民家庭的突出特点之一。父母培养他们的继任者,并教给他们生活技能,这样他们就可以继承些土地和产业。 这种高度依赖父母和祖父母的经济和生活条件的情况,使他们自觉服从父母和祖父母的约束,不敢违反任何一方。 父母依靠土地来生儿育女,养育后代。 另一方面,他们的孩子依靠土地养活父母、祖父母和老人。土地已经成为中国传统农民家庭的重要收入来源。 再加上新中国成立后,“政治形势十分严峻,经济条件极其恶劣,国际环境十分恶劣”,等因素影响了我国确立“阶级斗争为纲”的路线,稳定了养老保障的主要模式。 2.集体保障时期(1957-1977年)和过渡时期(1949-1956年)以旧式家庭养老模式为主,但在人民公社建立之前,五保制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开始萌芽。 农业生产合作社应当妥善照顾失去部分或者全部劳动力和独立生活能力的合作社成员、老年人、无助者和残疾人,从根本上保障他们的衣食住行 这种模式也可以被视为集体安全模式。 虽然为农村所有老年人提供养老保险的制度尚未出台,但中国几千年来单纯依靠家庭养老保险的稳定格局已经开始打破。 1957-1977年间,由于人民公社的建立,也可以称之为人民公社时期的农村养老保障模式。 在这一时期,广大农民是人民公社的成员。他们参加集体生产劳动,获得统一的劳动报酬。 这种分配方式为大多数农村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 第二,石家庄市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实证分析。加强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建设,需要从实际出发,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详细分析具体问题,不断增强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科学性、公平性、合法性、规范性和民主性。 通过调查和访谈,掌握了石家庄市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现状,即以家庭养老为主要养老保障模式,五保供养和失地农民养老保障并存。 这些养老模式对石家庄市农村养老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然而,不可否认的是,农村养老保障制度也存在诸多问题,如制度不稳定、供需失衡、保障水平和管理水平有待提高等。 分析了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指出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是由经济结构、户籍制度、土地制度、政府责任和传统孝道等综合因素造成的。 (一)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现状为了完善石家庄市农村养老保障制度,有必要明确石家庄市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现状,找出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多元化模式 目前,石家庄市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现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家庭养老是我国农村以家庭养老为主要养老方式的养老方式,主要是指以自己、家庭中的成年子女和其他有婚姻或血缘关系的成员为主体,为农村老年人提供生活照顾、经济帮助和精神安慰的养老方式 家庭养老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具体体现。 这是最完美的养老方式。它的优点是任何其他养老方式都无法比拟和替代的。 也是因为我国在“先老后富”的条件下进入老龄化社会,这就决定了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当前农村养老保障主要以家庭养老为主,而农村老年人的经济来源和养老保障主要依靠子女。 改革开放之初,随着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开放,绝大多数农村地区开始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集体土地承包给家庭,使家庭成为最基本的生产单位。结果,家庭成员联系在一起。由于生产力水平低,在某种程度上,土地也是对人们的一种限制,他们尽最大努力工作和维持生计。 老年人在农业经验和劳动能力方面的权威自然形成了他在整个家庭中的权威,这在他们对老年人的支持和照顾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尽管在农村中青年人口外流、农村人口老龄化和国家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不完善的情况下,农村家庭养老面临诸多问题和风险,但没有人能够摆脱几千年来血缘关系形成的传统“家庭”观念。“孝为先”的传统美德深深植根于人们的心中。此外,村组织大力推行“老年人主要依靠家庭养老”的政策。大多数年轻人和中年人移民去工作,但他们会定期或不定期回家看望他们,为老年人提供经济支持和精神安慰。即使他们的父母失去了劳动力或者瘫倒在床上,他们也会呆在家里。 与此同时,一般老年人都有“落叶归根”的愿望。他们习惯于住在农村,在那里他们已经长大了好几代。此外,农村社会福利差和医疗水平低也导致了以家庭为基础的养老保障。 (二)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目前,我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取得了一定成效。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已经从单一的家庭养老模式转变为多元化的养老模式。 但是,由于养老保障制度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稳定性不足、供需失衡、保障和管理水平有待提高等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和解决。 1.当前,中国老龄化发展趋势日益明显。 自1999年以来,中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十二五”期间,中国逐渐呈现出三个独特的特征:老龄化、老龄化、空筑巢 此外,我国老年人口的比例近年来正在逐渐增加,这一趋势将继续下去。 “据估计,到2015年,中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2.16亿,占总人口的16.7%,平均每年净增800多万老年人口,超过新增人口。80岁以上的老年人将达到2400万,占老年人口的11.1%,平均每年净增100万老年人,比我国人口老龄化速度快。65岁以上空巢老年人口将超过5100万,占老年人口的近四分之一,老年护理问题更加突出。” 目前,到2050年,中国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将逐年增加,老年人口的增长速度相对较快且明显,这进一步加剧了中国人口老龄化带来的一系列社会养老问题。 总的来说,随着城市化、工业化和现代化的不断推进,中国将逐步进入老龄化社会。 农村地区老龄化进程加快,农村老年人因城市化而失去土地,农村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导致儿童无力负担养老费用的问题,农村五保户的养老问题,农村多子女低收入家庭的养老问题。这些主体对养老保障的需求很大,但相应的供给很少,导致养老保障水平很低且不平衡,极大地影响了养老事业的发展 对新型农业保险制度进行长期有效的管理,确保基金不被挪用或挤占,并保持和增加其价值,有利于增强自愿参保农民对新型农业保险制度的信任。 这种个人账户与基本养老金相结合的模式将增加投保农民的数量,增加缴费收入。它将进入被保险农民的个人账户,从而增加养老基金的数量。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数额大、周期长,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加强财经纪律,严格基金运作,建立健全各种财务会计制度,确保基金安全无风险,规范运作,增加附加值。 