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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69字硕士毕业论文以安丘市为例探讨农村土地流转的影响因素

论文类型:硕士毕业论文
论文字数:23569字
论点:流转,土地,地租
论文概述:

本文是农村研究论文,本文在梳理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反复修改调查问卷,进行走访调研,以问卷为基础,统计分析了户主的基本情况与土地流转的现状,总结出影响因素。

论文正文:

第一章导言

1.1研究背景和意义

1.1.1研究背景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的工业发展取得了新的突破。同时,中国继续推进城镇化建设,特别是农村城镇化建设。在这样的背景下,农业和农村地区的发展呈现出新的特点: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导致农业生产成本增加,农村劳动力大量流动,农村家庭从事兼职工作的趋势明显增加,对农民利益的需求多样化。中国的农村和农业发展面临许多尚未解决的问题,同时也必须处理新的问题。发展形势仍然严峻。土地和农村劳动力是农村地区独特的生产要素。充分利用这两个要素可以很好地缓解“三农”问题。农村土地是农民生存的基础,是农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解决农村和农业问题就是解决与土地有关的问题。要解决与农村土地有关的问题,首先要解决的是与农村土地制度有关的问题。

改革开放后,中国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了一项重大改革,即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通过土地承包,农民获得了土地经营权。与人民公社时期相比,农民可以自己耕种,自己负责盈亏。他们对生产和生产力的热情大大提高了,为农村的快速发展作出了贡献。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农村发展发生了新的变化,长期土地承包制度面临新的挑战。首先,随着农村人口的不断增长,农村人均耕地不断减少,土地细分十分严重。许多家庭的土地收入根本无法满足整个家庭的日常开支,农村家庭兼职现象十分普遍。其次,由于农村人口增加、耕地面积基本不变等多种原因,农村出现了大量失地农民,而在一些地方,由于大量农民外出打工,出现了土地粗放经营和被遗弃的严重问题。失地农民与粗放式土地管理和废弃并存,导致农村土地供需失衡。第三,农村土地分散。虽然长期土地承包制度有利于个人的长期稳定运行,但它阻碍了农村规模和集约化的实现,不利于农村现代化的发展。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初步实施相比,农村土地制度的外部环境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因此,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需要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弥补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这一缺陷,在一定程度上补充和完善了现行农村土地制度。

1.1.2研究意义

农村土地流转是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需要,也是必然趋势。自2003年以来,中国相继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法规来支持和规范农村土地流转:从颁布法律法规到确立土地流转可以进行,再到在农民意愿的基础上支持各种形式的土地流转,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组织农民发展各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鼓励和支持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培育和成长。2014年发布的最新一号中央文件对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做出了新的重要规定。该文件进一步规定了农村土地的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提出农村承包土地的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可以在产权层面上相互分离。“三权分立”将在产权法制建设层面正式提出,从而在更深层次上释放农村生产力。

1.2研究概念和范围的定义

1.2.1研究概念的定义

(1)“农村土地流转”

中国法律对农村土地有明确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依法由农民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和其他土地,以及依法用于农业的其他土地。本文研究的“农村土地”是指农业生产中的农业用地。

关于“农村土地流转”的定义。在我国现行的农村土地制度下,农村土地所有权属于集体和国家。通过合同,农民可以获得无所有权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因此,农村土地流转就是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其实质是不同商业实体之间除所有权以外的其他权利的转移。

根据用途不同,土地可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安丘市有各种类型的土地,包括山地、山脊、平原和悬地,非常适合不同作物的生长。本文结合安丘市土地状况,对农用地流转进行了研究,即耕地、园地、林地和草地的流转。

(2)“农户”概念的界定

本文从农民的角度探讨农地流转问题,农民是农村的基本单位,主要从事农业生产。最重要的是户籍是农村的一个普通家庭。本文所研究的农户是那些具有户籍和土地所有权的农户。

1.2.2研究范围

目前,根据土地流转后是否会改变用途,农村土地流转可以分为土地农业利用流转和土地非农业利用流转两种类型。本文研究的农村土地流转是第一种类型:农业用地流转,即流转后仍用于农业生产。

