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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00字硕士毕业论文论中国环境规制的价值取向和伦理基础

论文类型:硕士毕业论文
论文字数:45000字
论点:环境,环境法,中国
论文概述:

环境法理念如何指导环境法的实践等问题,还有待于进一步探索和创新。并对建立可持续发展的中国环境法治的可能选择与策略作了初步的探讨。本文拟从法律与伦理道德的结合点来做深入具体

论文正文:

第一章导言

1.1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环境法的伦理基础和价值问题逐渐被环境法学家所认识和重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九五”重点项目“可持续发展与环境法制”由武汉大学蔡守秋教授主持,重点关注可持续发展与环境资源法制建设的关系。在该项目的研究中,学者们开始关注可持续发展伦理对环境法治的影响。(1)由福州大学法学院院长陈全生教授主持的国家“十五”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生态危机与法律革命”从多维视角探索生态与法律的关系,反思源于人文主义的传统法律,用法律生态化的理念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2)中南政法大学吕忠梅教授主持的“环境法的可持续发展与更新”专题,探索了可持续发展理念指导下的环境法理论与制度创新。它还侧重于环境法的自然观、伦理观和代际公平观,以构建环境法的概念基础。(3)北京大学法学博士王锦写了他的博士论文《环境法的目的》(1997年5月),后来被改写为《环境法的概念和价值追求》。他认为,当代环境法将以“可持续发展”为指导,以“人类共同利益和全球生态”为中心构建法律体系。(4)武汉大学环境与资源法学研究所的高丽虹博士在他的文章《环境与资源法学的伦理基础》中,分析了当前伦理对环境的实际危害,并论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5)从上述学者的研究中可以看出:第一,中国环境法领域关于“可持续发展”的讨论相当活跃;第二,环境法改革和法律革命的呼声非常迫切。第三,环境权理论和自然权利开始受到重视。第四,对环境法的伦理要求和价值取向有不同的看法。然而,尽管我国对环境法基础理论的研究正在蓬勃发展,但还是有一点令人困惑。可持续发展与法律革命和环境法的伦理基础之间的关系是密不可分的。环境法的调整对象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还是人与自然之间的僵局;环境法实施机制的理论基础很少被学者们讨论,环境法的概念如何指导环境法的实践需要进一步探索和创新。

1.2论文的思路和结构
本文主要围绕以下几个问题展开:论文第二章简要介绍了中国环境法的改革方向和发展趋势。通过对中国公共环境思想的历史分析和对中国环境法治实施状况的调查,以伦理价值为分析工具,得出中国环境法治的局限性在于伦理价值的缺陷。第三章论述了中国环境法治的伦理基础。生态危机的教训证明,缺乏环境伦理支持的社会繁荣不会持续很久,最终会危及整个人类的生存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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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中国环境法治概述