但是,目前河北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由县(市)级养老保险机构按照与全国其他试点省份相同的方式筹集、管理和使用。 然而,由于县级部门养老基金管理人员的缺乏和管理工作的混乱,养老基金的管理风险难以有效控制,基金的安全稳定无法得到保障。 三、石家庄市政府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创新的实现路径........25(一)政府创新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原则……251.以人为本原则...................252.社会公平原则...................263.安全水平符合生产力发展适应原则……27 (2)家庭养老保障制度改革……271.道德约束的家庭养老金……272.经济条件保证家庭养老金……283、石家庄市政府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创新的实现路径关系到广大农村老年人的切身利益。健全完善的农村家庭养老保障体系有利于促进农村养老保障的进步,保障农村老年人的经济和精神生活,促进农村社会经济稳定。 因此,解决石家庄市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存在的问题,推进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创新,已成为当前农村养老保障问题的重中之重。 推进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创新的重点是改革家庭养老保障制度,完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我们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社会公平、养老保障水平与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一方面,改革家庭养老保障制度,应加强道德约束,丰富家庭养老的经济条件,充分发挥法律在实施家庭养老中的作用,强化政策导向,探索家庭养老模式的多样化。 另一方面,完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需要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积极探索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各种形式,不断完善法制、管理和监督机制,推进城镇化战略,调整土地收益分配,完善就业政策和收入政策等配套措施。 (一)政府创新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原则是基础性、稳定性、系统性和规范性 一个好的制度通常可以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和稳定。 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关系到亿万农民的切身利益和农村经济社会稳定的大局。它需要仔细考虑和研究。要坚持制度创新的正确原则,不断完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促进农村养老保障水平的不断提高。 1.社会公平的原则是公平,一般是指社会成员收入的均等化 公平分配是国际社会所有国家追求的重要社会目标之一。 所谓公平分配是指根据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水平,无论其民族、性别、社会地位、天赋、宗教信仰等方面的情况如何,每个人都应该在政治和经济等各个领域享有平等的机会。 公平原则体现在养老保障中:“包括农民在内的每个工人或社会成员都应享有基本风险保护。当然,它还包括防止老年风险损害或损失。” 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创新中的公平原则主要体现在保障缴费和缴费的公平性上。一是农村坚持统一的保障金收付制度。二是区别对待有特殊困难的农村人口,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号召,给予农村人口优惠补贴。这本身就是一种公平的表现。 在优惠补贴目标方面,应特别关注独生子女死亡和残疾夫妇、三级以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者、独生子女父母和双女父母,并积极对城乡社区人口、计划生育专业人员和兼职干部等实行优惠补贴政策。 就年龄对应而言,城乡居民社会保险政策分为两个年龄组:实行该制度时,“年满60周岁且不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居民每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另一种是\" 15岁以下(即45岁和60岁以下)的被保险人可以缴纳年度保险费,也可以缴纳补充保险费\"。 在制定计划生育家庭参加城乡居民社会保险的优惠补贴政策时,也可以根据这一分类给予不同的考虑和待遇。对于年满60岁的人,将发放额外的基本养老金,对于年满45岁但未满60岁的人,将提高保险费补贴标准。 结论建立和完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决策。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一项重要的基础工程。积极应对城市化和农村人口老龄化趋势是一项重大举措。这也是一项主要的以利益为导向的政策,以实现大多数农村人有安全感,老年人有安全感,老年人有幸福感,和谐促进大多数农村家庭和 界定了养老保障制度的概念,总结了我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历史变迁,阐述了加强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建设的必要性。 本文从石家庄市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等方面进行了实证分析。 本文重点探讨了推进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创新的实现路径。 提出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创新应坚持以人为本、社会公平、保障水平与生产力发展相适应、因地制宜的原则。 家庭养老保障制度改革应注重道德约束、经济条件、法律实施、政策倾斜,探索多种形式的家庭养老保障。 完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应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积极探索农村社会养老的多种形式。 在完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创新配套措施方面,重点是积极构建相关法律制度,建立科学严格的管理监督机制,大力推进城镇化战略,调整土地收益分配,完善就业政策和收入政策等对策。 本文研究工作的局限性在于对现有资料的分析,尤其是对我国或地方农村养老保险现行政策法规的分析不够透彻,相关概念的界定仍需探讨和精确,对国外资料的理解不够充分,比较分析不够透彻。 同时,现有的一些文献相当陈旧,影响了对国内外研究发展趋势的掌握。 完善我国农村养老保障体系,促进农村养老保障事业的不断进步,是一项综合性、长期性的系统工程。 因此,中国有必要在政治、道德、伦理、经济、文化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协调社会各方,系统解决这一问题。 根据马克思主义理论,农村养老保障制度是由经济发展水平决定的。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养老保障体系也应不断完善。 制约我国农村养老的最根本原因是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低。 农村养老问题不仅是一个社会问题,也是一个经济问题。 只有发展是解决中国现实问题的根本。 因此,如何以多种方式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经济能力,对于推进农民养老保障事业至关重要,这也是笔者对我国农村养老保障事业未来工作的看法或建议。 参考文献(省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