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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826字硕士毕业论文零售商买方势力对关联方经济福利的影响研究

论文类型:硕士毕业论文
论文字数:36826字
论点:零售商,买方,势力
论文概述:

本文是经济论文,本文的主要目的是采用产业经济学的思想分析和解决零售产业现实发展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大量阅读前人的文献和研究成果,发现上游市场结构的不同会引起零售商买方势力影

论文正文:

1引言1.1研究背景和意义随着零售商市场地位的变化和产业链纵向关系演变过程的分析,企业经历了“纵向整合-纵向分离-再纵向整合”的过程 早在工业经济时期,由于生产技术和劳动生产率水平的限制,产量相较小,产品供应超过需求,卖方市场具有绝对优势。此外,在企业成长的早期,市场相对较小,生产者在市场上具有相对垄断地位。产品的销售主要由生产商控制。 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和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产品短缺现象得到了缓解。为了实现规模经济,行业内的分工和精细化已经开始。生产技术已经普及,市场已经扩大。该企业的一些职能已被分离并转移到专门企业。此时,零售商已经开始出现,取代制造商的一些被剥夺的职能,负责产品的分销和销售。 随着全球化的快速发展,各国的经济实力和技术水平也大幅提高。产业链的主导模式已经改变。产品从供不应求发展到供不应求,这使得流通主体从生产者转向消费者。作为连接生产者和消费者的零售商,它有更多的机会了解消费者的需求,通过控制销售渠道削弱生产者的垄断地位,间接提高零售商的地位。 21世纪初,大型连锁零售商沃尔玛已经有能力超越强大的制造商。如果制造商不能在沃尔玛销售他们的产品,他们的利润将会大大损失。 据悉,沃尔玛超市将位于美国大部分地区5公里以内,每周至少有1亿人选择在沃尔玛消费。 连锁超市、百货商店和便利店等主流零售模式的出现也表明了零售商在消费者购买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近年来,零售商迅速占据产业链的核心地位也取决于信息网络的发展。“互联网加”模式的发展将互联网技术与特定行业相结合,实现信息化的普及。 目前,零售业的网上业务已经发展起来。零售商可以建立一个完善的产品销售和跟踪系统,随时跟踪产品的状态,从而了解需求,分析各种产品的销售量和顾客的喜好??同时,网上零售商的发展也拓宽了产品的销售渠道,节约了成本,形式灵活。它可以在更大程度上摆脱制造商的控制和客观环境的约束,实现全球零售连锁经营模式,实现规模经济。 零售商的主导地位是信息时代的必然趋势,在这种趋势下买方势力的影响已经引起学术界、反垄断机构和决策部门的密切关注。 ......1.2文献综述对零售商买方势力的研究一直被产业经济学领域的学者所忽视,研究的主要焦点是生产者卖方的垄断势力。 直到20世纪40年代和50年代,美国大型零售连锁店逐渐出现,整个行业的影响力日益突出,吸引了各界人士的关注。相关学者开始转移注意力,开始研究零售商的强势地位或买方势力对整个零售业的影响。 这一部分从买方权力的概念、产生原因和影响三个方面对前人的研究进行了总结。买方权力的最早表述是竞争权力。这个概念来自美国经济学家约翰·肯尼思·加尔布雷思提出的“加尔布雷斯假说”。 他在1952年的专著《美国资本主义:反补贴力量的概念》中指出,如果市场中双方的经济力量足够强大,他们可以形成一种对抗对方垄断力量的“反补贴力量”。他认为零售商的存在是抵消力量的表现,通过与生产商对抗压低价格,并使消费者从中受益。 然而,这一观点的提议受到斯蒂格勒的质疑和批评。人们认为,抵消权的陈述不能解释零售商增加消费者福利的动机,即抵消权有利于消费者的观点没有严格的理论支持。 