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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00字论文范文用法治对抗民主

论文类型:论文范文
论文字数:23000字
论点:哈耶克,理性,社会
论文概述:

左与右、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自由市场与福利国家、革命与改良所表示出的一系列对立的意识形态、政治模式和社会发展方式是理解二十世纪的一个基本入口。哈耶克是二十世纪西方自由主义

论文正文:

第一章哈耶克的自由法律秩序

第一节自由法律秩序的认识论基础
哈耶克的自由理论在西方自由理论世界中颇为特殊。他的理论完全是“非道德的”:他既不像米尔那样追求个人幸福,也不像诺齐克那样坚持认为人们是他自己的主人。然而,哈耶克从自由是人类社会(整个社会而不是个人)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基本条件的角度出发,论述了自由的价值。与那些热情倡导个人自主精神的自由主义理论家相比,哈耶克相当冷静,甚至有点冷漠。哈耶克对此的解释是:一方面,激情永远代替不了理性的论证,“虽然用‘人类尊严’和‘自由之美’这样的术语表达的情感是高尚和值得称赞的,但在试图理性地论证时,这种情感不应有任何空间。”另一个更重要的方面是“破坏自由基础的论点主要来自知识领域。”换句话说,哈耶克讨论了从认识论中获得自由的好处,而不是它的崇高(哈耶克本人仍然热情地渴望这种崇高),并用理智的论点而不是情感的激动来捍卫自由主义。

1。无论是无所不知的理性还是无所不能的理性,
哈耶克的理论都是基于有限的理性:“我们必须放弃通过深思熟虑‘创造人类的未来’的幻想。”邓正来认为这一判断是哈耶克的“最终结论”,并认为它“不仅为我们理解他的社会理论的知识基础提供了最清晰的启示,而且勾勒出了哈耶克整个研究中最重要的主题”这的确是独一无二的。事实上,一系列不可调和的二元对立,支撑着哈耶克的整个学术体系,并确保他的理论触角继续延伸和回归到一系列,都源于这一有限理性理论。哈耶克从社会主义支持者转变为对所有计划经济、集体主义和凯恩斯主义的坚决反对者,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有限理论的认识论基础的建立。早在1936年,哈耶克在《经济学与知识》一书中就指出,实现平衡的社会经济所需的知识属于独立的个人,这种知识不能被任何个人和群体的头脑完全掌握。为了充分阐明哈耶克的有限理性观,首先应该在一个小前提下解释哈耶克的方法论个人主义。社会科学研究的基本目标是从理论上解释社会现象的机制,这可以追溯到从人类行为层面对社会现象微观机制的理论解释,进而提出未来经济社会的发展方向和路径哈耶克对社会科学的理解完全是方法论个人主义,这“主要来源于亚当·斯密和奥地利学派,尤其深受个人主义和整体论之争的影响”也就是说,对社会现实的分析必须从个人行为开始。社会集体根本不存在,只有组成它们的个体行为相互作用形成的整体秩序。因此,个体行为是分析社会现实的起点,否则所有的社会现实最终都将被分解成无数离散的个体行为以及这些行为之间的相互作用。哈耶克的方法论个人主义原则,甚至他所有的理论都是建立在对个体认知(心智)和行为发生的微观实证研究之上的,因此他的方法论个人主义进入了可验证的经验领域个体行为都是针对一个主体的预期目的,并被选择和实施以达到个体所期望的特定结果。

