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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竞技体育举国体制的形成与发展,中国国家体育系统的优势和劣势是什么

我国竞技体育举国体制的形成与发展

中国国家体育系统的优势和劣势是什么?1.1国家体育制度是计划经济时期的产物。其最大特点是政府以行政手段管理体育事务,以规划手段配置体育资源,在管理、训练、竞赛等方面形成国家一体化,形成以各级体育委员会和专业体育为中心的管理体制。

我国竞技体育举国体制的形成与发展

“举国体制”对中国竞技体育发展有何影响?

1“国家制度”出现的历史背景我国竞技体育中实施的“国家制度”是动员和集中国家力量实施高度统一的国家竞技活动机构管理制度以实现国家目标的简称 也就是说,国家经营竞技体育而社会基本上不参与的国营系统。 “国家制度”是指计划经济。国家制度是指以国家利益为最高目标,动员和配置包括精神意志和物质资源在内的相关国家力量,征服世界级领域或国家级特殊重大项目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 在体育运动中,是以世界锦标赛(尤其是奥运会)为最高目标,统一动员和分配全国。所谓“国家制度”(national system),中国的官方解释是“在国家综合实力仍然相对薄弱的情况下,集中国家人力、物力和财力来执行关键任务的组织制度,即调动全社会的资源来培养金字塔形的精英运动员,在国际比赛中赢得奖牌。 尽管中国运动员取得了好成绩,但他们可能不利于国家体育。1.积极发展群众体育。在过去的30年里,中国体育迎来了一个快速发展的时期,中国已经成为亚洲体育当之无愧的领导者。 尽管中国竞技体育的发展并没有脱离大众体育,在奥运金牌数量不断增加的驱动下,中国的后备体育实力也显示出,2016年11月26日的国家体制是什么,中国竞技体育国家体制的利与弊,以及2008年3月17日中国竞技体育国家体制改革的意义是什么?2014-10-03系统是什么意思?1、

中国国家体育系统的优势和劣势是什么

中国国家体育系统的优势和劣势是什么?1.1国家体育制度是计划经济时期的产物。其最大特点是政府以行政手段管理体育事务,以规划手段配置体育资源,在管理、训练、竞赛等方面形成国家一体化,形成以各级体育委员会和专业体育为中心的管理体制。

我国竞技体育举国体制的形成与发展

“举国体制”对中国竞技体育发展有何影响?

我国竞技体育举国体制的形成与发展范文

本文的目录导航:

国家体制对中国竞技体育的影响

[第一章]竞技体育的内涵及介绍

[第二章]基于体育管理系统的研究对象和方法

[第三章]中国国家竞技体育体系的形成与发展

[第四章]我国竞技体育管理体制的现状及主要矛盾

[第五章]国外体育管理模式的分析与借鉴

[第六章]中国竞技体育管理体制改革的预测与建议

[第七章]中国竞技体育发展的结论与借鉴

3中国国家竞技体育体系的形成与发展

3.1历史背景。

新中国成立之初,由于当时我国经济水平低,欧美国家受到政治封锁,在如此艰难的内外形势下,我国需要突破这一局面。一方面,它显示了国家和民族的力量,另一方面,它鼓励全国各族人民团结起来,为复兴而奋斗,竞技体育只是一个很好的载体。当时,中国实行计划经济。面对体育发展的滞后,推行全民健身无疑是最佳选择。该系统可以充分发挥我们的集体力量,集中各种体育资源为竞技体育服务,快速有效地提高我国竞技体育水平。因此,在积极学习也实行计划经济的前苏联之后,借鉴其体育发展的管理和运行机制,考虑到中国的社会制度、综合实力和文化特点,结合当时体育的性质和体育发展水平,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逐步建立起“国家体制”下的竞技体育发展和运行模式。在特殊的历史背景下,中央政府于1952年成立了国家体育委员会,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了相应的管理和运行体系,逐步形成了从国家到省、直辖市再到地方政府的政府体育行政组织。这种以发展为最高目标的政府行政工作模式最重要的评价指标是其竞技体育水平,因此其政府拥有几乎所有的体育发展管理权。当时,虽然中国体育联合会和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相继成立,但其直接管理的各个协会实际上是由体育总局直属的处理相关事务的机构管理的。

