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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750字硕士毕业论文关于确立具体行政行为停止诉讼执行原则的研究

论文类型:硕士毕业论文
论文字数:38750字
论点:执行,行政行为,行政
论文概述:

在当下人权意识高涨、追求建设法治政府的我国现阶段,较之于侧重于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和行政效率提高的诉讼不停止执行原则,也许更加注重对社会公众权利保护和救济的诉讼停止执行原则更

论文正文:

介绍
1.1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在行政诉讼法中,诉讼(不停)制度是一种特殊的行政救济制度。国外对这一原则的规定主要包括:第一,以德国等国为代表的暂缓起诉原则;其次,以日本等国为代表的不中止起诉原则。两者的区别在于不同的立法价值观。德国代表的诉讼侧重于保护个人权利,日本代表的诉讼侧重于保护公共利益和提高行政效率。两者的特点如下:德国停止执行具体行政行为的诉讼为个人权益提供了更全面的保护,任何形式的行政诉讼都可能导致执行的中止,德国对不停止执行原则的例外情况采取了具体规定,这比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一般规定更便于法院操作。日本的诉讼并没有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而是更多地关注行政效率和国家权威的考虑。基于对行政效率和政府权威的考虑,我国在行政诉讼法立法中选择了起诉不停止执行原则。然而,随着时代的进步、国家的不断发展和社会结构的巨大变化,“法治国家”、“社会国家”和“民主国家”等宪法概念已经深深植根于人民的心中,保护我国公民权利的意义在空之前就已经高涨。诉讼不停止时个人权利得不到保护显然与此不符。与此同时,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改革开放的深入,中国人民的财产也在增加。相应地,在现代社会中,人们正激烈地反抗财产受到日益扩大的行政权力的侵犯。诉讼不停止执行的依据和目的——行政效率和社会秩序的稳定在这种情况下是无法实现的,相反,它会带来更多的问题。因此,研究这一课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社会意义。
1.2国内外研究现状
通过对国内外不停止诉讼原则的考察,不难发现国内外学者对该原则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探索和研究,其中当然也包括对行政救济的研究。在国外,对这一原则研究相对发达的国家主要是德国、日本等国家。在我国,许多学者也对是否停止执行诉讼的原则进行了探索和研究,并取得了很大的成就。行政救济制度的研究做出了积极贡献。笔者在借鉴国内外最新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我国行政诉讼中止制度进行了进一步的探索和研究。
2.诉讼(不)中止执行原则的理论基础和价值选择
2.1诉讼不停止执行原则的理论基础
关于什么是诉讼不停止执行?普遍的看法是,行政行为的执行不会因对行政对应方的起诉而停止。至于什么是行政案件的起诉,相对公认的概念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被行政主体非法侵害时,向法院寻求司法救济并对被诉行政行为作出判决的行为。对行政相对人的起诉不仅是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的必要条件,也是司法机关即法院审查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必要前提。广义而言,“执行”是指行政主体为行政相对人设定的权利或义务得以实现的过程。具体来说,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可以从两个方面来实现。一方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可以通过行政主体的强制执行或者申请法院执行来实现。另一方面,具体行政行为的实施也可能由于行政相对人的自觉表现而得以实现。诉讼不停止行政行为的基本内涵是行政行为由行政主体作出时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除非有特殊情况,行政行为的效力不受行政相对人向法院提起的诉讼的影响,行政行为在整个行政诉讼期间不会停止执行。支持不停止执行起诉原则的相应理论基础如下。
2.1.1行政行为公共决定性理论
对行政行为的公开认定被称为对行政行为效力的第一次认定,这意味着“行政主体在履行调节和分配社会公共事务职能过程中所作出的相应决定被推定为符合法律,这些决定对行政法律关系所涉及的当事人和行政机关对其他相关国家机关的记忆具有相应的约束力。”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利害关系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决定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只能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向主管机关申诉。在行政行为被主管机关变更、撤销或者宣告无效之前,即在主管机关对有争议的行政行为进行裁判期间,该行政行为的效力不受影响。即使在上诉期间,行政行为在主管当局作出相应决定之前仍然有效。日本学者郑敏·杉原教授认为:“行政处罚的公开决定是指作为私权主体的行政相对人,无论行政处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都不能根据自己的判断标准,在主管机关,即主管行政机关或法院,对行政处罚的有效性作出判断,从而否定行政处罚的有效性。从以上讨论可以看出,作为两种法律行为的行政行为与民事行为在法律效力上有所不同。行政行为的效力,在主管机关对效力有缺陷的有争议的行政行为作出相应判决之前,不受影响。这种合法性推定的理论基础也是直接行政行为的公共决定理论。
2.1.2行政行为效率要求
