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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258字硕士毕业论文第三方支付业务中存款的法律状况研究

论文类型:硕士毕业论文
论文字数:36258字
论点:第三方,支付,沉淀
论文概述:

本文是法学论文,本文通过对第三方支付业务中沉淀资金相关论文与期刊的搜集和整理,对学者们之前所做的研究成果进行学习并加以梳理,在此基础上得出本文关于沉淀资金各种争议法律问题

论文正文:

介绍

1。主题背景和意义
在中国互联网交易蓬勃发展的同时,第三方支付行业也在利用这一形势。其交易规模不仅可观,而且增长速度极快。然而,第三方支付行业的发展并不完善。在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存款的各种问题也相继出现。这不仅困扰了行业本身的进一步发展,也给相关监管机构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沉淀资金在第三方支付业务的流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普通用户不清楚第三方支付机构如何控制这笔巨额资金,用户监管面临挑战。目前尚不清楚第三方支付机构的自律能力能否在巨大的财务回报面前有效发挥作用。此外,存款监管机制尚未建立和完善,这一切都困扰着第三方支付业务中存款的持续有效运行。因此,对第三方支付业务中资金存放的法律问题进行专门的探讨和研究迫在眉睫。对第三方支付业务资金存放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将有助于提高消费者对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信任度,增强行业公信力,进一步促进第三方支付业务的健康发展。在澄清各种法律纠纷后,建立了完善的监督体系。对第三方支付业务进行健全监管,对整个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对存管资金各种纠纷的充分讨论对我国未来的相关金融立法也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对第三方支付业务保证金的探讨,不仅可以为电子商务时代的金融立法提供立法参考,还可以促进公众对保证金的关注,增强网络维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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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文的研究方法和思路

(1)研究方法
1。文献研究方法:通过收集整理第三方支付业务中与存款相关的论文和期刊,对学者以往的研究成果进行研究和梳理,并在此基础上对存款相关的各种有争议的法律问题得出本文的结论。
2。对比分析:通过对第三方支付业务较为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存款资金监管的分析,借鉴美国和欧盟的发展经验,结合我国第三方支付业务的实际运作,对我国未来第三方支付业务存款资金体系的建设提出了意见。

(2)研究思路
本文共分为五章。论文主体前的引言主要介绍了本文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研究方法和研究思路,以及本文的创新尝试和不足之处。第一章主要介绍了第三方支付业务中存款资金的定义,分析了第三方支付和存款资金的含义、来源和重要地位,论述了规范第三方支付业务中存款资金的必要性。第二章重点分析了第三方支付业务中存款的法律性质,列举并评价了学术界关于存款性质的四种理论,并在此基础上得出笔者的观点。第三章主要讨论第三方支付业务中存款的法律纠纷,涉及所有权、税收和破产财产等。,并从不同的法律属性角度对其进行分析和解读。第四章主要分析了我国第三方支付行业的运行状况,尤其是资金的存放情况。对存款资金监管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探讨。第五章在比较和讨论了美国和欧盟的存款处置模式后,分析了它们对完善我国未来第三方支付业务中存款法律问题的借鉴意义,并对各种法律纠纷提出了自己的结论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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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第三方支付业务中存款的定义

