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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00字硕士毕业论文新形势下中国经济法形成模式及理论体系的新构建

论文类型:硕士毕业论文
论文字数:35000字
论点:经济法,新农村,模式
论文概述:

论文采用了“实证分析—理论分析—模式构建”的框架和比较的方法展开研究。并进而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整合到整个中国社会的转型背景中,对中国经济法演生模式理论体系进行弹性化重构

论文正文:

第一章中国社会转型背景下的新农村建设

1。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起源:传统的农村性质
在中国,由于地理位置的不同,不同地区的农村有不同的现实。此外,这种地理关系造成的传统农村性质的差异仍然很明显。正如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所说,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安排下从事农业的农业工人是直接从土地上被带走的,因为他们的生产活动行业——农业和游牧或工业是不同的。游牧民族可以依靠水生植物生存,流浪和不确定。在工业部门工作的人可以选择自己的住处,自由活动。然而,在传统农业生产模式下工作的人不能移动他们的土地,在土壤中生长的庄稼不能移动,而等待庄稼的农业工人就像插入土壤中的半个身体。(1)正是这一制度在我国农村社会的安排,使得农民依靠土地获得社会保障的愿望远远超过了他们从中受益的需要。这种传统价值使那些坚守土地、直接以农业为生的人在心理上烙下了深刻的惰性、封闭的内向和强烈的宗法观念。因此,他们的生活是分散无序的,他们的人际交往一般局限于直系亲属、邻居等主要群体。我们可以从纵向和横向两个维度进一步分析和解读这些传统的乡村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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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从时间的角度审视了新农业建设中法治的新需求空

“三农问题”将难以从根本上系统解决。“中国的社会转型验证了一个基本命题:制度是不可或缺的,没有制度约束的自由是一场灾难。”(2)因此,法制建设和良好法治氛围的形成是新农村建设不可或缺的。然而,在中国社会主义法制的许多法律部门,与民法的“市场导向”、“个人导向”和“意志自治”相比,与传统行政法的“国家中心”、“权力导向”和“命令服从”相比,经济法以“社会整体经济利益”为标准,以“实质公平正义”为追求,以“平衡协调”、“权责统一”为基本原则, 它能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伟大实践的需要,提供有利于新农村建设的长效保障体系和机制,与新农村建设伟大实践有良好的
互动发展空关系。

第一,新农村建设中对法治的需求和依赖:法治视角的突破和解读
在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顺利完成需要多种条件的配合。然而,毫无疑问,法律在确保实现其预期目标方面有自己的特殊作用。“法治”是指治国方略或社会调节方式、依法办事原则、良好的法律秩序和有价值调节的社会生活方式。(2)与政策治理相比,法治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必将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法治的运用能够更好地保障和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生态文明的健康协调发展。但是,目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主要是由党和国家颁布的政策推动的,缺乏系统、全面、稳定、有力的法制的整合和支持。在法治作为我国基本战略载入宪法的今天,如何运用法律手段保护和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已成为一个值得学术界关注和探索的现实课题。笔者认为,法治应该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执政方式和主导力量。据此,我们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置于法治的视野下,并做出如下宏观解读和分析:
首先,法治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根本制度保障。政策是党和国家为实现某些政治、经济和其他社会目标而制定的行动计划。与法律相比,该政策具有较强的适应性、针对性和灵活性。因此,该政策仍然可以被视为治理国家的一种手段,特别是当法律制度不完善时,该政策还可以起到弥补法律缺失的作用空。过去,我国农村各项改革的启动和深化主要是由党和国家在不同时期及时出台的政策推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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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对传统主流经济法模式一般理论的思考.............................27
一、...............................................27
2,传统主流经济法模式的一般理论;对传统经济法主流模式的反思:...............................................28
3、传统主流经济法模式理论的缺陷.........................................31
第四章转型期中国经济法示范体系的重构与展示................................34
,新农村的启示:中国经济法转型的现实前景……34
2。转型期中国经济法柔性体系的构建.............................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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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Br/]面对传统与现代、东西方、国际视野与本土情怀交织在一起的复杂局面,中国经济法面临着分阶段、分层次、有序的市场经济运行环境。这种系统而灵活的安排是中国经济法在转型时期面临社会转型的理性选择。因此,我们应该打破传统的“非此即彼”的思维僵局,相互学习。\"万物共同培育而不互相伤害,道并行而不互相矛盾.\"(2)经济法行为模式的弹性体系应该是统一在经济法之下的共生关系。毕竟,“市场和政府之间的选择是复杂的,通常不仅仅是两个方面。这是因为这不仅仅是市场和政府之间的选择,而是两者不同组合之间的选择,以及不同资源分配方式中不同程度的选择。”(3)因此,有必要使经济法的外部发展模式系统化,内部安排更加灵活。从发展模式的角度来看,我们应该从追求非均衡发展目标转向以改善共生发展目标为主要发展模式,从单一的过度西化模式转向灵活的系统化模式。
基于以上所述,我国社会在转型时期面临的“二元结构”决定了应构建适合这一特定经济特征的多元化经济增长模式。这不仅是构建多元化发展模式的现实土壤,也是多元化发展模式逐步系统化发展的新鲜血液。如果我们把它生长的土壤放在一边移植,忽视我国的现实,必然会导致“油水分层”现象悬浮在我国的现实之上,因为主流的“西化”模式缺乏活力。这就要求我们不仅要在经济法的普遍基本概念和价值基础上,而且要在不脱离中国特定市场经济发展模式和阶段的情况下,把握中国经济法成长的独立性和特殊性。这也要求中国经济法理论在面对社会转型的重要方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实践时,不仅具有强大的理论指导和解释力。同时,在应对整个转型期中国复杂多变的社会生活实践时,它能够以多样化的方式满足和满足实际经济实践的不同需求。……

参考
1。刘光华:“转型期农村公共产品私人投资的路径及面临的制度困境”上海北京:林雪出版社,1987。
2。葛志华:《解决中国的“三农”:一个转型的农村社会》,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4年。
3。魏兴华、林岗:《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
4。何雪峰:《新农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
5。李英生:《转型期的社会政策》,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2002年
6。葛洛·罗兰:《转型与经济学》,张帆等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7。[·德]柯武刚、石费曼:《制度经济学——社会秩序与公共政策》,韩朝华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年11月版。
8。张文显:法理学,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
9。[·美国]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哲学和法律方法”,转。邓正来,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
10。卡尔·拉伦茨:《法律方法论》,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