第二章是土地流转研究现状及政策演变。

2.1国外研究现状

在外国,土地归个人所有。与中国最大的不同在于,外国土地产权清晰,土地交易方便,土地市场发展较早。到目前为止,国外的土地制度和土地市场交易制度都比较成熟。虽然国外法律、政策和文件中没有“土地流转”,但国外对土地交易制度的研究相对成熟,我们可以借鉴他们成熟的理论和经验。本文借鉴的理论主要包括租金理论、农户行为理论、产权理论、制度变迁理论和配第一克拉克定理。

2.1.1地租理论

土地流转价格是土地流转顺利进行的重要因素之一。调查发现,一方面,许多农民因为转移价格(转移收入)过低而放弃转移,另一方面,一些农民因为转移价格(转移成本)过高而放弃转移。在土地流转市场中,合理的流转价格可以提高农民土地的流转效率。因此,如何确定合适的土地出让价格,促进土地出让成为当前必须解决的问题。因此,本文选择租金理论作为分析的基础。

租金理论的代表人物是威廉·配第、亚当·斯密和大卫·李嘉图。佩蒂是第一个提出地租理论的学者。他认为地租的本质是使用土地的农业生产的剩余,即收获产品的市场价值减去生产所需成本后的剩余。佩蒂首次提出级差地租,认为级差地租是由不同的土地肥力、离市场的距离和不同的耕作技术造成的。亚当·斯密是第一个系统研究地租的经济学家。他认为地租是使用土地必须支付的价格。它是为了获得土地使用权而必须支付给土地所有者的最高价格,即收获产品的市场价值减去生产成本,然后是扣除农业资本平均利润后的剩余部分。亚当·斯密进一步阐述了级差地租,认为地租是土地所有权存在的结果,并解释了绝对地租的存在。李嘉图对级差地租理论做出了杰出贡献。他极大地发展了以前的地租理论,建立了初步的级差地租制度。

马克思在前人的基础上创立了绝对租金理论,完善了差别租金理论。根据地租产生的不同原因和条件,马克思将地租分为三种类型:绝对地租、差别地租和垄断地租。无论土地状况如何,由于土地所有权的存在,任何类型的土地都必须支付租金,这就是绝对租金。差别租金是由于种植条件较好和数量不同而必须支付的租金。马克思进一步将级差地租分为级差地租和级差地租。前者是指在相同的土地上,在相同的耕作条件和地理位置上进行持续的附加投资,在不同的投资条件下,由于不同的生产力而产生的剩余价值的剩余部分被转移给祖先。

运用马克思的级差地租理论,结合中国独特的农村土地制度,可以很好地分析中国地租的去向,并可以用来激励农民。在我国,农村土地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因此级差地租归国家或集体所有,主要归集体所有。级差租金主要由土地经营者即承包农民赚取,这是由于农民在承包责任制下进行了额外投资。这些为土地出让价格的分析提供了重要依据。

2.2国内研究现状

目前,对农地流转影响因素的研究大多采用访谈和调查的方法获取数据,并在分析的基础上对数据进行总结分析得出结论。根据目前的文献研究,农村土地流转的影响因素大致可以分为非制度因素和制度因素。在土地流转影响因素的研究中,一般对非制度因素进行实证分析,而对制度因素大多采用定性分析和简单描述性分析。非体制因素一般可以计算和衡量,包括:被调查户主的特征,主要包括他们是否担任过村干部、年龄、教育水平和健康状况;农民的家庭特征,包括劳动力比例、人均收入和非农收入比例;农民的自然禀赋特征,包括总承包土地面积、地块数量和自然地貌;村庄特征,包括经济条件和村庄类型;种植结构,包括经济作物种植比例;位置影响,包括距最近集镇的距离、距最近县城的距离和地理位置;土地流转的成本与效益。制度因素无法具体衡量,包括:土地产权的稳定性;农户的社会保障水平;市场发展,包括政策和法律环境、中介机构数量和员工数量。

2.2.1制度因素研究

系统级因素的研究主要有五个方面。首先,农村土地产权的不完全阻碍了土地流转。张爱云在分析土地流转新形势时,认为影响农地流转的主要因素是农民土地承包权的不完全性、农村要素市场的不发达和土地相关法律的不完善。林郝斌等人认为,由于土地租赁权和抵押权的缺失,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并不是一项完整的财产权,这阻碍了土地的流转。姚晨等人认为农地产权模糊,由此产生的交易成本阻碍了土地流转。他们还认为产权的定义是一个必要条件。交易成本可以包含在土地流转成本中,家庭资源的配置可以调整以实现利润最大化。姚晨等人还认为,农民向集体和国家缴纳的“税”太高,这也阻碍了土地流转。叶剑平等人认为,中国目前的农地市场处于初级阶段,发展缓慢,产权是影响中国农地流转市场发展的主要因素。

