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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住宅装饰装修违规处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什么是违反房屋装修的行为?

分析住宅装饰装修违规处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房屋装修常见的违规行为是什么?1.未经物业公司批准擅自装修(无物业公司颁发的装修许可证)2。擅自修改房屋结构、管道、管线等设施设备的;3、擅自改变房屋功能用途的;4、擅长明火、吸烟;5、装饰材料、垃圾通道堆放;6、装饰材料乘坐客运电梯;7.违反

分析住宅装饰装修违规处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废止了吗

楼上的回答是正确的!《住宅室内装饰管理办法》尚未废止。 具体条款修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9号令》第五条的决定。 2011年《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规定:第五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一)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擅自改变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 (2)更衣室或阳台不要求浴室或阳台防水,禁止拆除承重墙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禁止下列房屋装修活动: (一)拆除和更换承重梁、柱(包括构造柱)和基础设施;(2)拆除承重墙或在承重墙上挖门洞;(3)在悬挑楼梯承重墙体上打洞;(4)对于悬挑阳台拖梁部分的墙体,国家建设部第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管理办法》规定,住宅室内装饰活动禁止下列行为:(1)未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建筑物主体和承重结构应当变更;(2)无防水要求的房间或阳台应改为浴室;(一)根据情节轻重,改变房屋结构。 2.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五条,禁止下列行为: (一)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擅自改变建筑物主体和承重结构的;(2)不会有防水、

什么是违反房屋装修的行为?

房屋装修常见的违规行为是什么?1.未经物业公司批准擅自装修(无物业公司颁发的装修许可证)2。擅自修改房屋结构、管道、管线等设施设备的;3、擅自改变房屋功能用途的;4、擅长明火、吸烟;5、装饰材料、垃圾通道堆放;6、装饰材料乘坐客运电梯;7.违反

分析住宅装饰装修违规处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废止了吗

分析住宅装饰装修违规处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和建议范文

摘要:对政策法规、装修过程质量安全、住宅装修违法处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处理住宅装修投诉的建议。

关键词:住宅;装饰和装修;投诉;讨论;

随着党中央“二百年”目标的提出和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在房地产行业大环境的推动下,人们对改善住房的需求越来越大,对住房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在以往粗装修房屋的基础上,越来越多的业主在购买新房后选择了更高质量的个性化装修,而一些旧房已经不能满足业主日益提高的生活质量的要求,面临着重新装修。这给当前的住宅装饰行业带来了巨大的机遇和挑战。在这种环境下,如何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装修需求,保证住宅装修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以及邻里之间的和谐共处,是一个新老课题。笔者将从政策法规、装修过程中的质量安全保证措施、住宅装修违法处理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方面进行分析。如果有任何不足,请纠正我。

建筑法规

一、[住宅装修法律法规分析/s2/]

目前,住宅装饰监督管理活动中涉及项目的法律文件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住宅室内装饰管理办法》及相关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就目前的运作而言,《住宅室内装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主要是在当地引用的。针对这种情况,各地分别制定了适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的房屋装饰活动安全管理措施,明确了房屋装饰活动中的禁止行为和处理措施。然而,《住宅室内装修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同一违法问题可能涉及多个部门的执法。例如,在非承重外墙上开窗,涉及改变建筑外立面的,应当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但非承重外墙属于建筑主体结构,应当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墙体应当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但这也是擅自拆除主体结构的行为,涉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物进行分区、修建隔墙、增加隔墙的,应当增加楼面荷载,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处理。但是,这也涉及到住房规划的变更,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也应当进行干预。

在上述情况下,有一个问题是事实和行动是清楚的,但负责处理问题的部门是多管齐下的。为了解决这一矛盾,各地区都出台了地方性规范性文件,但在许多情况下,虽然一些被禁止的行为已经集中到主管部门,但没有处罚条款,缺乏可操作性。因此,一旦住宅装修活动中出现投诉和纠纷,就很难划清责任和所有权的界限,这不利于解决实际问题。

二。装饰过程质量安全保证措施分析

目前,在我市的住宅装饰行业中,近一半的业主选择了熟人等非专业装饰企业的个人,引入个人施工队和道路游击队开展住宅装饰活动。对所用装修材料没有控制,对装修成品质量没有控制,装修过程中没有安全文明施工制度,有关主管部门没有禁止行为的执法措施,不能及时了解质量安全问题。目前,当地住宅装修仍处于粗放和无拘无束的阶段。这给老百姓带来了巨大的质量安全和纠纷处理风险。