因此,从根本上说,中国体育联合会和中国奥委会等组织实际上是半行政性的体育组织。因此,政府发布了官方命令,成为当时竞技体育发展和运行的重要模式。这种从国家层面集中管理和发展竞技体育,通过政府发布的各种政策文件进行信息管理,从制定运动员对各种体育项目的水平评价标准,到在各体育学校分配训练科目,甚至运动员的饮食和服装规格,都将由各级政府发布的相应文件进行规范和管理。国家也承担了大部分经济义务。各级学校队、各级体校、国家队等运动员的全部支出。通过统一的国家规划和各种手段集中统一分配。

3.2发展历史。

纵观历史,我国竞技体育的发展离不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在特定的时代背景下,国家体制的实施可以迅速整合力量,同时获得更大的行政支持,这无疑是当时发展竞技体育最有效、最合理的方式,也符合当时我国基本国情的客观要求,能够迅速提高我国的体育水平。因此,受到当时政治制度、经济水平、文化传统等方面的制约是不可避免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国社会制度面临全面深入的改革。随着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以往高度集中的竞技体育管理运行机制明显不能适应新形势,逐渐暴露出各种弊端。

3.2.1初始加固期。

1978年12月,十一届三中全会全面召开。会议再次确立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总体方向,发展现代社会主义。在这种背景下,为了适应当时的历史宏观条件,国家体育工作的重点也相应发生了变化。次年2月的全国体育工作会议上,有人提出要改变体育发展的方向。此后,在我国政府的不懈努力下,国际奥委会宣布恢复中国奥委会席位,这也标志着中国体育工作新局面的开启。在1980年的全国体育工作会议上,当时的国家领导人邓小平指出,奥林匹克战略得到了进一步完善,竞技体育得到了大力发展,很明显,国家体育事业应该以发展竞技体育为重点,这意味着以竞技体育为核心的“国家体系”初步建立。在1984年第23届洛杉矶奥运会上,许海峰打破了中国奥运会零金牌的局面,成为国家体制早期形成的主要成就之一。

在此期间,由于特殊的条件、体育政治功能的扩大和洛杉矶奥运会的历史性突破,这些成就加强了“国家体系”,使得这一机制对竞技体育发展和运行的弊端被忽视。因此,改革开放之初,中国体育产业的重要目标是坚持和发展国家竞技体育体制。现阶段,我国竞技体育运行机制的变革只是调整和完善了其内部结构,并没有彻底改变。原来体制的弊端实际上没有得到重视,因此它已经不适应市场经济以及中国的社会经济体制改革。

3.2.2探索发展时期。

在此期间,中国社会的各个部门都发生了变化。不仅在宏观经济和社会层面,而且在各个微观层面都发生了一系列变化。在这一总体变化的历史背景下,体育发生了一些调整和变化。改革的首要目标是优化体育委员会的结构,完善各级体育委员会的相关工作组织,建立一批高效的相关工作组织。二是改变政府的整体管理,调整体育委员会与各体育协会的结构,重新建立各种体育协会,同时大力鼓励社会各界试点体育俱乐部,加强政府相关部门在各行各业体育工作中的领导作用,转变各级体育委员会的工作思路和职责,在各级体育委员会的指导下开展相关活动。因此,有必要将政府对体育工作的总体责任转变为政府领导和监督下的管理与行政相结合,以更好地发挥各种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因此,1988年,中国在足球、武术等体育项目上进行了一系列实验性改革,并在运行机制上进行了一系列改革。以体育赛事运行机制的变化为主要出发点,推动各类体育赛事的联合,调整原有的各级运动队,逐步建立起与总体布局紧密联系的三级运动员训练体系:优秀运动队-业余体校-学校运动队。同时,它改进了各种竞争和培训系统。虽然已经明确了竞赛运行机制要有系统、多样化的转变,但各级单位仍然更加重视奥运会项目和个人项目金牌数较多的项目。这些改革只是在原有制度基础上的改进,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体育管理体制也是如此。虽然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希望吸收社会力量,减轻国家体委各方面的压力,但权力和责任分配模糊,各方利益难以协调。这也是改革进程的最大障碍。即使在同时,国家体委也提出要明确奥运会的重点,共同改进所有体育项目,开展全民健身工作的总体布局,但是这个名称并没有取得很好的效果。各级体育委员会仍然把赢得全运会和奥运会金牌作为发展竞技体育的首要任务。