直到20世纪90年代,大型零售商的市场地位在垂直市场结构上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 然后,对零售商-买方权力的概念有不同的解释。 1998年,经合组织将注意力集中在交易双方潜在谈判能力的差异上,因此它将买方能力重新定义为一种难以置信的威胁。威胁利用失去兴趣和降价作为手段,让零售商向至少一家相关供应商要求相对长期的机会成本。这种形式的买方权力可以被视为讨价还价的权力。 多布森和沃特森等人(2001)2提出,买方力量是指领先零售商从供应商处获得比其他买方更优惠的条件(或比预期的一般竞争条件)的能力 这一解释比经合组织(1998年)给出的定义更普遍 Noll(2005)3认为,买方权力的概念没有被精确定义,正如一些批评家指出的那样——由于市场需求的集中,零售商有机会向生产者发挥市场权力的作用,迫使生产者将交易价格降低到正常竞争水平以下,这种权力是在买方完全垄断的市场结构下产生的。 年买方势力的理论基础、概念界定及成因分析……2零售商买方和卖方是市场上的对立双方,而市场上卖方的对立面买方势力在研究领域受到的关注较少。 不同于微观经济学对产品市场供需双方的直接分析,对零售市场买方势力的研究涉及到中间商的概念。传统意义上,中间商,即零售商,通常是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实现产品供求的桥梁。 制造商和零售商之间形成了买卖关系。作为买方,零售商需要从制造商那里购买(或批发)商品,并以一定价格出售给最终消费者。 随着零售业的不断发展,零售商的市场地位逐渐增强。然而,零售商市场地位的突出也代表了零售商在产业链中的主导力量。这种力量是如何形成的,它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值得思考。 因此,本章的主要思想是:首先,确定文章下一部分研究的经济学理论基础;其次,确定并统一文章中相关概念的范围;最后,分析并讨论零售商买方势力形成的原因。 2.1零售商买方势力的理论基础在经济学中常见的古诺模型(Cournot Model)和伯特兰模型(Bertrand Model)中,竞争对手具有基本相同的市场地位,没有决策的顺序,两者在决策时都不知道对方的行为。 然而,在拥有买方力量的零售市场中,大零售商和小零售商的市场地位是不对称的,后者可以在观察到前者的行为后决定自己的行为。 这就是首发的优势——斯塔克尔伯格15型 第三章,在分析零售商与制造商合作关系的福利影响时,该模型首先被用来确定零售商的产出决策。 当大型零售商与没有市场力量的其他小型零售商竞争时,大型零售商拥有市场力量,可以与制造商谈判,可以影响购买价格,并且是零售市场的主导者。虽然其他零售商没有抗衡力量,但他们只能被动地接受制造商提供的报价或优惠价格,成为被动的追随者。 在零售市场中部的竞争过程中,大型零售商在产量决策中占有优先地位,小型零售商作为追随者,在看到领导者的行为决策后做出反应。 因此,作为领导者,大型零售商必须考虑追随者在做出决策时的反应。 根据需求函数P(Q),我们可以首先确定利润最大化条件下小零售商数量对主导者数量的响应函数:Q2(Q1);然后,在反应函数的基础上,领导者决定自己利润最大化时的量化结果 ……2.2零售商购买力的定义很简单。如图2.2所示,零售业的垂直产业链包括上游采购市场和下游零售市场 然而,考虑到实际情况,产业链包含更多环节,即制造商采购生产要素、要素加工、产品批发、零售商采购、消费者采购等过程 为了便于研究,本文整合了前四个环节,认为制造商拥有产品,零售商作为购买者进行购买,形成上游购买市场。在下游市场,零售商作为卖方,与消费者即下游零售市场形成供求关系 本文对零售商买方势力的定义主要如下:在“生产者-零售商-消费者”产业链中,零售商的市场地位保证了其买方势力的行使,只有大型连锁零售商的市场主导作用才能提升其影响产品价格、数量、利润分配行为等的能力。并在与生产者的交易过程中提高自身的利益。 此外,本文中买方权力的定义将遵循陈(2007)和吴清平(2009)。基于买方垄断权和买方反补贴权(或谈判权)两种分类,考虑到在现实环境中,生产者在交易过程中不可能都是被动的价格接受者,双方都会有一定的反补贴权。