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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范文论强化教育管理职能

论文类型:论文范文
论文字数:
论点:教育行政,教育,职能
论文概述:

这篇论文主要是从加强教育行政管理职能策划及建议来阐述的,为教育管理行政更好的执行提供借鉴。本论文由硕博论文网毕业论文整理提供。

论文正文:

导读:本文主要从加强教务管理职能的规划和建议方面进行阐述,为更好地实施教务管理提供参考。本论文由硕博纸网的毕业论文组织和提供。

摘要:本文通过对强化教育行政职能规划的详细论述,对如何转变教育行政职能提出了一些看法和建议。

关键词:教育行政职能规划

一、加强教育行政职能规划:
职能规划设计在组织设计中起到桥梁作用。这里的“上”是指教育行政部门的战略任务和目标,“下”是指教育行政部门的组织结构框架,即承担各种管理职能的各种管理层次、部门、岗位和岗位。
1。加强规划职能的规划和提高管理的可预测性
规划是教育管理的一项基本职能。各级教育管理者预测未来、设定目标、决定政策、选择计划以有效利用资源、把握发展方向是一个持续的过程。这是一个规划的管理过程。具体来说,规划功能的规划步骤可以分为七个步骤:①评估机会;(2)确立目标;(3)确定计划的前提;(4)确定方案的选择;(5)评估各种方案,选择最佳方案;⑥制定衍生计划和相应的预算;⑦计划的实施。
2。加强组织职能的规划,注重管理的有效性
在工业经济中,教育行政组织结构从机械官僚的主导地位到特殊项目体系日益普及的过程,实际上是降低组织形式化程度和层级垂直分布的过程,即传统金字塔形组织结构逐渐失去市场的过程。
金字塔形的教育行政组织结构存在诸多弊端:①过度集权;(2)组织中层管理人员较多,人员超编现象严重。(3)无法根据工作需要灵活调整组织的运作方向。为了克服这些缺点,组织结构应该是平的。
随着我国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教育管理效率已经成为影响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要因素。这就要求教育行政组织朝着高效的方向发展。扁平化的组织设计有利于这一目标的实现。(1)结构简化,组织可以轻松发挥。(2)决策权下放给员工,一方面增强了员工的主人翁意识;另一方面,员工可以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独立地重新配置组织提供的资源并提供个性化服务,因此组织既高效又有效。(3)普通员工可以摆脱“金字塔”的负担,从工作中体会工作的意义,感受工作的乐趣,从而激发无尽的创新精神,使工作经常做新的事情,进而为整个组织创造创新的氛围,提高组织的竞争力。
3。加强控制职能的规划,降低管理风险
正如法月儿曾经指出的:“在教育行政部门,控制是验证所发生的一切是否符合规定的计划、发布的指令和既定的原则。其目的是指出计划执行中的缺点和错误,以便纠正它们并防止它们重复。控制在每件事、每一个人和每一个行动中都起着作用。”控制作为计划实施的监督和保证,贯穿于计划实施的各个阶段和部门。因此,实施控制功能是每个教育管理者的主要责任。
虽然管理对象差异很大,但基本控制程序是相同的,通常包括三个步骤。(1)确定控制标准;(2)测量实际结果;③分析偏差并纠正。

