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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0字硕士毕业论文新形势下地方公安执法监督机制现状研究

论文类型:硕士毕业论文
论文字数:22000字
论点:执法监督,监督,公安
论文概述:

建立执法监督机制要坚持独立性是由监督工作的性质所决定的,也是现代民主和法制建设的基本要求。针对文章前半部分分析比对出问题,依托基层公安工作实践,就进一步加强公安执法监督工

论文正文:

第一章公安执法监督概述

一、公安执法监督与行政执法监督的关系

公安机关是国家行政机关的组成部分。公安执法监督隶属于行政执法监督体系,根据监督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行政内部执法监督和行政外部执法监督。前者包括一般监督和专门监督。其中,一般监督是指行政机关内部因上下级隶属关系而产生的相互监督和制约的关系。专业监督是指行政机关内部设立的监督、审计等部门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执法活动的监督。因此,行政内部执法监督具有定期和直接监督活动的特点。与内部监督相比,行政外部执法监督主体的范围相对较广。它不仅指对所有政党、国家权力机关和司法机关的监督,还包括对各种社会组织和公民的监督。在我国法律界,行政执法监督的概念一般被理解为狭义和广义。狭义上,行政执法监督仅指行政内部执法监督,广义上,行政执法监督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对执法进行内部和外部监督的所有监督活动。本文所述的公安执法监督在监督主体上与上述广义的行政执法监督十分相似。

ii。公安执法监督的具体含义和特点

通过以上比较分析,结合《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监督条例》等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笔者认为,公安执法监督是指法律法规授权的机关、公民和社会团体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履行职责、遵守纪律进行的监督、检查、监督、纠正等活动。这里,公安执法监督的主体是所有上级机关、专门的“1”机关和法律授权的监督社会组织和公民。监督的对象是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执法活动以及履行职责、遵守规章制度和纪律的相关活动。准确分析和认定执法监督的主体和客体,可以避免在实际工作操作中概念不清、执法对象不清。与一般行政监督相比,公安执法监督具有以下特点:

(1)监督职能的法律性质

近年来,随着公安机关建设的逐步正常化,公安执法监督也得到了发展,特别是1995年2月颁布实施的《人民警察法》明确规定以法律形式建立公安执法监督。例如,《人民警察法》第46条规定:“公民或组织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人民检察院和行政监督机关举报和控告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受理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将调查结果告知检举人和控告人。任何人不得压制或者打击报复依法检举、控告的公民或者组织。”...................
..............................

第二章中国公安执法监督现状分析

一、当前执法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随着公安机关规范执法意识的提高,各地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执法监督机制措施。监理工作得到了加强,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有许多问题有待解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监理主体的观念问题

1。一些公安机关及其领导对执法监督不够重视。根据《公安机关执法监督条例》第十六条,各级公安机关行政首长是执法监督的主要负责人,各公安部门和业务部门的相应负责人是本部门执法监督的负责人。然而,事实上,一些地方公安机关的领导人,特别是最高领导人,认为执法监督是“软件”,而“硬道理”是打击和处理它。他们认为,只要业务工作做得好,团队管理就能“以善掩丑”。有些领导甚至认为,无论团队管理和执法监督活动做得多好,都不如业务工作有效,或者执法监督是纪委、督察等专职部门的工作。
2。一些专职监察机关和部门的工作人员没有很强的监督意识。上述领导主观片面的观点直接影响了部分专职监察机关和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导致他们在日常监察工作中消极被动。他们甚至发现了情况并调查了问题。他们仍然持有“把大的东西变小,把小的东西变小”的想法。他们害怕得罪人或不开心,也不太赞成当领导。随着时间的推移,监督已经成为一种形式和论文空讨论。
3。被监督主体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薄弱。许多一线执法警察对监督工作从未有过正确的认识,不愿意接受监督。他们认为进行执法监督不利于他们执法活动的发展。他们甚至觉得这是一个“绊脚石”,增加了麻烦。他们认为执法监督是“无用的”。他们甚至对专门从事执法监督的机关和部门有偏见。他们认为这些人不了解自己的工作,不了解公安业务,对日常执法监督活动有抵触情绪。

(二)监督系统的体制设置

1。监督主体水平不高,权力不独立,权威缺失。虽然公安部近年来发布了多份通知文件和其他要求,要求地方公安机关更加重视执法监督部门的工作(如公安部党委2010年4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公安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建设的意见》,即公安委员会2010年[8号文件), 并建立和完善了一些制度设置,事实上,提高执法监督部门监督权威的效果并不理想,根本问题尚未解决。 ……
……

一、公安执法监督概述.............................................1
(一)公安执法监督与行政执法监督的关系……1
(二)..............................1
(3)构建和完善公安执法监督机制的必要性……4
2。我国公安执法监督现状分析..............................6
(1)当前执法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6
(2)影响公安执法监督发展的主要因素.............................10
(3)香港和台湾等不同国家的警察监督条例和做法.......13
3、构建和完善公安执法监督机制的方法与对策...................17
(1)构建公安执法监督机制的基本原则.............................................17
(2)探索建立和完善公安执法监督机制的方法和途径……18
(3)构建公安执法监督机制应把握的几个问题...................25

结论

总之,随着公安队伍标准化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推进公安执法监督机制建设是影响新时期公安队伍规范化建设和长远发展的重要因素,特别是在国家民主法制建设进程中。这一机制的完善和完善尤为重要。基于这一出发点,笔者对新时期背景下构建基层公安机关执法监督机制的思路和思路进行了详细论述。他从整合内部监督力量、重建各种业务组织、深入发展执法监督信息系统、改革外部监督形式等方面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意见。笔者认为,在公安机关外部监督机构、公众和内部执法监督部门的不断探索和共同努力下,公安机关的执法监督体系将进一步完善和完善,公安队伍的执法质量和服务水平将不断稳步提高。
深化现行外部特邀监督员考核监督制度,继续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律师、记者等党性强、法律知识丰富的社会人士担任公安执法监督员,继续组织警营开放日、大规模走访、道德评议等活动,自觉接受公众监督, 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公安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努力营造宽容和谐的执法环境。
因此,必须把“治”与“防”结合起来,掌握监管的主动权,在源头控制好的基础上加大处罚力度。只有这样,我们的监管工作才能从遏制转向标本兼治,逐步走上加大治本力度的正确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