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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56字硕士毕业论文中国稀土资源出口限制纠纷研究

论文类型:硕士毕业论文
论文字数:32156字
论点:稀土,中国,出口
论文概述:

本文是国际贸易论文,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从“稀土案”的专家组报告出发,对“稀土案”的一些事实认定和法律问题进行系统的梳理和阐述,在借鉴和参考美国、日本等发达经济体在保护其本

论文正文:

1引言1.1选题背景2014年3月26日,世贸组织发布了一份257页的美国、欧盟和日本诉中国稀土、起重机及其他相关产品出口管制措施执行情况专家组报告(以下简称“稀土案”),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虽然报告认可中国对稀土及其他环保产品出口的综合控制措施,但初步裁定中国对稀土、起重机、钼及其他相关产品的出口关税和出口配额管理措施,以及对稀土及出口企业的出口业绩和注册资本要求。 不符合1994年关税及贸易总协定(以下简称GATT1994)和中国加入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的有关规定,也不符合GATT1994规定的例外情况。 在此基础上,中国援引GATT1994第20条的辩护被驳回,并要求中国政府取消对稀土、起重机和销售产品的出口限制。 2014年4月8日,稀土案原告之一的美国向上诉机构提出有条件上诉,对专家组在审判过程中对证据的处理表示不满,认为专家组在第二次庭审后对中国对问卷的回复进行评论时,不当拒绝了检方提交的一些证据。 4月17日,中国还就专家组关于此案的报告向世贸组织提出了交叉上诉。4月25日,中国向世贸组织上诉机构提交上诉文件,反对专家组报告中最新一段的内容,认为专家组报告中的这些内容扭曲了世贸组织规则和中国相关入世文件,并要求上诉机构推翻专家组的相关裁决。 稀土资源具有非常重要的战略地位,但由于其开发和生产将对资源和环境造成巨大负担,许多发达国家采取了封锁国内稀土资源的长期战略,转而从其他国家购买稀土。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放开了稀土贸易,长期廉价地供应了全球90%以上的稀土市场,导致国内稀土储量急剧下降,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 为了改善稀土资源的无序出口,促进资源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自2005年以来,中国政府开始重组国内稀土产业,并对稀土出口实施限制,这引起了一些长期习惯于从中国低价进口稀土资源的发达国家的不满。 1.2本文的创新和不足之处必须承认,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在稀土资源出口限制的政策制定、发布和实施方面确实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一旦这些缺陷被纳入世贸组织框架进行深入审议,就很难获得世贸组织的批准。 美国、日本等发达经济体也对本国稀土资源实施了限制,但它们可以避开这些世贸组织规则的限制,有效保护本国稀土资源。 因此,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从稀土案件专家组的报告入手,系统梳理和阐述稀土案件中的一些事实和法律问题。在借鉴和借鉴美国、日本等发达经济体保护本国稀土资源的措施和战略的同时,重点关注美国为采矿活动和日本稀土资源的储备和回收制定的严格的许可制度和环境保护法规,希望这些措施能够“自用”,完善保护本国稀缺自然资源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更好地保护本国其他稀缺自然资源 但是,由于专业研究范围的限制,相关法律问题的解释和阐述可能还存在深度不够等问题。 同时,在分析稀土资源出口限制的法律问题时,更多的是使用定性分析方法,相对而言,实证分析的应用较少。 这是本文的改进 中国稀土出口贸易政策挑战中国因稀土出口限制而引发的贸易争端,而不是对世贸组织规则理解上的简单差异 这场争端,以及自然资源出口管制措施引发的一系列争端,反映了中国现行出口贸易政策与世贸组织/关贸总协定体系在许多方面的重大冲突,以及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传统贸易政策所面临的挑战。 2.1中国稀土出口贸易政策的演变 根据不同的政策取向和实施努力,中国稀土出口贸易政策基本上可以分为三个阶段:1 .鼓励稀土出口。中国的稀土生产始于20世纪50年代末,但产量不高。到1990年代末,国内每年的稀土产量只有1000吨(就稀土氧化物和铁矿石尾矿的副产品而言) 1973年,中国开始出口稀土产品作为试销样品。 从1973年到1979年的六年间,中国仅出口了150吨稀土(以稀土氧化物计) 从20世纪80年代起,国家开始集中力量进行经济建设,积极鼓励企业扩大出口,努力创汇,以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 1985年3月22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批准财政部《进出口产品征收、退还产品税或增值税条例》的通知。中国稀土出口退税正式实施 国家将稀土产品出口过程中征收的部分或全部增值税或消费税返还给出口企业,降低稀土产品出口成本,积极扩大稀土产品出口。 1986年,出口退税政策实施仅两年后,中国就超过了美国,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稀土生产国。 2000年初,为了满足急剧增长的国内需求,中国政府逐步降低了包括稀土在内的许多战略性产品的出口退税率,但稀土产品的出口退税率仍保持在10%左右,中国稀土出口量不断增加,稀土产品在世界上的竞争力也不断提高。 中国政府逐渐认识到,长期以来国内稀土产业的大规模增长导致了出口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低价,其开发和生产不仅造成了国内稀土资源的大量消耗和浪费,而且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 在这种情况下,中国政府开始逐步调整稀土贸易战略,不断降低稀土原材料出口退税率,积极支持高附加值稀土新兴产业的发展。 