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论文范文 > 论文范文从社会实践看“共同之美”

论文范文从社会实践看“共同之美”

论文类型:论文范文
论文字数:
论点:社会实践,阶级,本质
论文概述:

美学论文:从社会实践看“共同美”由硕士毕业论文中心,硕士论文组整理提供,本文阐述了社会实践看“共同美”

论文正文:

美学论文:从社会实践的角度来看,“共同美”是由硕士论文中心和硕士论文小组提供的。本文从社会实践的角度阐述了
“每个阶级都有每个阶级的美。每个班级也有相同的美,你说的是品味,你喜欢什么。(引自何其芳:《毛泽东之歌》,《人民文学》1977年第9期)毛一栋同志关于“共同之美”的观点一般被理解为,在一定条件下,不同阶层的人对同一审美对象可能有相对共同的美感。这种理解当然是合理的。然而,美是美的反映,美是美的源泉。如果不同阶层的人面对的审美对象之间没有某种相对的共性,那么这种相对的共性是从哪里来的呢?因此,所谓“共同之美”首先应该是指客观存在的美本身的相对共同性,这是由不同阶层的人在一定条件下积极而相对普遍的社会实践所决定的。

当人类还没有出生的时候,地球上的所有事物,尽管按照它们自己固有的规律存在和发展,却不在乎美或丑。美的事物和由此引发的美的观念的兴趣是在人类出现之后才产生的。它既不是来自任何超验和无所不包的理性,也不是来自上帝的启示,也不是灵魂的神秘直觉。美伴随着人们的社会实践来到这个世界。它首先是社会生产实践的产物。

社会生产实践是区别人和动物的基本标志和独特的社会活动。动物本身是自然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它们在自然界的活动当然会在一定程度上改变自然的面貌。如果这种活动像马克思那样被视为一种“生产”,那么动物“生产”只是为了它们自己的生存和繁殖。他们只能被动地、单方面地和无意识地适应自然法则、输赢、自然选择,并且永远是自然统治下的“奴隶”。动物既不能创造美,也不能享受美。虽然有些动物的巢和网的美丽常常令人羡慕,但毕竟是动物无意识本能活动的产物。尽管达尔文发现,例如,一些鸟类的雄鸟似乎故意在雌鸟面前展示它们绚丽多彩的羽毛,而其他没有如此美丽羽毛的鸟类不会这样“调情”。有些鸟似乎也喜欢装饰它们的巢,用彩色的东西玩耍,好像那些小动物和人类一样美丽。事实上,这仅仅是动物生存竞争和遗传本能的表现,这受到生物学中雄性和雌性固有的淘汰规则的限制。人类不是。“有意识的生命活动直接区分人和动物的生命活动”(马克思《经济哲学手稿》,第58页)。人类的生产活动是有意识、有目的地进行的,伴随着丰富的情感活动,具有无与伦比的创造力。因此,人类改造自然和社会的广度和深度是动物力所不及的。\'

只有有意识和创造性的生产劳动才能创造美。当第一个原始猎人选择适当重量和形状的石头扔向野兽时,这种活动无疑是有意识地进行的,因此是一种创造。最原始的工具石头是人手的延伸。这个工具及其猎物是人类体力和智力的光辉体现,也就是人类积极本质力量的对象化。可以说,这是人类最初创造的“作品”。。

因此,美是人类按照客观规律创造的社会实践的产物,能够促进社会史的发展。它也是人类积极生活的表现。美是一种有形的东西,人类把它们积极的本质力量物化了。

在这种情况下,“共同美”作为阶级社会中一种独特的审美现象,它的客观存在会不会与各阶层人民的积极本质力量无关呢?当然不会。因此,为了正确理解“共同的美”,人们不得不对阶级社会的人性进行一些分析。

