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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21字硕士毕业论文论犯罪心理学的形成体系

论文类型:硕士毕业论文
论文字数:25021字
论点:犯罪,社会,概念
论文概述:

本文通过对犯罪心理生成机制的研究表明,行为人犯罪的内在根源是运用社会不认可、不能容忍的方式满足自己的某种需要;从一定意义上讲,具有不得已的性质。

论文正文:

第一章是绪论

从宏观角度来看,犯罪是一种社会现象,也是一种法律现象。犯罪产生是社会事实和法律规定的结合。(1)从犯罪学的角度来看,犯罪的形成是导致犯罪的各种主要因素相互作用和转化的必然结果。。从微观角度来看,犯罪行为也是一种个体现象和心理现象,犯罪的产生是个体心理活动的产物。从犯罪心理学的角度来看,犯罪行为的产生必然受到犯罪主体各种相关心理因素的影响(如需求、动机、兴趣、爱好、价值观、态度、自我意识等)。),基于特定的心理活动(如认知活动、情感和情绪活动、意志活动、注意力活动等)。)和心理特征(如个性特征、气质特征、能力特征等。)。换言之,犯罪行为的产生最终是犯罪主体犯罪心理支配和制约的结果。为了研究犯罪现象和犯罪行为的发生,有必要探索犯罪心理,犯罪心理是犯罪成立的核心要素,在犯罪行为的发生中起着内在的决定性作用。

一、犯罪心理学概念
顾名思义,犯罪心理学是指与犯罪行为的发生、发展和完成相关的所有心理活动和相关心理因素。人类有目的和有意识的行为是由相关的心理活动和行为者的特征决定的。犯罪作为人类社会的一种特殊行为,其发生、发展和实施过程中的具体外部表现总是由罪犯相应的犯罪心理支配和决定的。因此,犯罪心理是犯罪行为的前提,也是犯罪人承担刑事责任的主观依据。犯罪行为只是犯罪心理的外在形式。在解释心理学概念之前,我们应该先弄清楚犯罪的概念。什么是犯罪?这自古以来就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由于各自研究目的、研究方法、历史等因素的限制,不同的时代、不同的阶级、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学科甚至不同的学者对此问题有不同的看法。例如,神学、政治学、伦理学、社会学、刑法、犯罪学和其他学科对犯罪有不同的解释。(3)正如美国学者怀尔德曼指出的那样:“‘犯罪’一词的含义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们讨论犯罪时的社会视角。......换句话说,人们是基于不同的目的,根据不同的社会和历史情况来使用各种犯罪概念的。(4)作为一门规范性学科,刑法中的“犯罪”概念是指严重危害社会、触犯刑法、应当依法惩处的行为。它具有三个基本特征: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刑罚性。这是我国刑法学界对犯罪概念的正式定义。虽然近年来关于犯罪的基本特征有许多争论,但这一概念的定义在学界本身并无争议,而且得到普遍认同。作为一门现象学科,犯罪学中的“犯罪”概念可谓五花八门,众说纷纭。一些学者总结了犯罪学中的犯罪概念,并总结了20多种有代表性的解释。(1)例如,犯罪是出于不道德动机而实施的不道德行为。犯罪的本质是犯罪人为了实现个人自由而实施侵犯他人自由的行为;犯罪的本质是伤害同情和正直这两种基本的利他情感。。犯罪是根据社会契约形成的侵犯全社会利益的行为。犯罪是对公共秩序的侵犯,是给社会带来痛苦多于幸福的邪恶行为。犯罪是危害社会和侵犯人类基本权利的行为。因此,种族歧视、性别歧视、殖民主义、经济剥削和侵略战争都是犯罪行为。犯罪是一个孤立的个体与统治阶级的斗争;犯罪是蔑视社会秩序的最明显和最极端的表现。犯罪是一种社会越轨行为,是一种与社会公认的行为规范相冲突、侵犯公共福利、被社会否定和认可的反社会行为。等等。可以说,“严重危害社会、应当受到制裁的行为”是所有犯罪学中犯罪概念的基本内涵。(3)至于严重危害社会的具体表现,虽然不同学者强调的重点不同,但无论是“侵犯他人自由”、“侵犯公共秩序”、“侵犯社会公益”还是“侵犯基本人权”等。,其本质是侵犯受法律保护的社会主流价值(也可以说是合法权益),这严重阻碍了他人基本需求的满足。作为刑法、犯罪学和心理学交叉形成的边缘学科,犯罪心理学中的“犯罪”概念是以刑法中的犯罪概念为内涵,还是以犯罪学中的犯罪概念为内涵?犯罪心理学理论界对此问题有不同的看法。一些学者主张:“犯罪心理学中的‘犯罪’概念必须与刑法中的‘犯罪’概念相一致。否则,很容易造成刑法理论和刑事司法实践的混乱。两个学科中“犯罪”概念的一致性不影响各自研究对象的范围和重点的差异。刑法侧重于犯罪行为的构成要件、犯罪与非犯罪的界限以及量刑依据。犯罪心理学主要研究犯罪行为的原因、心理机制和规律以及犯罪对策的心理基础。(4)反对派学者认为:“犯罪心理学中的犯罪概念与犯罪学中的犯罪概念是一致的。它指所有对社会有害的严重行为。它不仅包括刑法中的犯罪行为,还包括其他法律文件中规定的非法行为,以及人们,特别是青少年的不良行为。”(5)笔者认为,由于研究对象、目的和重点的不同,不同学科对犯罪概念有不同的理解。就犯罪心理学而言,由于其研究对象是犯罪过程中的心理现象和规律,其犯罪概念的内涵应该与刑法相同,但其表达应该有自己独特的视角。主要原因如下:第一,犯罪概念是整个刑事法学中最基本的概念。在人们思想越来越多的今天,如果不同学科对犯罪这一最基本概念的内涵理解有很大差异,必然会造成人们思维的混乱和学科之间的混乱,不利于整个刑事学科的发展。第二,为了研究犯罪行为发生的规律和预防犯罪的需要,虽然犯罪心理学应该研究违法行为、精神病人的有害行为和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的不良行为,但上述行为在犯罪学和犯罪心理学中并不称为犯罪行为。它们在刑法意义上明显不同于犯罪行为。因此,不能说犯罪学和犯罪心理学拓展了刑法犯罪概念的外延。事实上,所有刑法学科对犯罪的理解都是基于刑法中的犯罪概念。当然,犯罪心理学(包括犯罪学)和刑法研究在这两个学科的起点和目的上确实有所不同。犯罪学和犯罪心理学中的犯罪概念是一种现象概念。它从犯罪现象的各种表现规律出发,旨在预防和控制犯罪。主要研究犯罪行为的成因和形成机制。在此基础上,笔者探讨了刑法中预防和控制犯罪的犯罪概念。犯罪的概念是一个标准的概念。它以犯罪的识别和鉴定为基础,旨在准确和公平地定罪和判刑。主要研究犯罪行为的构成要件和处罚原则。在此基础上,区分了犯罪与非犯罪、本罪与其他犯罪的界限,以及如何根据犯罪人的具体行为准确定罪量刑。它通过表现国家对特定犯罪行为的消极态度来规范人们的行为,从而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对犯罪心理学中犯罪心理现象的讨论应以刑法规范为基础。另一方面,刑法中犯罪主观要件的认定应建立在犯罪心理学对犯罪心理学形成机制和刑事责任心理基础的研究基础上。(1)关于犯罪心理学中“犯罪”概念的延伸,可以参考犯罪学对犯罪现象的综合研究成果,以犯罪现象的实际表现为基础。据此,犯罪心理学。我和纳普理克场!“其中”的“犯罪”概念可以表述为:“一个有能力履行刑事责任的行为者,以一种社会(特别是统治阶级)不承认和不能容忍的方式满足自己的需要,从而严重违反受法律保护的主流社会价值观,应当受到相应的惩罚。”这个定义需要简要解释如下:首先,这个定义从心理学的角度揭示了满足需求是人们社会行为的基础和源泉,人类的所有社会现象都与满足个人、种族甚至整个人类的需求有关;犯罪行为的产生也是由行为者(犯罪主体)的需要触发的。

