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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农业发展典型经验借鉴,美国在公共农业发展过程中有哪些经验和发展模式?...

国外农业发展典型经验借鉴

美国公共农业发展过程中有哪些经验和发展模式值得借鉴...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发达国家先后用现代机械代替了体力劳动,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和发展了农业,用现代经济管理科学管理农业,农业专业化、集约化和市场化水平大大提高,农业和农村面貌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国外现代农业发展有三种主要模式。

国外农业发展典型经验借鉴

中国农业发展方向能借鉴国外哪些经验?

首先,选择符合国情或区域条件的现代农业发展模式。国外现代农业发展有三种主要模式,即以美国为代表的大规模机械化高技术模式,以日本、以色列等国为代表的资源节约型和资本技术密集型模式,以及以法国和荷兰为代表的生产密集型和机械技术复合模式 监测信息系统负责监测相关情况,如降水、干旱地区和土地减少等。 信息的收集点和领域由相关部门确定,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优化我国农业推广模式。首先,重视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走现代集约农业发展之路。 第三,继续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 四是完善政府对农业的制度安排、组织管理和扶持政策体系。 五是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的重要作用。 正如美国学者布朗十年前发表的那样,“谁来养活中国人?”文章发表后,近年来发表了一些文章和评论。中国的粮食问题、中国的农业问题和中国的生态环境问题都成为世界关注的问题。 他最近表示,中国的发展与世界紧密相连,很难放弃。中国要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党的领导,尊重人民的主导地位,敢于涉入危险的沙滩,充分发挥人民的开拓精神。 目前,我们坚定地依靠人民推进改革。我们从现实出发,不会走改变国旗或学校的错误道路。 改革开放的成功实践必须以强烈的历史使命感为基础。它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了重要经验,有勇气推进理论。

美国在公共农业发展过程中有哪些经验和发展模式?...

美国公共农业发展过程中有哪些经验和发展模式值得借鉴...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发达国家先后用现代机械代替了体力劳动,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和发展了农业,用现代经济管理科学管理农业,农业专业化、集约化和市场化水平大大提高,农业和农村面貌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国外现代农业发展有三种主要模式。

国外农业发展典型经验借鉴

中国农业发展方向能借鉴国外哪些经验?

国外农业发展典型经验借鉴范文

本文的目录导航:

探讨黑龙江省绥化市种植业发展的现状及对策??
[第一章]黑龙江省绥化市农作物种植现状及对策简介
[第二章]黑龙江省绥化市农作物种植结构及生产情况
[第三章]黑龙江省绥化市农业发展现状
[第四章]黑龙江省绥化市农业发展“短板”
[第五章]借鉴国外典型经验
[第六章]绥化市农业发展建议

5借鉴国外典型经验

5.1美国国家政策干预下农业生产方式转变的经验

美国是典型的城市国家1982年,美国里根政府在保留有限耕作计划的同时,除了保持20%被切断耕作的土地不变之外,还干预了种植玉米、小麦、水稻、高粱和棉花的农场的政策,要求农场再切断10-30%的基本耕作面积。损失由政府承担。农产品信贷公司拥有的农产品按单位作物面积产量的80%支付。可以说,这项政策对农民非常有利。到1983年,美国农民已经同意停止耕种8300万英亩土地,占[实际耕地面积的36%。通过指导美国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政策,缓解了粮食过剩危机,稳定了美国的高粮价,保障了农民收入和粮食市场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城市化程度稳居世界前列,加快了其农业现代化的发展进程。从人口分布来看,美国人口长期以来一直从农村向城市聚集,导致全国城市人口不断增加,农村人口不断减少。据统计,到20世纪60年代,美国农业劳动力约占社会总劳动力的2%,但正是占美国总人口2%的农村人口成为推动美国农业快速发展的主要力量,使美国成为世界农业出口大国。[农业出口占农业总产值的比例呈上升趋势。[存在农业产出经常过剩的问题。然而,在这种压力下,由于美国政府政策指导下的农业停产、有限销售、休耕和其他生产经验,农民的收入保持稳定。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到了20世纪80年代,美国农业已经转向技术进步和生产效率提高的轨道[。美国家庭农场呈现出农业机械化、化学发展和改良品种发展的演变轨迹,这加速了美国农业的产出效率。与此同时,美国通过采取高补贴和高投资的基本手段,并通过制定积累的农业政策,为[现代农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基因农业”[14、“绿色农业”[15、“精准农业”[16等多种农业发展模式相继得到推广。由于电子计算机和生物技术的灵活应用,科技发展对美国农业增长的贡献率居世界第17位,使美国农业现代化在世界上处于领先地位。

当过剩生产能力进一步发展到一定范围以外时,过剩生产能力的问题就会发生在[。美国政府采用政策干预的方法,通过调整种植结构、限制种植、停止种植等手段来解决产能过剩问题,以保护农民收入。早期,政府利用价格政策将剩余农产品转移到政府仓库,但这种方法从根本上解决了[农业产能过剩的问题。在后期,美国政府通过限制种植、限制销售和休耕[等政策解决了国家农业产能过剩的问题。有限种植是指农民生产的某些农产品的最大面积的分配和限制。销售限制是政府监管的一种生产方式,与有限种植同时实施。休息是一种自愿的休息计划。其余的费用由政府支付给参与者。到20世纪60年代末,超过6000万英亩的农田参与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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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9]