“一个人的本质不是一个人固有的抽象事物。事实上,它是所有社会关系的总和。”(《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8页)马克思对人性的科学判断丰富而深刻。它告诉我们:首先,现实生活中人的社会本质不是孤立地存在于“单身者”身上的东西;这并不是说“单身人士”和不同的人性一样多,也不是说他们是“单身人士”的“抽象”。第二,人的社会本质不是“固有的”,是内在不变的,而是随着人的“社会关系”的发展而发展的。“社会关系”本质上是人们在进行社会实践时不可避免地形成的一种关系,即社会实践关系。因此,人的社会本质是随着人们所从事的社会实践的发展而发展的。不同阶层的人从事的社会实践的性质往往不同,这可以决定不同阶层的人的性质。第三,这里特别强调,人的社会本质是“所有社会关系的总和,即所有社会实践关系的“总和”。在阶级社会中,除了阶级关系之外,各阶级之间自然还有其他的社会实践关系。例如,民族之间的实践关系,时代与时代之间的实践关系,生产实践中各阶层人民与自然的关系等。所有这些决定人类社会性质的社会实践关系要么具有鲜明的阶级内容,要么渗透着阶级内容,要么受到阶级关系的支配和制约。因此,不存在与阶级关系无关的超阶级社会实践关系,但不能认为所有这些社会关系都等同于阶级关系。必须从“总和”中把握人类社会的本质。阶级社会中人的社会本质带有阶级的烙印。然而,“全腰带”并不是唯一的一条。在特定的社会实践关系中,客观上也可能存在一些相对的共性。在这个阶级社会中,人们相对普遍的积极本质力量的对象化过程,即在一定条件下,所有阶级进行的相对普遍的积极社会实践是“共同美”的源泉。

那么,这种相对常见的积极的社会实践在哪里呢?

就空的含义而言,地球上同一时代不同国家的劳动人民、阶级和阶层的社会习俗相对普遍。虽然每个国家或民族的实际存在可能处于不同的历史发展时期,但人们往往生活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下,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可能不一致。事实上,不同国家人民的具体阶级和阶层往往不同,他们正在进行的社会实践也可能不同。然而,世界上所有劳动人民进行的物质和精神生产共同创造了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和精神财富。在某些历史条件下,某些剥削阶级和阶级在上升时期开展的某些社会实践活动,或某些阶级和政党(可能包括衰落的阶级)开展的某些社会实践活动,可能与劳动人民的社会实践具有相对共性。在法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的第三个阶级中,新兴资产阶级和城市贫农之间显然存在着劳资矛盾。然而,在一起反对封建贵族和僧侣的问题上,他们的社会实践与劳动人民的社会实践有一些共同之处。秦始皇的社会实践通常与秦朝时期的“乾寿”有很大不同。在建造长城的历史壮举中,我们看到了千千发挥的决定性作用。长城,一个美丽的东西,无疑是劳动人民的实用产品。但是,没有必要抹杀个别封建统治者的某些组织职能。早在建造之前,这个伟大的项目和兰道的计划就已经酝酿在个人的脑海里了。此外,它客观地反映了统治阶级抵抗外来侵略的意志、要求和利益。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面对同样凶残的民族敌人,统治阶级中那些不愿被征服的阶级和政治派别,使得个别国王、贵族或大资产阶级的政治代表暂时投入或接近反法西斯的社会实践,表现出与劳动人民的相对共同性。

就时间意义而言,任何时代的人们的社会实践无疑都具有历史连续性,这不仅是前一个时代的必然结果,也是后一个时代的必要前提。无论人们的生产斗争、阶级斗争和科学、文化、艺术实践活动,都有客观和内在的批判继承关系。当然,因为这是社会实践,所以永远不能在密封的罐式环境中进行。它不仅要与现实社会中其他阶级的社会实践密不可分,而且要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历史上社会实践的成就和经验。“人们创造自己的历史,但他们不是随意创造的,不是在他们选择的条件下,而是在他们直接满足、设定、继承过去的条件下”(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603页)。今天高度发展的社会实践是历史发展的产物。因此,从本质上说,这一代人的社会实践必须与这一代人的社会实践有一些共同之处。
简而言之,阶级社会中的所有社会实践都可以实现改造客观世界的目标。然而,它在改变客观世界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同的。那些代表极端反动、腐朽、黑暗社会力量的人所进行的社会实践,总是有意无意地违背自然和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破坏社会生产力,阻碍历史进步,破坏美好事物。这正是他们消极本质力量的体现。那些革命的、新生的和正在崛起的阶级和阶层,或者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与进步阶级的社会实践相一致的某些阶级和没落阶级的政治派别的人,总是自觉或不自觉地遵循自然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推动历史的进步,不断地把自己客观化为创造美的或多或少的积极的基本力量。因此,阶级社会所有社会实践的客观内容并不像原始社会那样简单。就其性质而言,它可以分为积极的社会实践和消极的社会实践。就社会实践与美的关系而言,它可以分为创造美的社会实践和破坏美的社会实践。创造美的社会实践不是无产阶级独有的。早在无产阶级诞生前的几个世纪,这种做法就创造了许多美好的事物。历史上出现的新事物,虽然不可避免地受到那个时代和阶级的限制,但都是当时人们积极社会实践的产物。当时人们积极的本质力量的对象是美丽的,其中一些至今仍具有积极的美学意义。创造美的社会实践并不是那些从事体力劳动的阶层的唯一实践。上升时期的剥削阶级也创造了美,或者下降阶级中的一些人可能客观上在美的创造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特别是,创造美的社会实践往往不是由一个阶级或个人独立进行的。例如,菊花各种形式的美丽不是由园丁甚至一代园丁创造的。它是数千年来无数劳动者积极本质客观化的结晶。为了创造菊花的美,园丁需要人们在各方或他人面前为他创造许多客观条件,优良的菊花品种、肥沃的土壤和合适的园艺工具等。只有这样才能培育出美丽的新菊花。即便如此,创造一个相对简单美丽的东西也是如此,更不用说那些丰富而复杂的美丽创造了。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阶级社会中的美好事物确实是所有积极的社会实践关系的“总和”。