第1节第三方支付的内涵
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突破了传统的商业模式,网上交易改变了传统交易所遵循的“支付与交付”的固有模式。在这种情况下,第三方支付作为确保商品和资金安全的过境环节应运而生。“第三方支付”的概念是马云在2005年瑞士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上经过多年的实践准备和审议后首次提出的。经过多年的酝酿和发展,第三方支付已经达到相当大的规模。2013年第三季度,中国第三方互联网支付业务的环比增长率为26.7%,交易规模增至14205家。80亿。?所谓的“第三方支付”是一个独立的第三方机构建立的在线支付平台,不附属于银行,通过这个平台连接买卖双方。买方选择货物后,付款存入第三方支付机构的账户。第三方支付企业在付款交付后通知卖方交付货物。买方收到并确认货物后,第三方支付平台将货物付款转入卖方账户。(2)在实践中,主要有以下平台承接第三方支付业务:支付宝、财付通、好利连、快钱和汇往世界。2013年第三季度的统计数据显示,支付宝是主要市场,市场份额为48。8%。其次是财付通,市场份额为18。7%。易浩工会以7分紧随其后。4%的股份。第四至第八位分别被快钱、汇往世界、中国支付、yeepay和环迅占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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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第三方支付业务中的沉淀资金
“沉淀资金”最初用于企业业务。在资金频繁流入和流出的过程中,一定数量的资金长期存在账户中。这部分资金称为沉淀资金沉淀资金。它是指第三方支付平台作为中转机构,在买方收到并确认货物之前临时保管的交易资金。在第三方支付的帮助下,网上交易的买方和卖方已经摆脱了传统的同时付款和交货的方式。买方发出的钱和卖方收到的钱有一定的时间差。在此时间差内,大部分资金被累积并存储在第三方支付平台,形成存款。沉淀资金由第三方支付技术和支付规则产生,至少存在于货物物流所需的时间,从短期的三到五天到长期的半个多月不等。在此期间,付款将保留在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账户中,直到买方确认收到或系统默认接收时间。一些学者把他们的形象比作“河里的沉积物”。在资本流动的过程中,一些资金被暂时存放在河底形成积累,因此被称为“沉淀资金”。存款在法律上也被称为“客户准备金”。2010年6月发布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和2013年6月发布的《支付机构客户准备金管理办法》都使用准备金的概念。《支付机构客户支付资金存管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客户准备金是指支付机构为办理客户委托的支付业务而实际预收并支付的现金资金。在这部法律出台之前,“储备基金”一词还没有固定下来。许多研究是以“存款基金”的名义进行的,所以许多学者仍然使用“存款基金”这个术语。从广义上讲,这两个标题在内涵上没有区别,它们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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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第三方支付业务中存款的法律纠纷........13
第一节第三方支付业务中存款的所有权和利息归属........13
一、第三方支付业务中存款的归属........13
二、第三方支付业务中存款的利息归属........14
第二节第三方支付业务中的存款利息征税........17
第三节第三方支付业务中作为破产财产的保证金和利息问题........20
一、第三方支付业务中作为破产财产存放资金的问题........20
ii。第三方支付业务中作为破产财产存放资金利息的问题........20
第四章。我国第三方支付业务中存款的实际操作........22
第一节中国第三方支付业务发展现状........22
第二节中国第三方支付业务存款的法律监管现状........22
一、中国第三方支付业务存款的制度建设........22
二、中国第三方支付业务存款金融监管机制........23
第三节第三方支付业务中存管资金操作的实际问题........25
一、第三方支付机构提供的网络格式合同对存款的占有........25
二、商业银行服务管理存在的问题........26
三。中国人民银行存款行政管理存在的问题........27
第五章关于我国第三方支付业务中存管资金法律问题的建议........29
第一节第三方支付存款的境外处理模式及其对我国的启示........29
第二节中国第三方支付业务中存款具体法律问题的完善........33

第五章对我国第三方支付业务中存管资金法律问题的建议

第一节境外第三方支付保证金的处理模式及其对中国的借鉴
在互联网支付行业中,美国是一个发展较早、发展较快的国家,法律体系和监管体系相对完善,不仅为第三方支付行业提供了合适的市场环境,而且充分投资于监管,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监管框架,并将其纳入到完整的监管体系中。监管体系包括两个层面:联邦层面和州层面,其中联邦层面主要是美联储(Federal Reserve)和联邦储蓄存款保险公司(Federal Savings and Deposit Insurance Corporation)正在发挥作用。在州一级,微观监管是首选,例如,第三方支付机构应定期报告发展情况。与此同时,美国拥有全球最大的第三方支付公司贝宝(PayPal)。不仅业务规模不断扩大,用户协议也与时俱进,提供更好的服务,实现平台的不断建设和完善。以下主要讨论联邦层面的系统设计、美国典型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实践及其对中国的借鉴意义。存入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存款在美国模式中被定义为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也被列为负债,而不是在财务报表中被列为存款。美国将第三方支付机构等类似机构定义为货币服务机构,它们是在线支付用户的代理和存款基金的管理者。第三方支付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将客户所有存款存入银行专用账户,该账户为无息账户。(2)同时,由于这些银行由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ederal Deposit Insurance Corporation)承保,该账户中的存款间接参与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的保险,保险费是该账户产生的利息。这样,联邦保险公司间接实现了对第三方支付的存款资金的监管。这个系统就是所谓的存款延期保险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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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随着中国电子商务行业的快速发展,网上交易逐渐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利用互联网进行网上交易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欢迎,随着互联网交易的蓬勃发展,第三方支付行业也正在形成。作为连接在线消费者和商家的信任纽带,第三方支付平台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交易中产生的资金以存款的形式存在第三方支付机构的账户中。利益的巨大诱惑带来了各种风险。中国第三方支付行业起步较晚,尚未成熟。存钱有许多隐患。第三方支付机构能否在巨额财务回报的诱惑下坚持自律;消费者对存款的流向不太清楚,用户监管也存在差距。此外,商业银行监管体系和中国人民银行存款行政监管体系尚不完善,都影响了存款在第三方支付业务中的持续有效运行。如果存款法律问题得到适当规范,将有效促进第三方支付行业的健康发展。在第三方支付存款资金的法律属性分析过程中,明确了存款资金的权利属性。将来保险制度完善后,所有权有争议的存款利息可以作为保险费使用,以保证客户资金的安全。关注存款利息的纳税性质,不仅可以扩大国家财政收入,而且可以将第三方支付行业纳入国家宏观调控的范围。第三方支付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必须确认消费者提取存款的权利,同时确认将存款利息作为破产费用或共同利息债务的可行性。在第三方支付存款资金监管机制建设中,借鉴欧美海外发达第三方支付行业的成功经验,结合中国当前市场发展形势,制定未来建设方向,为第三方支付行业的积极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保障,使第三方支付行业能够在改革开放的浪潮中扬帆远航。

参考资料(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