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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600字硕士毕业论文我国行政执法形式法律问题研究

论文类型:硕士毕业论文
论文字数:38600字
论点:行政执法,方式,执法
论文概述:

本文以在行政执法方式中,对行政执法方式本身强制性程度的大小,将行政执法方式分为刚性执法方式柔性执法方式。在这里需特别说明的是,作为行政执法内容的给付行政执法、规制行政执

论文正文:

一、行政执法方法概述

行政执法是指行政执法主体管理行政执法领域的执法和事务。正确的执法方式对于实现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效率和社会行政事务的目标具有重要意义。一是《促进法》的实施。行政执法是法律实施的重要环节。据统计,80%的法律依赖于行政机关的执法主体。行政执法方法的研究将直接影响到我国法制的完善和法制建设水平的提高。第二,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公共利益的实现是行政执法的主要目的,也是行政执法实施的要求。第三,规范行政执法方法。本文对行政执法的规制主要是对行政执法主体在行政执法中自由裁量权的规制。第四,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综合执法”、“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政府超市”等执法方式不仅体现了低成本、高效率、综合性的行政执法方式,而且遵循了方便群众、保护私权的宗旨。

(一)行政执法方法概念
行政执法方法作为行政执法过程中采用的一种手段,应该首先解释什么是行政执法,然后才能更好地解释什么是行政执法方法。一般法律制度研究中的“执法”,与司法和守法一起,形成了三种执法形式。执法不等同于行政执法,也不能仅由行政机关行使。在国家执法体系中,行政执法是一种执法。行政执法可以从广义、中观和狭义三个方面来理解。广义的行政执法是指执法主体在整个行政执法过程中实施法律和管理社会事务的概念,与立法和司法相对立。我国的行政执法仅指行政执法主体对行政执法事项的处理,与包括行政法规和规章在内的行政立法行为以及行政机关裁决争议和纠纷的行政司法行为相对立,不包括行政立法和行政司法。狭义的行政执法仅指特定场合的行政监督、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行为,不包括其他行政行为。本文狭义的行政执法概念适度扩大了主体的范围,将行政执法定义为将现有的权利义务状态转变为国家行政机关典型的执法主体对特定私人主体的直接意志的行为。从行为类型来看,它属于执法主体运用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作出行政决策的行为。行政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裁决是行政执法的主要方式。在此基础上,行政执法方法不仅是法律的适用,而且是通过公共权力对私人主体权益的干预,最终体现了行政执法主体的功能。因此,行政执法方式的选择必须谨慎,特别是当执法主体行使行政执法权时,因为执法的有效性和社会效果会受到执法方式的影响。

(2)行政执法方式的特点多样化的行政执法方式逐渐被人们所认识。这一部分来自不同背景的行政执法方法。

1。行政执法的传统特征
在计划经济时代,适合全方位政府和大权力行政执法的行政执法方法是传统的,具有以下特点:

(1)高度集中的
由于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行政执法主体在行政执法中往往相对封闭,不知道如何在行政执法中保护相对人的知情权。因此,对方只能服从执法,无法接受对方的要求。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高度集中型主要理解为:一是以执法为基础,即相对人不能参与相关行政执法立法的制定,行政执法方式的相关规定不能完全满足保护相对人利益的要求。其次,行政执法救济途径很少。例如,行政处罚实施后,如果不服,很难通过法律程序获得相应的行政执法救济。

二。我国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

由于僵化的执法方式的集中化、单向性和不可协商性,僵化的执法方式不能完全适应当今发展中社会的需要,其困境日益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我国行政执法意识层面的问题
意识是行为的指南。行政执法意识的误区导致行政执法目的的错位,最终影响行政执法方法的应用。这是指行政执法主体在选择执法方式时存在的意识问题,主要包括:行政执法方式的“官本位”意识太强。行政执法主体一直认为自己是一个执政当局的代表,在行政执法中对执法相对人有歧视。行政执法的主体是高高在上的“官员”。这种理念使得行政执法主体在执法中为所欲为,行政执法中也出现了许多如上所述的血腥事件。这种想法甚至与建立服务管理的想法背道而驰。如何谈为人民服务的行政执法主体,如何谈保护对方利益的灵活执法方法?此外,行政执法方法的互动意识太差。传统的行政执法理论认为,行政执法应当遵循权力标准,而不考虑行政执法方式应当符合公民利益。这必然导致行政执法主体无法与相对人良性互动。更不用说行政执法主体和相对人在权利义务方面可以有一定程度的协商。换言之,执法主体认为行政执法方式只是他们通过相关法规选择的结果,行政相对人无权要求,只能单向、强制、刚性地进行行政执法。综上所述,行政执法主体的行政执法意识的“官本位”思想和与行政执法相对人的非互动执法意识,使得行政执法方式更有可能选择刚性执法方式,导致柔性执法方式不被使用或少用,更不可能使行政执法方式多元化发展。

三。关于改进行政执法方法的建议……20-26
(一)行政执法方法意识的变化……20-21
(二)改进行政执法方法立法……21-23
1。建立多元化的行政执法方式体系……21-22
2。建立一个……22-23
(3)调整……23-26[/溴/] 1。严格行政执法方法的程序应符合……23-24
2。扩大灵活执法方法的适用范围……24
3。注意灵活执法方法的效果……24-26

结论

行政执法改革作为行政法领域的一个重大课题,也是行政执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此外,行政执法在规范行政执法权力、保护人权、维护秩序和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然而,具体行政执法方式的合理选择和运用将充分发挥这些行政执法职能。因此,行政执法必须通过灵活性和正确把握自由裁量权的执法方法来进行,这就要求行政执法方法要自觉、立法、实用。为了实现灵活执法中行政执法方式多样化的目标,必须找出行政执法方式的弊端,改进行政执法方式,适应现代经济社会大形势下服务型社会的需要。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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