虽然相关法律文件要求装修人在装修住宅前应向物业单位报告,物业单位应及时发现装修人的违法行为并向相关部门报告。然而,当地物业单位技术力量相对薄弱、人员配备不足、缺乏控制措施等问题制约了其在装饰活动中的管理作用。一旦问题发生并造成不利影响,它只会被动干预。不能预先起到控制的作用。

三。[住宅装修违法处理现状/s2/]

我市在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下属的二级机构中设立了建筑装饰行业管理处(以下简称“装饰处”)。作为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装饰行业管理单位,负责处理相关装饰过程中的质量安全问题。不过,第一点已清楚表明,在装修工地处理投诉的过程中,很大一部分涉及房屋管理、规划和城市管理部门的所有权,而委托给建设行政部门的管理责任只是打破主体和承重结构,并按要求擅自使用明火。

当装修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到现场处理市民的投诉时,他们面临着非常尴尬的局面。他们对许多违法行为没有管辖权,有管辖权的部门也没有设立相关机构或明确的内部管理责任来解决这一问题,这导致许多投诉一开始就无法得到令人满意的答复。

在处理对建筑物主体和承重结构擅自损坏的投诉时,装修办公室将发出书面通知,要求立即停止主体和承重结构的施工,但随后会出现问题。如何纠正?要求被申请人出具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审查文件,并根据设计文件的要求处理损坏部分,是我们的常见做法之一。然而,这只是一种事后补救措施。无论投诉人是否采用这一程序,仅在整改期间,如何保证有关建筑物的安全?紧急加固应首先满足的条件是什么?紧急疏散的条件满足了吗?设计文件处理完毕后,如何确保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如果找不到旧房子的原设计单位和设计图,我该怎么办?这不是装饰办公室这个部门能解决的问题。它需要多个部门共同处理和决策。它需要详细的操作程序以及投诉人、被投诉人、邻近街区、街道社区甚至更高一级政府部门的理解和支持。这也是装修办公室难以处理类似投诉的原因之一。

四。相关建议

1.完善法律体系,制定切实可行的地方法律文件

在不违反上位法的基础上,结合当地住宅室内装饰的特点,制定了详细完善的法律文件,明确了执法部门、权限和处理措施。只有有法律可循,执法才能严格,违法者才能受到起诉。

2.完善执法体系,考虑建立综合执法机构。

上述住宅装修过程中的诸多违法事实涉及到许多部门的管理权限。作为一个部门系统地解决所有问题是不现实的。可以考虑设立一个综合执法机构,协调统一地处理所有违法事实,以提高效率,满足群众的需要。

同时,也可以认为,这类问题应该由相应级别的政府部门明确处理,负责协调多个部门形成合力,共同解决非法装修问题。同时,建议在政府部门的统筹协调下,建立完善的住宅装修严重违法事件应急机制,落实应急响应的各项要素。

3.促进行业发展,促进行业自律

从行业管理和行业自律的角度出发,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倡导绿色装饰理念,倡导工厂化经营生产,建立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规范行业内住宅装饰企业的经营行为,实行公司级标准化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实施标准化施工操作规程,加强施工管理人员和工人的技术培训和考核。

4 .建立失信惩戒机制,有效运用诚信管理办法

目前,我市已经出台了住宅装修工程黑名单管理制度、禁止住宅装修行为负面清单和住宅装修企业信用评估办法。这一系列措施旨在建立失信惩戒机制,有效运用信用管理方法,促使住宅装饰企业和装饰人员从舆论和行业管理相结合的角度规范装饰行为。这项措施仍处于初始阶段。所采取的管理措施还没有达到一定水平,产生的威慑力量还不够。这也是我们目前努力的方向,但作者认为这一措施势在必行。

5.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让标准装修和安全建筑理念深入人心

多年前,人们的审美情趣和对个性化装饰的需求不高。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显著提高,对家居装饰的需求也在迅速增长。然而,人们对规范装饰行为的理解还远远没有达到普遍支持的水平。只有不断完善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执法体系,搞好行业自律诚信体系建设,才能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向更多人宣传规范装修行为,从根本上遏制违法装修行为的发生,让人们安居乐业。

参考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1年。

[2]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

[3]建设部令第110号《[住宅室内装饰管理办法》,200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