主体对这种行为而不是那种行为的选择取决于对这种行为结果的合理预期。个人主观上认为这种期望是合理的,它取决于基于一系列知识的“基础”。简而言之,行动的选择取决于合理的期望,而做出合理的期望是基于通过掌握一系列知识而获得的判断“基础”。哈耶克说:“这个世界一定有一些可识别的规律。正是这种规律性使得人们能够对时间做出正确的预测。然而,应该指出,这显然不足以证明人们将学会正确预见事件。”哈耶克的“悲观判断”首先源于“客观基础”的永恒可变性,最后源于他的有限理性理论。哈耶克的有限理性理论认为,人类理性在把握个人行动选择最终所依赖的知识基础方面有“不可避免的局限性”:“每个人都不可避免地无助地忽视了决定各种社会成员行动的大多数具体事实。”自1936年发表《经济学与知识》一文以来,哈耶克对有限理性的解释和他对个人理性在不知道行动所需的所有知识的状态下的必要性的描述贯穿了他的整个学术生涯。哈耶克认为,人类理性无法掌握个人为实现预期目标而获取的所有信息。从这个意义上说,哈耶克的有限理性认为理性并不完全为人所知。同时,理性不是个人行为的唯一指南。\"理性只能决定人们在与一种特定的、不太理性的驱动力相结合时会做什么。\"人类仅仅依靠理性是不足以行动的。哈耶克认为,依靠理性的推理能力可以指导一切行为,重建整个社会秩序,这只是早期拟人化思维的再现。“任何为个人头脑的意识而掌握的知识都只是在特定时间促成其行动成功的知识的一小部分。”为了尽可能发挥它的作用,理性必须“依靠他完全控制不了的其他力量”。因此,有限理性认为理性不是万能的。理性既不是无所不知的,也不是无所不能的,所以哈耶克强烈反对笛卡尔理性主义:人类可以通过内省来实现隐藏在人类心中的永恒的和预先存在的理性。从它开始,人类社会的完整秩序可以通过逻辑演绎,由严格的“道德几何”来建构。哈耶克认为,这完全是不合理的。他是一个坚定的“反理性主义者”,但他没有陷入非理性主义。用他自己的话说,他愿意成为波普式的“批判理性主义者”。

2。人类如何在有限理性下行动——个人行为和规则
如果人类理性既不是无所不知也不是无所不能的,那么如果没有行为所需的所有信息,人类如何选择以这种方式而不是那种方式行动?除了理性之外,什么样的心理因素在指导人类的行为?除了理性之外,什么样的因素参与了人类社会的形成?“我们没有能力收集深深嵌入社会秩序的所有信息或数据,并将它们整合成一个可检测的整体”23,而个人在许多必要信息的“不可避免的无知”(不可避免的无知是哈耶克反复强调的)状态下,通常能够成功地实施行为并达到预期的结果。我们的社会也可以继续运作和发展,而社会成员却不知道社会可以运作的大部分事实。换句话说,我们的社会可以克服理性的局限和不可避免的无知。哈耶克解释说,这是可能的,因为一系列规则和制度事实参与了我们的行为选择过程,“这些规则适应了我们没有意识到的环境,但决定了我们成功行动的模式”。这些长期进化的抽象规则25在不可避免的不可能下工作——“没有人能够有意识地考虑渗透到社会秩序中的所有具体事实”——并且成功地调整个人的行为,以便个人能够在正常情况下获得他们期望的满足感,只要他们在规则的指导下行动而不知道所有需要的信息。为了更好地解释为什么人类可以依靠抽象规则来行动,哈耶克提出了“隐性知识”理论。他指出我们经常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抽象的规则。例如,当我们使用语法规则时,我们不知道我们说话时是否使用或使用了什么语法规则,但事实上我们的单词确实符合语法规则。虽然我们可以解释一般的抽象规则,但是更多的时候,大量的一般抽象规则在没有解释的情况下被应用。哈耶克的结论是:“人类不仅是一种追求目标的动物,而且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一种遵循规则的动物。”31个人成功的原因很大程度上是他们的思想和规则被那些规则所调整,他可能并不真正了解他们的内容,甚至意识到他们已经渗透到他的思想和行为中。为了完善他的论述,哈耶克还对抽象思维和具体思维进行了不可忽视的比较。他认为抽象思维能力不是比具体思维更高层次的能力,而是人类生存的必要能力,是比具体思维更基本的生存本能。由于人类理性的局限,人类无法完全掌握他们已经经历过并将在未来经历的无数具体事务。他们只能通过使用抽象能力减少到32人。可以说,理解抽象是人类行动的首要前提。表面上,建构主义理性主义者高度赞扬抽象的内省精神。事实上,他们傲慢地认为,人类的头脑能够在所有具体情况下掌握具体事实,这是一种典型的具体思维。通过这场辩论,哈耶克完成了对个人行为和规则之间关系的解释(在个人不能掌握其行为和预期目的的所有知识的情况下,个人可以通过遵循一般抽象规则33获得在特定情况下如何行动的指导)。正是因为具体情况过于复杂,任何人的理性都无法完全掌握。34它不是适用于广泛情况的抽象规则,也不足以指导个人行动。

