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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52字博士毕业论文基于生命哲学的公民道德建设路径研究

论文类型:博士毕业论文
论文字数:112552字
论点:公民,道德,公民道德建设
论文概述:

本文是政治论文,本文用马克思主义生活学去关照我国当前公民道德建设存在的问题,提出公民道德建设应该坚持的原则,为公民道德建设指明方向。

论文正文:

引言1.1问题提出和研究意义1.1.1问题提出社会话语的变化是社会文明转型的一个视角。从“主体”到“公民”的转变无疑是中国现代转型最突出的例子之一。 对中国来说,“公民”的概念是西方学习的产物。自清末民初以来,它经历了“臣民”、“新公民”、“国民”和“人民”的洗礼和体验。直到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才规定,所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只有到那时,现代意义上的“公民”概念才真正确立。 公民身份的概念意味着普遍安全、自由、平等、独立、尊严和尊重 在这些意义的释放中,个人权利和多重利益得到普遍承认。在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背景下,其突出贡献在于加快发展自由贸易、平等交换、互利互惠、尊重规则和惯例等公民精神,从而极大地促进了经济领域的繁荣。 经济的快速发展促进了社会进步,但也给我们这个时代带来了许多问题和挑战。一个突出的症状是道德领域的混乱。 无论是在社会评论还是在学术研究中,很容易找到描述当前道德状况的词汇:道德衰退、道德困境、道德危机、道德失衡、道德缺失、道德衰退...这些词的常见标志是“不道德的”或“不道德的” 相反,我们被公共和私人生活领域的“不道德”现象所淹没。腐败、食品安全、商业欺诈、环境污染、欺骗和欺骗,每个人都能感受到的诚信危机正在不断挑战中国人民的道德底线。 生活是存在,罪恶也是存在。 道德领域的混乱强烈要求我们重建当代中国人的道德生活。 正因为如此,公民教育和公民道德建设成为我国教育领域的重要课题 2001年9月20日,发布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法治意义上的“公民道德”概念首次被直接运用,标志着公民道德建设的地位从基本规范层面提升到制度层面。 《纲要》第一次为公民概述了20个字符的基本道德标准,这是现实的、广泛的、先进的和理想主义的。“我们社会主义道德标准的主体终于实现了从“人”到“公民”的转变。\" 这不仅是话语的转变,也包含着道德内容的深刻变化和创新。\" 《纲要》的颁布及其八大亮点,对中国公民道德建设具有里程碑意义。 随后,2002年11月,十六大报告进一步强调了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性,提出:“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适应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 (1)党和国家领导人坚持“以德治国”的理念。2006年,全国掀起了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热潮。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将社会主义荣辱观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决定。2007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全国广泛传播。党的十七大和十八大都提出了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措施。 可见,党和国家重视公民道德建设,甚至将其提升到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在实践中,公民道德建设的效果并不理想。制度化的道德规范如何转化为公众认可的价值观和价值观,引导公众的生活,是一个值得深入探索的问题。 另一个相关的现象是,一些学术精英在学术领域,甚至在道德哲学和伦理学领域做出了杰出的贡献。他们具有深厚的道德知识,是道德理论的研究者和传播者。他们本应该成为生活中的道德楷模,但在日常生活中,他们的生活腐败,道德沦丧。 如何将学习理性的道德转化为常识,为生活提供指导和帮助,而不仅仅是一个脱离生活的知识体系?这些问题值得思考和深入挖掘。 1.2国内外研究趋势及文献综述 然而,道德作为一种与人类社会共同产生的规范,在不同的时代、不同的国家、任何时候、任何国家都形成了自己的道德文化。因此,相关国家和民族道德观念和道德行为的培养积累了很多。 自古希腊公民概念产生以来,西方已有2000多年的历史,对“公民道德建设之路”的理论和实践探索必将丰富多彩。 20世纪以来,尤其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西方社会的发展日益呈现出不稳定、模糊和原则可变性的特点。 