在此期间,国家体委提出的体育整体改革的思路和措施对我国体育的未来发展具有很好的指导意义,如大力支持各行业体育协会和基层体育协会发挥积极作用,鼓励社会力量建设高水平的运动队。但是,从根本上说,这些改革并没有改变原有竞技体育管理体制的工作模式,改革的总体目标仍然不明确、不完整。这种建立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体育制度,在整个中国社会步入市场经济时期,并没有得到重视和改变。在1992年巴塞罗那奥运会上,中国获得了16枚金牌、22枚银牌和16枚铜牌,在金牌榜和奖牌榜上排名第四。中国在游泳和田径方面也取得了突破,获得了第一枚金牌。这些发展所取得的一系列成就表明,中国的体育水平正在迅速而有力地提高,这使得发展过程中的一些根本问题没有得到重视,隐藏了一些深层次的矛盾。这也导致了在此期间管理和运作系统缺乏彻底的变革。同时,在当时的国际形势和国内环境变化的背景下,原有的制度仍然能够运行并实现目标。改革的目标主要是把政府职能从全面负责体育工作转变为领导和监督下的管理和办公相结合。因此,在这一时期的中后期,改革的主要内容是调整制度内各机构之间的关系,而不是改变原有的制度。一些现存的矛盾和问题被忽视,使得体育体制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和重视。这也是这一时期我国探索体育改革和完善过程中的主要矛盾。

3.2.3深化改革时期。

在此期间,市场经济的建立改变了我国的制度结构。社会正在蓬勃发展,经济水平也在高速提高。邓小平1992年的讲话在当时的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政府不再接管一切,而是必须将一些权力和责任移交给社会。对弱政府和强社会的理解正在逐渐成熟。此后,人们越来越普遍地认识到,发展体育的责任和权利应该分配给社会。因此,这一时期转变的主要目标是促进各部门职责的转变,明确体育主体的责任和权利,进一步明确各级体育委员会与体育协会的关系,确保体育在社会参与下稳定协调发展。

1993年,国家制定了《关于深化体育改革的意见》,明确界定了新时期我国体育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布局,即改变体育管理和运行机制,适应新形势,建立符合体育运行规律、国家统筹协调、社会力量吸收和良好秩序的体育运行机制。因此,中国对体育体制进行了积极的改革。首先,在体育行政运行体制方面,国家设立了20个管理中心,负责41个单项体育协会和56个体育赛事,积极推动体育协会发挥作用。同时,国家体委的组织规模进行了调整,1998年又开始调整。原国家体育委员会重新成立,国家体育总局新成立。因此,省、市和地方体育委员会也发生了变化,并相继进行了一系列改革。这标志着政府在体育事业中职能的转变。不是直接管理体育赛事,而是由每个体育赛事的管理中心作为一个整体负责其相关工作。从以前的综合管理到宏观调控。与此同时,法制建设的进程也在推进。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的颁布实施,这也意味着中国体育产业已经进入了法制化管理时期。

竞赛和训练制度也在不断改革和创新。1994年,中国足球联赛开始了职业化进程,全国职业足球联赛也开始相应地举行。1995年,谈到足球,篮球也进入了职业化,排球职业联赛于1996年开始举行。对为全运会建立的比赛制度进行了一些调整,改变了比赛时间,以解决全运会和奥运会之间的矛盾,确保运动员能够全力以赴为奥运会做准备,改变体育项目的设置,改进计分方法和其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