因此,本文中零售商买方势力的福利影响只是对买方势力抵消条件下经济结果的分析。 ……3零售商买方势力对关联方福利的影响.......163.1零售商买方势力对关联方绩效的影响……163.2零售商买方势力福利效应的理论分析……183.2.1零售商购买力的基本模型分析.......1 93.2.2买方势力下零售市场集中度对福利的影响233.2.3大型零售商与生产商合作的福利效应253.3年274家零售商买方势力实证分析综述……——以沃尔玛为例284.1中国零售业市场现状...284.2买方势力对社会经济福利的影响304.3以沃尔玛为例分析买方势力的福利影响324.3.1沃尔玛买方势力的福利影响分析324.3.2“沃尔玛-宝洁”零供应合作的福利影响334.3.3沃尔玛马来西亚的经验借鉴……...355优化零售市场的政策建议...365.1加强政府监管,支持重点领域发展...365.2稳定零售业,积极应对市场变化.......385.3总结……395优化零售市场的政策建议 就我国的市场经济政策而言,在适当的情况下,我们仍然需要依靠政府措施来稳定市场形势,保持有效的竞争水平。 因此,为了促进中国零售业的发展,需要政府的政策监督、控制和支持。 国际零售巨头已经进入中国零售市场,占据更大的市场份额,并与国内零售商展开竞争。 面对这些挑战,国内零售商应迅速制定战略,扩大业务规模,与大型国际零售商竞争。 结果还表明,当γ∑(0,1)时,适度零售商-买方力量的存在有利于整个零售市场:它能有效降低制造商的主导地位,并有能力与制造商就产品的交易价格进行谈判,以获得有利的竞争条件,即较低的批发价格;或者,它可以通过向生产者收取额外收入来抵消部分购买成本,这些收入将在竞争激烈的零售市场上转移给消费者。此时,购买者的力量有利于生产者、大型零售商和消费者,也将提高社会的整体福利水平。 然而,当大型零售商的规模和市场势力过大时,就会带来负面影响:当买方势力过大而无法形成完全垄断时,就会不利于社会竞争,控制生产者的产品决策,垄断产品供应,大大降低市场效率 经济研究和政策制定的目的是提高效率,但罗伯特·泰勒(2013) 36认为经济学不应该把效率作为唯一的考虑因素,还应该考虑经济平等和市场自由等。 从追求效率的角度来看,零售商市场集中度的提高可以促使本土零售商迎接国外大型零售商的挑战,减少垄断因素,形成有效竞争。 然而,零售商的集中度越高,下游零售市场的产品价格越高,将成本转移给消费者,导致经济不平等 收入再分配的不平等给社会稳定和经济增长带来了高成本。 从追求市场平等和福利促进的目标出发,政府还应确保一些大型零售商拥有一定的购买力。 ……结论基于模型假设,本文研究了购买力的福利影响。结果表明,零售商购买力的提高可以提高生产者、大型零售商和消费者的福利,这对其他小型零售商不利。从社会和经济福利的角度来看,其影响是积极的。 在研究了基本模型后,进一步分析零供给行为决策的作用表明,在买方的影响下,零供给合作将带来有益的效果,并强化模型的结论。同时,引入集中度考虑可以避免过高集中度造成的零售市场损失。 然而,在分析过程中发现,买方的权力肯定会降低其他小零售商的福利,这也证明了Inderst关于“水床效应”的说法——即恶化小零售商的交易条件,将他们赶出市场。 尽管买方的力量不利于小型零售商的经营,Inderst(2011)也认为,当零售市场竞争对手之间的实力差距不大时,即零售商拥有一定的买方力量时,制造商对批发价格的歧视也有助于提高经济效率。 根据买方权力对关联方的不同影响,从政府和市场主体两个方面提出了可行的政策建议。 一方面,政府应完善监督检查机制,严格控制大型零售商的买方势力,避免垄断。支持和鼓励中小零售商加强市场地位,但要注意防止过度集中造成的市场失灵。 此外,政府应引导零售市场转移,扩大范围,重视农村和小城镇零售业的发展,实现区域协调发展。另一方面,零售市场上的其他零售商应该不断创新渠道,削弱其垄断地位。上游市场可以加强合作,促进产业链的整合。 ...参考文献(省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