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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588字博士毕业论文中国反倾销与反补贴联动措施决策体系研究

论文类型:博士毕业论文
论文字数:135588字
论点:反倾销,倾销,措施
论文概述:

本文是国际贸易论文,本文紧密结合国际政治经济形势深刻变化、贸易保护主义不断升级的宏观背景,从保护国内产业安全、维护公平贸易环境、增强政策决策效力的目的出发,基于系统思维,

论文正文:

第一章引言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全球经济竞争规模的迅速扩大和竞争方式和手段的多样化导致了全球贸易摩擦的新特点和新趋势。 贸易摩擦已经从传统产业转移到高科技和新兴产业。贸易摩擦已经从企业层面扩大到政府政策和经济体系。 倾销和反补贴联动措施作为全球贸易摩擦升级的主要形式,已经成为国际经济贸易领域不可忽视的焦点问题。 在此背景下,本章紧密结合全球经济结构和贸易形势深刻变化的现实需要,从理论和实践层面阐述了本研究的迫切意义。它还界定了“双重反措施”的相关概念。阐明了本文的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结构安排和主要创新点。 1.1研究背景和意义1.1.1国内外研究背景随着全球经贸一体化的深入,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发生了深刻变化 面对复杂多变的贸易环境,世界各国在积极参与国际竞争的同时,采取了贸易救济措施和维护公平贸易环境、保护国内产业安全的措施。 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是世贸组织成员在世贸组织框架下有权使用的贸易救济工具。 自2007年金融危机以来,全球贸易保护主义持续升温,贸易摩擦升级。 世贸组织成员国已逐步采取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双重反补贴措施”)作为常规贸易救济方法。贸易摩擦逐渐从企业的微观层面扩大到政府政策的宏观层面。 在具体实践中,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的选择和实施涉及三个层面的问题:一是对外不公平贸易行为的定义,以及外国企业是否有倾销行为和外国政府是否有补贴行为的确定;如果外国倾销和补贴行为同时存在,确定损害国内产业的根本原因是否是外国倾销和补贴行为,并确定实施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的先决条件;第二,对于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的选择,如果倾销和补贴同时存在,是否采取“双重反补贴”措施;第三是“双反”措施的技术问题,包括如何开展反倾销和反补贴联合调查(“双反”调查),如何计算反倾销和反补贴联合税率,以及如何在合理范围内实施“双反”措施。 随着中国全球贸易地位的迅速上升,针对中国的“双反”措施日益增多,给我国政府的公平贸易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 因此,在积极探索如何应对国外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的同时,我国政府迫切需要加强对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实施情况的研究,特别是如何在特定条件下及时合理地实施“双重反补贴”措施,以弥补单一反倾销或反补贴措施的局限性。 在科学理论和方法的指导下,我们将有效维护国际公平贸易秩序,促进国家整体利益的协调,保护国内产业发展,平衡各种公共利益。 1.2相关概念的定义1.2.1倾销和补贴的定义(1)倾销的定义根据世贸组织的反倾销协定,“倾销”是指如果一种产品从一国出口到另一国,该产品的出口价格低于正常贸易过程中出口国国内消费的类似产品的可比价格,即该产品以低于该产品正常价值的价格进入另一国市场,则该产品被视为倾销 中国对倾销的定义与世贸组织的立法基本一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倾销”是指进口产品在正常贸易过程中以低于正常价值的出口价格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负责倾销的调查和裁定。 (2)倾销的类型倾销的类型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和根据不同的方法来定义。 根据倾销的不同内容,倾销可以分为商品倾销、外汇倾销、本币倾销等。 其中,商品倾销是指出口商以低于正常价值的出口价格向国外大量销售出口商品。 外汇倾销是指利用本币贬值和以外币表示的出口商品价格下降的机会倾销商品和抢占市场份额的行为。 只有当本国货币贬值率高于国内价格上涨率,其他国家货币贬值率低于本国货币贬值率,以及其他国家不采取提高关税等报复行动时,才能实现外汇倾销。 本币倾销是指当出口国货币升值,出口商品的外币价格上涨时,出口国企业将降低价格,消化本币升值对出口的不利影响。进口国通常不会过多干预这种倾销行为。 根据倾倒时间的不同,倾倒可分为意外倾倒、间歇倾倒、连续倾倒等。 意外倾销是指由于国内市场处于销售淡季,出口商以低于正常价值的出口价格向进口国发起的临时性倾销行为,目的是为了销售积压的库存或公司向其他企业的变更。 由于这种倾销持续时间短,不会给进口国带来实质性的不利影响,而且这种倾销也不是全球反倾销实践的焦点。 间歇倾销是指出口商以低于正常价值的出口价格在国外市场销售,以获得进口国的市场份额。当他们占据垄断地位时,他们会提高价格以获得垄断利润。 由于这种倾销违反公平贸易原则,因此受到反倾销措施的禁止。 