第三章安丘市土地流转现状........13

3.1安丘市概况.........13

3.2样本选择……14

3.3安丘市土地流转现状......15

第四章安丘市农村土地流转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24

4.1索引设置……24

4.1.1户主的个人特征........24

第五章安丘市推进土地流转的思考……28

5.1安丘市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28

5.1.1土地流转规模小,大多面积小......28

第五章是对安丘市推进土地流转的思考

5.1安丘市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

5.1.1土地流转规模小,大多面积小

总的来说,安丘市虽然位于东部发达地区,但农村土地流转总面积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根据农户土地流转单笔交易的规模,单笔交易的规模较小,仅限于安丘市人均耕地面积较小。就交易模式而言,有许多对单个实体(单个实体与单个实体相同),并且很少有对单个实体(多个实体与单个实体相同)。因此,从交易模式可以看出安丘市土地流转相对较小。原因分析,一方面安丘市人均耕地少,这是土地流转单一交易规模小的客观原因;另一方面,土地在农民的就业和安全方面仍然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农民不会轻易进行大规模的长期土地流转。

5.1.2土地流转市场发展处于初级阶段,土地流转无序。

目前安丘市农村土地流转主要由农民自己组织,主要通过口头协议进行,很少有人主动向相关部门登记,土地流转大多无序。土地流转市场发展缓慢,安丘市土地流转从业人员和中介机构数量相对较少。虽然网络上有许多土地流转信息平台,但农民很少能获得和使用这些资源,金融机构也较少参与。目前,只有潍坊银行在2014年推出了与土地流转相关的金融产品。

原因分析,首先,农民对土地流转相关法律知之甚少,不知道某些形式的土地流转需要向相关部门备案;其次,农民在有血缘关系或诚信的群体中进行土地流转。尽管口头协议不够规范,但也是节省交易成本的一种方式。第三,我国土地流转市场整体还不完善,还没有建立有效的机制来引导土地流转的规范化。第四,2014年前,国家严格禁止农村土地抵押和质押权,限制金融机构参与土地流转活动。

结束语

自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以来,农村土地制度的外部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也很有必要。土地流转制度可以弥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缺陷。土地流转是中国经济快速发展过程中的一项创新。这一创新也催生了农村的另一个发展。然而,土地流转过程中存在许多制约因素。不同地区和不同经济发展条件不仅对土地流转有不同的约束,而且有不同程度的影响。因此,研究不同经济发展条件下不同地区土地流转的制约因素具有重要意义。

安丘市是我国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城市。以安丘市为例研究土地流转的影响因素具有一定的意义。本文在梳理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反复修订问卷并进行访谈。在问卷调查的基础上,对农户的基本情况和土地流转现状进行统计分析,总结影响因素,然后利用模型进行反复检验,得出影响土地流转的显著和不显著因素。最后,结合实证分析结果,分析安丘市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几点思考。

在论文的整个写作过程中,由于专业知识有限,有些数据很难获得。山东省农村土地流转影响因素分析相对简单,存在诸多不足。首先,在设计问卷的过程中,虽然做了许多修改,但在调查中发现了一些无法记录在问卷中的情况。这些情况只能暂时记录在问卷上,不便于以后的统计分析。其次,在选择被调查的乡镇时,虽然典型性是原则,但它可能与实际情况不同。第三,受本人时间、精力和财力的限制,本文共发放了260份问卷。虽然已经发出了238份有效问卷,但总数仍然很少。由于数据不足,这种实证分析可能会偏离实际情况。

虽然存在一些不足,但本文的研究仍然具有一定的价值。首先,通过本研究获得安丘市土地流转的第一手数据,为今后的研究提供比较参考数据。其次,通过对影响因素的定量分析,得出最及时的分析结果,为安丘市土地流转提供参考。最后,土地流转是当前国家面临的一个关键问题,其发展任重道远,需要进一步探讨。

参考文献(省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