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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村、信用户创建工作的制约因素与建议,如何建设信用村

信用村、信用户创建工作的制约因素与建议

如何建设信用村:加强组织领导。首先,领导人亲自处理这件事。衡阳办事处高度重视“信用村”建设,以长江信用社为工作联络点,多次赴信用社和唐哲村现场工作,亲自指导和督促试点工作开展,并对“信用村”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第二是设立特殊班级

信用村、信用户创建工作的制约因素与建议

如何建设信用村?

分为以下三个阶段:(1)调查阶段1,做好五台村的调查工作,掌握该村人口、户数、自然村数、经济发展状况以及现有农村信用社贷款的数量和质量;2、成立相关领导机构,落实职责分工,制定工作目标和措施,组织及时开展工作;草,第一,社会信用体系的概念我们知道:一个人或单位做了不诚实的事情将受到两种处罚同时进行,一种是法律处罚,即民事,行政或刑事制裁由国家机关根据法律法规对不诚实的人;第二是社会惩罚,即当人们都知道这个人或单位没有信用时,他们就不愿意再和他打交道了。一般来说,他们必须每年申请一次考试。到时候,报名参加考试是件好事。扶贫开发斗争开始以来,宣汉农业商业银行作为服务“三农”和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主要金融力量,积极思考和主动坚持精准扶贫的总体思路,深入开展“惠农兴村”,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引导更多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农村”。同时,还部署工作,支持青海等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农村信用社迎来了最佳发展机遇。 然而,由于沉重的历史负担、歧视性政策等因素,青海农村信用社不能轻举妄动地响应国家政策,

如何建设信用村

如何建设信用村:加强组织领导。首先,领导人亲自处理这件事。衡阳办事处高度重视“信用村”建设,以长江信用社为工作联络点,多次赴信用社和唐哲村现场工作,亲自指导和督促试点工作开展,并对“信用村”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第二是设立特殊班级

信用村、信用户创建工作的制约因素与建议

如何建设信用村?

信用村、信用户创建工作的制约因素与建议范文

摘要:农业、农村和农民是关系到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的根本问题。习近平同志高度重视这个问题,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了“农村振兴战略”。今年7月举行的高明区政府“农村振兴暨老革命根据地专项援助促进会”也显示了区委、区政府贯彻中央重大政策的力量和决心。笔者认为,支持和惠及农民,扩大农村信贷投入,实现农业增效,增加农民收入,精确扶贫,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政策的重要环节。但是,加强信用村和信用用户建设,完善农村信用体系,有利于提高农民的信用意识,改善农村信用环境和融资环境,也将为金融机构增加农业信贷支持注入“一针强心剂”。通过实地调查,笔者深刻认识到高明区信用村和信用用户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一系列实质性建议。

关键词:农村经济;信用建设;对策;

信用村、信用户创建工作的制约因素与建议

一、[高明区信用村及信用用户创建基本信息/s2/]

早在2011年,高明区政府就发布了《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加强革命老区金融服务和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府办〔2011〕81号),提出了“到2013年规划创建20%以上的信用村和3000多名信用用户”的工作目标。高明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项目正式启动,耿河镇和洋河镇理塘蔬菜基地被选为试点项目。同时,成立了由区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财政局、社会工作部、农林渔业局等部门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财政的副区长担任组长。在此期间,区政府、耿河镇和洋河镇分别召开了宣传动员大会,试点工作开展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

通过在向辖区内与农业相关的金融机构农民、农业商业银行和邮政银行发放贷款的同时收集贷款农民的相关信用信息,迄今已收集到814户家庭,其中包括288名“信用用户”。

(二)“可信用户”评级已形成

当时,“可信用户”的评估只在贷款农民中进行。具体来说,贷款农户自愿申请,农户所在乡镇和贷款银行出具初审意见。该意见经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布后得到政府认可。自这项工作开始以来,共有288个\"信贷用户\"、\"信贷村\"和非贷款\"信贷用户\"没有得到评估。

(3)政府实施了财政折扣

在政府发放的41万元财政贴息资金中,主要贴息对象是被评为“可信用户”的288名农民。这批小额贷款的贷款期限为2011年6月15日至2012年6月30日。在288个“可信用户”中,219个是向农业企业借款的农民,贷款金额为1077.5万元。共有69名农民从邮政银行获得贷款,贷款总额为280.5万元。已完成147个折扣账户,占“可信用户”总数的51.04%;实施贴息资金达18万元以上,占应付贴息金额的46.17%。

(4)农民对建立信贷村持积极态度

通过问卷调查,64.28%的人表示了解信用村和信用用户的设立,14.28%的人参与了信用村住户评价,表明农民对信用村住户的设立有一定的了解。88.1%的人认为有必要建立“信用村”和“信用用户”农村信用体系,92.06%的人希望自己的村庄和家园被评为信用村和信用用户。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当时信用村的建立赢得了人们的民心。

二。信用村与信用用户创造的约束与分析

自2013年以来,建立信用村和信用用户的步伐放缓,甚至停滞不前。主要原因如下。

(1)农民信用信息系统不完善

市场上金融资源的配置是以掌握客户信用信息为前提的。早期建立的农户信用档案由农户自愿填写。农民信用信息系统的不完善制约了信用农户建设的发展。主要表现为:第一,经济档案内容较少,只包含农民姓名、身份证号码、贷款余额等基本信息。项目少,范围窄。同时,农民的保守观念对信息披露持保留态度。其次,大多数没有贷款的农民的信息既不能在信贷系统内联网上查询,也不能在金融机构之间共享。此外,关于农民参与私人贷款的信息也很难获得。第三,农民信息收集的方式方法存在局限性。在信贷用户评估过程的早期阶段,农民自己申报或村干部估算和计算信息。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被打折扣,导致数据的数量和质量不符合要求。第四,农户借贷后资金使用难以监管,可能导致支农资金外流,影响资金配置效率。

