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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00字硕士毕业论文企业性质与企业社会责任法律问题研究——以“双汇克伦特罗案”为例

论文类型:硕士毕业论文
论文字数:35000字
论点:公司,社会,责任
论文概述:

首先阐述公司社会责任的顺位问题,然后就私人公司与公众公司的目标、公司社会责任的完善、公司社会形象的塑造加以分析。

论文正文:

第一章讨论公司的性质

第一节西方国家公司性质的进展概述

作为一种企业形式,西方国家公司的雏形存在于中世纪。可以说,“公司是西方法律社会演变的产物。”长期以来,通过西方文化传统和深厚历史经验的渗透,一个良好的商业公司传统和完整的公司法律体系逐渐形成,公司内部组织和运行机制相对完善。然而,即使在公司制度正在兴起和发展的西方社会,“什么是公司”的争论也从未停止过数百年。然而,这种论证并不妨碍各国在充分理解公司制度基本特征的基础上,运用公司的组织形式,达成一些共识。

一、英美法系国家

(一)“公司”的含义

正如英国法学家高尔在其著作《现代公司法原则》的开头所说:“由于“公司”一词没有严格的法律含义,尽管《公司法》已经成为法律领域公认的法律部门,其作品层出不穷,但《公司法》的确切范围仍不清楚。”在英美法系国家,“公司”的法律含义更加复杂。
英国公司法通常使用“公司”一词来描述公司。虽然“公司”没有确切的法律含义,但英国学者仍然将“公司”定义为由几个人为了共同的目的而组成的协会,“共同的目的”通常是指为成员寻求经济利益。因此,这一定义明确区分了公司与另一种类型的关联,即“合伙”,形成了与“公司”和“合伙”相对应的法律术语结构。然而,100多年来,由于公司注册程序简单方便,许多非营利“协会”,如合作社,也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注册成立公司,适用与普通公司相同的规则。到目前为止,只要协会的成立是为了达到一定的目标,它就可以被称为“公司”,不管协会是否以营利为目的,是否具有法人地位。
在美国,公司的定义一直存在争议,因为公司立法主要由各州执行,各州的公司法一般不界定公司的概念。然而,该定义通常被称为“公司”。事实上,英美法系国家的“合作”(cOoration)是指法人协会,大致有四层含义。即Munieipa Cooration,具有法人资格的独资、非营利组织和具有法人资格的BusinessCorporation。其中,具有法人地位的商业合作组织应等同于上述英国法“eo any”中从事商业活动的具有法人地位的协会,也对应于大陆法系公司法中的“company”。……
................

第二章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目标

第一节企业社会责任的等级关系

一、为什么要将这种关系视为

无论是新的契约缔结,利益相关者理论还是关系契约理论都有一个共同点,即它们都在不同程度上强调企业外衣下的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从而在不同程度上强调企业的社会责任。
根据《合同新闻》的结论,公司只是由交易成本驱动的一组合同。与公司的所有交易必须遵循等价交换原则,所有剩余价值应归股东所有。只要公司履行合同,即使它已经履行了它的社会责任,也不存在承担其他社会责任的问题。根据利益相关者理论,公司应考虑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并应为所有直接利益相关者承担社会责任,如员工、消费者、社区和政府。根据关系契约理论,即使公司与利益相关者(包括社会弱势群体)没有直接关系,它也应该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因此,合同新闻的缔结严格遵循合同相对性原则。尽管利益相关者理论突破了契约的相对性,但它仍然强调企业社会责任的相关性。抽象关系契约理论彻底突破了契约相对性原则和公司承担社会责任时公司与公司的关联性,充分扬弃了市场经济中的等价交换原则。上述不同理论对公司性质的解释必然会导致对公司社会责任的范围和顺序的讨论,这也是公司的基本目标。

