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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推动社会管理法治化的有效路径,检察机关对政府部门监督的合法性和必要性

检察机关推动社会管理法治化的有效路径

检察机关对政府部门监督的合法性与必要性中国检察制度应该是必要性与现实性的统一。也就是说,一方面必须符合中国检察制度的本质和法律,必须符合建立中国检察制度的价值追求。另一方面,必须符合中国法律监督现实的客观需要和可能性。近年来,检察机关监督行政执法的实践充分证明

检察机关推动社会管理法治化的有效路径

法制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和谐社会是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社会,公平正义,诚实友好,充满活力,稳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共处。依法治国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公平正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稳定有序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前提。 检察机关,还有执法部门!问题中国目前的执法是感性的、理性的和合法的 如果有一天法律、原则、情感和秩序得以实现,中国检察机关的作用就可以显现。 检察机关作为党领导下的法律监督机关,肩负着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和尊严的神圣使命,履行着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重要职责,是实现党的政治观点、贯彻国家宪法和法律的重要力量。 这种政治属性和法律地位决定了检察机关必须以党的旗帜为旗帜。检察工作必须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是检察机关的优良传统,是检察机关完成政治任务、履行法律职责的基本前提和保障。 新形势下,检察机关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正确履行职责,发展检察工作,完成新的历史使命。 (,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实友爱、充满活力、稳定有序、个性和谐的社会 检察机关肩负着依法治国的重要责任。在构建和谐社会中,他们肩负着光荣的使命和巨大的责任。他们责无旁贷,必须积极努力。 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伟大工程中,检察工作、

检察机关对政府部门监督的合法性和必要性

检察机关对政府部门监督的合法性与必要性中国检察制度应该是必要性与现实性的统一。也就是说,一方面必须符合中国检察制度的本质和法律,必须符合建立中国检察制度的价值追求。另一方面,必须符合中国法律监督现实的客观需要和可能性。近年来,检察机关监督行政执法的实践充分证明

检察机关推动社会管理法治化的有效路径

法制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检察机关推动社会管理法治化的有效路径范文

摘要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明确提出了社会管理法制化的目标和要求。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推进社会管理法制化、促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方面肩负着重要的使命和责任。然而,在社会管理任务日益繁重的时代,由于政府自身职能转变尚未完全到位,相关管理运行机制不完善,以及传统管理理念和方法的影响,社会管理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复杂性和挑战。因此,思考和探索检察机关推进社会管理法治建设的基本途径和方法,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

一、检察机关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中的重要作用

检察机关在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全面调查和系统分析2011年以来地方检察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主要做法和成效的基础上,笔者总结了以下六个方面。

1.消除所有影响和限制社会管理创新的障碍

一些政府工作人员的贪婪和滥用公共权力不可避免地在创新社会管理方面造成许多不必要的人类阻力。检察院可以采取以下三项措施消除障碍:一是继续加大对职务犯罪的调查力度,将阻碍社会管理创新的腐败分子绳之以法,从而消除隐藏在社会管理机构中的癌症。自2011年以来,某县检察院共对56起各类职务犯罪案件中的81人进行了调查,有效遏制了职务犯罪的发生,为全县创造了清洁高效的发展环境。二是以执法办案中发现的问题为切入点,积极发挥检察建议参与社会管理的作用。

自2011年以来,共发出48条检察建议,认真分析部分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的管理漏洞,形成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检察建议,纳入相关部门管理。三是对重大政府项目、重点项目、政府采购招标等活动进行现场监督和跟踪访问,从机制、制度、管理和监督等方面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整改落实。

2.预防和处理司法不公引发的突出社会矛盾

公平正义的失衡和司法人员的道德失范容易导致公众不满。特别是在当今通信和网络技术发达的社会,由相关部门执法不公、执法不严造成的事件更容易被人们关注和炒作,从而变成群体性事件。法律监督是宪法赋予检察机关的神圣职责,是解决社会矛盾的重要手段,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和要求。只有加大工作力度,才能消除司法不公带来的新的社会矛盾,净化整个社会的发展环境。