持续倾销是指出口商以低于进口国市场正常价值的出口价格长期销售,通常借助于国内政府实施的补贴,这是一项被禁止的倾销行为。 第二章理论研究和文献综述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一直是公平贸易领域的热点问题,受到国内外学术界和实务界的广泛关注 随着世界“双反”措施的加强,“双反”措施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日益突出。 目前,世贸组织还没有专门针对“双反”措施颁布相应的法律法规。“双反”措施在国内外的实践主要基于世贸组织的“反倾销协定”、“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世贸组织的“双反”贸易争端案例以及世贸组织成员国的国内法。 在此背景下,结合全球“双重对策”的实际问题,本章首先系统梳理了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的历史渊源,从实施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的必要条件、影响因素、影响效果、决策理论和方法,以及典型国家实施“双重对策”措施的关键问题和“双重对策”措施的实践方面总结、总结和借鉴了现有的研究成果,并提出了现有研究的局限性和有待解决的理论问题。 2.1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的历史渊源 直到20世纪,世界各国才逐步颁布反倾销法律法规,反倾销措施才有了规范的法律基础。 然而,早期世界各国在反倾销立法和实践上存在巨大差距,没有形成统一的国际反倾销标准。 1947年4月,在日内瓦举行的有美国、英国、中国和法国等23个国家参加的国际贸易和就业会议筹备委员会第二届会议上,各国就关税减让等贸易问题进行了谈判,并签署了《关税及贸易总协定》(关贸总协定)。关贸总协定第六条规定了倾销和反倾销,标志着第一个国际反倾销规则的诞生。 然而,当时关贸总协定第六条只是原则上规定了倾销和反倾销问题,并不涉及一些核心的法律和实践问题。 例如,《关贸总协定》第六条要求确定倾销造成的工业损害,但它没有具体规定确定工业损害存在的标准,只是对确定倾销存在的方法作了一般性描述。 1986年,关贸总协定部长理事会决定新一轮谈判的内容时,将1979年《关于执行关税及贸易总协定第六条的协定》的修订和改进作为谈判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于1994年颁布了新的反倾销协定,即《关于执行1994年关税及贸易总协定第六条的协定》,俗称反倾销协定 多边贸易协定在东京回合达成的反倾销法的基础上得到修订和改进。它由三个部分、18个条款和两个附件组成。这是至今仍在使用的国际反倾销立法。 2.2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实施的必要条件研究世贸组织《反倾销协定》和《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是世贸组织成员国制定国内反倾销和反补贴法律的基本依据,也是成员国实施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根据世贸组织规则和成员国相关国内法,实施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的必要条件包括确定倾销和补贴、确定工业损害和确定因果关系。 2.2.1倾销和补贴的确定研究倾销和补贴的确定是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的核心和重点 倾销确定过程中正常值的计算是反倾销实践中一个比较复杂和有争议的环节。然而,确定补贴的过程比倾销更复杂。确定补贴存在的关键包括补贴的分类、补贴的具体标准和补贴效益的确定。 (1)各国的贸易救济法中没有关于“倾销”的统一定义。国内外学者大多从定性的角度研究倾销的认定过程 Czako,Human,Miranda(2003)详细阐述了根据世贸组织反倾销规则确定倾销的过程,并提出了倾销幅度的计算方法。 金·小白(2004)阐述了倾销的确定过程,指出影响倾销确定的因素包括调查国的对外贸易关系和国内政治需要、目标国的对外贸易政策和汇率水平、替代国的选择以及类似产品的确定等技术问题。 贾立平和邹素娟(2005)认为,中国的反倾销法律制度在确定倾销方面存在不足,并提出了修改和完善的建议。 关于倾销确定过程中正常值的计算,Theuringer和Weiss(2001)使用计量经济学模型研究反倾销措施是否有效抑制进口企业的垄断行为。 国内学者大多从法律和会计的角度研究正常价值的确定。 张馨(2005)阐述了市场经济条件下出口产品正常价值的确定方法,指出正常价值的实质是公开市场价格,并从会计角度考察了正常价值作为会计计量的市场价值。 周浩(2007)指出,在“非市场经济”的前提下,正常价值的确定方法给中国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并提出了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优化倾销确定中正常价值确定的思路,即通过积极的多边谈判争取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鼓励企业申请“市场经济”待遇。 龚欣(2010年)从法律角度讨论了世贸组织规则中正常价值的确定。他以美国和欧盟为例,分析了确定正常价值的特殊规则,认为应在借鉴国外经验、维护公平贸易的基础上,建立符合中国实践的反倾销正常价值确定体系。 