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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100字硕士毕业论文中国经济犯罪成因研究

论文类型:硕士毕业论文
论文字数:38100字
论点:经济犯罪,经济,概念
论文概述:

本文针对目前我国经济犯罪的成因进行了分析,鉴于笔者能力有限,对这个问题的研究难免显得肤浅或空洞,希望能以此文引来更多有识之士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探索,推动我国法治建设的发展。

论文正文:

一、经济犯罪概述

(1)经济犯罪的概念
虽然我国理论界也对经济犯罪做出了较为详细的定义,但迄今为止,经济犯罪的概念一直是无休止争论的主题。由于刑法学界对经济犯罪概念研究的角度和目的不同,学者们大多根据自己的理解来使用这一概念。根据经济犯罪概念的外延,有的将经济犯罪分为狭义经济犯罪和广义经济犯罪,有的则分为宏观经济犯罪和微观经济犯罪。有些以经济犯罪的特点为标准,既可以从经济领域来解释,也可以从经济法律法规来解释。在一些外国和地区,早期的法律还处于起步阶段。美国学者萨瑟兰教授在《白领犯罪》一书中首次提出,经济犯罪是一种“白领犯罪”,被认为是一种与经济有关的犯罪,被定义为“具有体面社会地位和较高社会地位的人在其职业活动过程中实施的犯罪行为”。这种犯罪通常采用欺诈手段,侵犯了基于职业标准和较高社会地位的信任关系。萨瑟兰的白领犯罪概念开创了美国经济犯罪概念的研究,并对美国乃至其他欧美国家的刑法和犯罪学产生了巨大影响。然而,由于其概念术语模糊,词语模棱两可,特别是该概念将经济犯罪的主体限定为“社会地位体面、社会地位高的人”,具有很强的局限性。在德国,目前刑法领域最有影响力的概念是法学家林德曼的超个人法益观。这种观点强调经济犯罪是对经济生活中超个人(社会)合法利益的侵犯,主张将国家整体经济视为受刑法保护的合法利益,认为经济犯罪是对国家整体经济中极其重要的部门和制度的一种应受惩罚的行为。这一定义的贡献是强调经济犯罪的对象是国家的整体经济利益和国家对经济活动的管理。它试图将经济犯罪与主要侵犯个人财产的传统财产犯罪区分开来。这种观点还简单地将经济犯罪归类为\"经济犯罪是社会经济和职业活动中上层社会成员犯下的违反刑法的罪行\"。这一观点与美国学者萨瑟兰教授提出的概念基本相似,也受到了各方面的质疑。前苏联学者认为,经济犯罪是指在经济关系体系中履行一定职能的人,表现为实施侵犯社会财产和国家经济管理秩序的营利性行为。荷兰学者默勒从经济犯罪违反法律法规的角度阐述了经济犯罪的概念。他认为,经济犯罪是违反所有旨在直接或间接影响经济生活的法律法规的犯罪行为。在我国台湾地区,台湾犯罪学家林天山认为,“经济犯罪,甚至企图谋取非法利益,利用经济交流所允许的合法交流和经济合同,滥用经济秩序所依赖的诚信原则,违反直接或间接规范经济活动的所有相关法律法规,足以危及正常的经济活动,干扰经济生活秩序,甚至破坏整个经济结构的财产犯罪或营利性犯罪。”在这里,林天山认为,经济犯罪是通过使用合法的经济合同、滥用诚信原则、以合法的方式违反经济活动规则,即直接或间接规范经济活动的所有相关法律法规来实施的。危害的对象是正常的经济活动和经济生活秩序,甚至整个经济结构。他还区分了传统形式的财产犯罪和经济犯罪。
在中国大陆,对经济犯罪概念的讨论主要集中在侵权客体上,即经济犯罪侵犯公众合法财产,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是一种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经济犯罪形式。
在1997年修订刑法之前,刑法学界对经济犯罪有几种看法。它们是:(1)经济场论。认为经济犯罪是在经济领域犯下的罪行的观点当然与我国1982年作出的上述决定密切相关。(2)经济法规说。经济犯罪是指一切违反中国刑事经济法律法规,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危害中国经济制度和公共财产关系的行为,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主观利润理论。人们认为,经济犯罪是损害国家经济管理活动、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妨碍国家机关正常职能或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受到处罚。(4)主体行为。笔者认为,经济犯罪是指行为人滥用经济交换所允许的经济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直接或间接违反有关经济活动的一切法律法规,足以危及正常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活动,干扰经济秩序的行为。1997年刑法修订后,我国刑法理论界对经济犯罪的认识发生了一些变化。一是大型经济犯罪的概念,认为经济犯罪应包括:(1)危害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2)侵犯财产罪。(三)其他以获取经济利益为目的的犯罪。二是中国经济犯罪的概念,认为经济犯罪应包括:(1)危害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二)侵犯财产罪。与此同时,还认为《细则》规定的一些危害社会主义经济关系的犯罪,如制造和销售假药、贩毒和贿赂,也是经济犯罪。还有一个狭义的经济犯罪概念。根据这一观点,经济犯罪是指行为人在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等环节中谋取非法利益,滥用经济活动和经济权力,违反一切直接和间接规范经济活动的法律法规,危害社会主义经济运行正常秩序的行为。