3.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促进社会管理有序运行

第一,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自2011年以来,县检察院批准并决定逮捕177起刑事案件中的252人和354起公诉案件中的470人,逮捕和起诉准确率达到100%。二是认真落实检察工作中的各项综合治理措施,积极配合相关部门,重点治理违法犯罪频发人群、网吧等重点群体和行业,进一步完善社会治安防控网络。第三,积极开展法制宣传。通过提供法律宣传材料、举办法律讲座、开展法律服务等形式的法律宣传,公民的法律意识将不断提高,依法办事意识将不断增强,从而达到预防和减少犯罪的目的。

4.加强帮教管理,影响和挽救工作,凝聚社会积极力量。

一是积极协调法院、司法、公安等部门加强对被判处管制、缓刑、暂予监外执行、剥夺政治权利、裁定假释等社会刑罚的罪犯的矫治,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检查监外执行的罪犯,及时发现矫正中存在的问题。2011年以来,县检察院将所有监外执行的罪犯纳入微机管理,实现了监外执行罪犯管理的系统化和规范化。二是积极参与青少年群体的教育和保护,完善青少年犯罪案件处理机制,成立青少年犯罪工作队,加强案件后的后续援助和教育,跟踪青少年罪犯的改造情况和改造效果,开展校园法制宣传活动等活动,以上述法律课程的形式,建立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援助和教育小组。三是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安置政策,帮助解决危机救助人员的就业、生活和家庭困难。

5.开展工作创新推动社会管理

一是积极探索“联合检查调解”,积极引导和促进有和解意愿和条件的当事人和解。同时,它将有效地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执行和解和行政调解相衔接,以实现共同努力的最大集中。二是积极参与网络虚拟社会的建设和管理。派出专门人员开展日常检察活动和网络舆情监控,及时收集与检察工作相关的舆情,快速发现网上有害信息,正确引导网上舆情,有效防范网上炒作等损害检察机关形象的各类公共事件。三是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加强信息交流,畅通发现渠道,促进相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

6.推进社会管理体系和机制建设不断完善

结合检察机关在执法办案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承担社会事务公共管理的政府部门失职渎职案件和因社会事务公共管理问题引发的刑事案件,定期提交完善社会管理体系年度综合报告,促进社会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三年来,在县检察机关的推动下,县政府和各部门制定并完善了23项社会管理制度和9项健全的机制,增强了社会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检察机关推进社会管理法治需要解决的问题

1.这两种方法之间的联系缺乏有效的支持

1.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在实践中,一些行政执法部门仍然存在立案不力、以罚代刑等问题,直接影响到社会管理法治的推进。必须从制度层面给予大力支持,建立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的无缝衔接,加快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积极推进依法行政。

2.缺乏统一的功能集成

检察机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涉及反腐败、反腐败、民政、预防、刑事起诉、宣传等业务部门。但是,目前各业务部门在履行职责时缺乏有效沟通,难以形成整体合力,工作力度不强。如果提出检察建议,就会出现各部门各行其是,缺乏整体统一考虑的问题。组织内缺乏能够有效整合各种业务并进行整体社会管理创新的专业部门或组织。

3.未能充分发挥办案效率

虽然检察机关每年都要查处大量职务犯罪案件,但从近年来的案件统计来看,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为什么调查的案件越来越多?除了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查办职务犯罪,不断加大打击力度外,未能有效发挥查办案件应有的警示、教育、预防等处理效果也是一个重要因素。

4.无法及时解决源问题。

我们要善于抓住推进社会管理的原始问题和初期问题。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密切联系群众、广泛联系基层的传统优势,对一些普遍性和区域性的社会管理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和系统化,为党委和政府的科学决策提供有益参考,从源头上推动党委和政府重大公共政策的不断完善,努力消除不稳定因素,减少不稳定事件的发生。

三、检察机关推进社会管理法治化的基本途径

2013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就新形势下如何做好政治法律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提出全面推进安全中国、法治中国和优秀团队建设的要求。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必须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必须更加重视法治在社会管理保障中的作用,更好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解决社会管理问题,提高社会管理创新水平。