2。关于转变教育管理职能的几点建议:
1 .坚持教育督导“管”制,转变教育管理模式
教育督导是指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制定的有关方针、政策、法令和法规,对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我国教育督导的主要任务可以概括为两个,一是“督导政府”,二是“督导学校”。“政府监督”是我国教育监督体系的一个突出特征。教育督导作为教育行政督导的一种手段,对下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这是由教育督导的性质、中国国情和教育改革发展的实际需要决定的。
长期以来,我国教育行政基本上是计划经济体制下高度集中的管理模式,习惯于任务的排序和分配,淡化了监督和监管。在整个教育管理运作中,“计划”占据主导地位,“命令”和“执行”环节在没有强有力监督的情况下得到充分加强。因此,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决策上的某些偏差和不令人满意的执行结果,这也鼓励了报告好消息而不是坏消息和实施欺诈的风。开展“政府监督”就是加强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教育行政行为的监督,防止和纠正教育行政工作决策、指挥和管理中的偏差和错误。与此同时,随着行政体制改革的深入,政府简化了行政管理,下放了权力,改变了职能。许多权力已经移交给学校。学校扩大了办学自主权。教育管理必须从基于命令的领导模式转变为基于指导的领导模式。为了实现这一转变,必须在加强反馈和监督功能的前提下,加强宏观层面的管理。教育督导中“督导政府”制度的建立是教育宏观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监督”是弥补教育管理缺陷的有效措施。在传统的教育管理中,教育部门与同级政府其他部门、教育部门与下级政府之间的关系不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也不是隶属关系。因此,教育管理中的一些工作是“无法控制和掌握的”。通过教育督导,本级政府可以代表本级政府行使对教育工作的监督权,从而与本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下级政府形成正常的督导关系,建立教育管理新秩序,加强对政府相关部门法制教育工作的督导,督促政府相关部门落实教育工作。2.促进教育行政职能的重点已经转向提高教育质量[/BR/]虽然从静态的角度来看,几乎所有现代国家都履行相同的职能,但从动态的角度来看,由于不同国家社会和教育发展的时代空不同,不同时期的国家和同一时期的不同国家教育行政职能的重点也不同,这也是教育行政职能历史发展的重要体现。由于在现代化较早的国家,教育的发展经历了从数量到质量、从精英模式到大众模式的过程,发达国家的义务教育年限一般在9年多前就达到了。从普及的角度来看,发展水平甚至更高。例如,美国、日本和欧洲一些发达国家的高中入学率已经达到90%以上。因此,提高教育效率(主要表现在教育质量)已成为这些国家的首要关切。为此,各国调整了政策工作重点。自1983年美国发表质量调查报告《国家正处于危机之中,教育改革势在必行》以来,美国的第一次改革,如教育目标的制定、教育标准的国家统一、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质量委员会和国家共同教育目标委员会的成立,都强调在21世纪,美国的教育政策应该从机会均等转向效率提高。
3。
在不同的国家,各级政府之间、国家与社会之间以及个人之间的职权(利益)划分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一个是行政性的,另一个是法律性的。前者指的是这种职能分工形式缺乏法律依据。任何涉及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其他部门的职责分工和变化都是上级政府的单向命令,或者是两级政府之间的讨价还价。因此,行政命令和指示的使用更加频繁,这可能导致权力和责任的摩擦和混淆。后者意味着这种职能分工有明确和系统的法律基础(包括法律内容和程序)。职能的变化也应基于法律的变化,以便管理层有法律可循。这不仅可以避免部门之间的权责混淆和管理的随意性,更重要的是,可以提高管理效率。教育行政职能作为国家职能的一个组成部分,也具有这样的形式特征和差异。在西方发达国家,随着教育法制化的普及和深化,教育行政职能的法制化也受到重视。例如,美国和日本在有关宪法、教育法或专门的“教育部和省级机构法”中,明确而严格地规定了各级国家政府、有关部门和学校在教育事务中各自的职权。这对教育的长期稳定发展是必要的。例如,日本的《教育、文化和体育部设立法》(Ministry of Education,cultural and Sports Establishment Law)首先指出,该法的目的是:明确界定教育、文化和体育部主管事务的范围和权限,并确定能够高效完成主管事务的组织。教育、文化和体育部以振兴和普及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学术界和文化为己任,是综合处理上述事项和宗教相关国家行政事务的行政机构。为了完成前一条规定的在其管辖下的事务,教育、文化和体育部拥有以下权力。然而,行使其权力必须遵守法律(包括基于法律的命令)。教育部颁布的《国民教育第十个五年计划》进一步明确了教育行政部门转变政府职能、完善教育法制、全面实施教育法治的三个重要目标:转变政府职能。今后,政府将主要运用立法、拨款、规划、评估、信息服务、政策指导、执法监督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对教育进行宏观管理。政府部门的主要职责是为教育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保证国家教育政策的实施,保证正确的办学方向,规范各级各类学校的办学标准和行为,保证教育公平和学生受教育的平等权利,维护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加强教育宏观决策的科学研究,提高教育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完善教育行政决策和管理体制,建设高素质的教育行政队伍,提高依法管理水平。继续加强教育法律法规建设,进一步完善教育法律体系。加强教育宣传和普法,加强教育行政执法。进一步完善教育督导机构,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加强监督检查。
4。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育行政队伍
教育部颁布的《国民教育第十一个五年计划》进一步明确了教育行政部门转变政府职能、完善教育法制、全面实施法治的三个重要目标:转变政府职能。今后,政府将主要运用立法、拨款、规划、评估、信息服务、政策指导、执法监督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对教育进行宏观管理。政府部门的主要职责是为教育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保证国家教育政策的实施,保证正确的办学方向,规范各级各类学校的办学标准和行为,保证教育公平和学生受教育的平等权利,维护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加强教育宏观决策的科学研究,提高教育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完善教育行政决策和管理体制,建设高素质的教育行政队伍,提高依法管理水平。继续加强教育法律法规建设,进一步完善教育法律体系。加强教育宣传和普法,加强教育行政执法。进一步完善教育督导机构,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加强监督检查。

三。结束语:
转变教育行政职能的任务十分艰巨。在今后的研究中,我们要进一步加大学习和研究力度,努力取得更大的成果,不断把教育管理改革引向更深层次,使教育改革和发展更好地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参考资料:
[1]陈永明。教育管理新论。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
[2]中国教育学会教育管理分会教育规划学术委员会。教育规划导论和案例。北京:同心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