第二节自由社会理论......................................................................................19-24
一,自发社会秩序......................................................................................19-22
二,“必须自由”......................................................................................22-24
第三节自由法律秩序......................................................................................24-28
第二章哈耶克的自由主义法......................................................................................28-43
第一节虚幻的社会正义......................................................................................28-34
a,哈耶克的程序正义理论......................................................................................29-30
二、虚幻的社会正义理论......................................................................................30-31
3,社会正义理论的危害......................................................................................31-34
第二节......................................................................................全权力民主的34-38[/比尔/]一,从谬误中堕落......................................................................................34-35
2,软弱和腐败全权代表......................................................................................35-37[/比尔/]三,缺乏分权立法......................................................................................37-38
第三节民主......................................................................................根据法治38-43
第三章......................................................................................43-58哈耶克的理论努力
第一节内部......................................................................................制度设计43-46
第二节不完全元正义......................................................................................46-55[/比尔/]一、......................................................................................46-48[/比尔/]二作为第一值,......................................................................................48-52
三,难以客观确定,......................................................................................哈耶克元正义规则52-55

结论
以上是我对哈耶克民主理论的梳理,这不仅肯定了他的努力,也表明了他的理论困境和探索这一困境的理论根源的尝试。哈耶克的理论努力最终被大毒蛇俘获:个人主义、经验主义和有限理性主义的蛇头被夹在整体功利主义、形而上学和建构主义的尾巴后面,呈现出自我吞噬的形象。他的理论所反对的最终不自觉地变成了他的赞同。即使他想批评他的对手,他也需要从对手那里获得关键的权力。这种困境源于其从整体效用角度解释社会进化、从认识论角度确立自由价值的理论方法。然而,哈耶克的理论困境,包括其民主理论的困境,不仅属于哈耶克本人,也不属于理论研究,而是属于人类社会。哈耶克的困境最终表明了人类社会本身的永恒困境——我们的社会应该如何构建成有利于人类的,这样我们才能在其中过上真正美好和有价值的生活?即使我们找到了一个好社会的最终答案,我们怎么能让别人接受这个答案呢?193哈耶克一直努力从认识论上捍卫自由主义,这是自柏拉图以来西方政治哲学家在建立完善体系方面的一贯思维路径。在他们看来,一个好的系统和一个好的世界取决于理性的理解:什么是好的系统和好的世界。哈耶克的理论很难理解,因为它与普遍人性相冲突。任何不以对普遍人性的洞察为基础的理论,如果不能顺应人性并引导其走向一个整体良好的社会秩序,都不是一个理想的理论——即使它确实更正确,甚至是一个永恒的真理。然而,与此同时,这也是一个优势。正是因为他只关注眼前的利益,他才会行动起来,而不是等待长远利益的到来,未来才能真正创造出来。事实上,在人类理性的限度内,谁能确定他相信的长期利益一定会到来?其次,只有涓滴效应或持续的帕累托改进被用来证明不平等和贫富差距是合理的。即使它在知识上是正确的,在价值上也很难被接受。与此同时,哈耶克始终只赞成政治平等,拒绝一切形式的经济平等,甚至平等机会。他不明白为什么自启蒙时代以来人们不得不追求政治平等。如果政治平等不能被用作每个人的经济平等,或者至少缩小经济差距,以弥补这一财富差距对人类尊严造成的损害,那么政治平等就没有价值。此外,如果政治平等并不意味着人们可以参与社会和政治生活,表达对基本社会制度的意见并产生影响,而是只能将政治的运作束缚在少数专家认可的唯一正确方式上,那么政治平等就没有任何愿望。因此,要求这些获得政治自由的公民不要利用政治自由对现实社会的运作施加影响,最终损害甚至取消政治平等的所有道德意义,这是不现实和不人道的。第三,哈耶克一贯反对干涉自发的社会秩序。在他看来,秩序最终将通过自身的力量得以重建。凯恩斯说,如果干预最终会损害我们所有人的利益,最终结果是我们都会死。这不一定像哈耶克所说的那样正确,但它比哈耶克深刻得多——没有人能预测未来。如果没有人能应对当前的困境,社会将首先崩溃。然而,自我调整和空将没有机会。最后,哈耶克要求人们接受正确的自由秩序,他们可以从认识论的角度通过理性实现这一秩序。哈耶克和柏拉图一样悲壮,试图告诉人们如何正确。然而,可悲的是,这种真理违背了人性的上述几个基本倾向,所以人们不可能普遍遵守它。人们不能普遍遵守的真理不是真理,或者至少是没有意义和价值的真理。只有符合人性普遍期望的真理才是正确的真理。即使这种普遍的人性将人类社会引向地狱,人们也别无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