由于伦理的特殊作用及其对社会生活的渗透,社会生活的变化也对道德领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这表现在道德哲学的丰富多彩和多重变化,公民观和公民教育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化而不断变化,政府越来越重视公民教育,而道德教育却在衰落,教育模式从传统的教学方式向多元化发展, 生活世界理论的兴起也为公民道德建设的研究开辟了新的理论视角。 一,丰富多彩的道德哲学 20世纪以来,西方道德哲学充满了辉煌和流派。从元伦理学对经验伦理学的批判和超越,从理性主义到非理性主义的过渡,到规范伦理学和美德伦理学的双峰对峙,诠释了当代西方道德哲学的丰富性和多样性。 然而,规范伦理和美德伦理的研究对公民的道德生活和道德教育有着特别深远的影响。 20世纪上半叶,西方伦理学在经历了科学主义和非理性主义的控制后,不仅未能解决现实的道德问题,还导致了道德相对主义和虚无主义的泛滥。 以黑尔和图尔明为代表的规范元伦理在20世纪50年代开始了规范伦理回归的进程。 规范伦理学试图克服直觉主义和情感主义严重脱离道德生活的缺陷,否定道德判断的客观标准。尽管它仍然坚持用元伦理学的语言逻辑分析方法研究伦理学,但它以日常道德语言为研究对象,寻找道德判断的标准和依据。 规范伦理真正复兴的标志是罗尔斯正义理论在20世纪70年代的出版。 面对二战后西方社会的政治不平等、分配不公和严重的种族歧视,罗尔斯放弃了元伦理学的研究范式,采用了新的思维方式,提出了系统的正义观,论证了“为了每个人的利益”的平等原则和“为了最少受益者的利益”的差异原则,并产生了广泛而持久的影响。 此外,规范伦理还包括以哈贝马斯为代表的基于交往行为的协商伦理和以弗洛姆和马斯洛为代表的人文伦理。 此后,迈克尔·J·桑德尔的《自由主义与正义的限度》(1982年)、迈伦德尔的《美德的理论与实践》(1984年)、斯洛特的《从道德到美德》(1994年)、奥尼尔的《走向正义与美德》(1996年)等。掀起了规范伦理批判和美德伦理重建的浪潮。 2公民道德建设的路径分析2.1公民“公民道德建设”是什么意思,自2001年《纲要》发表以来,已成为大家熟悉的术语。然而,在大多数情况下,我们用不言自明的术语来使用这个概念,很少做出明确的定义。这不仅导致理论上对这一概念的理解模糊不清,而且影响其在实践中的有效性。 要想在公民道德建设上有所突破,首先需要厘清公民道德的概念。 “公民道德”概念的核心在于什么是“公民” 公民是一个从西方引进的概念,在西方政治哲学领域占有重要地位。 公民的概念突出了政治和哲学之间的联系。作为一个体现权利和义务概念的政治概念,它也包含了与公民美德和社会生活目的论相关的哲学思想。 在政治与哲学的互动中,公民的概念也在不断演变。 2.1.1西方语境中的公民概念,作为现代西方社会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主要角色或“剧中人”,被一致认为是一个内涵丰富的概念。 在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把“那些有权参与审议和司法职能的人”称为公民。公民可以通过直接民主、投票、讨论国家事务、担任公职、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来参与国家事务。 因此,政治属性是公民概念的最初特征 然而,古希腊公民是一个特权阶级,垄断了城邦的政治领域,侨民和奴隶不是公民。 古罗马人将公民的特权扩展到帝国领土内的绝大多数男性公民。公民的地位与个人的出身、宗教、政治信仰和文化相分离,并得到一定的法律保护。因此,主体和公民混合但权利大大贬值的公民概念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一个完整和系统的法律体系。 西塞罗宣称:“希腊人给了法律公平的概念,我们给了法律选择的概念。”自主选择的确立极大地促进了公民意识的发展。 罗马将其公民从政治变为法律。 因此,古希腊强调罗马帝国公民的政治属性,强调臣民和公民服从法律,法律属性成为古典公民角色的另一个基本属性 2.2公民道德概念分析毫无疑问,由于公民概念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关于公民道德构成的研究已经在中国学术研究领域形成了一个学术共同体,这使得公民道德概念呈现出一种“多元”状态。各种概念都有自己突出而鲜明的个性。然而,我们不能忽视的是,它们都具有“中国人”的共同特征,这意味着我们不能从西方公民概念中完全界定中国公民道德的概念 2.2.1公民道德概念问题:公民道德是公共道德吗?对公民概念的不同理解会影响公民道德概念的界定。 公民道德是政治道德还是社会道德?还是两者兼而有之?首先,我们需要弄清楚讨论的是公民身份的概念,例如公民身份的概念或政治公民身份的概念。对公民的要求是不同的。公民公民概念的道德要求只需要遵守法律和纪律。另一方面,政治公民身份要求参与政治的美德和保障权利的重要性。 公民概念的不同导致了对公民道德的各种解释。目前更倾向于从政治和社会角度解释公民道德。例如,一些学者倾向于将公民道德解释为“公共道德”,理由是“说一个人是公民在国家(政治)、市场和公共领域比在家庭领域更有意义”。只有当一个人进入国家(政治)、市场和公共领域时,他的公民身份才会得到更多的关注和更有现实意义。因此,“公民道德是通过决定个人和群体之间的政治和法律关系而形成的道德。它只存在于与政治和法律相关的公共领域,而不是所有社会领域。” 