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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141字硕士毕业论文中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契约责任设计——以四川省遂宁市为例

论文类型:硕士毕业论文
论文字数:35141字
论点:公共服务,契约,购买
论文概述:

本文是行政管理论文,笔者认为政府作为公共财政的支配主体,对于特定的公共服务项目,并不由自身直接提供,而是通过建立契约关系,社会组织作为公共服务的提供者,政府作为购买活动的出资。

论文正文:

一般而言,公共服务是指公共部门根据公共利益的需要,利用公共部门赋予的权力,调动公共资源,向公众提供的各种服务 提供公共服务是政府的固有责任,这使得政府部门的存在有了法律基础。 公共服务有多种形式,商品的属性不受限制。它们包括科学、教育、文化和健康等无形产品,以及市政工程和道路交通等有形产品。 随着时代的发展、科技的进步以及电子政务的需求,信息服务逐渐成为主流采购项目。 可以看出,公共服务购买的广度和深度在不断扩大和创新。 公共服务具有保护公共利益、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供给主体多元化、服务内容动态化等特点。 即使政府改变了其在采购活动中的角色,其在公共服务中的责任仍然占据主导地位。 登哈特认为,公共行政的问题在于,一方面,政府应该以尽可能高的岛屿效率提供公共服务;另一方面,政府必须回应市民的要求和意愿。 要解决这两个问题,必须结合政府和市场的运行机制,形成良性互动,共同应对公共行政的核心使命。 政府可以购买的公共服务覆盖了公共服务的大部分领域。一些学者认为这是对社会福利制度的补充。 其中,医疗保健、老年保健、社会工作和社区服务在关注购买服务方面名列前三。此外,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文化艺术推广和传统保护、就业促进、保障性住房等社会问题解决、城市规划、环境和资源保护等政策咨询也非常适合通过采购服务提供,但尚未引起足够的重视。 第二节..............................s理论阐述1。委托代理理论(1)委托代理关系的制度安排新公共管理理论为政府通过市场化视角购买公共服务建立了一个基本框架,而委托代理理论进一步为政府提供了公共服务领域的治理。工具 为了避免父亲在政府和社会组织之间的工作成为一种政治象征,有必要从经济角度来审视派遣父亲的问题 虽然政府基本上是公共服务的安排者,需要为每一项具体的公共服务制定质量标准、监督和评估程序,但它不需要亲自提供这种服务。 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运行机制中,购买主体是政府,服务提供者是社会组织等服务提供者,服务对象和最终受益者是公众,表现出三边经济交换行为,本质上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 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政府是主体、社会组织是代理人的命题下,公共预算体系和公共政策体系都需要进行重大调整,因此,在委托代理理论的指导下,需要通过契约的方式重构制度安排,实现公共利益。 (2)委托代理关系合同的实质公共服务中的委托代理关系是根据公共服务提供者和生产者之间达成的协议而建立的 这种契约关系的建立需要基本的假设。首先,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和生产者是分开的,明确界定了购买者和提供者的角色,政府将各种公共服务的运营和管理权委托给社会组织或其他服务提供者,由其直接参与具体活动 其次,政府和社会组织都遵循在“理性经济人”假设下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双方的利益并不完全一致。因此,有必要依靠权责明确的委托代理合同来监督和限制代理人的责任。 第三,委托代理关系存在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等隐患。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存在利益冲突。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良好的互动关系需要通过构建合同来形成。 也就是说,就提供公共服务而言,政府和服务提供者之间的契约是确定委托代理关系的基础,因此代理人承担了事先约定的契约责任。 第二章..............................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契约责任设计 当直接生产服务的责任转移到社会组织时,并不意味着责任也随之转移。 市场不能自发地提供公共服务,所以即使公共服务的供给是以市场为导向的,前提也必须是公共管理者能够根据公共偏好制定公共服务的目标、标准和数量,就像企业根据消费者对私人商品的偏好制定销售策略一样。 在公共经济学的研究领域,如何确定公众偏好是一个核心问题。不幸的是,迄今为止还没有开发出更有效的机制。 政府部门必须明确界定其在合同责任设计中的主要地位,其在购买公共服务中的管理能力体现在它们能否作为公共利益的精明购买者、监管者和执行者发挥多维作用。 公共管理者不仅需要监控社会组织是否严格执行项目,还需要关注客户是否能从采购活动中实际受益。 然而,建立公众偏好和设定公共服务目标的成本是不确定的。政府仍然需要保持警惕,不能制造政府购买服务必然有效的假象。 其次,市场没有提供公共服务的利益动机。 