第三章全球反倾销和反补贴联动措施的实践特征及影响因素研究;……593.1全球反倾销和反补贴联动措施的现状特征;...................593.1.1全球反倾销和反补贴联系调查的数量特征;……59第四章中国反倾销与反补贴联动措施调查决策体系研究..............................964.1中国反倾销和反补贴联动措施调查与决策的理论框架……96第五章中国反倾销和反补贴联动措施实施与决策体系研究..............................1475.1中国反倾销和反补贴研究……147第六章中国反倾销和反补贴联动措施决策体系 本章综合运用中国反倾销和反补贴联动措施的决策体系,结合中国“双反”措施的实践。选取了中国从美国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的“双反”案例,实际模拟了该案例中“双反”措施的调查和实施决策过程,得出了本文研究框架下“双反”措施的决策结论。并与商务部的实际裁决结果相比较,进一步验证和完善了本文提出的决策理论框架和方法。 6.1中国反倾销和反补贴联动措施决定案例选择截至2013年,中国共发起6起“双反”调查,其中4起针对美国,2起针对欧盟。 在做出积极裁决的五项“双重反”调查中,三项已提交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均由美国发起,包括中国对以美国为导向的硅钢、白羽肉鸡和进口汽车以及排量在2.0升以上的越野车实施“双重反”措施。 然而,中国尚未诉诸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在美国和欧盟对太阳能级多晶硅实施“双重反”措施。 在中国发起的“双反”调查中,太阳能级多晶硅作为太阳能光伏产业的重要原料,对中国光伏产业的发展、能源结构的调整、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的推进、生态环境的保护以及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保障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这也是中国实现产业升级和经济转型的重要突破。 然而,中国太阳能级多晶硅产业面临着极其严峻的发展环境。国内太阳能级多晶硅市场长期被进口产品垄断。从美国、德国和韩国进口的太阳能级多晶硅凭借其成本和价格优势大量占领国内市场,导致国内太阳能级多晶硅价格暴跌,徘徊在低位。 虽然国内多晶硅企业已经大幅扩大产能,但由于价格和成本倒置的压力,国内太阳能多晶硅行业正处于低迷状态,这使得无法继续生产,甚至被迫停产或退出市场。 在这种情况下,商务部决定根据国内太阳能多晶硅代表企业的申请,对从美国进口的太阳能多晶硅发起“双重反倾销”调查,对从韩国进口的太阳能多晶硅发起反倾销调查。并对从欧盟进口的太阳能级多晶硅进行了“双反向”调查 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一直是公平贸易领域的热点问题 本文紧密结合国际政治经济形势深刻变化和贸易保护主义不断升级的宏观背景,从保护国内产业安全、维护公平贸易环境和提高政策决策有效性的目的出发,基于系统思维,综合运用管理决策、公共政策、计量经济学、数理统计等方法,研究提出我国反倾销和反补贴联动措施的决策体系。 主要结论如下:(1)根据世贸组织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规则、我国国内相关立法和“双重反措施”实践,构建了本文的研究框架 (1)明确界定“双重反”措施的概念内涵、实施特点和实施前提,认为“双重反”措施具有目标国家统一、被调查产品相似、调查启动时间相关等特点。 (2)提出本文研究的关键问题 在理论和文献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双反”措施决策需要解决的理论问题。首先,构建“双反”措施决策的理论体系,提出“双反”措施调查决策全过程的相应目标、原则、标准和流程。二是优化“双反”措施的决策模式和方法,综合运用各种科学决策方法,确定是否以及如何实施“双反”措施,避免“双反”措施中可能存在的“双救济”问题。第三,在研究我国“双反”措施的基础上,从国外实施“双反”措施的角度,探讨了我国“双反”措施决策的科学理论和方法。 (3)完善反倾销和反补贴联动措施决策体系 根据“双重对策”决策的阶段性特征,将我国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决策系统分为调查决策系统和实施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决策系统,并分阶段研究和提出我国“双重对策”决策的相关理论和方法。 (2)建立全球“双抗”措施的大样本案例库,深入分析全球“双抗”措施的实践特点和关键影响因素 全面收集1982-2013年467起“双反”调查案件的数据,从全球视角和典型国家视角进行统计分析,系统研究全球“双反”措施的实践特征 从所涉及的国家来看,发达国家已经采取了“双重反”措施。美国、欧盟和加拿大是世界上发起“双重反”调查的主要国家。然而,中国、印度和巴西是世界上被调查为“双重反对”的主要国家 从本案涉及的产品来看,全球“双重反”调查涵盖了广泛的产品,但涉及的主要产品是贱金属及其产品 从措施的比例来看,虽然世界最终实施“双重反”措施的比例不高,但它有很强的目标国家定位,而中国是全球“双重反”措施的主要目标国家 本文在深入分析全球“双反”措施实际特征的基础上,实证检验了全球“双反”措施的宏观决策影响因素 面板数据模型是以全球“双重对立”调查的数量为因变量构建的。结果表明,全球“双对立”调查受到多种复杂环境因素的影响。国内生产总值、工业产值的变化率、净对外贸易、实际汇率和加入区域贸易协定的国家数量都与全球“双重反对”调查的数量呈负相关。然而,调查国的进口贸易量与世界上“双计数器”调查的数量正相关。 此外,不考虑其他因素,美国发起“双重反对”调查的动机最强,其次是欧盟和加拿大。 参考文献(省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