承认历史上或现实生活中除无产阶级之外的属于人的范畴的其他阶级和阶层可以不同程度地参与积极的社会实践,承认这些社会实践符合自然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规律,能够促进历史的进步,从而能够创造美,或者在客观上创造美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并没有也不能抹杀不同时代和不同阶级的阶级倾向和美的个性特征。事实上,人类创造的无数美丽事物中没有两个是绝对相同的,就像绿色树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一样。然而,既然一切都是美好的,没有美的一般本质,任何特定的美好事物都不可能存在。这种美的本质是:真理。

当然,真实的东西不一定是美丽的。四人帮是真实的,但很丑陋。车尔尼雪夫斯基曾经提到的青蛙像冰冷的尸体一样不舒服,令人不愉快,尽管它也是真实的,不漂亮。然而,一切美好的事物都必须是真实的。假的东西当然不漂亮。关于真理的概念,每个阶级都是不同的或不一样的,阶级性质是不可否认的。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每个阶级都有自己的真理。真理本身独立于任何人的主观意志和愿望。它客观存在,是一种“外部”事物。

历史上出现的属于社会美的事物,无论是哪个阶级创造的,无论其阶级倾向是什么,无论其具体表现形式是多么丰富多样,都在一定程度上符合自然和社会发展的客观本质和规律,包含着真实的因素。

艺术是真善美的辩证统一。生命之美通过作者心灵的创造体现在艺术形象中,即艺术美。艺术美一旦产生,就成为“第二现实”,艺术的真实也是客观存在的。它基于社会生活的现实。善是艺术的思潮,是艺术的客观基础,所以艺术美能够反映生活的真实,是真实的形象。所谓艺术真实是指作家的主观理解和反映,它符合客观存在的社会生活的一些基本规律,并反映在艺术形象中。这意味着作者善于运用“美的规律”将社会实践中公认的客观真实的社会生活内容融为艺术模式。因此,艺术的真理,就其客观内容而言,就像社会生活本身的基本规律一样,不具有任何阶级性。列宁在评价托尔斯泰时说过,这样的艺术美可以“真正为所有人所共享”,因为它反映了社会生活中“革命的一些基本方面”(列宁论文艺,第1卷,第282、288页)。

列宁的科学结论对我们理解“共同的美”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托尔斯泰表达了俄罗斯父权制农民的利益和愿望,尽管他大胆地提倡阶级和解和不抵抗,但他把爱情这一最精致、尤其可憎的宗教梦想和天堂的荒谬幻想奉为真理。然而,他的一些作品愤怒地指责沙皇专制的黑暗和暴政,尖锐地批评贵族生活的无耻和虚伪,还猛烈抨击资本主义的各种罪恶,用冷静的现实主义无情地撕下旧制度的所有面具,真实地反映了1861年至1915年俄罗斯社会生活的整个时代,从而具有“共同的美”。古希腊悲剧艺术或神话史诗具有丰富的思想内容和艺术形式,往往是当时社会现实的真实反映。一方面,它反映了人类童年时期对自然和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的敬畏。另一方面,它也唤起了他们反抗的声音。它强烈反映了改造社会和征服自然的美好理想。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了解那个社会已经成为我们无法企及的模式。同样,中国文学史上的许多杰作,屈原、李白和杜甫的一些诗,苏轼、李清照和辛弃疾的一些词,关汉卿、王实甫和汤显祖的一些戏剧,小说《红楼梦》和《水浒传》等。,都通过与所反映的社会生活内容大致协调的艺术形式反映了某些社会生活本质的某些方面,给人以真正的艺术理解和享受,显示出永恒的艺术魅力和“共同的美”。

简而言之,所谓的“共同之美”来自人们积极的社会实践。只有当阶级中的人们从事比较普遍和积极的社会实践,不惧怕客观真理,能够欣赏这种真理的形象,他们才能面对同样的审美对象,产生比较普遍的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