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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0字硕士毕业论文危险驾驶罪认定因素研究

论文类型:硕士毕业论文
论文字数:18000字
论点:驾驶,危险,机动车
论文概述:

新增设的危险驾驶罪并没有对具体的入罪情节以及量刑情节进行细化,本文将从危险驾驶罪的构成要件出发,对这个新罪名的几个问题进行探讨。

论文正文:

第一章危险驾驶罪的客观方面

从《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出发,危险驾驶罪的客观方面如下:追逐比赛和在道路上驾驶达到恶劣环境或酒后驾驶。

第一节危险驾驶犯罪在追求种族驾驶中的客观性

随着机动车数量的增加,越来越多的公民擅长驾驶或喜欢将驾驶视为一种种族行为。这导致了越来越多的追逐和比赛行为。

一.道路识别

\"刑法修正案(八)\"要求追逐赛车构成犯罪,犯罪发生在\"道路\"上。笔者认为道路的识别应结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道路是指单位管辖范围内允许社会机动车辆通行的道路、城市道路和场所,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和其他供公众通行的场所。”此外,《公路管理条例》和《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也分别对公路和城市道路作出了明确规定。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关键在于如何理解“允许机动车通行的地方”。有一种观点认为,只要有一个社会车辆可以正常通行的地方,它就在道路的范围之内。然后作者有一个问题:如果这是一个社交车辆通常不会经过的地方呢?例如,尚未完工的道路、正在修建的高架道路和正在封闭的路段不允许车辆通过。如果司机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而不正常地越过障碍,在这些地方开车,这些地方是否也应包括在“道路”的范围内?因此,笔者认为,只要是机动车可以通行的地方,就属于道路范围,可以构成危险驾驶罪。

2。为了表彰追逐赛驾驶

“追逐赛驾驶”,我们通常用“赛车”一词来形容,即两辆或多辆机动车辆为了比赛而在道路上以互相追逐的方式行驶。然而,追逐比赛不同于赛跑。许多地方文件定义了“比赛”。例如,2006年《杭州市公安局关于禁止机动车竞赛及其他相关事项的通知》和2010年《关于禁止非法改装机动车和危险驾驶行为(如赛车)的通知》将竞赛定义为“在道路、广场、学区和其他场所以竞赛、追求刺激、娱乐或赌博为目的超速驾驶机动车,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和道路交通安全”从这个定义来看,对赛车的追求和对赛车的追求基本上是一样的,但是作者认为,如果将赛车的追求单独进行,就很难将其纳入赛车的范畴。一个人追逐其他车辆会构成危险驾驶罪吗?……
...................

第二章危险驾驶罪的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16岁以上有能力识别和控制自己行为的人。关于危险驾驶罪的主体,笔者认为有以下几个问题需要讨论:

在第一节中,需要从重处罚的行为人

首先,笔者认为职业驾驶员如果构成危险驾驶罪,应在法定处罚范围内从重处罚。与普通司机相比,职业司机有更多的机会驾驶机动车辆,更容易造成伤害。作为职业司机,确保驾驶安全是他的首要职业道德,所以我认为职业司机是否应该作为危险驾驶罪的量刑标准。
第二,那些一再犯有危险驾驶罪或因危险驾驶而受到行政处罚的人也应受到更重的处罚。由于有许多危险的驾驶行为,有理由相信必须加大惩罚力度来警告肇事者。即使有多次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但没有实施危险驾驶犯罪的记录,也只能因为以前的危险驾驶行为尚未构成犯罪而给予行政处罚。然而,危险驾驶罪是一种危险犯罪,可以在不造成有害后果的情况下定罪。因此,笔者认为在量刑时也应考虑多重行政处罚。

第2节非司机能否成为犯罪主体?危险驾驶罪是共犯吗?

我国有浓厚的葡萄酒文化。几乎每顿饭都会鼓励人们喝酒。在许多情况下,犯有危险驾驶罪的人会喝醉,因为他们不能逃避朋友们对饮酒的热情鼓励。作者认为,明知他人需要驾驶机动车,仍劝服他人饮酒,不阻止醉酒者在酒后驾车,是否也构成危险驾驶罪?
关于非机动车驾驶人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以及危险驾驶罪是否为共犯,笔者认为可以借鉴交通肇事罪的司法解释。交通事故罪的司法解释规定,如果单位领导人、车辆承包人和其他驾驶员上级官员强迫司法机关非法驾驶和强行超车,造成严重后果,这些不直接驾驶机动车的领导人、监督员或承包人仍然构成交通事故罪的主体。交通事故发生后,单位负责人、机动车所有人、承包人或者旅客教唆肇事人逃跑,致使受害人因缺乏救助而死亡的,应当作为交通事故罪的共犯予以处罚。...................
..............................

第一章危险驾驶罪的客观方面.................................................5
第1节追求种族驾驶时危险驾驶罪的客观方面……5
一,道路的确定....................................................................5
二,........................................................5
用于追逐比赛,........................................................6
4加重情节,.......................................................................8
第2节酒后驾驶情况下危险驾驶罪的客观方面;……9
一、如何识别酒后驾车....................................................................9
2、严重醉酒驾驶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9
3,如何判刑................................13
第二章危险驾驶罪的主体.....................................................................14
......................................................14
谁需要在第一节受到更重的处罚,非司机能否在第二节被视为犯罪主体?危险驾驶罪是共犯吗?...14
I...............................................15
二。...............................................16
二。追逐种族的共同犯罪第三章危险驾驶罪的主观方面..........................................................17
第一节危险驾驶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的...........................................17
第二部分是理性的自由行为是否属于故意...............................................18
第四章确定危险驾驶罪时应注意的其他问题.............................................19
第一节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的关系.........................................19
第二节危险驾驶罪与以危险手段危害公共安全罪之间的关系……21

结束语

目前,中国公民的交通安全意识相对较弱。为了追求刺激和便利,在长期存在无视交通规则的不良习惯的情况下,有必要在刑法修正案(8)中增加危险驾驶罪。刑法保护的范围不断扩大,法益保护走在前面,刑法介入各种风险的推进将是刑法发展的必然趋势。在适用《刑法修正案》(8)的规定时,对这一罪行的构成要件的分析是一项不可忽视的内容。虽然危险驾驶罪和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的,但两者的故意方向不同。危险驾驶行为的主观目的是追求机动车的便利,而不是危险驾驶行为可能产生的实际有害后果,并且没有明显的危害性。然而,危害公共安全的防火、断水和爆炸等危险行为的实施者的主观目的直接指向这些行为本身可能导致的实际有害后果,这些行为从一开始就指向某些法律利益并对他们构成威胁。可以看出,危险的司机并不追求实际的有害后果,而是拒绝它们。然而,那些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人往往以积极的态度追求犯罪结果。
新增加的危险驾驶罪没有详细说明定罪和判刑的具体情况。笔者认为这项工作势在必行,需要通过不断的研究和长期的司法实践经验加以改进。
我们有理由相信,确立危险驾驶罪将有助于减少交通事故造成的社会风险和社会冲突。法律是最后的保护和惩罚。立法不能完全解决日益恶化的危险驾驶状况。仍然需要依靠道德、科技、教育等手段来彻底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