行政效率是国家行政管理的必然要素,也是行政机关实现公共事务管理目的的必然要求。因此,行政效率是支持“诉讼不停止执行”原则的另一个重要理论基础。与司法优先、兼顾效率的司法取向相比,行政行为更关注行政效率。在法治政府和行政法治的理论体系中,高效便民原则是行政主体行使行政权力的重要原则。高效率和便利性原则是行政活动效率的基本要求,因为一个“好”政府应该合法有效地行动。行政主体在履行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职能时,不仅要公平、公正,而且要及时。也就是说,国家行政机关在纠正社会不公和不公正时,也应该注意纠正行动的紧迫性——拖延的公正等于不公正。行政效率是指行政机关积极、及时、及时地履行职责,实现职能,严格遵守时限,不断降低行政成本。在今天的“福利国家”,行政机关比过去的“警察国家”承担着越来越多的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责任。行政管理的成本日益增加,国家也不堪重负。学者们称这种现象为福利社会的“致命弱点”。在这种情况下,提高行政效能更为重要。因此,“诉讼不停止执行”也符合行政效率的要求,保证了行政机关行政活动的正常及时发展,避免了因行政诉讼时间长而导致具体行政行为难以实现的现象。
2.2诉讼中止原则的理论基础
诉讼中止是指行政相对人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受到影响,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被中止。德国《行政法院法》第80条规定,“行政相对人向主管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诉讼,确认有争议的行政行为无效,具有中止行政执行的效力,本法的规定适用于创造性行政行为、确认性行政行为和具有上述两种法律效力的行政行为”。由此可见,德国的行政立法实践采用了暂缓执行原则。行政行为因行政相对人向行政主管机关提起行政复议,并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行政行为而暂停执行,在行政主管机关判断行政行为合法性期间暂停执行。根据德国行政法学界的共识,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不停止执行《德国行政法院法》第80条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原则,不仅在行政程序法层面具有重大的法律和社会意义,而且在一定程度上符合《德国基本法》规定的“权利保护及时性”的制度设计和价值追求。
2.2.1行政处罚的特殊性
德国行政法学界采用起诉中止具体行政行为原则的相关理论观点认为,“中止执行原则”与该原则的目标行为之间的特殊联系决定或赋予了中止执行原则作为行政程序法层面基本原则的重要资格。德国的行政立法实践为这一原则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具体来说,行政法律规定的具体规定是指具体行政行为只有在合理性和合法性存在严重缺陷时才是无效的。如果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只有轻微缺陷,主管机关可以撤销具体行政行为,而不是否认其法律效力。因此,如果行政法律关系中的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他无权根据自己的判断拒绝或否认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即行政相对人必须通过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上级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法院等主管机关提起申诉或行政诉讼,获得相应的行政救济。但是,在主管机关(即上级行政机关或法院)对所请求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长时间审查期间,行政主体和与该具体行政行为有间接利益关系的其他社会公众可以主张被审查的有争议的行政行为仍然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
2.2.2民权保护的及时性
在德国行政部门法中,停止起诉执行行政行为的原则之所以可以被视为行政程序法的一项重要基本原则,不仅得到行政法理论层面的支持,也有德国实体法的实质性渊源,即德国基本法规定的“权利保护的及时性”。德国行政法学者对德国《行政法院法》相关规定所体现和支持的“停止行政执行原则”解释如下。这一原则所包含的法律原则不仅体现在行政法的法律部门层面,而且在更为根本和原则性的宪法意义上呼应了对行政相对人权利救济及时性的要求,即行政相对人“权利保护”的及时性。德国《基本法》的相关条款规定,如果国家机关和其他社会主体非法侵犯人民的权利,人民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司法救济。然而,实际行政法律实践中的一些现象往往与这一立法目的背道而驰,即法律的实际与预期之间存在很大差距。例如,由于行政行为公开认定理论的支持,被行政相对人侵犯的权利不会因复议或行政诉讼的启动而得到救济和恢复。由于有争议的行政行为在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仍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行政相对人寻求权利救济的目的无法实现。
2诉讼(不)中止执行原则的理论基础和价值选择……3
2.1诉讼不停止执行原则的理论基础……3
2.1.1行政行为公共决定理论……3
3国外暂缓执行诉讼制度安排的比较分析……16
3.1相关国家立法实践中停止诉讼原则的制度安排……16
3.2相关国家不中止诉讼原则的制度安排……18
4 .我国不停止执行起诉原则的立法现状及其缺陷……22
4.1我国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起诉的实施原则规定……22
4.1.1……22
结论
本文主要研究俄罗斯侨民在适应中国社会中的作用,以及中国文化和语言等社会差异对俄罗斯侨民文化中“人际关系”概念的影响。首先,我们对当前社会学的研究成果进行了总结,并针对自己的论文思路提出了社会适应和文化适应理论的要点。然后,通过分析俄罗斯人民文化中“人际关系”的动态和变化,指出当今俄罗斯社会中人们交往的类型和条件,证明俄罗斯人民对交往的看法目前发生了很大变化。如果社会主义时代之前的许多俄罗斯“精英”强调俄罗斯文化的宗教性、自由性和仁慈性是形成和维护俄罗斯人民“人际关系”概念的主要前提,那么20世纪的政治活动削弱了这一基础,并对人际关系的行为产生了负面影响。然后分析了广州市俄罗斯侨民的社会网络和关系行为。我们主要从网络的同质性、差异性和社会支持因素来分析俄罗斯适应地方社会的前提、方式和效果。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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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侯钰:行政法上的停止执行原则。安阳师范学院学报,2004,(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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