5.2日本在“双轨”行动下推广现代农业技术的经验

日本是亚洲经济高度发达的国家之一,在掌握和推广尖端农业技术方面有着成熟的经验。[资源极其贫乏。国内土地资源缺乏、淡水资源缺乏、人口密度高等一系列不利因素的存在,已经成为日本农业发展过程中的“路障”,迫使日本在农业发展过程中积极探索和有效推广现代农业技术,以满足人民对粮食的需求,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日本的地形主要是丘陵和山地,总土地面积约为377,000平方公里。2008年底,[人均耕地面积为0.03 hm2,全国耕地面积仅占总土地面积的12%。由于这一限制,日本建立了完善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集约利用现有耕地资源,充分依靠政府和日本农业合作组织(以下简称“农协”)[25日“双轨”农业技术推广,形成了成熟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支持国家农业发展。日本利用世界上最高精度的农业科技成果,采用分散耕地的系统耕作来弥补自然条件的不足,创造了世界上第一个土地产量奇迹[26]。

日本的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由[政府领导。日本是一个善于学习的国家,非常重视教育[28]。日本农业水生产、养蚕和园艺局下属的普及教育司和生活改善司负责[29]国家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农业技术推广的部门是区域农业改进和推广中心。该组织主要负责农业教育普及、科技进步、信息收集、农业关系咨询等服务。为农业技术推广提供全面监督和指导。日本善于学习和吸收国外先进经验,并在创新后灵活运用到自己的使用中。日本进口了中国生产的水稻插秧机。改良后,适合当地精耕细作的需要,并向中国等市场出售改良后的插秧机。与此同时,日本基层政府根据当地耕地面积的农民数量成立了农业推广机构[30],这使得日本的农业技术推广实现了“保姆”式的推广。

日本农业协会(Japan Agricultural Association)是一个非营利性的合作组织,为农村地区的农民提供全面的服务。它由农业协会中央委员会、农业协会联合会和基层农业协会组成。它自下而上地分配和实施农业生产的技术指导和管理。农业协会(Agricultural Association)的指导员根据农业生产和销售的全过程向农民提供具体的帮助,包括制定产前生产计划和业务指导,在农业生产过程中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以及在农产品成熟后协助寻找市场和开放市场。农业协会在促进现代农业技术方面的重要作用不可忽视,[31]。由于农业协会的大力支持和帮助,[的农业可以形成规模和市场化的良性发展模式。此外,日本的农业技术推广是有针对性的,科学、教育和推广的协调配合使得日本的农业技术推广内容全面、形式多样、计划明确、实施合理。此外,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素质普遍较高,推广体系严谨严谨,为日本农业的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科技基础。

2014年,日本仅用56,000平方公里的耕地创造了国内粮食自给率64%的[34],这主要归功于日本“双轨”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贡献。

5.3法国利用“风险”降低风险的农业风险防控经验

法国是一个农业发达的发达国家,也是世界上较早发展农业保险的国家。第一家区域性互助保险公司成立于1840年的[。到目前为止,它已有160多年的农业保险发展历史。到目前为止,法国农业保险的主要组成部分农业互助保险已经成为法国发展规模最大的农业保险公司[36]。

1840年,法国第一个农业保险互助机构成立。此后,许多保险互助机构在法国[各地成立,这为法国农业互助保险制度的形成奠定了基础。农业保险合作社由几个农民组织,通过建立共同保险基金来应对火灾等自然风险。鉴于这种经验确实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农民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互助保险机构在法国政府的积极支持下不断发展壮大。到20世纪40年代,法国有40,000多家农业互助保险机构,涵盖农业生产的所有领域。此外,法国政府组织成立了中央互助保险机构,并加大了对法国农业互助保险机构的支持力度,以促进法国农业互助保险更好、更快的发展。

20世纪80年代,法国农业灾害保险政策的实施推动了法国农业互助保险向企业集团化发展。

1986年,法国农业互助保险集团公司成立,标志着现代法国农业互助保险模式的完善。区域互助保险公司合并后,安盟保险公司在法国成立,并取得了很大进展。

在法国农业互助保险的发展过程中,已经形成了一个完善的法律保障机制,这得益于国家对立法的重视和对法律保护的提供,[39]。法国《农业指导法》颁布于1960年,规定了农业保险的具体运作模式。法国《农业灾害法》颁布于1974年,旨在通过设立国家农业灾害保障基金来增加农业保险的赔偿金额。法国《保险法》于1976年颁布,首次肯定和促进了农业互助保险的发展。法国农业保险法[40]于1982年颁布实施,这是法国农业保险法基本确立的重要标志。该法对保险责任、再保险、保险费率和理赔计算有明确的规定,保障了农业保险业务的运行。这使得法国农业保险有了真正的法律基础。

2014年,安盟保险公司的农业保险费收入达到13亿欧元。截至2016年底,安盟保险公司已成为法国最大的农业保险公司和第三大综合保险集团。一方面,这表明法国农业互助保险确实得到了农民的广泛认可;另一方面,也表明政府支持的法国农业互助保险产业为法国农业现代化做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