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悦科技:重大合同解除;公司及实控人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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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永悦科技:重大合同解除;公司及实控人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 永悦科技(603879)早间公告,公司与平舆县有关部门于2023年在平舆县就双方产业合作事宜进行充分沟通,并在包括无人机发展情况等地方达成合作意向,在此基础上,公司全资子公司盐城永悦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与平舆县畅达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8月27日签订了《销售合同》(简称“原合同”)。
2、同日,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约定了上述《销售合同》的生效条件。
3、鉴于此次交易内容拟进行调整等因素,双方经协商后一致同意于9月14日签署《解除合同协议书》。
4、自《解除合同协议书》生效之日起,解除原合同及补充协议,终止双方之间的合作。
5、永悦科技同时公告,《补充协议》未及时披露,因信息披露不完整的情况,公司及实控人收到江苏省证监局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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