2.1什么是环境法
规范环境和资源相关活动产生的人类社会关系。从外国法律和国际法的角度来看,有一个广为流传和接受的概念,即环境法(1)。然而,环境法的概念在欧洲、美国、日本或中国都没有得到公认的定义。美国环境法的发展对全球环境立法的产生和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当前的“环境法”一词在很大程度上受美国的影响,但美国法学家对环境法的定义和范畴有不同的解释。代表性定义,如:“环境法可定义为行星内务法,旨在保护地球和人类免受损害及其对生命支持系统活动的伤害”;“环境法包括旨在打击气体、土地和水资源的污染、滥用和忽视空的法律战略和程序”;环境法是一套法律、行政法规、行政命令、司法决定和程序规则,公民和政府通过这些法律保护自然和人类免受不明智生产和发展的后果(2)
目前,中国法学理论界对“环境法”的概念有许多看法,其称谓也各不相同。例如,有人认为“环境法是国家制定或批准并执行的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法律法规的总称。”(3)
有些人还认为,“环境保护法是指规范因保护和改善环境、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预防和控制污染及其他公害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4)有人认为“环境法是为实现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旨在协调人与环境的关系,调整人们在开发、利用、保护和改善环境的活动中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5)有些人认为,“环境法是法律规范的总称,规范人们开发、利用、保护和改善环境活动中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1)其他人说:“生态环境法由国家制定或批准。为了实现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它是与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有关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有学者主张:“环境资源法(The Law on Environment and Resources)是指国家为调整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而制定或批准的活动的总称,为防止和控制污染和其他公害而开展的活动,以及为保护人民健康、维护生态系统的平衡和安全、保护和改善环境和自然资源而调整保护生态环境活动的法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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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16
3.1法律与道德的关系..................................................................................16
3.2环境伦理的法律意义.........................................................................17
3.3人类环境伦理..................................................................................19
3.3.1人类环境价值观的演变.......................................................................19
3.3.2人类中心主义伦理是生态危机的价值根源................................21
3.3.3从人类中心主义到非人类中心主义——环境伦理的诞生……23
3.3.4从非人类中心主义向可持续发展伦理的飞跃..............................27
第四章中国环境法治的价值取向....................................................................31
4.1环境法的价值是什么....................................................................................31
4.2中国环境法价值取向的局限........................................................32
4.2.1中国现行环境法的法律目的........................................................33
4.2.2中国现行环境法的基本原则........................................................34
4.3环境公平...............................................................................................36
4.4环境安全...............................................................................................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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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人类独特的适应性使人类能够通过动物和植物的驯化、城市建设以及工业和信息技术革命来改变其生活环境。文明的发展保证了人类的生活。然而,人类对自然环境的改造以前所未有的规模和速度扰乱和破坏了地球生物圈的动态平衡,导致日益严重的全球生态危机,这使得传统的法律框架和法律理论难以应对这一变化了的社会现实。
为了解决环境问题,各国颁布了环境保护基本法,将环境法与传统法律体系分开,并逐渐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范畴。中国的环境立法始于1973年,几乎与世界上的发达国家同步,早于许多发展中国家。经过多年的发展,它已经形成了一个体系和规模。然而,中国的环境问题仍在恶化,并且正在从地区问题向全球问题转变。中国现行法律无力且无助于遏制生态危机,保障人类社会的可持续生存和发展,暴露出许多问题和缺陷。
从更深层次来看,中国环境法治的困境在于缺乏环境伦理的内部支持。在人类与自然环境的长期冲突、对立和斗争中发展起来的价值观念是以人类利益为中心的价值观念。它把人看作万物的尺度,把人与自然环境完全隔离开来,从而陷入了人是自然的统治者和主人的误区。这种以人的利益为中心的思想深深植根于法律的基本理论之中。环境法虽然是随着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而产生的一个新的法律部门,但它仍然是在原有法律传统的基础上构思和发展起来的。它强调人类利益至上,也受到文艺复兴以来“人是地球主人”思想的影响。从美国的国家环境政策法案到中国的环境保护法,这一概念都得到了体现。……

参考
[1][美国]阿尔·戈尔:《失衡边缘的地球》,陈家瑛等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7年。
[2][·法勒斯]艾伯特·施韦茨,《生命的恐惧》,译。陈泽环,上海科学出版社,1996。
[3][美国]伊迪丝·布朗·韦斯:“公平对待未来人类:国际法、共同遗产和代际公平。”王锦等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年。
[4][·美国]奥尔多·利奥波德:《沙祥年鉴》,侯文慧译,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97年。
[5]蔡守秋:《环境行政执法与环境行政诉讼》,武昌,武汉大学出版社,1992年。
[6]蔡守秋等人,《环境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与法制建设》,北京,中国法律出版社,2003年。
[7]曹明德:《生态法原则》,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年。
[8]曹刚:《法律的道德批判》,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
[9]陈全生:《环境法原则》,北京,法律出版社,1997年。
[10]陈全生:《可持续发展与法律改革》,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年。
[11]陈全生、张子泰:《宪法与行政法的生态》,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年。
[12]陈任和朴光洙:《环境执法基础》,北京,法律出版社,199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