其次,犯罪的外在表现是满足需求的方式方法没有得到社会的承认。这些方式和方法通常会阻碍满足整个社会的基本需求。在社会生活中,每个人都必须追求基本需求的满足,并且有各种各样的方式来满足需求。如果一个社会不制定一定的行为规则来规范人们的社会行为以满足需求,那么这个社会肯定会处于混乱和冲突的状态。最终结果是无法满足每个人的基本需求。因此,人们的社会性决定了满足需求的方式应该受到限制和规范。目的是确保绝大多数人能够更好地满足他们的需求。如果个人突破这一限制,以社会不承认的方式满足自己的需求,那么本质就是违反社会规范。社会规范包括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如果个人违反道德规范,他们将受到道德谴责和良心谴责。如果个人违反法律规范,他们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第三,犯罪的本质是行为人对社会主流价值的敌视、蔑视或蔑视,这反映了行为人人格的社会缺陷。惩罚的特殊预防目的是改变演员对社会主流价值观的不正确态度,促进他形成健全的人格。演员之所以想以社会不承认的方式满足自己的需求,有意或无意地违反法律规范,是因为他对社会的不正确态度,这不仅是他社会行为的心理基础,也是他人格缺陷的表现。由于人格的社会缺陷,在适当的社会生活条件下,犯罪意识可能会形成并进一步转化为犯罪心理状态,支配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

第一章……③
一、犯罪心理学的概念……(3)
二、犯罪心理生成机制的含义……(6)
三、犯罪心理生成机制的内容……(8)
四、本研究的目的和意义……(10)
第二章人格缺陷的形成机制……(13!
第一节刑法人格研究综述……(13)
一,外国刑法中的人格研究……(14)
二、中国刑法人格研究……(16)
三、刑法中人格的概念和特征……(19)
第2节……(24)
一、……(25)
二,人格缺陷的生物学基础,产生人格缺陷的社会学基础……(30)
第三章产生犯罪意识的机制……(43)
第一节产生犯罪心理的人性基础……(43)
我的需要:心理活动的基础……(43)[/溴/] 2。人性:人类需求的特征……(45)
3。犯罪的人性基础和本质……(48)
4。罪与罚的平衡:刑事责任的人性要求……(53)
...........................................

结论

本文通过对犯罪心理形成机制的研究,表明犯罪人犯罪的内在根源是通过社会不认同和不宽容来满足自身的某些需要。从某种意义上说,它具有必然性。因此,刑罚对犯罪的控制作用是有限的。犯罪是不完善社会制度的产物。当社会生活条件和社会政策尚未完善时,我们不应该期望人类完全消灭犯罪现象,而应该把犯罪现象合理地控制在一定范围内。犯罪控制包括行为人的内部自我控制和外部社会控制。自我控制是指通过塑造良好的人格,运用社会责任和良知来控制和抑制自己的犯罪冲动。内部控制机制的形成通常是通过培养人们对社会规范的忠诚和信任、培养良好的人格特征、培养和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以及形成正确的社会态度来实现的。由于内部控制机制的形成,人们可以用真、善、美的标准对待自己的利益追求,在追求需求满足时自觉选择社会规范认可的方式。

参考

1张明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