二、“卡罗尔分部”分析

亚当·斯密(Adam Smith)信奉“国富论”,即如果一个企业尽可能高效地利用资源生产社会所需的产品和服务,并以消费者愿意支付的价格出售,它将履行其社会责任。“史密斯的企业社会责任观不包括道德因素,它严格限于商业合同关系的范围。这种经典的社会责任与当时资本主义的自由放任观点不谋而合。现代意义上的社会责任,包括社会道德评价,是谢尔顿于1924年提出的。
在继承以往观点的基础上,卡罗尔进一步主张公司应承担四种不同的责任,即经济、法律、伦理和慈善责任。这四种责任之间的关系是:(1)首先是经济责任。公司应该生产社会需要的产品或服务,并以公平的价格出售,即传统的社会责任;(2)法律责任,即“标准化道德”,立法者通过标准化建立的基本正义概念;(3)道德责任,包括客户、员工、股东和社区认为公正并能尊重或保护各利益攸关方权利的规范、标准或期望;(4)具有模范慈善责任的公司可以自愿从事有益于社会的活动,但这并非出于法律强制和各利益相关者的期望。当谈到董事的上述责任时,我认为这种自觉的责任可以带来商业价值,例如,公司的慈善活动可以提高公司的声誉和社会形象。……
……

第二章企业社会责任和企业目标……26
第一节企业社会责任的等级关系……26
一、为什么要考虑这种关系..............................26
第二,“卡罗尔分部”分析............................26
第二节公司目标的进一步审查……27
一、私营公司的基本目标............................28
二,上市公司的治理目标...................28[/br/第三节企业社会责任的改善...................29
一、改善企业社会责任和企业法律制度……29
二,公司社会责任和软法律的改进................................29
三、严格区分企业社会责任的等级...................30
本章摘要....................................................................31
第三章“双汇克伦特罗案”分析............................32[/比尔/]第一节企业社会责任的预防机制..............................33
一,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编写................................33
二,参考:外国社会责任投资做法的筛选机制......34
第二节完善企业社会责任立法模式……35
一,主要立法模式..........................................................35
二,中国立法现状..........................................................35
三。企业社会责任立法的自然模式..............................36
第三节建立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机制……37
一、内部机制:完善公司治理..............................37
2,惩罚性赔偿制度...........................................39
3、实施机制的三维构建..............................40[/溴/]本章概述.....................................................................40
结论.......................................................................42
参考..............................49

结论

本文结合公司本质理论对三元理论的划分进行了批判,同时指出“实体”或“财产”是公司理论的真正论据。这场辩论涉及公司内部和外部关系的划分,这一点在公司法的众多规则中得到了更多的体现。此外,实体与财产、股东导向与利益相关者导向并不完全冲突,而是可以共存于同一个维度,即公司的公开性或社会意志的独立性。试图认为否认与管理中心主义是敌对的;现实主义支持管理中心理论,或者现实主义是承认法人所有权。虚构理论是坚持股东的所有权等等都是错误的假设。因此,关于公司法性质的真正争论不是虚构与现实的冲突。
本文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存在于三个维度。法律和各种软性法律只规定了公司的最低社会责任和义务。社会伦理只能在一定程度上抵御公司的道德风险,倡导公司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然而,公司的自我约束机制和社会形象的塑造才真正决定了公司能否超越法律履行其社会伦理责任。据此,要提高企业的社会责任,首先要完善公司的法律制度,其次要提高各种公司治理标准、行业标准和行业自律标准,最后要鼓励企业自愿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包括商业道德和商业文化。只有这样,《公司法》第五条的规定才有现实的发展基础。
本文展示了最近开始的“双汇克伦特罗案”,并对该公司的法律制度进行了分析。事实上,关于这个案件的社会责任的争论一直在激烈进行。有鉴于此,本文认为,这一争论意味着人们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认识正在觉醒,这一讨论将进一步推动企业社会责任依次逆向上升,即沿着从自愿捐赠到行业规范再到法律责任的路径,企业责任的柔性部分将让位给刚性部分,从而更好地保护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参考

中国部分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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