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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00字硕士毕业论文提高警察人文素质及培养的研究

论文类型:硕士毕业论文
论文字数:28000字
论点:警察,人文,法律
论文概述:

在当前社会,如何公正性地、人性化地执法等问题逐渐成为各级执法机关所面临的新课题。笔者选择了此课题作为我的研究对象,希望能通过该研究为警察执法行为规范提供一些理论指导,同时

论文正文:

导言

1。提问

目前,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社会经济也处于快速发展势头。随着政治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民主和法治正变得越来越健康。全国正走向文化发展的新阶段,我国人民的社会生活越来越富裕。然而,社会变革和发展也带来了许多负面影响。在社会大发展的同时,也存在一些新的问题。其中,社会保障管理工作中的新矛盾、新问题在当今社会十分突出,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
公安机关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不仅承担国家安全和预防、打击犯罪的职责,还承担治安管理和服务群众的职责。因此,警察是公共事务中最活跃的管理者。同时,由于警察权力的强大渗透性,对人们日常社会活动和日常生活的影响几乎无处不在。随着现代警察制度的建立,公民的许多活动成为警察管理的目标,甚至人民权利的实现都需要警察的管理和维护。然而,警察在行使保护和管理权的同时,不可避免地会影响公民的生命自由和个人权利。因此,如果警察在执法和管理过程中行为不端或服务意识薄弱,很可能会引起人们对警察的不满,甚至出现反对现象,这不利于维护社会秩序和警察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也损害了人民警察的光辉形象。如何应对新形势下的这一挑战,保障公民权利,实现公安工作的全面发展,工作方式由被动向主动、由管理向服务、由松散向集约逐步转变,实现公安工作的可持续发展,是我国警察必须解决的问题。
在长期执法过程中,我们发现,虽然我们的社会需要法治,立法需要加强,以确保人民的合法权利,但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现代法律不是灵丹妙药。法治不能解决当代社会的所有问题,警察在执法过程中引发的一系列问题,虽然各有其原因,但人文素质的缺乏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问题。在执法过程中,警察不稳定的政治立场给国家带来了巨大的损失,或者执法不当造成了对人民权利的严重侵犯,或者对犯罪嫌疑人缺乏起码的尊重和关怀导致了对其人权的侵犯,这种情况不应时有发生。有鉴于此,有必要反思警察在执法过程中人文素质的缺失。笔者选择本课题作为研究对象,希望通过本研究为警察执法行为规范提供一些理论指导,同时为警察人文素质的培养提供理论参考,从而实现人的至上与法律至上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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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相关理论概述

一、相关概念的定义

(一)“警察”

警察概念是一个内涵随着社会发展而变化的概念。警察的含义在古希腊是一个相对宽泛的概念,包括政治、军事、宗教等。因此,它一般指“城市治理和城市管理的方法”在古代中国,“警察”一词起初不是一个连续的相关词,而是单独使用的。“警察”一词指的是警报、警告和危险的紧急情况。例如,在李周,“当一个人处于全盛时期,法律被用来警告一群官员”意味着警惕和警惕。“观察”是指检查、区分和注意。例如,《韩非子·外汇储备左上》中的“检查”就是明辨是非的意思。
大约在14世纪的西方,人们开始将“警察”与社会秩序联系起来,并把“警察”这个词理解为一个有序而幸福的社会。14世纪以后,“警察”一词在西方国家的使用指的是国家政府事务的总称,也称为内务管理。此时,西方政府利用警察力量来实现国家目标。学者们通常称这一时期为“警察时代”。
在我国,“警察”和“警察”一词的使用应该始于宋代,赋予警察侦察和逮捕的内涵。河北贼多,选众头领皆知亳州。沈商属于这个县的保武。他必须停止杀害小偷。他必须减少损失,弥补官员的损失,这样他才能检查警察,窃取每一根头发。”直到清朝,警察才开始在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方面赋予人民生活以意义。《清代续文评论》记载:“警察是公安的关键。这是一项专门的研究。我会通过法令来照顾伤员。我会选择年轻敏感的人,成为一名认真的教练。”
“警察”一开始是指“良好秩序”。进入18世纪,随着法治理念在西方国家的确立和发展,警察逐渐被界定为具有保护个人权利不受侵犯和维护社会秩序的职能。
从以上对国内外“警察”一词含义的简要回顾中,我们可以看出,“警察”一词的含义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和阐述:1 .国家行政的组成部分。2.全副武装。3.警察的目的是维护公共秩序。
总之,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警察是一支旨在维护公共秩序的武装国家行政部队。
在我国,警察和公安人员的含义几乎相同。例如,文革前后的所谓公安人员后来就是所谓的警察。然而,警察一词在199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正式确立为法律术语,但公安机关的名称一直沿用至今。应当指出,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条明确规定“警察”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行政机关的人民警察,以及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但本研究的主要对象是人民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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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相关理论概述.................................................9
一、相关概念定义.................................................9
二。研究的理论基础..........................................12
第二章警察人文素养现状及分析............................15
1,执法理念调查.........................................15
2,执法行为调查.........................................18
三,执法程序调查...............................................21
四,...........................................23
5。调查数据分析..........................................................26
第三章警察人文素养培养策略..............................28
1,.........................................28
2,树立以人为本的执法观,加强道德建设...........................................29
3。加强人文知识的研究,..............................30
4。完善公安法制...............................................31
5。建立适当的评估体系。……33

判决

作为主要执法人员,警察的法律素养对于有效执行我国法律和维护法律的神圣性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尽管法律具有权威性和威慑力,它也体现在道德和人文的吸引力和影响力上。也就是说,法律条文中规定的内容是刚性的,但执法方式可以随意改变,这可以称为“软硬结合”。毕竟,法律应该与我们的社会融为一体,而不是冷漠无情。因此,警察在执法的同时,也应该表现出更多的人文关怀和道德因素,让公众对法律更有亲和力和认同感。然而,警察必须有一定程度的人文关怀,而且绝对不可能超越法律的规定。忽视法律的人文关怀不会带来好处,但会让一些不良现象滋生蔓延。鉴于此,本文以鞍山市警察为研究对象,对执法过程中的人文因素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调查,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改进措施。目的是在警察执法过程中展示法律的权威,同时使法律中的人文关怀真正体现出来,而不是流于形式。
在治安防控过程中加强人文关怀,就是要遵循法律的具体规定,开展公平、合理、非歧视性的活动,尊重各方的合法权益,而不是降低法律标准。如果在治安防控中涉及太多的人为因素,帮助被误解为“人文关怀”,那么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这不仅违背常识,也违背法治。强调人文关怀应以公平为基础,“人文关怀”不能轻易被用来解释法律和实践规律,否则人文关怀精神的基本功能将受到损害。人文关怀在公安防控中最基本的含义之一是执法主体的权力得到合理的控制和监督,其底线是每个公民的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