1.提高认识,准确把握检察机关在社会管理体系中的作用

检察工作与社会管理的推进相辅相成。从某种意义上说,检察工作也是社会管理工作。列宁曾经指出,如果没有一个组织能够迫使人们遵守法律权利的规范,法律权利就等于零。社会管理源于政府职能,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地位源于宪法授权。检察机关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是正确履行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能,为社会管理提供充分的司法保障。

人民检察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立足点和出发点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它既不能脱离社会管理工作,也不能接管行政事务。主要是根据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地位,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它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为指导,着眼于建设法治中国的新目标。在有效的法律监督下推进依法行政,为推进社会管理法制化服务。

2.立足源头,最大限度地为党委和政府的科学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检察机关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关于加强社会管理的一系列指示和安排,积极参与重点工作。要善于用法治思维指导实践,用法治视野审视社会管理体系建设,用法治方式推进管理创新。围绕服务社会建设大局,将执法办案与各项检察职能的履行结合起来,开展普遍性和区域性社会管理问题的调查研究,向党委和政府提出对策建议,开展重大建设项目和重大公共政策调整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促进重大公共政策的完善,从源头上减少不稳定因素的发生。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五位一体服务巡访”等活动,广泛收集社会状况和公众意见,及时发现有倾向性的民生需求迹象,积极向党委和政府提出建议,协助党委和政府把握政策源头;在执法和办案过程中,针对社会管理中发现的问题,积极向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完善内部监督,提高社会管理和服务水平。

3.严格履行职责,充分发挥执法办案在推进社会管理法制化中的作用。

检察机关要切实履行批准逮捕、起诉、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监督诉讼等职责,切实承担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维护法治的重要任务。首先,要努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加快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及时监督纠正不立案、以罚代刑等问题,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惩戒作用,认真查处和积极防范国家工作人员在产业转型升级、公共资源转移、国有资产管理、城镇化建设等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督促公务员依法履行职责,审慎行使权利。要把预防职务犯罪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广泛开展预防宣传,营造廉政建设的良好氛围,促进依法行使行政权力。第二,努力优化执法和办案效果。用法律的眼光,冷静观察社会事务,洞悉每个案件背后的深层社会关系、利益和矛盾,消除矛盾双方的对立,特别是司法不公背后的腐败问题,促进社会和谐与和平。正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适用范围和标准,积极推进量刑建议、刑事和解、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等工作,减少社会对抗,维护社会稳定。

4.积极参与和大力推进社会保障综合管理体系建设。

一是充分发挥法律监督作用,及时调查社会矛盾和影响稳定的因素,提出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案;二是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深入开展重点领域的调查和整改,及时介入黑恶势力、两起抢劫、一起盗窃等刑事案件的侦查,加快依法逮捕和起诉。三是突出公安防控体系建设,配合相关部门建设以社区防控网络、街道防控网络、卡口防控网络、内部单位防控网络和农村防控网络为主体的五大防控网络,建立快速反应机制,提高社会管控能力。四是加强三大重点群体的教育和管理,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潜在突出问题,提高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功能。

5.夯实基础,提高基层社会管理的法律科学水平。

社会管理的重点在基层,热点和难点也在基层。201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检察机关延伸法律监督天线促进检察力量补贴的指导意见》,为延伸法律监督天线、促进检察力量下沉制定了统一标准。检察机关要牢牢把握乡镇检察机关建设的有利时机,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全力做好乡镇检察机关建设的各方面工作,不断探索新经验,积极改进工作方法,准确界定和把握乡镇检察机关的职责权限,严格依法履行检察职能, 有序推进乡镇检察机关与侦查监督、公诉、民政、监督预防等部门的对接。 加强对基层派出所、中央法院、司法机关等部门执法司法活动的监督,将法律监督延伸到最基层,推进依法行政和公平正义,促进社会管理科学化、法制化水平的提高。

实现社会管理法治,提高社会管理创新水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上级领导机关的工作要求,是人民群众的迫切需要和期望,也是检察机关的义不容辞的职责。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必须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形势下做好政治法律工作的重要指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加快建设法治中国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