2.2世贸组织2.2世贸组织/关贸总协定体系下的出口限制规则旨在促进贸易自由化,以优化全球资源配置,实现全球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原则上,要求所有成员取消数量限制。 然而,由于世贸组织建立在早期重商主义的政治经济基础上,人们通常认为出口是好的,进口是坏的,因此国家将努力增加出口和减少进口,以争取贸易顺差,这使得世贸组织在其早期的谈判和贸易实践中侧重于消除进口限制,如进口关税等措施,但并没有预见到出口限制有一天会成为一个引人注目的贸易问题,因此它并不太关注与出口限制相关的问题。 与复杂的进口限制规则相比,现行世贸组织体系对出口限制措施的限制不那么严格。 2.2.1国际贸易中的出口限制及其影响1。国际贸易中频繁出口限制的原因近年来自然资源的短缺又回来了 世界人口继续增长,中国、印度、巴西、南非和俄罗斯等新兴经济体经济发展对自然资源的需求也在急剧上升。 由于世界自然资源分布不均,资源的有限性和可耗竭性与人类对资源日益增长的需求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尖锐,引起了社会各界对当前自然资源供给能否满足工业发展对能源需求的焦虑和担忧。 因此,一些发展中国家对自然资源实施的出口限制已成为主要的全球贸易问题和多边贸易体系的焦点。 早在2007年和2008年,欧洲和澳大利亚的歉收导致新兴国家的粮食需求大幅增加。 粮食危机迫使阿根廷、印度、印度尼西亚、乌克兰、埃及、中国、尼泊尔、巴西、越南、玻利维亚和俄罗斯等国对粮食作物实行出口限制,以防止国内粮食短缺 然而,一些矿产资源由于其独特的特点,集中在少数几个国家,但可能对全球经济发展产生关键影响。因此,一些国家实施的出口限制更有可能引起广泛关注。例如,2010年中国稀土配额的削减引起了美国和日本等工业化国家的不满和批评。 这些困难使得对贸易问题的研究,特别是对自然资源、能源和粮食的出口管制的研究,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3中国“稀土案”相关法律问题分析.........293.1审查中国“稀土案”几个争议点……s 293.2专家组对2004年中国“稀土案”的裁决……和对中国的影响s 414.1“稀土案件”败诉……415结论...中国输掉“稀土案”的影响及启示474“稀土案”是在全球经济从上次金融危机中缓慢复苏的背景下发生的。世界各国经济发展对自然资源的需求大大增加,而资源本身的有限和不可再生储备使两者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 美国、欧盟、日本和其他发达国家希望获得全球范围的自然资源,以发展其经济并保持其经济地位。一方面,他们以低价从中国等发展中国家购买大量战略资源作为国内储备。另一方面,他们反对发展中国家对其国内自然资源实施出口限制。另一方面,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市场国家迫切需要进行经济转型,从主要出口初级产品转向鼓励高附加值产品出口,并经常利用出口限制来限制稀缺资源的出口。这些措施必将深刻影响发达国家集团的利益。 4.1“稀土案”的败诉对中国的影响“稀土案”的败诉必然会对中国包括稀土在内的稀缺资源的出口产生一定的压力。上诉机构的报告最终获得批准后,中国将不得不取消稀土产品的出口配额和出口关税,这将对包括稀土在内的各种稀缺资源的保护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也意味着中国国内相关政策措施也将面临重大调整。 然而,即便如此,笔者认为也没有必要过于担心稀土出口限制纠纷的损失:“稀土案”和此前的“原材料案”充分暴露了中国以往国内贸易政策制定和处理国际诉讼中的缺陷和不足,以及稀土行业本身存在的问题。 尽管中国一再强调,对稀土资源出口的限制完全是基于保护国内资源和环境的目的,但在诉讼过程中,只对出口部门实施限制而不限制国内生产和消费是站不住脚的。此外,中国的出口限制措施大多采用出口关税和出口配额措施。虽然这些措施易于实施,效果明显,但不符合世贸组织规则,尤其明显违背了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时所作的承诺。这使得美国和欧洲抓住了中国违反承诺的“尾巴”,最终导致中国败诉。 事实上,目前许多国家已经对其一些战略资源实行出口限制。中国除了采取出口关税和配额外,还可以充分借鉴美国和日本限制稀缺资源贸易的经验,保护稀缺自然资源,积极构建更加科学规范的自然资源管理体系。 结论“稀土案”再次引起全球对中国出口限制措施的关注。这是继“原材料案”之后中国自然资源贸易争端的又一次失败,反映了中国出口限制措施仍然存在的问题。 今天,有限的自然资源越来越难以满足人类日益增长的需求,矛盾的不断突出加剧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争夺自然资源的冲突。 在复杂的贸易利益竞争下,稀土案只是中国在可预见的未来将面临的自然资源贸易争端的典型案例。 中国出于资源和环境保护的目的限制稀土出口,导致国际稀土市场供需矛盾日益突出,价格急剧上涨,进而引起美国、日本和欧盟等主要进口国的不满。“稀土案”之所以爆发,是因为现行制度明确要求成员国解除数量限制,严格限制“例外条款”的适用条件,以及中国在加入世贸组织后承诺解除《议定书》和《工作组报告》中的出口限制。 稀土案件的损失再次敲响了中国的警钟。如何在不违反世贸组织规则的情况下保护中国已经稀缺的稀土资源,改善自然环境,是中国应对自然资源贸易的一项挑战。 中国必须由被动转为主动,将危机转化为有利机遇,改变一贯依赖的传统贸易管理政策和方法,充分借鉴和借鉴美日经验,在遵守世贸组织规则和中国对世贸组织承诺的基础上制定和实施政策和措施,严格制定和执行稀土行业准入和环境保护法律,加强稀土开采和生产控制。合理细分稀土元素,区别对待,建立稀土资源长期储备机制;增加投资,提高稀土资源利用率和回收率,实现稀土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这样,中国还有很多要学,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参考文献(省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