众所周知,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市场很难像提供其他秘密产品和个性化服务那样尽可能优化质量、抑制成本和限制收益范围。 大多数公共服务项目都是长期性的,即完全市场化不会给市场提供足够的动力来提供公共服务。这种弱势状态使得公共服务的供给难以实现充分竞争。 作者认为,我们必须正视这一现象的存在,以便更好地理解为什么设计合同责任的任务完全落在政府的肩上。 公共选择理论不加批判地接受市场,但事实上,一个完全竞争的市场并不存在于缺乏竞争的环境中。替代服务提供商的数量、合同管理和评估系统等。,都将成为市场发挥其效益的先决条件,这是公共行政实践中必须注意的。 第二节合同责任设计的要素1、目标和规范................... 前面已经讨论了委托代理理论、交易成本理论和不完全合同假设为合同责任设计奠定的理论基础。这些理论和假设更好地定义了合同责任设计的目标。 公共管理者应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特点和需要以及公益性的基本价值取向来设计合同责任,以买方和买方有效履行合同为目标。 合同责任设计的规范主要体现在采购服务操作流程的规范中 规范是准确表达目标的必要条件。它规定了买方和买方之间的权力和责任关系以及绩效评估方法。它还决定了下一个问责关系的清晰度以及绩效衡量标准在线索方面的适用性 书面合同责任的缔结要求促进政府和服务提供者之间权利和义务的标准化。 对于公共管理者来说,在多重竞争和资源冲突的环境下,确保合同的标准化是他们必须面对的一场桃色之战。 同样,当政府采购要求和行业标准仍在旋转时,服务提供商需要使用标准化作为基础。 例如,一些社会组织希望在不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下获得政府资助。他们应该对资助者和客户负责。在这种环境下,明确服务提供商的责任和政府的购买预期尤为重要。 如果合同中有明确的描述和报告关系,合同责任制的有效性将得到加强。 ..............................第八章案例研究:遂宁市政府购买四川省公共服务的契约责任设计....遂宁市公共服务采购合同责任设计的目标和标准……321,……322、合同责任设计条例第2节……绥子市公共服务购买合同责任设计中的问责机制...................34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合同责任的思考……44年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合同责任的目标和依据……44 1、完善合同责任的目标……442、完善合同责任的基础第四章...................44包含关于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合同责任的思想第1节,完善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合同责任的目标和基础1,完善合同责任的目标基本目标是确保公众能够从采购活动中受益 西方学者的研究发现,随着政府和社会组织对合同责任的日益关注,可能会导致购买者过于关注合同的签订和绩效评估,而忽略客户自身的感受。 因此,完善契约责任的目标必须符合购买公共服务的初衷,即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公众的共同利益。 完善合同责任是通过对每一项采购活动的有效监督、问责和评估,帮助公共管理者做出更好的公共服务采购决策,使公众能够从这一过程中受益。 如果效率低下,腐败滋生,机会主义横行霸道,购买公共服务将失去意义,契约责任必须承担消除这些问题的重要任务。 全面的合同责任也是促进公共服务买方和卖方之间的良好互动。 在公共服务的契约供给中,政府能否与社会组织和其他服务提供者形成良好的合作关系,还取决于彼此的公信力低下。任何一方丧失信誉都会影响采购活动中形成的公共利益。 我国一些地方政府的公信力不高,主要是因为政府习惯了体制内的传统管理方式,轻视市场规划,缺乏法律意识。 全面推进公共服务购买后,政府与社会组织形成了权利义务明确的契约责任关系。政府必须改变以前的做事方式。公共服务不能一停止就停止,公共服务给谁就给谁。 促进公共服务购买者之间的良好互动是完善合同责任的基石。 ..............................结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即政府负责安排资金、监督和管理,依靠社会组织作为主要的承办实体来实际提供服务,也已成为国内外普遍和日益普遍的做法。 公共服务购买的本质是公共服务的契约性提供。 作为公共财政的主导主体,政府本身并不直接提供具体的公共服务项目,而是通过建立契约关系,社会组织作为公共服务的提供者,政府作为购买活动的投资者和监管者,两者在合作互利的条件下巧妙地与政府签订购买公共服务的合同。 契约责任不仅是一种制度安排,也是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良好的互动机制。它也是具体实施合同中公共价值的操作指南。 在公共服务供给体系中,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关系具有决定性意义,直接影响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数量 即使引入竞争,投机或浑水摸鱼也可能发生,甚至成本高于政府自己的供给。 因此,有必要完善采购活动中的合同责任设计,尽可能避免公共服务供给程序中的缺陷,揭示政府有效采购服务的前提条件,从而在实际活动中提醒公共管理者,避免盲目使用市场化模式造成的损失。 参考文献(省略)