(二)需要加强参与部门之间的合作

近年来,各省市结合本地实际,在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方面,初步建立了“政府协调推进、人民银行技术指导、镇(街道)、村(社区)支持合作、金融机构严格控制”的模式。信用村和信用用户评价是农村信用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部门在组织协调、制定评价标准和确保评价结果的可信度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中国人民银行和金融机构已经完成了对信贷村信贷用户的评估和贷款发放。各部门只对自己负责,没有形成合力共同促进信用村的可持续发展和信用用户的创造。

(三)较高的分摊费用

首先,“信用村”和“信用用户”的评估费主要包括宣传费、印刷费、交通费、会议费、员工工资补贴、材料和牌匾制作费等。在评估过程中,所有费用加起来,评估成本大大增加。第二,“信用村”和“信用用户”的评估周期约为1-2年,到期后需要重新评估,工作量增加。此外,“信用村”和“信用用户”的评估过程需要政府部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机构、涉农组织、村委会等部门的合作与协调,导致人力物力成本大幅增加。

(四)政策支持不足

一是制度保障问题。在建立“信用村”和“信用用户”方面,缺乏专门针对信用乡镇管理的前瞻性法律法规。此外,农村信用环境不理想,许多农民信用意识低下,相应的失信惩罚制度没有得到落实。二是财政贴息。虽然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对“信用村”和“信用用户”出台了相应的优惠政策,如对农户贷款实行贴息和降低贷款利率,但由于地方政府财政收入有限,很难提供更多资金支持对“信用村”和“信用用户”的评估,也很难出台相应的财政优惠政策。

(五)支持农村信贷服务的后续行动不足

目前,农村贷款担保主要是信用担保。由于缺乏房地产证、土地使用证等权证,大多数农民无法提供抵押和质押,抵押和质押贷款金额很小。尽管一些银行引入了农业担保公司,但它们的业务主要集中在覆盖面有限的城市地区。乡镇仍然是担保业务的盲区。虽然一些担保公司可以覆盖村镇,但它们的成本超过了普通农民的水平。

三。关于创建信用村和信用用户的建议

(一)加强信用调查和信贷农户知识的宣传,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一是每年定期组织集中开展信用调查教育宣传活动,在市区和城乡集合点设点,向城乡居民发放宣传材料,讲解信用调查知识。每天利用金融机构自身优势在营业柜台分发信贷信息传单。通过信用调查教育和宣传,提高企业和居民的诚信,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二是加强信用村农户的宣传。在村委会和农业合作社的帮助下,可以向企业和村民宣传信用农户的知识,也可以利用金融机构信贷员借、收贷款深入到村、组、户、企事业单位进行宣传,加深和提高农民对信用农户的理解和信任,鼓励农民公开自己的经济信用信息,建立农民信用信息电子档案。三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建议政府部门、人民银行和金融机构等开展信用农户工作的部门和机构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交流政策、监管和农户信用信息,实现区域信息共享机制,促进信用农户工作的有效发展。

(2)建立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定期运行机制

一是建立定期的组织和领导。应成立由地方政府牵头、相关部门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分工明确。通过协商会议等多种形式,建立信息交流平台,从制度、制度和机制上为改善农村信用农户提供保障。二是建立定期工作合作制度。政府、中国人民银行和金融机构应加强合作,建立合作框架,建立合作交流和会议制度,研究和讨论信用农户建设的进展和成效。三是建立定期的岗位评价奖惩制度。信用村户制度建设应纳入各级政府的目标考核范围,与本地区享受的各项优惠政策紧密挂钩,定期考核,有针对性的监控,负责任的人员配备,形成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利益联动。

(3)依靠信用报告系统,各方将共同努力降低信息收集成本

政府相关部门可以与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开展农民信用信息收集培训班。他们可以对信用信息收集知识、信用报告和农民信用信息收集表等内容进行培训和讲解。引导所有乡镇卫生院、村委会干部和涉农金融机构人员开展村民信用状况调查,有序完成农民信用信息的初步收集和录入。此外,可以将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和金融机构农民贷款系统中记录的信息进行整合和汇总,形成农民信用调查信息电子文件。

(4)为农村家庭实施信用担保体系,并加强与政府财政的联系

建议政府部门将信贷农户工作与区村振兴战略和美丽农村建设工作相结合,支持农村发展,实施信贷农户财政贴息等优惠政策,为信贷农户工作提供良好的政策和法律环境,加强对农户经营生产的政策引导,加强实用农业技术培训,增加农村基础设施投资。同时,各成员单位应加强与政府财政的联系,及时向信用村和信用用户提供补贴和奖励。

(5)改善农村信贷服务[/s2/]

建议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为农民提供各种适当的融资服务,并根据农民的信贷情况做出增加信贷额度和优惠利率等让步。同时,引进相应的农业担保公司为农民提供专业抵押、质押、担保等服务。此外,应在信贷额度方面进行创新,在合理范围内增加信贷额度,以支持农民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根据实地调查数据,84%的农民认为10万-15万的农业贷款金额能够满足他们对生产资金的需求。因此,建议各机构根据农户信用等级和生产经营规模及效益,适当提高信用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