一些学者认为,公民道德是“公民必须承担维护良好和自我完善的民主法治制度的责任的道德品质”。它包括“爱、尊重、理性、诚实、公平竞争、平等、亲和、责任、自尊、宽容等” 一些学者把公民道德归因于政治道德。例如,焦国成讨论了公民观念、民族道德、社会道德和社区伦理之间的关系。他指出,“公民道德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应当遵循和拥有的道德”。由于公民身份是相对于国家的,并且是由国家法律规定的,“公民道德可以被归类为一种政治道德”。焦国成强调政治是公民道德的主要属性,社会属性是次要属性。 黄岳西认为,道德与表达人们政治认同的“公民”之间的联系所形成的公民道德是一种道德类型,代表着公民的政治道德水平。公民道德“主要是指公民在处理涉及个人、国家、社会和其他公民政治利益的事务时应当遵守的公共道德规范”。她指出,政治是公民道德的基本属性,具有公共性、契约性和义务性等特征。 可以看出,对大多数学者来说,公民道德不是个人的私人道德,而是公民在国家和社会公共生活中应该遵守的社会道德、政治道德、行为准则,具有政治性、公开性、规范性、契约性、义务性等特征。 这一观点无疑抓住了公民概念的本质属性和普遍特征,但却忽视了公民概念在中国语境中的特殊性,导致其公民道德概念定义的西化。 3中国公民道德建设的现状与困境;...................533.1自然维度下的公民道德建设及其缺陷:…………”533.2理性维度下的公民道德建设及其偏差...................644中国当代公民道德建设路径新视野:人生哲学....……”s 834.1生命哲学理论追溯到……835马克思主义生活哲学视野中的公民道德建设——生活哲学视野中的公民道德建设之路6.1日常生活领域中的公民道德建设之路:基于传统、常识和习惯,日常生活是传统文化的居所,是常识道德的栖居地 这一领域依靠传统、经验、习惯、血缘、自然情感等因素来维系,以过去为导向,决定了常识道德的获得有赖于对传统文化的认同,家庭和社会的教育和示范,以及对生活学习和模仿的积极参与,渗透到一代又一代的日常生活主体中。 由于传统社会具有较强的日常生活结构和相对不发达的非日常生活结构,传统社会的道德生活可以凸显道德在日常生活领域的传承机制。 儒家思想是中国传统日常生活精神的建设者和载体。它塑造了中国传统日常生活和日常伦理的强大结构和图式。在过去的一百年里,尽管它受到了几次冲击,但它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从未失去它的影响力。 公民道德建设的路径可以从传统伦理精神的延续和发展中寻求智慧和力量。 由于“孝”文化是中华民族精神的文化象征,在某种程度上,“中华文化就是孝文化”。本部分将以孝文化为例,通过揭示传统伦理思想影响中国人道德生活的机制,为当前公民道德建设的路径提供有益的借鉴。 7.总结什么样的公民观的含义,进而决定相应的公民道德建设模式和路径。 西方2000多年历史中形成的公民道德概念,体现了个人与社会或国家之间的利益关系。它是一种与政治、法律等公共领域相关的道德,是社会所要求的道德。 在西方公民道德观的影响下,我国学术界也普遍形成了公民道德只与政治和法律的公共领域相关,而不是与所有社会领域相关的观点,因此公民道德建设应着眼于公共道德建设。 这种观点无疑是合理的。它揭示了公民道德的普遍特征,引起了对公共道德建设的关注,克服了我国传统道德中只存在“私德不存在公共道德”的缺陷。 然而,它的局限性也突显出来:在抛弃“好人”的问题上,通过讨论如何产生“好公民”,很难实现公民道德建设的有效性 本文紧紧围绕“如何提高公民道德建设的有效性,提高公民道德水平,促进公民道德生活的生成”这一核心命题,希望通过马克思主义生命哲学的有效研究视野和理论方法来实现这一研究目标。 马克思从人的存在的意义来解释生活:“人的存在是他们真实的生活过程。” 生活哲学强调了这种生活的起源和基础。 马克思主义人生哲学以马克思的人生理论为基础,以现实的人及其生活活动为出发点,对人的生命的本质、状态、价值和意义等基本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从本质上讲,公民道德建设是为了公民的美好生活。公民尊严、有意义和有价值的生活是公民道德建设的目标。公民道德建设必须面向生活,回归生活。 马克思主义人生哲学与公民道德建设基本一致。 本文运用马克思主义生命哲学关注我国公民道德建设,从生命的角度审视和思考公民道德建设领域的一些问题。 理论基础和生活实践是影响公民道德建设发展的重要因素。 就理论基础而言,我国公民道德不是在获得公民概念和公民身份的过程中逐渐形成的实践范畴,而是一个从零开始的理论建构过程。 在这一过程中,政府和知识分子发挥了重要作用,政府文件和知识分子的言论成为公民道德建设的主要理论基础。 基于政府文件和报告的公民道德建设呈现出政府主导的趋势。 学者的理论建设使公民道德建设更加科学和知识化。他们都在一定程度上与生活隔绝。 在生活实践中,尽管公共生活事件和生活方式的改变促进了公民意识和公共关怀精神的成长,但它们的自发性、偶然性和不可控性与公民道德建设过程中的双刃剑没有什么不同。 公民道德建设需要多管齐下,构建促进公共道德建设的长效机制。 理论和生活实践的缺陷使公民道德生活在社会转型背景下呈现出“公民缺席”和“道德缺席”的困境。 公民道德建设要突破这一困境,必须面向中国现实生活,拓宽公民道德建设的路径。 参考文献(省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