二。经济犯罪的社会原因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进入了改革的关键时期。与此同时,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我国的经济犯罪逐渐进入了一个多阶段。经济犯罪造成的社会危害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动摇了社会经济基础,超出了人们的承受能力,败坏了社会风气,进一步加剧了由此引发的社会矛盾。更重要的是全面、科学、准确地探索经济犯罪的内在原因。在上面,我们已经对经济犯罪的概念进行了解释,同时,我们也阐述了经济犯罪的认定标准,并重点分析了经济犯罪的特征。接下来,我们将重点关注经济犯罪的成因,这将对我国科学预防经济犯罪,保持我国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起到很好的作用。本章从经济犯罪的社会原因分析经济犯罪,这必须结合我国现阶段的基本国情。我们将在下面逐一分析:

(1)贫富差距正在扩大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平均主义极大地打击了人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社会转型时期,中国建立了新的所有制,实行了按劳分配、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这极大地促进了生产力的提高和人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引起了全世界的关注,但同时也面临着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问题。中国和谐社会的构建面临严峻考验。由于我国缺乏市场经济的实践经验和深入的理论研究,我国不同地区的贫富差距日益扩大。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由于许多改革方案的滞后,一些分配制度无法及时实施。由于不公平的分配和连锁反应造成的收入差距日益扩大,各地区的贫富差距日益扩大。这使得人们的思维失衡,比较心理等非标准经济行为盛行,引发了各种经济犯罪。中国的基尼系数从改革开放之初的0.28上升到2007年的0.48。在过去两年中,这一数字持续上升,实际上已超过0.5。根据省收入法的国内生产总值构成数据,中国劳动报酬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例1990年为53.4%,1995年为52.8%,2000年为51.4%,2006年为40.61%,2007年为39.74%。从2000年到2007年,劳动报酬比例下降了11.66个百分点,初次分配的农民工工资长期处于过度压低状态。

iii。经济犯罪的法律原因.........21
(一)模糊的法律规定........21
(二)法律威慑减弱....23
(三)单一立法模式........24
iv。经济犯罪的个人原因.........27
(一)扭曲的个人价值观......27
(二)公众保护意识薄弱......28

结论

由于中国目前正处于新旧体制不断融合的过程中,新体制尚未真正建立,旧体制尚未完全消除,法律法规可能跟不上经济发展的步伐。这为经济犯罪留下了巨大的滋生地空。罪犯愿意冒着生命危险从事经济犯罪并获得巨大利益。为了保证我国经济的良好运行和和谐社会的构建,必须加强对经济犯罪深层次原因的探索,为下一步分析和制定相关防范措施提供法律保障。我们必须考虑经济犯罪的原因,加强中国国家法制建设,弥补社会法律的白点空,使法律发展与经济进步协调发展。加强公共道德建设,使道德建设和法治建设相辅相成,共同成为预防经济犯罪的保障。我们应该充分发挥人民的力量,让公众积极参与打击经济犯罪的斗争。加强对经济犯罪的打击,加大对经济犯罪分子的处罚和处置力度,增强法律的威慑力度,使他们不敢冒险从事经济犯罪。当然,经济犯罪的发生不仅仅是由于上述原因,因为在不同的时期和不同的地方,经济犯罪的发生有其内在的共同原因,同时也会伴随着特殊的原因,共同的和个别的。本文分析了目前我国经济犯罪的原因。鉴于作者能力有限,对这个问题的研究不可避免地出现肤浅或空漏洞。希望本文能吸引更多有识之士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探索,促进中国法制建设的发展。

参考
1。小心:《美国经济犯罪与经济刑法》,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
2陈兴良:《犯罪经济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
3。林天山:《经济犯罪与经济刑法》,台湾三明出版社,1981年。
4。赵长青:《经济犯罪概论》,四川大学出版社,1997年。
5。王昌学:《市场经济中的犯罪》,法律出版社,2001年。
6。张旭:《犯罪学》,法律出版社,2003年。7.孙国相,魏昌东:《经济刑法研究》,法律出版社,2005年。
8。王驾林:《论中国经济犯罪的预防》,中山大学出版社,2008年。
9。程小白:《论经济犯罪案件侦查学的分类和构成》,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9年。
10。马克思:《资本论》,上海三联书店,200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